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万载县“十四五”公共服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目 录
第一节 构建多元多样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 48
第二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创新公共服务智慧供给模式 49
第三节 完善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推动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51
第四节 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 51
第五节 完善公共服务监督监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53
“十四五”时期是万载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为新时代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指明了方向。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发展高品质多样化服务,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是更好释放内需潜力、打造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的重要内容,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依据《江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覆盖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文体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优军服务和住房保障等主要行业领域,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全县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全县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教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轨道。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领先,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并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类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在全省高质量发展“教育发展”考评中位居50名。“县管校聘”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教育督导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各类改革扎实有序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5%,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
——就业创业形势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先后实施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等一系列促进就业举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626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下。探索创新了“四创四导”创业孵化、“15分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圈”、“三深三合”大学生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服务模式,累计直接扶持4.2万人,带动就业0.7万人,打造创业孵化基地3个。
——社会保障事业富有成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保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全面落实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改革方案,妥善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更加便捷高效,全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纳入省和国家异地就医平台。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全面加大,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个全面取消”自查行动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社保基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建立了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现了保障标准、补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55张。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2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经验获得国家卫健委肯定认可,并被予以推广。“三确保一补助一倾斜(不准)”政策继续落实,总会计师制、院长年薪制、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获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农村基层卫生工作全市第一。诚济医院获评全国首家县级社会办医标杆医院。县中医院综合楼完成主体建设,县人民医院西院、白良镇卫生院完成整体搬迁。
——基本住房保障建设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配租廉租房公租房4739户,发放租赁补贴12080户,实现所有城镇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累计解决1.58万户城镇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主动上门指导农村危房鉴定和改造施工,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183户。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不断丰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戏剧院团等文化阵地加快建设,基本实现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全域覆盖,平均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6平方米,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组建万载县花灯戏剧团,县文化馆获批全国二级文化馆,潭埠镇成功申报省级开口傩之乡。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展开,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明显提升。扎实开展了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补齐建设行动,创新了“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基本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养老机构22所、总床位0.29万张。
——重点人群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推进了残疾人“福康工程”,完善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积极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两提升、四关爱”“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等系列专项行动,落实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建成“儿童之家”40个。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妇女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与此同时,我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短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短板和问题。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县在“十四五”时期甚至未来一段时间内,保障和改善民生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特点。
——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正在从高速度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过渡,经济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公共服务在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我县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为保障和改善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等社会民生型公共服务领域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
——人口形成新结构。随着婴幼儿出生率逐年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未富先老”和“少子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激增。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以广大乡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镇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为城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需求呈现新特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既有生存需求更有高质量阶段发展需求,传统的政府公共服务单一供给模式难以有效匹配居民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旅游、文化、教育、养老、医疗、托育等服务性消费迎来广阔市场。
——科技孕育新突破。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领全球经济深刻变革,信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不断突破和广泛应用,电子政务、信息惠民、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迅速兴起,推动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便捷,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全面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系统观念,科学确定未来5年我县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发展要求、发展路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形成城乡统筹、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努力增进全县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万载华章,描绘好新时代万载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重要支撑。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基本县情,将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坚持保障标准合理适度,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鼓励社会资本做强做优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服务和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政府兜底,共建共享。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紧紧抓住民生底线和短板问题,优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强化精准服务,稳步提升均等化、便利化水平。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健全完善涵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公共服务和高品质多样化服务的公共服务体系。
改革创新,普惠公平。深入推进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扩大民生领域开放程度,丰富服务主体,提高供给质量、供给能力和服务效能。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施策,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不断扩大普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实现普惠性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
效益优先、兼顾发展。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社会效益摆在优先地位,织牢社会兜底保障网、突出机会公平,保障不同收入群体能够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公共服务作为提升人口质量红利、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的重要环节,推动劳动力要素与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其他要素有机衔接。
到2025年,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提质扩容,基本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样化可选择的公共服务资源更加丰富,公共服务市场需求充分激活。
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公共资源实现高效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机制和标准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以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逐渐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逐步构筑起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高品质多样化服务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需求,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发展高端服务,不断扩大消费,丰富供给,增效扩容,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专栏1 万载县“十四五”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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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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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 所育 |
每千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个) |
0.89 |
4.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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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
>90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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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有 所教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96 |
>98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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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7 |
98.5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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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2.5 |
94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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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9.9 |
11.3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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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有 所得 |
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
〔0.6396〕 |
〔0.64以上,力争0.7〕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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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 所医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2 |
78.6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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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6 |
3.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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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
2.89 |
3.8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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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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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 所养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47 |
6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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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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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 |
0.285 |
0.6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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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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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 所居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100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100 |
应保尽保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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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户) |
〔0.4083〕 |
〔0.77〕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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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有 所扶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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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 服务 保障 |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万次) |
0.6 |
2.4 |
预期性 |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2.06 |
2.6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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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28 |
>3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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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 1、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和艺术演出场所。 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内可供开展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的有效面积与人口的比值。 3、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4、〔 〕为5年累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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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减少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全体公民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保障全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根据国家、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十四五”时期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向全县人民提供近80项基本公共服务,并逐项确定全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负责部门及支出责任,作为全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准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县政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根据国家、江西省要求,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
专栏2 万载县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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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 |
服务内容与目标 |
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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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所育 |
为城乡居民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保障城乡育龄人群身心健康;为儿童提供关爱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保障儿童健 康成长。 |
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共计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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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有所教 |
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九年义务教育,提供教育资助服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 |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共计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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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有所得 |
为全体劳动者就业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充分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助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计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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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所医 |
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卫生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计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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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
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
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计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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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 |
保障公民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 求,实现住有所居。 |
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计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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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有所扶 |
为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物质帮助,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计1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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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军服务保障 |
提供优待抚恤、集中供养等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
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计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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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服务保障 |
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文化体育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大中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 |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共计9项) |
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促进标准信息公开共享,开展标准实施监测预警,推动标准水平动态有序调整,加强实施结果反馈利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开展创新试点示范。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筹。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有序实现流动人口在常住地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异地结算、钱随人走等相关制度安排。鼓励和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持续保障和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制度。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聚焦孤残、留守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及时发现、紧急救助、长期照护等全链条制度安排。健全孤儿、弃婴、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及食品价格指数的联动机制。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加快完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加快乡村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建成公办为主、覆盖城乡、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水平。健全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规范城镇配套园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力争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98%以上。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机制,推动集团化办学、联盟办学,探索镇村一体化办学。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全面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现象。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短板,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完善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完善控辍保学体系和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和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推动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中阶段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效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深入实施高中教育资源扩充工程,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力争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4%以上。
推动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健全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以上,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高中学段延伸。
启动中等职业教育培基固本行动计划,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扩容提质。鼓励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探索推进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购买服务等多元融资模式。全面深化产教融合,依托医学美容、护理、艺体和学前教育等特色学科资源优势,探索组建产业学院。围绕大数据、大健康、中医药、锂电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探索构建校企互惠双赢联合发展共同体,重点支持重点企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育人示范平台。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形式。大力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政策,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县域内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急需紧缺教师“多点施教”改革。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办法。健全适用不同教育阶段需求的师资培养体系,加快补齐师资数量和学科短板,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省公费师范生招生、就业政策,加快推进师范毕业生面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健全教师队伍正向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畅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渠道。探索建立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终身学习账号体系,积极整合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在线教育信息化资源,面向不同需求学习者提供高水平多元化内容供给。支持整合利用学校设施与教育资源,推动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打造一批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创新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模式,支持办好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和社区学习中心。完善终身学习激励政策体系,加快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制度环境。
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广教育城域网、智慧教育云、移动终端、智慧校园建设,建成覆盖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城域网。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积极推广“互联网+教育”教学模式,建立智能教学系统,加强数字化课程研发,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大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专业素质能力。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加强教育经费内部稽查和审计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协作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法治校园等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教书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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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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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德树人工程。建成市级文明校园18所,建成家校合作示范校11所。建设省级以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3所、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7个。建设县级标准劳动实践场所(基地)7个。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升级,重点推进万载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万载县南部新城社区幼儿园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4%,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5%。 (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积极推进全县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建和扩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和国家办学标准,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基本实现小学、初中标准班额。加强控辍保学力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 (四)高中教育特色优质工程。坚定实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行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 (五)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工程。加快推进万载县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建设。到2025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位比达到6:4。建成5个市级骨干示范专业。培育和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六)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到2025年,培育省、市级骨干教师30人、学科带头人15人;培养省级中小学名师5人、名校长1人。建成1个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七)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实现县级老年大学全覆盖,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八)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教育城域网和学校校园网,建成“名师课堂”60个,“名校网络课堂”实验校114所。实现乡镇及以上学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100%,“智慧作业”在4-9年级全面运用。 |
坚定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积极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服务业企业稳岗补助政策体系。做大做强“助贷”周转、“财政惠农信贷通”、“财园信贷通”、“科贷通”、小额贷款和财政信用担保等产品业务,建立专项短期担保贷款,减轻小微企业资金流动困难。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就业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品质生活服务业、消费服务业,积极促进家政、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业提质升级,拓展就业新空间。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壮大新兴产业集群,挖掘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就业潜力。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培育新个体经济,创新就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自主择业,加强灵活就业。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搭建双创示范基地跨区域合作交流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实施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紧密围绕托育、养老等服务业领域,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区域示范基地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开展创业培训等活动,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打造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标杆。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开展创业,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万载籍优秀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企业家通过总部回迁、项目前移、资金回流、技术回乡等方式回乡创业。加强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创业创新意识。
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定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提高失业保险参保率,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逐步实现稳定就业,发展一批员工制家政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家政服务新业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青年见习计划、青年就业启航计划,扎实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引导青年群体到基层和一线岗位就业成长。加强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开展线上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劳务协作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劳动就业部门和用工企业对接。做好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等活动,鼓励优先吸纳本地户籍脱贫劳动力就业。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帮助符合条件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落实税收优惠、收费减免政策及各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妇女平等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解毒康复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等。
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持续强化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培训机构面向农村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采取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脱贫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行动,鼓励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广泛组织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根据用工需求和稳岗需要,鼓励重点行业产业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和以工代训。积极扩大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培训规模。大力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优化审批程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创新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加快推进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基点,“两微一端”为主载体,全力打造“平台+网站+微信+客户端”为一体的“零距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圈,提供精准便捷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和管理服务运行平台。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跨县区、跨部门交换共享和动态管理,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就业监测平台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形势动态监测,指导企业完善裁减员方案,防范规模性裁员失业风险。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明确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健全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加强就业人员权益保障,依法整治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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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发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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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继续推广“四创四导”孵化模式,组织参与“中国创翼”等创业创新大赛。鼓励企业、技工院校、职业技术院校等开展技术创新。 (二)实施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联合各高校举办“职等你来相约云端”、校友企业(学校)专场网络视频招聘、“百千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行动”等上线下各类专项招活动,全面提高大学生就业率。组织开展线上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劳务协作等多种形式,“点对点”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实施优惠扶持政策,强化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稳定和拓宽就业渠道。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快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三)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技能大师培养工程”。实施“双百技能提升工程”。到2025年,推荐3家企业或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择优遴选一批规模以上主导产业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我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每年组织具有技能技艺的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竞赛交流活动。 (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城乡贫困劳动力、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到2025年,至少建成1所公办技工学校。支持万载技工学校发展壮大。 |
坚持积极应对、共建共享、量力适度、创新开放的基本原则,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
建立健全人口监测调查及成果分析制度,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重点做好出生、死亡、迁移流动、老龄、少儿、婚姻等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强化人口监测运行管理,完成国家、省级专项调查任务。创新人口监测手段,加强人口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快整合计划生育各项业务系统,启用江西省人口监测信息系统。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再生育特批和再生育审批网上办理,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办证“一网通办”,持续优化生育审批流程。广泛深入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加强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服务阵地和“向日葵亲子小屋”服务支点建设,逐步建立优生优育服务网络。落实优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不断扩大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等服务覆盖面,有效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强化“青春健康”工作品牌建设,巩固和拓展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健全计生家庭保险保障制度,开展“卫惠保”服务,继续做好大龄独生子女团体险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加强“暖心家园”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三孩及配套生育政策,协调落实生育延长假和生育保险等政策。大力实施生育服务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婚育全程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母婴设施建设力度,规范母婴室管理和服务。
有效落实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养育、早期发展科普服务。大力发展社区照护服务,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支持社区发展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延伸,发展混合型托育服务机构,探索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为 0-3 岁婴幼儿及家庭提供一贯制托育服务。规范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准入机制,加强托育机构动态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着力增加有效供给,有效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规定,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鼓励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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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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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举办家庭健康大讲堂,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试点,推荐村级秘书长讲好健康家庭故事,组织健康家庭评比活动。 (二)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品牌建设,大力推进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建设,打造“青春健康”品牌。 (三)开展计生家庭帮扶行动。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暖心家园”服务平台建设。2025年,至少打造一个“暖心家园”基地。 (四)开展优生优育指导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加强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服务阵地和“向日葵亲子小屋”服务支点建设,逐步建立优生优育服务网络。 (五)开展示范性照护服务机构创建行动。抓好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建成 1个功能健全、设施配套完善、具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5年城乡社区托育服务提供覆盖率达100%。 |
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工程,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大力实施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县级福利院、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设施配备,将乡镇敬老院打造成为集老年人生活、休闲、医疗、生产需求“四位一体”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基地。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广泛推行“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因地制宜搭建农村老人互助服务平台,为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提供助餐、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依托农村“三留守”系统,建立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视巡访制度,定期开展日常探视巡访,及时提供关爱服务和应急帮扶。全面加强养老专业化人才培养;依托江西民政学校专业化力量,建立养老托育技术型人才培育合作机制;深入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模式,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实训基地。
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医疗资源开展机构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等签约服务。到2025年,力争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率100%。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探索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元化运营模式,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推动举办“老年开放大学”、“网上老年大学”。推进养老照护模式多元化发展,持续探索创新“生态+养老”等养老服务业态。鼓励市场积极研究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及智慧健康产品等适老化智能产品,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孝老优良传统,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经验等宣传报道,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以“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养老志愿服务,积极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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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老年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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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养老院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重点推进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改扩建公办养老院2所,实现至少拥有一所床位300张以上500张以下的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能力的综合养老院,公办养老院等级评定90%以上达到星级标准。新建或改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分别达到60%、50%。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 (二)农村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品牌提质工程。到2025年,全县新增农村互助养老设施27个。支持建设2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支持社区建有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 (三)居家养老社区建设工程。重点推进万载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到2025年,实现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个,新增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7个,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5%。 (四)特困失能老人供养服务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万载县社会福利院失能老人护理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有效供给养老床位100张。特困失能老人集中供养率100%,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70%以上。 (五)医养融合发展工程。推进与医疗机构合作。加快老年医院建设,打造医养结合养老示范点。 (六)康养融合发展工程。积极谋划九龙、竹山洞等地建设康养基地,打造“生态+养老”样板区。 |
第七章 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稳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资源下沉、整合协作和优化升级,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与优势互补,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决策机制。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考核范围。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补偿机制。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放宽准入条件,取消社会力量办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推动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健康万载城镇建设。深入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以学科建设为重点,重点发展县级医院肿瘤、心脑血管、感染性疾病的诊疗能力。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呼吸、重症、感染科医师培养,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并指导各地有序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确保医疗和数据安全。加快健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与省级远程医疗会诊平台对接,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深入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持续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整合推进卒中、创伤、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精神病诊疗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大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治力度,推进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健全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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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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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万载县黄茅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技综合楼、万载县赤兴卫生院整体搬迁等项目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二)卫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万载县人民医院南部新城院区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三)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万载县人民医院西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万载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增强传染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四)妇幼保健服务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万载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医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 (五)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万载县中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建设。 |
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提高种植标准化水平。积极培育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合作联社、大户、家庭农场,扩大种植规模。加强中医医院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和薄弱科室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基层中医馆高标准、全覆盖,加快完成全县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积极壮大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分院,推动热敏灸全产业链发展,逐步构建覆盖县、乡、村的热敏灸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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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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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参与市级开展的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培养3名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重点加强科研能力训练,提升中青年骨干中医药学术素养。 |
第四节 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加快推进县全民健身中心和乡镇(街道)、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积极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技能“巡回教学”系列活动和“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做强培优农耕健身品牌赛事,开展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牢固树立健康教育理念,鼓励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积极推广足球、篮球、排球等运动形式,支持冰雪运动进校园,普及冬奥知识,促进儿童青少年提高身体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深化体校改革,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完善儿童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积极申办国家、省级青少年冬夏令营,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加强体育社团规范管理,促进各俱乐部和单项基地规范管理,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探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制度,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化服务体系。强化体育场地供给,合理利用公园、体育中心、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大力实施“体育+”融合发展工程,开展体育+旅游、体育+医疗、体育+教育等行动,促进运动康复、体育影视动漫、体育传媒、体育产品的文化创意与研发等相关业态发展,将体育产业打造成为幸福产业。规范体育彩票销售市场,提高体彩销量,增大体彩公益金的收益。大力传承弘扬体育文化,深入挖掘体育精神,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强全县的凝聚力、向心力、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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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全民健身发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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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体育中心、体育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万载县南部新城生态体育公园项目建设。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程,常态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线索的调查、研究、认定和保存工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化管理体系和数据库群。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效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和提升,引导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持续实施代表性传承人关爱计划,建立和完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退出机制。深入挖掘和展示中医药、夏布、陶瓷、茶叶、根木雕、剪纸、花炮、制酒、小吃等传统工艺。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商圈活动,全面振兴地方戏曲、傩舞、山歌等独具特色的文艺形式。鼓励旅游景区研究和建设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景区或民俗博物馆,提升群众和游客对本地文化的认知度和传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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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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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工程。推动万载县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建设。 (二)实施文化遗产活化工程。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申报、保护和相关项目规划设计“活化非遗”,推动万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项目建设,集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体验、传承。 |
第二节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探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等文化试点工程,扩展文化事业发展新路径。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积极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城市书屋、24小时智慧图书馆,实现全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标准化,建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鼓励创作舞台艺术、戏曲艺术等,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传统剧目演出或现代歌舞表演等艺术活动。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公益性文化服务。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加强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改造,改善传统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加强文化管理干部能力培养,推进“一员多能”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农村非遗传承人、文艺爱好者和文化热心人等人才资源,实现文化服务和管理人才本地化。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实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志愿服务阵地全覆盖。全面推进智慧光电服务网络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工程,大力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互联网、创意等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文化+体育”“文化+科技”“文化+互联网”“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严格落实《宜春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发挥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优秀传统工艺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打造一批省级、国家级传统工艺品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城市文创”产业,鼓励文化文物单位研发具有开埠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战争文化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深入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依托移动物联网技术优势,大力推动文化装备制造产业研发和生产。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价,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多样化和针对性。深入实施文化品牌战略,培育和扶持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产品和企业品牌,培育和打造一批以万载特色文化元素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集群,创新优质文化产品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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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 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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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积极促进万载县文化馆、图书馆功能提升。 (二)实施“文化+旅游”发展工程。推动湘赣边红色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 (三)实施“文化+农业”发展工程。推动“文化+农业”产业建设。 |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发展权利和机会。
建立健全妇女保健服务制度、提高妇女保健服务能力,加强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确保适龄女童、贫困儿童、留守儿童等平等接受更好的教育。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消除女性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男女同工同酬。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再就业,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实现就业。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和职业卫生安全。完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成员权、收益权。贯彻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建成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大普惠式儿童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推进城乡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和知识普及行动,加强儿童营养和膳食指导,做好儿童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控和早期干预。实施儿童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保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基层儿童福利设施网络,提升儿童福利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健全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救助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水平、学业困难结对帮扶水平,实施情感关爱暖心行动、健康关爱贴心行动、行为关爱协同行动、安全关爱督导行动,守护儿童健康平安快乐成长。加强民政服务儿童档案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加强未成年救助机构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儿童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大力度防止消防、食品问题和性侵、猥亵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
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推广实施“尊崇工作法”,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拓展就业领域,提升就业安置质量。建立健全新型待遇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优待政策,合理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待遇标准,做好随调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落户和教育等工作。改善优抚医院设施和设备条件,主动对接军队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医疗需求,提升优抚医院医疗和护理水平。坚持抚恤优待基本原则,优化光荣院区域布局,加强光荣院建设和改造,推动服务设施达标,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设备,细化明确服务对象,建立统筹平衡供需服务模式,重点保障集中供养人群。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构建“大双拥”工作格局,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统筹规划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提高烈士纪念设施智能化安防水平,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数字展示工程,完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定期巡访探视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落实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优先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消除对残疾人就业歧视,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教育全覆盖,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深入实施“福康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群体进行手术适应症的肢体(脊柱除外)畸形患者手术矫治和康复,配置假肢、矫形器、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助器具。做好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照料和托养,采取居家托养、日间照料、寄宿和集中托养等形式,逐步推进集中照护与托养工作。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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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 重点群体关爱服务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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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提升行动。谋划推进县退役军人光荣院建设。 (二)实施儿童关爱支持行动。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改造项目建设。 (三)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行动。完成万载县残疾人康复及综合服务设施中心项目建设。 |
第十章 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差异化需求,加快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行动,推进社保参保扩面,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实现社会保险全员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养老制度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率,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全面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启动和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统筹有关政策,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形成DIP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做好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简化医保转移接续流程,加快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救助、政府兜底五条保障线一站式结算。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深度融合,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防范化解基金潜在风险机制,坚决查处骗保行为。
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为重点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提标提补政策,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标准。认真开展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对城乡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按城市集中供养标准执行。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和照料服务。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和改造升级,完善救助站关爱救助、应急救助等服务功能,打造为区域性站内照料中心。做好长期滞留人员集中落户安置工作,采用“原地出资、代为照料、协同监管”模式,实行救助站集中委托代养。推进“群防群助”,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发挥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开展“时间银行”等志愿活动,引导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和志愿服务。
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确保“逝有所安”。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有序开展“豪华”墓地等突出问题和宗教活动场所殡葬服务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发生重大舆情和群体性事件。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殡葬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积极开展“互联网+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服务单位实时在线办理业务,业务主管部门实时在线监管,实现相关数据交换共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加速文明节俭治丧进程,形成厚养礼葬、丧事简办的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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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3 殡葬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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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殡葬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满足群众殡葬需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加快推进万载县九泉宫公墓龙文公园一期项目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的提升改造。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确保商品住房供需总体平衡,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完善长租房政策,健全准入退出管理机制,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重点领域民生保障目标,积极构建均等普惠享有、多元多样供给、要素保障充分、监督监管有力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第一节 构建多元多样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
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
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需求,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事业编制资源,引导事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放开市场准入,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力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大力培育发展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社区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探索建立社会志愿服务积分制度。
积极发挥国有经济作用。鼓励国有经济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发展,支持国有经济参与的社会公共服务做大做强,推动国有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服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更大作用,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社会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
第二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创新公共服务智慧供给模式
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区块链等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创新应用,通过“科技手段+公共服务”应用方式,创新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社区、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应用模式,探索发展数字创意、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文化、职能体育、智慧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推动公共服务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互认互通的档案专题民生档案数据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实现民生保障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
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优化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机制,提高基层产品供给效能。加强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职能,培养社区工作者治理能力,采取上下联动、纵横协调的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满意度。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以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为依据科学布局公共服务资源,在人口较为集中地区合理规划布局基本公共服务网点,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逐步打造“城市15分钟、乡村1.5小时”基本公共服务圈。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引导居民向城、镇适度集中居住,扩大服务规模效应,缩小空间距离,提高服务效率。
第三节 完善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
推动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整合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搭建公共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和民生领域信息资源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信息获取的便利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供给站点与社会治理网络有机结合,打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落地“最后一公里”。
深化民生领域政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民生领域场景应用,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赣服通”移动平台,加快推进托育服务、农村学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住房保障等重点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促进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化。
第四节 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
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
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考虑,立足于人的全生命周期对不同公共服务需求,推动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制度安排相互衔接,互相配套。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与常住人口挂钩、与服务半径挂钩制度,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公共服务资源有效覆盖。
健全财力保障制度。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财力需求。设立公共服务投资基金和专项发展平台,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或给予财政贴息,降低公共服务领域融资成本。鼓励依法合规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构建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共赢的投融资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财政、融资和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公共服务事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研究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争取创建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作用,探索建立公办与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领域合作机制,促进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发展大力发展慈善等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环境。
强化设施用地保障。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依据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合理确定用地供给。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限制土地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土地供应方式。
第五节 完善公共服务监督监管体系
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强化政府监管能力,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开展监督检查结果公开、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质量信用记录、严重失信服务主体强制退出等工作,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公共服务机构评审评价体系,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推广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第三方服务质量调查。
完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受益、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依据项目运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健全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资本、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确保科学定价调价。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公布机制,提高定价调价透明度。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江西省标准化条例》,加快标准化在服务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发挥“标准化+”效应,着力构建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质量标准。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推动公共服务品牌化发展。支持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生活服务中心,提供方便、可信赖的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等“一站式”服务。发挥财政基金、政策性金融贷款等引导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支持打造公共服务品牌。
按照长效可行、分工明晰、统筹有力、协调有序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和监督评估,促进政策和项目落地。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公共服务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公共服务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区域内均等化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制定办事指南,明确责任单位,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质量效率,保证清单项目落实到位,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进展情况。
建立公共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有效整合各级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实施合力,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系统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突出淤点堵点难点问题,分领域谋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服务和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蹲点调研和现场督导,定期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议,推动协调协商机制化常态化。加强舆论引导,鼓励社会监督,增强全社会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同感和积极性,推动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健全公共服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规划主要指标监测、统计、评估、考核制度,建立规划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测评估和中期评估机制,把规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大力开展第三方评估,拓展公众参与路径与渠道,及时发布公共服务发展年度报告和考评情况,建立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体公民诚信意识,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加强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失信惩戒及依法强制退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