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发〔2022〕3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靖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靖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靖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二二年四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靖安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靖安县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靖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工作主线,围绕“优化绿色发展方式、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四大重点方向,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在生态建设上求实效,在污染整治上出实招,在价值转换上求突破,厚植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绿色优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以《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靖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为依据,并与《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规划衔接,编制《靖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靖安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回顾和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了“十四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明确了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现状分析与形势研判...................................................................................... 1
第一节 生态环境基础............................................. 1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节“十四五”形势分析........................................ 5
第二章 总体思路..........................................................................................................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8
第三节 主要目标................................................. 9
第三章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3
第一节 完善绿色发展机制........................................ 13
第二节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14
第三节 建设低碳能源交通体系.................................... 15
第四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16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9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19
第二节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20
第三节 统筹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20
第五章 加强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2
第一节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控制................................ 22
第二节 深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 23
第三节 提升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24
第六章 加强“三水统筹”,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 27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27
第二节 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 28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保护.......................................... 31
第四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 32
第七章 加强源头防控,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35
第一节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35
第二节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36
第三节 推进重金属及尾矿污染防控与综合整治...................... 37
第八章 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39
第一节 深入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 39
第二节 着力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 40
第三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1
第九章 加强生态监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44
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44
第二节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45
第三节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47
第十章 加强环境风险系统防控,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49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49
第二节 提升固废处置监管能力.................................... 50
第三节 保障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51
第十一章 构建现代环境管控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53
第一节 健全环境管理行政制度.................................... 53
第二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54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57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57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 57
第三节 完善投入机制............................................ 57
第四节 加大宣传引导............................................ 58
第五节 强化考核评估............................................ 58
附表一 靖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基本信息表.................. 59
第一章 现状分析与形势研判
第一节 生态环境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荣获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在 2018 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我县“一产利用生态、二产服从生态、三产保护生态”的发展模式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肯定。
——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并兼任各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纳入42个相关职能单位,部署了“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靖安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49个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及有关团体的指导、监督、主体、司法、管理责任,同时明确了乡镇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全县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95.8%。全县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疑似污染地块利用率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100%。
——生态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坚持“生态立县、生态富县”的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出“一产利用生态、二产服从生态、三产保护生态”绿色发展模式。我县先后多次在省、市各类会议上作生态文明创建典型发言。“2020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要求在全国推广靖安绿色发展模式。
——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化解。坚持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优先领域,始终把提升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截至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20个问题,需限期整改完成的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需长期坚持的17个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的6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到位。
——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扎实开展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行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常态化,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随机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开展“零点行动”12次,全县共办理涉环境问题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43.6万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
——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间,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累计纳入省调度重大项目102个,总投资984亿元。产业发展提档升级,三次产业比例由2015年的13.1:47.9:39.0调整为2020年的12.4:36.8:50.8,第三产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实现历史性转变,文旅康养带动全局发展格局凸显,产业结构取得进一步优化。
表1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
指标性质 |
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三五” 目标 |
2020年 |
完成情况 |
|
|
约束性指标 |
环境 治理 |
1 |
全县主要河流监测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 |
100 |
100 |
完成 |
|
|
2 |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完成 |
|||
|
3 |
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减少 (%) |
化学需氧量 |
5-10 |
20.8 |
完成 |
||
|
氨氮 |
24.19 |
||||||
|
二氧化硫 |
14.48 |
||||||
|
氮氧化物 |
6.23 |
||||||
|
预期性指标 |
水环境 质量 |
4 |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完成 |
|
|
5 |
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 |
0 |
0 |
完成 |
|||
|
大气环境 |
6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0.4 |
95.8 |
完成 |
||
|
土壤环境 |
7 |
重金属污染物(%) |
100 |
100 |
完成 |
||
|
生态环境 |
8 |
危险废物处理率(%) |
100 |
100 |
完成 |
||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发展不足仍然是我县基本县情,过度依赖投资驱动,经济增长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十四五”时期,全县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快速增长,对资源能源的需求依然旺盛,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总量还有可能大幅度增加。同时,由于疫情常态化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对传统产业和粗放发展存在路径依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投入力度减小的风险有所增加。
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难度很大:“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优良,但与人民群众期待、与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要求还有差距,尤其是环境质量稳定提升难度很大。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环境空气质量未在全省排名前列的局面没有改善,臭氧超标是影响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主要原因,而根据现有的技术能力,臭氧防治难度较大。县城在建工地扬尘、道路扬尘仍比较严重,露天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仍然存在,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不稳定。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交界断面等断面水质稳定难度提升很大,总磷等指标存在超标风险。工业园在污水收集方面存在雨污分流、管道清淤、破损管道查探及修复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和应急能力仍需加强,未实现水源地重点地段全方位监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力度不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全县面源污染治理仍需加强,存在畜禽养殖污染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环保基础设施存在不足:我县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环境污染防治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普遍存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还需完善,雨污混流、跑冒滴漏现象依然存在,老旧小区以及年限较早的棚户区、老旧街区合流情况依然存在,新建小区虽按雨污分流布管,但雨污混接情况较为严重,阳台洗衣水、大量沿街店面污水及餐饮店污水进入雨水管。老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改造难度大,部分乡镇、农村污水处理厂因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无法做到应收尽收,造成污水收集率低、进水浓度低、处置效果不理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到位,封库工程未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机制还不成熟,人居环境改善任务依然繁重。
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升: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逐步提升、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环保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需求不匹配,基层人才、设备缺乏,监管手段薄弱,环境监管能力难以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我县监测设备投入有限,执法装备偏少,乡镇环保所还未建成,环境监管能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造成一些环境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全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第三节“十四五”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的复杂形势,叠加疫情常态化影响,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形势下,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更加突出的挑战。
机遇体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作要求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是我们今后五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的动能和力量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亲临江西视察指导,留下了“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殷嘱托,努力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让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把总书记擘画的美好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十三五”时期,靖安县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生态优势转换成经济优势日益显现,跨越赶超新势能不断积累;我县属大南昌都市圈、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三大规划区内,大有机会接受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叠加辐射,为我县参与新一轮区域协调发展,开启新发展格局提供新动能。我县将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关于“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生态康养宜居胜地”的相关要求,努力将靖安打造为国际知名健康养生休闲度假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性交通枢纽、江西省生态文明和转型发展示范城市。
挑战体现在:靖安县工业化、城镇化正在加速发展,生态环境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叠加疫情影响的常态化,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区域经济发展“分化”、“极化”对我县要素资源“虹吸效应”持续增强,影响不容忽视。与此同时,制约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总量不大、人口不多、创新能力不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势强力弱”,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与人民群众更高期盼还有差距,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新增消化任务重、困难大,污染物减排潜力十分有限。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仍较薄弱,面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的巨大压力,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离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过去相比虽有很大提升,但是与面临的环境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要求相比仍还有较大差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仍然任重道远。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及“一产二产三产”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手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靖安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做到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镇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统筹,流域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贯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进行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分类治理。
坚持底线思维、分类防治。生态优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生态安全。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空间开发和环境保护互补互益。建立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实施差异化管理,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社会共治。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强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特点和“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能源配置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着力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巩固绿色发展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靖安模式”新高地。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市前列。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监测断面水质实现稳步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实施全流域治理,推进矿山、耕地的生态修复,系统打造生态保护各要素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更加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监管,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创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基本打通。三屏①多廊多斑块的生态安全格局得到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现代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坚持源头管控、过程严格、后果严惩,健全生态环保责任制度。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具有靖安特色、系统完整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健全,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表2 规划指标体系表
①三屏:幕连九山脉生态屏障;河流生态廊道;主要河流廊道为北潦河,生态斑块间由次级河流廊道连接,主要提供降低污染、栖息地和迁徙廊道的功能;生态斑块:由各级自然保护地和受城市、农田分割围合的丘陵山地组成,承担栖息地、动物迁徙踏脚石、风景游憩等复合的生态功能。
|
指标 |
现状 (2020年) |
2025年指标值 |
五年累计 |
指标属性 |
|
|
(一)环境治理 |
|||||
|
1、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17 |
17 |
- |
约束性 |
|
|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6.6 |
97.0 |
- |
约束性 |
|
|
3、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
4、地表水监测断面V类及劣V类比例(%) |
0 |
0 |
- |
约束性 |
|
|
5、地下水环境质量Ⅴ类点位比例(%) |
- |
稳中向好 |
- |
预期性 |
|
|
6、主要污染物下降比例(%) |
氮氧化物 |
2.0 |
10.0 |
- |
约束性 |
|
挥发性有机物 |
- |
10.0 |
- |
约束性 |
|
|
化学需氧量 |
5 |
250.4 |
- |
约束性 |
|
|
氨氮 |
3 |
14.6 |
- |
约束性 |
|
|
(二)应对气候变化 |
|||||
|
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比例(%) |
19.5 |
- |
按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2.0 |
- |
按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9、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 |
按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
|
1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93以上 |
- |
约束性 |
|
|
1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
有效保障 |
- |
约束性 |
|
|
12、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
0 |
<1.3 |
- |
预期性 |
|
|
(四)生态保护 |
|||||
|
13、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QI) |
- |
稳中向好 |
- |
预期性 |
|
|
14、森林覆盖率(%) |
84.1 |
按市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
|
15、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不低于国家批复要求 |
- |
约束性 |
|
|
(五)人居环境质量 |
|||||
|
1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 |
预期性 |
|
|
1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34.8 |
按市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
1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
19、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 |
预期性 |
|
|
备注: 1、2020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水比例等指标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好于正常年份。 2、未扣除疫情影响,指标1和指标2的规划基准值分别按照2018-2020年县区最高值和最低值计算。 3、考虑到2020监测数据受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较大,指标3和指标4规划基准值采用2018-2020年的三年平均值。 |
|||||
第三章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抓住新的历史机遇,转变发展方式,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坚持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加强源头管控,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法。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绿色转型。
第一节 完善绿色发展机制
构建“一核两极三样板区”的空间格局。根据“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的布局原则,结合靖安绿色发展的现实基础、发展导向、交通区位等因素,构建“一核两极三样板区”的绿色发展总体布局,其中一核是指以主城区为载体的绿色增长动能引领核心区,两极分别指分布在西边的生态康养旅游激活全局增长极和东边的文旅融合发展带动全局发展极,三区指打造靖安绿色发展实践的样板区。
落实“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管控体系。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转移支付机制,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的提高,探索绿色惠民创新机制。推动我县生态产品清单的编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现生态产品标准化认证。加快推进我县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建设,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的体制机制,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交易制度。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推出“绿色信贷”计划,建立“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对节能减碳企业优先贷款,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改革,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第二节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坚持“一产利用生态”原则。充分发挥靖安生态和传统农业优势,做强生态精品农业,着力发展特色果业、制茶业,重点发展培育靖安白茶、靖安娃娃鱼等一批农业产品,大力推进富硒产业和中药材等林下经济,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具有靖安特色的高附加值农产品。
坚持“二产服从生态”原则。严格执行环保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杜绝工业园成为“百花园”。着力打造以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健康食品为主的大健康首位产业,提升以硬质合金等为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培育以绿色照明等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大力发展5G与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动能产业,坚定不移地加快构建“1+3”绿色工业体系。
坚持“三产保护生态”原则。按照“全域打造、四季可游、老少皆宜”的方向,“巩固省内、开拓周边、推广全国”思路,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做好“旅游+”融合文章,持之以恒壮大全域旅游,努力打造成全国一流旅游目的地。
第三节 建设低碳能源交通体系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清洁低碳导向,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使用管理,严控高耗煤项目,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高清洁能源和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积极推进清洁能源项目,稳妥发展光伏发电、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动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二期早日开工建设,力争建成风、光、水、储多能互补,生产、生活、外送多元消纳的低碳能源体系。
完善能源输送体系。加大智能电网建设和城乡电网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等节能、环保、高效的先进供能系统,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能源配置效率。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发电、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能源利用方式和承载和适应能力,逐步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点建设。推进220千伏变电站、电源点及配套输送线路建设,完善110千伏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解决县城南部片区供电瓶颈;提高仁首镇、中源乡等山区供电可靠性。
构建绿色交通网络。加快交通运输与大数据、5G信息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应用新信息系统,对县城中心主要交通节点、重点旅游集散地等关键地点进行交通实时监控、车流高分预测。积极推动南昌-靖安轻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南昌经靖安至咸宁高铁(常岳昌),尽快结束靖安无铁路通达的历史。构建“一环九通道”的对外综合交通网络,完善靖安南北向高速公路网络,推进武宁经靖安至樟树高速公路建设。
第四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力度,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倡绿色出行,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推广节能、节水用品和绿色环保家具、建材等产品。推广绿色出行模式,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落实快递行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规范。提倡绿色居住,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
推行绿色消费模式。发展共享经济、服务租赁、绿色回收等新商业模式,实施绿色消费示范,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引导新(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加快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限制过度包装,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构筑绿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制造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宜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发行园区建设、基础设施、物流、绿色等专项债和企业债。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全域旅游、现代物流、绿色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全面构筑集约高效的绿色服务体系。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施策、定向发力,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和城乡绿化美化,不断优化森林景观,筑牢生态优势,加快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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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绿色发展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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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明确各领域的补偿主体、受益主体、补偿程序、监管措施等。逐步提高林木、湿地生态补偿标准。鼓励并保证第三方机构独立公正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 (二)建立节能减碳市场化机制 推出“绿色信贷”计划,建立“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对节能减碳企业优先贷款。 (二)全域旅游建设 按照“一核一环四片区”全域旅游格局和架构,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构建以生态康养旅游为核心第三产业。 (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着力实施公园、道路、重要景点、小区、单位绿化“五个提升”工程,加快城市园林建设。 (五)能源供应体系建设 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二期早日开工建设,力争建成风、光、水、储多能互补,生产、生活、外送多元消纳的低碳能源体系;智能电网建设,提高供电质量。 (六)城市社区基础设计绿色化建设 城市社区基础设计绿色化建设,推广节能、节水用品和绿色环保家具、建材等产品。 |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自主贡献,统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突出温室气体减排与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合,坚持大气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实行碳排放峰值目标管理。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按照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及江西省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及控制方案专题研究,制定靖安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协同管理。探索近零碳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持续推动低碳试点景区和低碳试点社区创建。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
鼓励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重点碳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培训,推动企业碳市场能力建设。有序推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推动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加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碳。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深入推进农业、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增效。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管理全覆盖。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交通工具低碳排放标准,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降低运输能耗强度。
第二节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严格“两高”项目,升级能源、建材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深化全县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测。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加大对促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应用的扶持力度。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激励。
控制交通建筑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执行新生产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限额。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现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城市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的节能供热计量改造。加强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建材领域工业过程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三节 统筹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协同构建减排核算体系。根据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的要求,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绿色低碳发展的管理能力,逐步完善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统计体系。
积极响应交易市场建设。配合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等相关工作,促进产业绿色化、能源清洁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主动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推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强森林、湿地、农田碳汇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适时纳入碳市场交易体系。开展碳排放核查探索实践,扩大林业碳汇开发试点范围。发挥碳交易在生态价值转换、绿色金融等方面作用。
大力推进低碳试点建设。探索近零碳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将碳达峰逐步纳入试点内容,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实现碳达峰。鼓励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零碳园区、零碳企业和零碳校园。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建设和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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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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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低碳交通 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全县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建设 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深化全县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测。 |
第五章 加强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以切实改善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的大气环境质量为出发点,以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提升双重约束为指导,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和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第一节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控制
加强细颗粒物臭氧协同治理。制定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持续推进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区域臭氧浓度稳中向好,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推进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提升环境空气监测能力水平。
推动多污染治理协同增效。稳步推进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精细化管控城市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治理要求;持续强化工业行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优化污染天气协同应对体系。成立县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小组,完善细颗粒物和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加强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密切跟踪全县地区空气质量、气象变化情况,及时预报天气动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分行业治理、分源头管控、分时段应对”原则,加强错峰生产力度,不断完善应急减排措施。
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对预报预警体系和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不断完善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建立小尺度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平台,加强对PM10、PM2.5、VOCs、O3、恶臭异味等污染物的监测,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预警预报能力。
第二节 深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快金属铸造、印刷、塑料制品、造纸、砖瓦窑等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实现“散乱污”企业彻底“清零”。禁止新(扩)建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等。继续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进和烟气排放设施提标改造。加大燃煤锅炉与炉窑综合治理推进力度,强化非煤矿山、制砂、砖瓦、造纸、混凝土搅拌站等行业深度治理。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深入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源头替代、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等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省市重点企业的监督帮扶,确保“一企一策”治理方案的编制质量,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治污设施废气收集率、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等“三率”水平;对辖区内铸造行业以及金属(木)门窗、木(竹)加工、工程机械、包装装潢及印刷等各类加工制造类企业,全面梳理涉及表面处理及涂装、胶黏、印刷工序,统计各企业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用量及其VOCs含量,查清治污现状,形成基础台账,纳入VOCs减排管理;掌握本地企业VOCs治理水平现状,VOCs排放现状,按省市工作部署,结合VOCs治理成效评估结果对企业按照ABCD四级实行分级管理,列出分级管控名单及减排措施,合理划定不同等级企业比例。对纳入A级和B级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C级和D级企业严格实施限排减排措施。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按省市工作部署,制定臭氧污染天应急预案,在有利于臭氧生成和累积气象条件下,且存在超标风险时,应根据重点行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分别落实不同的应急减排要求。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HFCs)环境管理,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探索开展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园区电子鼻监测。强化多污染物协调控制,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铅、砷、二噁英等非常规污染物的治理。
第三节 提升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加强交通污染治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淘汰无法治理的老旧柴油车,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落实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城。严控黑烟车污染,充分利用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强化机动车上路监管。探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源防治。
深化面源污染管控。加强城市扬尘治理,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强化堆场扬尘控制,实施渣土车运输智能化监控,将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全面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要求,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焚烧集中整治行动,巩固提升烟花爆竹禁燃成效。强化扬尘环境监管,完善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强化秸秆禁烧整治,加强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严格秸秆禁烧奖惩机制。
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提高城市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和运行率,推进公共烟道的建设或改造。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城区建成区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运行监管,加强对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城区范围内依法禁止露天烧烤。继续加强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和问题治理“回头看”。
强化环境噪声监管。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充分考虑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中的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加大对交通噪声、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生活噪声污染监管控制,推广低噪工艺和设备,明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要求。加强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和群众自治,减少噪声扰民,打造宁静社区及办公、休闲场所。
专栏3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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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靖安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建设靖安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 (二)建立预警体系 完善细颗粒物和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对预报预警体系和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不断完善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 (三)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加强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
第六章 加强“三水统筹”,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
全方位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水环境质量“保三争二”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岸上和水里,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让越来越多的河湖能够“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巩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果,持续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实施靖安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以及靖安县石马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污染防治工程等。以“千吨万人”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
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供水格局,提升饮用水水质,增强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完善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水质应急预警机制和水源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检制度,明确监测频次。建立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监测和指挥系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实现供水监测自动化。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健全水源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系统,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和应急处置。定期公布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节 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重点河流沿岸入河排污口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并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在入河排污口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产业布局及城镇规划,确定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范围;强化排污监管,加强入河湖排污口和污染源治理,加强入河湖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应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参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明确入河排污口门规范化、标志牌、监测监控设施等建设内容。
深化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鼓励发展高新、绿色技术产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对重点企业按规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化改造,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对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所有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机制,强化园区污水排放监管,坚决做到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督监测,做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对生产工艺落后的生产线或企业实施淘汰、关闭,企业不断更新生产和污染治理工艺,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加速推进城镇水污染治理。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运维力度,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测,强化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分批、分片区完成建成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排查,做好市政、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网混错接排查与整治工作。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对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 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禁止未经达标处理处置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实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步伐,完善粪污生化处理、舍外发酵、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等循环农业模式,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积极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养殖模式,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提出禁养区、禁渔区划定、退渔还湖等相关任务,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全面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明确禁养、禁渔管控措施要求和配套措施。推广成熟的生态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提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率,依法依规清理整顿不达标排放或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充分发挥渔业的净水、保水生态功能,实现“以渔控藻、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以渔保水”,修复水域生态系统。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科学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探索采用政府付费等方式鼓励当地村民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后的日常管护。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保护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加强对砂石行业管理,科学有序开发利用砂石资源,开展采砂加工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北潦河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生态清淤工程,实施我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制定并落实河湖岸线整治规划,加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针对流域内主要河流、湖库,特别是现状水质较差,开展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河道疏浚清淤、生态岸坡构建、河湖滨带建设以及天然湿地恢复等工程,改善水体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大力开展优良水体保护,实施河湖缓冲带建设、河湖水域生态修复、河流治理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加强生态河(湖)滨带和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的建设与保护。加强重点湖泊水库保护,强化水库水质检测,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扎实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潦河等重点水域重要经济鱼类的增殖放流力度,因地制宜实施禁渔期制度。
加强湿地保护恢复。严格保护重要湿地,强化管控责任,禁止非法占用。实施河湖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加强湿地公园建设,提升湿地自然状态及生态功能。加强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湿地公园开展湿地恢复。通过生态驳岸建设、河岸带植被修复、面源污染防控及河渠道疏浚等综合措施,恢复、重建和提升湿地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受损及退化的湿地生态功能。加强湿地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
强化流域协同共治。完善整治考评、上下游联合交叉执法等制度,打造升级版“河长制”,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利用遥感、地面监测数据,综合社会经济资料,分析区域水生态环境变化及其影响因素,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库,完成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本底评估工作,形成以生物多样性本底为“基准”的动态评估体系。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观测样区。对重要生物类群和水生态系统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到2025年,基本摸清区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
第四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
优化资源配置。对我县水资源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分析,考虑经济、社会、资源及环境等因素影响,做好全局性统筹规划,平衡区域内水资源分配。在充分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合理适度开发利用水资源,以供定需,确保环境与经济共同发展。在满足水量配置条件的基础上,采用质与量相并重的思路、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的方式,准确把握水资源状况和用户需水水质的需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及优化配置行动中来,全面提高供水质量与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管理、同服务。
提高利用效率。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持续实施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计划”,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高效节水改造。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游泳馆、餐饮、娱乐、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推广节水器具使用,提高居民节水意识。
保障生态流量。围绕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强化生态流量(水位)管控,推进重点河湖的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恢复或改善江河湖库水系之间的水力联系,满足河湖生态补水需求。坚持生态优先,按照“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等问题整改,优化水资源配置与闸坝调控,加强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监管。
专栏4 水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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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靖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 分步对靖安县整县自然村建设污水处理站设施及相应管网。 (二)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修复 靖安县石马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污染防治工程;靖安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三)城乡一体化工程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范化建设。 (四)水源地预警能力建设及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以“千吨万人”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 (五)城市水系连通工程 实施城市水系连通工程,增强城市内河湖水体流动性,形成引排顺畅、蓄滞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可调可控的脉络相通的水网体系,恢复自然水力联系,促进城区水质改善和水生态修复。 (六)水生生态环境监测 优化和完善境内流域水质监测站网,对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实现实时监控;建立生态流量管控日常监督机制,建成高效、务实、管用的流域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工作体系,逐步实现流域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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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加强源头防控,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高质量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重点围绕“实现两个放心”(吃的放心、住的安心),持续“固本强基”,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元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协同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第一节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土壤环境管理,督促靖安县欣荣钨矿等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开制度等。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各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工艺和设备。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与核实,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域和人类生活生产区域新建、扩建、改建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项目,并要求现有污染排放企业依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改造。优化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常规监测,探索土壤生态环境调查。有序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地块监测与调查。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根据全县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持续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完成安全利用类污染耕地治理任务。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加强用途管理,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在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风险评估时,进行土壤及农产品样品协同监测。推广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健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开展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规范建设用地有关报告评审,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分类,科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和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联动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加强未利用地块环境管理,防止新增建设项目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第二节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配合省、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优先实施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及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初步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管控网络体系。整合自然资源、水文等部门地下水监测井,实现相关部门间地下水监测数据的共享共用。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以“双源”地下水环境调查为重点,逐步查清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以及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重点针对“一企一库““两区两场”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到2025年,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以工业集聚区、金属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检测,制定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防渗工作措施。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防止地下水污染。
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完善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础数据库,健全污染源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准入管理。积极申报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
第三节 推进重金属及尾矿污染防控与综合整治
严控涉重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聚焦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点行业,防范威胁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推动实施重金属滅排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广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使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下降比例满足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有色等行业废水排查整治。加大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责令相关企业采取环境污染隐患排除措施。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问题整治,逐步消除存量。开展废弃矿山污染治理,推进靖安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专栏5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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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优化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常规监测,探索土壤生态环境调查。 (二)靖安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废弃矿山污染治理,推进靖安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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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严格管控以种植业、畜牧和水产养殖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推动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老百姓留住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第一节 深入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财政保险联动机制,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保障处理中心健康运营。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大力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推进林下经济,推广畜禽水产养殖与农林种植协同循环利用模式,探索打造“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合理布局水产养殖产业,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清理禁养区水产养殖。加大对河湖水库肥水养殖的排查力度,严厉整治养殖污染水体的行为。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推广工程化的现代化养殖方式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引导采用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
第二节 着力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提高化肥利用率,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广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以高效低毒低残留低量农药替代高毒低效高剂量农药,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以专业化统一防治替代千家万户分散防治,以绿色非化学防控替代化学药剂防治。推广建立农药减量示范区,以示范科学用药替代传统随意施药。推广现代精准施药技术,以现代高效施药机械替代传统低效施药器械。加快构建现代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
加强农业固废污染防治。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加快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打造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全面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农膜源头滅量和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支持应用秸料还田、种植绿肥、沼肥应用、增施有机肥等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水治理,开展农村河道、沟、塘综合整治,加强水系连通,规划布局坡耕地生物拦截带、生态缓冲带以及区域污水生态净化等工程。
第三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引领,梯次推进,分步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率先完成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分散居住村庄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地方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建立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运维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采取委托运营和第三方监管、政府依效付费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推进靖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示范建设项目。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推广典型地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借鉴“二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就地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方法,完善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体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深化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清扫、统一收集、统一转运和统一处理”四个统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积极发挥村民在垃圾治理过程中的参与作用和监督作用。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科学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探索采用政府付费等方式鼓励当地村民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后的日常管护。
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不断巩固全省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县成果。结合村镇特色,因地制宜开展乡村公园、森林乡村建设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传承地域传统文化,努力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品”、环境优美、自然生态的宜居乡村,形成一批产业发展型、旅游休闲型、传统村落型、自然生态型绿色村庄。规范化管理乡村旅游,积极开展主要旅游线路沿线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全面优化旅游环境,打造靖安乡村生态旅游“金招牌”。持续推进全省首批乡村森林公园试点县建设,不断扩大建设覆盖面,打造一批新时代“五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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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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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推广典型地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 (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设置病虫害监测点,进一步完善病虫监测网络;开展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示范建设项目 靖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示范建设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为常住人口及旅游人口大于等于150人且涉及旅游、示范、重点、河流沿线村的97个自然村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2022年完成)。二期为常住人口少于150人大于等于100人的59个自然村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科学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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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加强生态监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系统治理,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设,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完善持续保护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生态创建成果,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共筑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九岭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北潦河为核心,以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为抓手,加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全面提高对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水生态系统等多层次多维度复杂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确保森林质量不降低、湿地面积不缩减、生态功能不退化。加强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严查盗猎盗卖珍稀野生动物行为,加大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疫源监测,完善野生动物救治体系,着力保护野生动物种质资源库。
强化森林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森林资源提质改造,建设森林经营示范基地。逐步恢复和扩大地带性植被,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实施封山育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科学有序放开商品材采伐指标。实行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并轨管理,基本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严格天然林管护和用途管理。
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地、国家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等区域。根据省市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科学防控、系统治理,全面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总体战。开展外来入侵生物调查,重点调查加拿大一枝黄花、水花生、水葫芦、福寿螺等重大外来入侵生物分布及危害情况;防控重大外来入侵物种,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技术培训,普及外来入侵生物相关知识,并对全县的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第二节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为抓手,全面开展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环境修复、水环境保护治理、土地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整体保护修复,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建立健全水林田湖草沙统一监管、统筹协调的制度体系与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农田整治行动、自然保护地监管行动等。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深入推进“林长制”,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开展森林“四化”建设,执行严格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制度,大力实施古树名木“树保姆”管护,加大力度支持毛竹产业培育,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推进智慧林业建设,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强化农林疫病防控和治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施河湖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重要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提升湿地自然状态及生态功能。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加快建立中东部种质资源库、珍稀物种基因库,强化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监管执法,扎实做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等工作。
加强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充分总结“十三五”期间绿色矿山建设经验,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决守牢生态环保底线,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扎实开展矿山开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对矿产资源偷采、乱采行为打击力度,依法关闭乱挖滥采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污染治理不规范矿山,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加强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的力度,落实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全面完成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建设健全全流域湿地监测机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靖安实际,公布全县河湖名录,划定水域保护范围,严查围湖造地、私自侵占水面等行为,全面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及建设临时用地对水面的侵占行为,全面恢复被非法侵占的水域。推进河湖连通及重点区段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畅通靖安水系网络,整治县城中心及农村地区黑臭水体,因地制宜种植挺水或沉水植物,提高滨水生态系统美观度,恢复水系生态系统丰度,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严格划定水产养殖区域,限制水中饲料和农药使用量。实施绿色水产养殖,严格控制围栏和网箱养殖,推行人放天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明确水源保护地上下游禁止人为开发区域,严查工业废水废渣偷排乱倒行为。将岸带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与全域旅游综合规划相结合,畅通湿地生态廊道,恢复岸线自然风光。
第三节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提升生态保护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奖惩”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依法实行生态空间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空间内各类开发利用活动,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
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环保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建设。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为抓手,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创新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高质量打造美丽中国“靖安样本”,努力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区”、“绿色体制机制创新区”、“碳中和贡献区”和“绿色生活引领区”。
专栏7 生态保护领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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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工程 大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为抓手,全面开展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环境修复、水环境保护治理、土地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整体保护修复,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建立健全水林田湖草沙统一监管、统筹协调的制度体系与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农田整治行动、自然保护地监管行动等。 (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全面保护天然林,结合防护林、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工程进行人工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统筹规划,引进林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提升乡村风景林质量,加大建设规模。鼓励有条件的村落,建成森林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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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加强环境风险系统防控,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健全环境风险和应急体系,坚持防控并重,强化“一废一品”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排查,加强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风险防范预案和联动管控机制。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化学品风险排查,提高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全过程管控,完善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点流域、园区、涉危涉重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积极推动园区环境预警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装置级、企业级、园区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抓好排污企业防治设施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
健全风险应急体系。推进一般排污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统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优化应急处置救援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损失评估。加强生态环境与交通、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联动,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物资紧急调用及补偿机制,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应急工作。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健全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推进构建全县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建立先进实用的环境风险管理平台,增强环境风险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和特征化。
第二节 提升固废处置监管能力
提升固废处理处置能力。摸清我县固废处理处置能力缺口,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超前的原则布局谋划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将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建筑垃圾分类减量化。
强化固废过程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深入实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准入,扎实推进协同处置豁免政策落地实施。布局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场所(试点)建设,解决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强化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使废物中有用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与综合利用,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以铸造废砂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
第三节 保障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严格核技术利用项目行政许可,提升辐射安全管理能力,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上级考核要求内,严格责任主体落实辐射环境监管要求。定期开展高风险移动放射源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探伤高风险移动源实行实时跟踪监控。强化闲置、废旧放射源及时送贮,实现废旧、闲置放射源应收尽收。加强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充善辐射事故应急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核与辐射应急实战水平。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贯彻落实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城乡特别是人口集中居住的城镇、重点控制区场强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保障公众健康。严格落实新建电磁辐射源环评审批,新建的电磁辐射源如移动通信基站、变电站等必须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审批后オ可开工建设,确保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电磁环境满足国家标准限值的要求。
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核与辐射、电磁辐射认知水平。建立企业与公众沟通机制,全面公开核与辐射类项目建设、运行、辐射监测、事件事故等信息,做好涉核、涉辐射类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及舆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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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风险管控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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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环境风险源等基本信息数据库 建立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区、应急物质储备等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建立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增强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和特征化。 (二)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强化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使废物中有用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与综合利用,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以铸造废砂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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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构建现代环境管控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要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构建具有靖安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政府环境治理效能,严守环境治理底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建设“双一流”靖安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健全环境管理行政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健全涵盖生态指标考核的评价机制和奖惩办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相挂钩的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排污企业应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交易,不断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企业环境守法公开承诺制、绿色采购制,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落实排污企业监测主体责任。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监督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实施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加强生态环境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公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第二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现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测管联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规范排污单位和县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总磷、总氮、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建立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建设智慧环境信息体系。探索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及运维体系建设,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化技术,提高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及运维能力。紧跟省市实施生态环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和完善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全景式生态环境形势研判体系。推进我县“环保大脑”建设,丰富生态环境大数据,提升生态资源数字化管控能力。
健全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执法力量,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形成综合执法队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局队站”合一。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目录,提高执法精准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第三节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基础上,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持续做好新增污染源发证登记,切实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开展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回头看”,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坚决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行为。推动建立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执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固定污源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加强自行监测、自行报告等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环境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基本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加强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推动非固定源减排,实施非固定源减排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实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生态环境统计制度改革,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拓展统计数据分析,坚决防范统计弄虚造假。
规范开放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治理、资源高效利用制度,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依托“环保管家”,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机制。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 开发建设”模式。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探索开展“社会评价、政府认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机制试点,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靖安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负面清单》,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健全对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监管制度,依法开展失信惩戒。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从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规划实施。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推动规划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和充实环境管理、监测、应急、监管执法等队伍力量,重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土壤环境修复、农村环境保护等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建设,弥补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和技术储备薄弱问题。开展环保系统内部培训,提高县、乡(镇)级生态环境监管人员素质和水平。
第三节 完善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资金,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治理、绿色产业发展、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强环保投资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拓宽环保资金的投入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EPC+跟踪审计+全程监管”的操作理念,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监测、评估和污染防治等环境公共服务领域。
第四节 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宣传培训,形成线上线下相同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采用培训班、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培训,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
第五节 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并把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核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表一 靖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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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目标任务 |
投资 估算 (万元) |
实施 单位 |
监管部门 |
实施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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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优化结构调整行动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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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业结构调整 |
农业 |
靖安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
建成有机农业研究、质量检测、产业开发、技术推广、培训交流、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 |
100000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年 |
|
|
2 |
特色养殖良种工程和繁育基地 |
围绕娃娃鱼、棘胸蛙、中蜂、野山鸡等特优农产品建设繁育基地 |
6000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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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蓝天行动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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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设施建设 |
靖安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建设靖安县高湖、宝峰、三爪仑、中源、仁首共5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含空气六参数及气象五参数)。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控预警体系,完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管理。 |
830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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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靖安县大气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
靖安县大气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内容包括1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仪,1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10套TVOC监测仪和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在臭氧浓度偏高的高发期和高发时段,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污染源排查以及整治与监管,找出污染规律及其成因,进而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各类前体物的排放强度。 |
750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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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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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在中心城区建设全面覆盖、密度较高的充电服务网络,构建7公里充电服务圈。到2023年底前新建一个综合性充电场站,充电桩不少于100根,新能源汽车推广190辆。 |
6000 |
靖安城通城市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靖安县工信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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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
靖安仁首镇村联 动(田园牧歌小 镇)建设项目 |
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区域旅游品牌形象的打造,加快产业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扩大交往,促进合作,陶冶情操,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
50000 |
仁首镇人民政府、靖安县人民政府 |
仁首镇人民政府、靖安县人民政府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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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绿色花园城市建 设 |
重点建设城市公共绿地生态系统,实施环城森林带建设工程、潦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城市交通绿化带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绿色社区创建工程和城市林网提升工程,提高城市绿化率和环境水 平。 |
36000 |
靖安县城管局 |
靖安县城管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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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碧水行动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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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设施建设 |
近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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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污水处理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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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改造27个子项目,计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8.931公里。目前已开工10个子项目,已完成凤溪、双龙花园、馨苑花园、登高路、清湖北路,正在施工有南港路两侧改造、香甜果园组、环城北路段、东方路、沿河路、清湖花园、项家新村、蔚蓝家园等。总共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8.24公里,恢复沥青路面约13720.65平方,现有老旧管网清淤完成16.7公里同步检测排查20.1公里等。内河接户管更换200m,工业大道检查井加高4座;截污干管B段及潦河北侧污水管道总计修复缺陷11处、修复环数13处。完成了总工程量的40.1%。 |
18000 |
靖安县城管局 |
靖安县城管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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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湖沿河、职业中学、靖安三中、靖安宾馆等小区管网改造及管网对接。 |
靖安县城管局 |
靖安县城管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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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污水处理厂 |
对靖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处理规模增加10000m3/d。 |
靖安县城管局 |
靖安县城管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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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镇污水处理 设施 |
罗湾乡、璪都镇、宝峰镇已完成集镇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水收集管网。高湖镇集镇雨水管网还需铺设5586米,污水管网还需铺设7774米;水口乡集镇范围内,主管还需铺设2公里,入户支管还需铺设9公里;三爪仑乡集镇范围内,主管还需铺设1.6公里,支管还需铺设1公里;仁首镇集镇范围内,主管还需铺设3900米,入户管还需铺设7000,还打算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香田乡集镇污水管网还需铺设3700米左右,位于香田乡白鹭村街上组(集镇),上张组。 |
各乡镇、靖安县住建局 |
各乡镇、靖安县住建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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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整县 推进 |
新建4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其中集中式41个,包括高湖4个、罗湾8个、仁首2个、三爪仑1个、水口7个、香田6个,璪都5个、中源8个。对接县城管网的2个,香田1个,双溪1个。 |
各乡镇、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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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口整治 |
需要整改提升30个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其中集中式29个,包括宝峰5个、高湖4个、罗湾1个、仁首6个、三爪仑4个、水口3个、香田3个、雷公尖1个、双溪2个,对接县城管网的1个,为雷公尖1个。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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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一期 |
对常住人口及旅游人口较多及重点河流沿线、旅游、示范的9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宝峰11个、高湖17个、仁首19个、水口7个、香田29个、中源14个。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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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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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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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全覆盖二期 |
对常住人口较少的5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璪都4个、高湖3个、仁首25个、水口7个、香田19个、罗湾1个。 |
500 |
各乡镇、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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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饮用水安全保障 |
靖安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主要包括排污口关闭、违章建筑物清拆、生活点源截污控制、农业面源截污控制、江心洲湿地建设、生态护坡建设;增加防撞设施、隔离设施、更新标识牌和宣传牌、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 |
7800 |
靖安县城管局、双溪镇人民政府 |
靖安县城管局、双溪镇人民政府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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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靖安县石马水库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与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
1.树立保护区界牌、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全监控系统,对水库底泥进行清淤,建设生态护坡,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水面物理隔离与沉水植物消减隔离带、曝气装置等;2、入库固体拦截工程, 3、实施生态移民工程;4、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清理工程; 5、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
7700 |
靖安县供水改扩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
靖安县供水改扩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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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态流域综合整治 |
北潦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对32个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分别在32个点位安装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在线流量监测仪和视频监控系统,在县城沿河东路靖园旁解放堰排口、双溪镇沙港电站排口、仁首镇棠港村棠山组滨河公园和罗湾乡集镇娃娃鱼管理所排口实施水质在线监测试点工程。 |
1320.45 |
各乡镇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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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行动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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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壤环境监测与调查 |
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建立全县土壤及地下水监测体系,对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饮用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确保我县土壤及地下水的安全利用。 |
494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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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农业农村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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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业污染防治 |
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通过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手段,减少农药使用量 |
150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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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靖安县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
建设粪污处理、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农用有机肥生产、沼液储运等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 |
12700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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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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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 |
北潦河流域生态保护工程 |
主要包括县城沿河两岸水景观工程、双溪镇马尾山水生态修复项目、香田乡石马水生态修复项目、水口乡来堡水河道治理工程、水口乡青山水生态修复项目、高湖镇岭下至棠防洪工程、高湖镇永丰水生态修复项目、仁首镇石下河生态修复工程、宝峰镇东坑生态修复项目等。 |
395995 |
靖安县发改委员会 |
靖安县发改委员会 |
2021-2025年 |
||
|
2 |
森林质量提升 |
封山育林5万亩,抚育改造1.13万亩,补植造林1万亩。 |
500 |
靖安县林业局 |
靖安县林业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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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在水源地周边种植适宜的水生、陆生植物,构成绿化隔离带,减少农田径流等面源对水体的污染,维护良性生态系统。对于生态系统遭受破坏、水污染、富营养化较重的水体,采取种植适宜的水生植物、放养合适的水生动物,形成完整的食物链,完善水源地生态系统结构。 |
13000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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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态修复 |
靖安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本次共有图斑44个,其中包括省厅下发图斑、三调及二调图斑范围,根据野外调查、实测,本次废弃矿山治理总面积为80.4642公顷。 |
15893 |
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
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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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固废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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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将全县范围内的挖机斗齿企业产生的工业废砂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制砖、制砂或修路等。 |
3000 |
靖安县城管局 |
靖安县城管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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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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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信用体系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1、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机制 2、构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诚信缺失整治行动 4、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
400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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