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适应兰陵县总体发展要求,构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兰陵县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兰陵县 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化、节约型交通系统,创建和谐交通发展模式;
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坚持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交通引导城市发展;
4、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富有弹性,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协调性与可操作性;
5、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6、坚持发展与保护相协调。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 2010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3、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试行)2011
4、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试行) 鲁建规字[2010]3
5、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JB99-104
6、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JJ 15-2011
7、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2013
8、兰陵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 年)
9、兰陵县其它相关专项规划
10、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统计资料以及有关政府文件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心城区范围:北起北环路、民立东路,南至开泰路、新园路,东邻东环路、小 北山路,西至西环路,总用地面积 81.95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65.50 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 县域规划范围:面积约为 1724 平方公里。 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县域和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 2018 年-2035 年。
近期 2018 年-2020 年。
远期 2021 年-2035 年。
第六条 规划人口及用地
2035 年预测兰陵县县域人口约 153 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 59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约为 65.50 平方公里,人均用地指标 111.03 平米/人。 2020 年预测兰陵县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 42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 47.59 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指标 113.32 平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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