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2021年经济运行情况
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式建议修改为:严峻的形势和多重困难调整叠加的经济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奋力拼搏、顶压前行,稳住了经济发展的基本盘,经济延续稳中加固的态势,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高质量发展步伐持续加快,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7.26亿元,同比增长6.6%,低于全省(7.3%)、全州(7.3%)0.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2.2亿元,同比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6.2%,对GDP的贡献率为15%,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31.45亿元,同比增长15.6%,两年平均增长14.2%,对GDP的贡献率为76%,拉动GDP增长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43.62亿元,同比增长1.1%,两年平均增长4.3%,对GDP的贡献率为9%,拉动GDP增长0.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4.98:36.04:49.98,其中第一产业比重较上年同期上升0.3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较上年同期上升3.7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较上年同期下降4.12个百分点。
一、农业生产发展良好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52亿元,同比增长9.7%,两年平均增长7.4%。其中,农业总产值6.65亿元,增长4.5%;林业总产值3.06亿元,增长0.7%;牧业总产值9.46亿元,增长15.1%;渔业总产值608万元,增长6.6%;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0.28亿元,增长37%。
二、工业经济持续下行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7.7%,低于全州(0.8%)8.5个百分点,低全省(8.8%)16.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下降3.5%。
分门类看,制造业增加值下降5.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下降8.4%。
从行业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商品混凝土、砖)增加值同比下降17.2%。其中,水泥制品下降13.1,商品混凝土下降41.5%;铁合金冶炼业(硅)增加值同比增长38.2%;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下降8.4%。其中,电力生产下降22.7%,电力供应下降3.7%。
从产品产量看,水泥产量89.79万吨,同比下降7.98%;商品混凝土37.43万立方米,同比下降43.19%,硅产量7.07万吨,同比下降20.55%。发电量18.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92%。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6%,高于全州(-0.1%)4.7个百分点,高全省(4%)0.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9.2%。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65.2%,占全部投资的4.2%;第二产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44.5%,占全部投资的9.3%;第三产业完成投资同比下降3.2%,占全部投资的86.5%。从重点领域看,交通投资下降55.7%,卫生投资增长396.7%,水利投资增长53.1%,教育投资下降60.2%,房地产投资增长15.1%。
四、消费品市场稳步恢复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3亿元,同比增长9.6%,高于全州(9.4%)0.2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两年平均下降1.9%。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3.67亿元,同比增长9.8%;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62亿元,同比增长9%。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79亿元,增长23.2%;商品零售15.51亿元,增长8.3%。
五、财政收支持续下降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亿元,同比下降7.6%,两年平均下降7.2%。其中,税收收入2.09亿元,同比下降47.4%;非税收入1.92亿元,同比增长42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亿元,同比下降28.4%,两年平均下降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8.4%,公共安全支出增长9.7%,教育支出下降7.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下降9.9%,卫生健康支出下降11.4%,节能环保支出下降26.2%,城乡社区支出增长1.7.3%,农林水支出下降59.6%,交通运输支出下降64.4%,住房保障支出增长40.5%。
六、人民币存贷款余额扭负为正
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261.04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37.53亿元,同比下降5.8%。在存款中,住户存款增长5.5%,非金融企业存款下降18.7%,财政性存款下降48.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3.5亿元,同比增长10%。在贷款中,短期贷款增长23.4%,中长期贷款增长6.8%。
七、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760元,同比增长8.1%,高于全州(7.8%)0.3个百分点,低全省(9.1%)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78元,同比增长10.1%,与全州持平,低全省(10.6%)0.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3.5,比上年缩小0.1。
总的来说,2021年全市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性,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强度增大,发展面临供需冲击压力,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下一步,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财力下沉,落实助企纾困 政策,保住市场主体,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