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2022年上半年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陇南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整体呈现良好增长态势。上半年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1亿元,同比增长11.2%,比一季度回落2.1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20.7亿元,同比增长21.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1.6个百分点。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城镇消费增长快于乡村。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亿元,同比增长15.0%,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2.5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5.4个百分点;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7亿元,同比增长4.8%,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21.4个百分点,增速比一季度增加3.6个百分点。城镇零售额增速比乡村高10.2个百分点。
(二)批发零售业增速高于住宿餐饮。批发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9.0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比一季度增加1.4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4.1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比一季度回落3.6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0.9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比一季度回落7.1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1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比一季度回落4.8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增速比住宿餐饮业高6.2个百分点。
(三)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高于限额以下。上半年,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0.7亿元,同比增长21.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5%;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1.4亿元,同比增长8.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7.5%。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比限额以下高13.6个百分点。
(四)主要商品分类销售情况良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20类主要零售商品中有19类商品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从生活类消费品看,日用品类增长21.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4.3%,粮油食品类增长43.8%,饮料类增长38.6%,烟酒类增长77.6%。从升级类商品看,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9.3%,通讯器材类增长20.8%,化妆品类增长44.9%,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5.5%。从其他商品来看,家具类增长15.5%,中西药类增长30.5,中草药及中成药类增长37.1%。
(五)重点行业零售拉动明显。陇南汽车销售企业供货量相对充足,受汽车展销、购置税下调、购车补贴等利好因素的持续升温,限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3.6亿元,同比增长9.8%,比上月提升4.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7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零售总额增长0.5个百分点。因汽油价格持续上涨的拉动效应,限上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12.2亿元,同比增长25.3%,比上月提升1.1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0.4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零售总额增长3.0个百分点。汽车和石油制品零售额占限上零售额的比重达76.3%,对全市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明显。
(六)新能源汽车销售逐月回正。在全社会提倡环保节能的大背景下,加之油价持续走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意愿不断增强。2-6月份,限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分别为-74.8%、-34.0%、-9.9%、27.7%、37.5%,呈逐月较快回升态势。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区行业结构单一,限上企业入库数量不多。上半年,全市零售业新增入库4家、餐饮业入库1家,退库企业共8家,净入库数量少,经济下行压力大,行业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由于部分限上企业的退库以及新企业未达标准等因素,全市九个县区中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没有限上餐饮企业,康县和两当县没有限上批发企业。这些都对全市商贸行业的均衡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批零住餐营销均有回落,住宿餐饮行业较为明显。受散点多发新冠疫情影响,人们出行意愿不强,各类群体性聚餐聚会、节会活动减少,住宿餐饮消费恢复缓慢,上半年,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9.4%,较一季度回落5.8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3.0%,较一季度回落1.5%;住宿业销售额同比增长3.7%,较一季度回落13.7个百分点;餐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3.9%,较一季度回落2.4个百分点。
(三)大中型企业占比较少,小微型企业规模偏小。截至目前,全市142家限上在报企业中大中型企业24家,占比为16.9%。上半年,限上小微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8亿元,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的28.0%,同比增长12.7%。小微商贸企业是全市消费品市场的主要构成,虽有一定数量,但由于经济总量偏小,拉动支撑作用明显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部门合作,大力培育企业入库。加强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及时跟踪消费品市场及企业变化情况,对新开业达到限额标准的企业,及时纳统入库。做好对准限上商贸企业库的及时维护更新,重点关注有条件入统的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重点企业,多关注小微企业的成长,力争改变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偏低,特别是限额以上住宿餐饮单位数量少、体量小的问题。
(二)培育消费热点,助推乡村消费发展。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积极举办购车节会、汽车下乡等活动,宣传购车补贴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有机食品等新型消费,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引导和支持商贸企业经营范围向农村地区拓展,加大乡村市场基础建设力度,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使乡村市场成为消费品市场的重要增长点。
(三)瞄准节日契机,释放居民消费需求。消费市场即将迎来后续暑假、中秋和“十一”小长假,建议抓住时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深度结合,鼓励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举办抽奖、打折、买赠、低价促销等多种形式,形成下半年消费增长点。鼓励企业继续开展各类活动,促进消费多元化,提升体验性、休闲性和娱乐性,激发消费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