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康县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情况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2%
2021年,康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59.0元,较上年增加1844.3元,增长7.2%(见表1),增速高于上年2.4个百分点;与2019年比较,增加3017.5元,两年平均增长6.0%;与全市比较,增速高于全市水平0.1个百分点。
(一)工资性收入23536.6元,同比增加1489.7元,增长6.8%,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拉动城镇居民增收5.8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达80.77%。
(二)转移净收入1180.7元,同比增加125.1元,增长11.8%,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拉动城镇居民增收0.49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达6.78%。
(三)财产净收入969.7元,同比增加57.4元,增长6.3%,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拉动城镇居民增收0.22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达3.12%。
(四)经营净收入1772.0元,同比增加172.1元,增长10.8%,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5%,拉动城镇居民增收0.67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达9.33%。
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6.9%
2021年康县城镇居民生活消费人均支出2085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9.4元,同比增长6.9%(见图1),增速高于上年3.4个百分点。
从消费结构上看,城镇居民生活消费呈现“七升一降”:人均食品烟酒支出6704.0元,同比增长9.9%;衣着支出1899.4元,同比增长2.9%;居住支出4045.0元,同比增长4.5%;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335.3元,同比增长9.6%;交通通信支出2248.9元,同比增长7.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343.3元,同比增长9.2;医疗保健支出1770.2元,同比增长4.2%;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04.7元,同比减少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