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东城区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
一、2021年底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说明
项目 | 2021年政府债务余额 | 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 | ||||
合计 | 一般债务 | 专项债务 | 合计 | 一般债务 | 专项债务 | |
北京市东城区 | 123.55 | 65.45 | 58.10 | 127.04 | 68.94 | 58.10 |
2021年底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债务余额123.55亿元,未超过北京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的当年政府债务限额127.04亿元。
二、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举借政府债务的解释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由北京市代为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共计4亿元,债券资金安排用于我区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东城区宝华里项目。北京市东城区由北京市代为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1亿元,债券资金安排用于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东城区东四、交道口地区3栋直管公房简易楼解危排险腾退和环境改善、东城区天坛地区2栋直管公房简易楼解危排险腾退和环境改善、东城区申请式改善四个项目。
三、名词解释
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政府债务限额:自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北京市各区政府债务限额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各区的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及经济增速等因素测算,并报市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