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怀柔区怀柔镇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4日在怀柔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怀柔镇人民政府财政科科长 房志宏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全力推动经济稳定恢复、稳中提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362万元。税收收入完成23888万元,其中:增值税14873(含留抵退税扣除)万元,企业所得税3355万元,个人所得税210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76万元,房产税2480万元,印花税89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4473万元,其中:罚没收入4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88万元,捐赠收入37万元,其他收入3199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4531万元, 其中:体制补助577万元,事业发展补助349万元,既得财力补助670万元,营改增既得财力补助1027万元,结算补助15万,专项转移支付1870万元,其他补助53万元,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970万元。收入总计42893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93万元,其中:镇本级财力年初预算安排支出222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440万元。上解支出599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4435万元,街道体制改革上解704万元,街道体制改革垃圾清运费上解33万元,社保上解82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29万元。支出总计40617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277万元,其中:镇本级结余17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结余530万元。
2022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间调剂19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4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雁栖镇八路(怀丰公路—雁栖镇七路)道路工程补偿、京通铁路范各庄110千伏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项目补偿。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45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预算执行重点突出了以下方面
1.抓实财源建设,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全年累计拨付企业发展资金7690万元,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和壮大基础税源。
依托现有财政政策和纳税大户以及优质中介机构资源,组收工作持续发力。一方面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与税收政策,监控税户信息动态,及时与税户沟通,分析增减税费原因,提前谋划,积极应对。另一方面,落实奖励政策及时到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采取“四方式”加大组收力度,即:“以商招商”,发挥企业带动作用;“以人招商”,发动全员招商;“以情招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以资招商”,兑现发展资金准确及时。通过以上四种方式,逐步扩大招商成果,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2022年,我镇全年新引进企业482家,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企业176家,优质企业比例整体提高,圆满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
2.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节能环保支出131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与监察,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环境,提升镇容村貌,巩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
城乡社区支出5065万元,为拆除违法建设,违建别墅拆除、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村环境保洁员工资、垃圾分类指导员工资等城乡社区事务提供资金保障。不断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完善村级环境建设的考核、奖惩等长效机制,逐步落实各村公厕、户厕品质提升任务,推进裸露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3.聚焦百姓福祉,提高民生服务水平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用于发放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17万元,用于教师节走访慰问支出。
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3万元,对乡情村史陈列室建设、东四村文化大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群众文化组织员补助等项目给予资金保障,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体育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万元,用于敬老院补助支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补助,发放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及误工补助,支持社区公益事业、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综合服务项目等,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卫生健康支出2467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支出,村(社区)卡口人员值守补助、隔离点费用、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以及发放防疫人员电话费补贴、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补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和对失独家庭的慰问等。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水支出6435万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保障造林工程的土地流转和管护,发放水库一级保护区农民生活困难补助,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等农业农村、林业相关工作支出。
扎实做好铁路护路工作,交通运输支出38万元,用于发放铁路护路员工资,确保镇域内铁路安全稳定。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建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镇域内消防事务、应急事务,发放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工资和专职消防员工资,支持社区管理技防项目,社区安装充电桩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整体水平。
4.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三保”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以及农村干部基本生活报酬、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流管员工资、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大学生村官及选调生工资,政府履职相关事项等。其他支出170万元,主要为王化事件补助、内审服务费等支出。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工作不出问题。
5.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编制预算,参照以前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编制当年预算,在保障政府运行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环境整治项目、企业返还项目等重点项目的预算,坚守支出底线,不断完善镇级财力保障机制,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了本镇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收到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后及时通知各科室,建立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将项目资金按科目、科室设置支出、结余情况台账,每月通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有效提高执行进度。
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的资金支出行为。坚持按时与区财政局对账,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按照《预算法》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支出和财务综合管理制度,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
2022年,我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镇内违建拆除、疫情防控等重点事项及政策性增支因素增多,违建拆除、环境整治等重点事项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这些问题需要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资金统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合法真实原则,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安排预算。二是保障重点原则,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全镇重点工作放在支出的优先位置。三是厉行节约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综合统筹原则,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将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各项资金来源,合理安排支出。五是规范透明原则,继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管理。
(二)“三本预算”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镇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4400万元,税收收入23700万元,其中:增值税15200万元,企业所得税3350万元,个人所得税17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80万元,房产税2400万元,印花税870万元;非税收入700万元,其中:罚没收入2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31万元,捐赠收入1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7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27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0万元。收入总计33549万元。
镇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2277万元,上解支出627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4572万元,专项上解1700万元。支出总计33549万元。
2023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3万元,收入总计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453万元,支出总计453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2023年支出预算安排
镇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的行政、事业、编外、派遣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综治工作经费,村干部工资,流管员工资,党建助理员工资,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工资等。
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等支出。
教育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六一儿童节慰问,教师节走访慰问,及幼儿园考核奖励,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特色文化活动,各类宣传品制作,创建文明城区问题整改,举办民宿论坛、民宿技能培训,组织群众体育活动等项目,为推进文体事业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安置人员就业,对镇敬老院补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038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值守人员补助、购置防疫物资等,发放独生子女费及一次性奖励,计划生育宣传,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村居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82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执法监督员工资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44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发放村(社区)环境保洁员、垃圾分类指导员工资,红螺家园社区事务,滨河馨居社区事务,城管协管员工资,网格化工作监督员工资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167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农村环境考核奖励,乡村公路养护工程,煤改清洁能源补助、生态林管护员工资、村邮员工资、全科农技员工资、农村管水员工资、村级助理会计人员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资金等农林水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返还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事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务支出,及发放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工资,专职消防员工资。
预备费3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其他支出1920万元。
2023镇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为9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购置费60万元、运行维护费35万元,购置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划对5辆公车进行更新)。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将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不断推进绩效管理,深化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约束,对落实重大改革、重要决策和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强税源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怀柔镇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稳定经济增长,保障财政收入任务
加强重点税源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对本镇企业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大企业走访和政策扶持力度,跟踪重点引进企业的税收动向。积极完善“能进能退、存优去劣”发展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夯实税收增长基础,培育优质企业,保持财政收入稳健运行。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领域和重点工作
积极统筹平衡可用财力,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保障区、镇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加大民生投入,持续推动教育、卫生、文体、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进河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保障财政资金落实农村综合治理。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力度,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加快上级转移支付、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的拨付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支撑引领作用。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明确下达拨付时限的,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支出进度任务。及时按区财政局要求收回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统筹调整按原用途难以落实的资金,逐渐减少安排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资金,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总量。
(四)夯实管理基础,持续深化财政改革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分配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和次序。加强基本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往来款的清理,严格对外借款。强化目标管理,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根据“目标先行,聚焦重点,严控一般,理清事权,优化标准”原则,编制2023年预算,聚焦镇级重点工作目标,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名词解释
1.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根据新《预算法》,从2015年开始,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根据新《预算法》,从2015年开始,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4.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