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太原市万柏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太原市万柏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1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 |
万柏林区财政局局长 李 波 |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万柏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进民生保障改善,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经济运行在爬坡过坎中稳步前行、稳中有进,确保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受疫情防控、助企纾困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致使完成年初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任务存在一定困难。为此,2022年12月3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以线上审查方式,听取并审查批准了《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数由221600万元调整为201669万元(减少19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数由358941万元调整为339010万元(减少1993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02624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5%,超收955万元,同比下降3.1%。
分收入类型:税收收入完成18252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5%,同比下降3.0%;非税收入完成2009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3%,同比下降3.6%。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90%、10%。
分预算级次:财政总收入完成993852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40055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116962万元;上划市级收入273715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624万元。
分主要税种:增值税61319万元,同比下降6.0%;企业所得税30427万元,同比增长24.4%;个人所得税7496万元,同比增长24.0%;资源税7980万元,同比增长30.4%;城市维护建设税13219万元,同比下降3.1%;房产税9661万元,同比增长9.4%;印花税6809万元,同比下降15.0%;城镇土地使用税2441万元,同比增长12.0 %;土地增值税17645万元,同比下降17.5%;车船税1932万元,同比下降48.3%;契税23174万元,同比下降18.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4048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1%,同比下降18.3%。预算执行中,分月支出进度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为:教育支出115839万元,增长7.3 %,主要为教育投入正常增长;科学技术支出1662万元,下降63.0%,主要是市级下达的一次性科学技术项目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23万元,下降3.9%,主要是市级下达的人才补贴专项资金减少;卫生健康支出25607万元,增长56.7%,主要是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9435万元,下降81.9%,主要是2021年龙隐别墅整治一次性项目投入较大;农林水支出5197万元,下降14.2%,主要是市级下达的山水林田湖草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交通运输支出6260万元,增长106.9 %,主要是市级下达的公路建设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节能环保支出4276万元,下降51.2%,主要是市级下达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3.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18912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42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4909万元,返还性收入29945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6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9121万元、上年结转3896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14万元、调入资金754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50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411万元(其中,2022年超收955万元,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可用财力为365555万元。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488万元,结转下年25067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6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万元,上年结转74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2387万元,结转下年24383万元。全部为市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75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87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76万元。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5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1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461万元。当年结余21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56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377万元,上年结转82万元。当年支出325万元,结转下年5134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专项补助。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153.9万元,为年预算的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8万元,为年预算的72.3%;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为年预算的6.4%。
2.政府债务情况
区级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截止2022年末,全区累计政府债务限额32562万元,其中,2021年末政府债务限额7448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5114万元,包括一般债券2014万元,专项债券23100万元。根据上述债务限额情况,2022年区级债务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3256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462万元(安排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项目1648万元、安排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和公路建设项目5800万元、安排用于旅游公路改造项目2014万元) ;专项债券23100万元(安排用于老年医养照护中心项目2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1100万元)。
省级限额区级使用债券余额情况:截止2022年末,省级限额区级使用一般债券余额178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抗疫特别国债余额10000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公路建设项目。
(六)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基础、保民生,抓改革、保重点,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持续推动全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开源节流,确保财政稳定运行。聚焦国务院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市出台的具体举措,把稳经济、稳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真金白银、真抓实干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狠抓财政收入。准确把握财税形势变化,密切与税务部门协作联动,堵塞征管漏洞,厚植财源根基,强化骨干税源培育,确保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基本建设、生态环保等专项转移支付。积极研究谋划申请专项债券。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6个,太原市万柏林区老年医养照护中心项目1个,金额2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个,金额共21100万元,有效缓解部分重点项目的资金压力。强化预算执行。坚持能预拨的预拨,能早拨的早拨,符合清算条件的尽快清算,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
二是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推动各类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全额兑现。顶格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2022年,我区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4.97亿元(全口径),审批537户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缓交税费9420万元;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享受减免优惠涉及2227户次,减免税费共计7855万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程在线、一网通办”,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5%-20%,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50%以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做好对上资金争取工作。争取区老年医养照护中心项目资金2680万元;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5905万元。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2022年,万柏林区上市后备企业24家,挂牌“晋兴板”5家,累计为山西安亿信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唯美皓齿科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获得信贷资金10846万元。
三是精准有力,保障重大战略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统筹预算资金、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向全区重大战略任务等重点领域倾斜,加强重点支出保障。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强势起步。下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战略项目资金934万元,为产业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小升规”等创新企业蓬勃发展。下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803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下达“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资金3288万元,着力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62万元,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提质增效,兜实兜牢民生底线。2022年,全区民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80%以上,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下达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102万元,坚决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抓好全区抗疫物资保障、核酸检测、隔离点征用等工作。加强社会民生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3304万元,筹集就业补助资金5603万元,为特定困难群体发放“爱心消费券”34万元,为采煤沉陷区特定人群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05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万元等。全力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下达创城资金1498万元,坚决打好创城攻坚战。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5905万元,推进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有序进行。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下达创森资金880万元,下达改善环境质量资金655万元,下达万柏林区“三河”复流水生态建设工程资金4662万元,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全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蹄疾步稳,推动财政管理改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逐步健全完善“制度+技术”的预算管理机制,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全区财政资金有关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各位代表,2022年,区财政部门迎难奋进、砥砺前行,在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呈现出良好态势。但我们深知,与区委和全区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如:财政收入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不够,预算标准化体系化建设、绩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奋进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至关重要。
2023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突出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力推动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万柏林篇章作出财政贡献。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厉行节约,以收定支。坚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量入为出,改变“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方式,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科学安排支出预算规模。
二是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多渠道筹集资金,壮大可用财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区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
三是讲求绩效,闭环管理。坚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与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深度融合,夯实全过程预算管理链条,事前开展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事中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守住底线,防范风险。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避免过高承诺,形成稳定合理社会预期。加强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积极应对重大挑战,提前研判防范重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
根据全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计划,参考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并满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对财力保障的需求,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15000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安排195000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安排20000万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0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2994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63758万元、提前告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00万元、上年结转2506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411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5056万元,当年全区可用财力36942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69425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742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8.3%;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233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9.6%;机关资本性支出1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1335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0.7%;对企业补助330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0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0.1%;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143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1%;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6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4%;预备费及预留6232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6.8%;其他支出43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1%。
根据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划分,2023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57741万元,比上年减少259万元,下降0.4%,主要是正常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3060万元,比上年增加475万元,增长3.8%,主要是公安局辅警工资增加。
(3)教育支出安排132893万元,比上年增加16660万元,增长14.3%,主要是教师绩效奖金增资。
(4)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322万元,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9.5%,主要是上年市级下达科技一次性项目资金结转。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877万元,比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20.9%,主要是市级下达文化专项资金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2942万元,比上年减少4884万元,下降10.2%,主要是市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2102万元,比上年增加167万元,增长0.8%,主要是市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安排4551万元,比上年增加2256万元,增长98.3%,主要是上年市级下达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资金结转。
(9)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4848万元,比上年减少3912万元,下降20.9%,主要是城市管理项目支出减少。
(10)农林水支出安排381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万元,增长4.2%,属于正常增支。
(11)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954万元,比上年减少4227万元,下降68.4%,主要是上年市级下达交通项目资金结转较大。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530万元,比上年减少1056万元,下降66.6%,主要是上年市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较大。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925万元,比上年增加756万元,增长447.3%,主要是上年市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结转。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384万元,减少10070万元,下降87.9%,主要是上年市级下达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资金结转较大。
(15)住房保障支出安排500万元,减少13197万元,下降96.3%,主要是上年市级下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较大。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4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万元,增长27.5%,主要为应急项目资金增加。
(17)预备费安排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8)其他支出安排59407万元,比上年增加25819万元,增长76.9%,主要是绩效奖金等预留项目支出增加。
(19)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6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提前告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263万元,政府债务资金收入安排258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24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级收入1600万元,支出安排16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上年结转安排51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区级收入。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569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29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3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29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01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38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债务新增情况
区级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58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根据新增债务限额情况,2023年区级债务限额内新增政府债务余额258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其中,7800万元安排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8000万元安排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区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四篇文章”,重点做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确保全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展现财政担当作为。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区财政部门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守为民理财初心,扛稳财政保障重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统筹一切可以统筹的资源,为落实区委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二是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实现既定目标,等不来、靠不来、想不来,唯有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区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抓管理、强业务、改作风,大力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在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强化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坚持财政收支平衡。把平稳财政运行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大依法税收征管力度,加强非税征缴监管,动态监控收入质量,严防跑冒滴漏,确保所有收入足额入库。二是坚持政策加力提效。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落实落细惠企助企各项政策,积极释放政策红利,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吸引优质产业投资和项目落地,积极培育财政收入增长点。三是坚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整合中央和省市区各级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四是坚持库款科学调度。强化国库库款管理,动态掌握库款变动情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财政运行科学可持续。
(三)创新财源培育,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做大资金总量。把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国家财政政策,加大向上政策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及债券争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多渠道壮大财政保障实力。二是放大资金效益。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改变或减少财政直接奖补,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创新财政金融产品,实行财政贴息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稳步发展。一是统筹安排、优化结构,全力保障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牵头引导作用,积极推动“财税金银”四方联动,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全力支持我区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华北总部基地、东方米卡直升机产业园等一批好项目、大项目落地,全力支持总部经济带、高铁经济带、西山经济带、存量工业用地更新经济带“四大战场”开辟,全力支持我区市政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城市商圈升级、生态环境治理等多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不断蓄积全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二是顶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有效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减税退税、租金减免等举措,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区一揽子经济政策红利转化为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三是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举措,助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五)切实保障民生,增进群众生活福祉。一是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足额安排民生支出预算,加强资金调度,加快民生支出,确保民生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打牢财政平稳运行基础。二是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集中可用财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基层医疗体系建设等,推动民生事业稳步发展。三是把紧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关口,规范民生支出绩效考评体系,主动公开民生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确保民生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六)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将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科学编制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完善项目库滚动管理和定期清理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二是将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作为强化资金全程监管的重要支撑。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业务流程,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实现资金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全程留痕。三是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举措。充分发挥绩效在预算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落实绩效结果应用,健全工作考核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零基预算改革深度融合。
(七)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坚决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二是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有效做好财政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将到期政府债券本息足额纳入预算,一体推进债务管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意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万柏林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一)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包括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等组成,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实行全国统筹、分级管理。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参保的城乡居民、政府补贴和集体扶持等组成,用于老年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实行县级统筹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等组成,用于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用于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于保障参保单位人员工伤或工亡时的各项待遇,实行省级统筹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等组成,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再就业,实行省级统筹管理。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于保障生育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的各项待遇,实行市级统筹管理。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年初预算时调入并使用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民生支出: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方面的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林水、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科学技术、商业服务业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14.预算绩效管理:指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
15.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四类债务主体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含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
名词解释(二)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3.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气象事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地震事务、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7.预备费:主要用于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需要追加的支出而设置的不安排具体用途的专项资金。
18.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19.债务付息支出:主要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名词解释(三)
1.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2.专项债券:是由省级政府发行、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约定一定期限内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
3.抗疫特别国债:是指2020年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并分配市县的特别国债,用于支持市县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万柏林区一般债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务类型 | 文件 | 金额 | 年限 利率 | 分配 | 项目名称 | 限额 | 余额 | 备注 |
名称 | 单位 | |||||||
一般债券 | 2020年第六批政府债券资金 | 5800 | 7年、利率3.43% | 自然资源局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地表沉陷、地裂缝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600 | 600 | 每年9月22日按年付息一次,最后计算截止日同时偿还本金 |
水务局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周家山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4400 | 4400 | |||||
交通局 | 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一线天旅游公路改造工程(化堡线-小塔) | 800 | 800 | |||||
2021年第五批政府债券资金 | 1648 | 10年、利率3.09% | 交通局 | 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一线天旅游公路改造工程(化堡线-小塔) | 1648 | 1648 | 按半年付息,每年8月6日和2月6日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
2022年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 | 2014 | 15年、利率3.03% | 交通局 | 万柏林区旅游公路改造工程 | 2014 | 2014 | 按半年付息,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
合计 | 9462 | 9462 | 9462 | |||||
万柏林区专项债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务类型 | 文件名称 | 金额 | 年限 利率 | 分配单位 | 项目名称 | 限额 | 余额 | 备注 |
专项债券 | 2022年第五批政府债券资金 | 2000 | 20年、利率3.24% | 民政局 | 太原市万柏林区老年医养照护中心 | 2000 | 2000 | 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8日和12月28日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2022年第七批政府债券资金 | 21100 | 15年、利率3.03% | 住建局 | 2022年南寒街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1700 | 1700 | 按半年付息,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
住建局 | 2022年长风西街街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2500 | 2500 | |||||
住建局 | 2022年小井峪街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1700 | 1700 | |||||
住建局 | 2022年和平街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3200 | 3200 | |||||
住建局 | 2022年下元街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12000 | 12000 | |||||
合计 | 23100 | 23100 | 23100 | |||||
万柏林区省级债务区级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务类型 | 文件名称 | 金额 | 年限利率 | 分配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
省级债务区级使用 (一般债券) | 2020年第四批政府债券资金 | 6000 | 5年、利率3.09% | 水务局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玉门河上游及入汾口综合治理工程 | 1400 | 每年7月17日按年付息一次,最后计算截止日同时偿还本金 | |
自然资源局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杜儿坪偏桥沟-桃花沟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329 |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后东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1691 |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白家庄区域不稳定边坡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230 |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虎峪河、九院沙河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500 |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西山九院、小虎峪片区生态修复项目 | 1250 |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玉门河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600 | |||||||
2020年第五批政府债券资金 | 6000 | 7年、利率3.25% | 自然资源局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后东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3000 | 每年付息一次,最后计算截止日同时偿还本金 |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磺厂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3000 | |||||||
2021年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 | 5800 | 7年、利率3.28% | 自然资源局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西山九院、小虎峪片区生态修复项目 | 1800 | 每年5月28日支付利息,最后计息截止日同时偿还本金 |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虎峪河、九院沙河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1000 | |||||||
水务局 |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太原市周家山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3000 | ||||||
合计 | 17800 | 17800 | ||||||
万柏林区抗疫特别国债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务 类型 | 文件名称 | 金额 | 年限利率 | 分配 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抗疫特别国债 |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 | 10000 | 无 利 率 | 住建局 | 2020年万柏林区下元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3000 | 从2025年开始每年还本金20%,无利息 |
2020年万柏林区兴华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2000 | ||||||
交通局 | 万柏林区西沟-尖草坪四好农村路土路扬尘污染治理及四达沟道路改扩建工程 | 500 | |||||
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一线天旅游公路支线改造工程 | 800 | ||||||
万柏林区城乡结合部道路整治工程(化客头街办、王封乡) | 500 | ||||||
万柏林区一线天旅游公路提质提档工程 | 1200 | ||||||
太原市万柏林区化堡线K3+050处地质灾害改线工程 | 300 | ||||||
西铭区域防火通道连接线工程 | 800 | ||||||
2020年万柏林区养护提质改造工程(红寨线) | 500 | ||||||
万柏林区城乡结合部道路整治工程(玉兰路-赛道) | 200 | ||||||
2020年万柏林区养护提质改造工程(化河线) | 2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万柏林区新增专项债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务类型 | 文件名称 | 金额 | 年限利率 | 分配单位 | 项目名称 | 限额 | 余额 | 备注 |
专项债券 | 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 7800 | 15年、利率3.16% | 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万柏林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7800 | 7800 | 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14400 | 15年、利率3.16% | 住建局 | 2022年兴华街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14400 | 14400 | 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
3600 | 10年、利率3.02% | 住建局 | 2021年兴华街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3600 | 3600 | 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
合计 | 25800 | 25800 | 258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