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
长安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
——2018年 2月1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安区财政局局长 底淑艳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区本级预算及区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区本级预算及区总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们贯彻新思想、展示新作为的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拓展财政职能,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政策,优化资金配置,加强执行管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圆满完成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 区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5001万元,占调整预算任务的101.81%,比上年增收42168万元,增长8.3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629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88707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分享收入491768万元、省分享收入171729万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208498万元,增长11.80%。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92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4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825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4.6%,市补助专款269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761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34%,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7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17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00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1.06%,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8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23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25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3.2%,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2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28万元。年终结余567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68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年终结余1995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5450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81%,比上年增收42168万元,增长8.39%。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001万元,加上级补助12354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9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000万元,减上解支出363679万元、补助镇级支出6049万元,全年可用财力达到36380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9988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47%。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485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结转1538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专款支出15387万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1307万元;公共安全8959万元;教育128076万元;科学技术21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115万元;医疗卫生217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2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8866万元;农林水事务387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198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9万元;其他支出24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255万元,市补助专款269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7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918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4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70万元,补助镇级支出1843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17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00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1.06%,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8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23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25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3.2%。年终结余567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68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年终结余1995万元。
(三)区级重点支出和财政运行情况
1、拓展筹资渠道,提高财政资金效益。2017年,区财政平稳运行,各项政策性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在保民生的基础上,确保全区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二是通过“双问计”活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共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15.05亿元。三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部门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应收回的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绩效差的也收回预算,重新安排到急需项目。2017年,收回存量资金25279万元,对全年预算平衡起到了极大作用。四是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2017年我区共评审116项,送审金额10323万元,审减1170万元,审减率11.33%。政府采购171项,采购资金22640万元,节约资金867万元,节约率达到3.7%。
2、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改革和发展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一是全面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城市居民低保年平均标准达到5524元,全年低保资金支出1954万元,保障了我区2539户3065人的最低生活补助;全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30万元,累计救助592人次;辖区内8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和90岁以上高龄老人全部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80岁以上老人全部享受高龄补贴,全年发放高龄补贴1202万元;全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556万元,保障了174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241名区招公益性岗位的社保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2017年上缴市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266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2017年为辖区计生特殊家庭发放奖扶、特扶专项资金621万元。农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及时足额发放411万。二是加大教育投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支持学校建设,坚持教育优先,投入资金1536万元,建设第22中学和50中学的综合楼,拨付紫林湾小学,天童小学、五十中学、南杨庄小学、吴义小学开班费共计375万元,为实现教育强区,缓解入学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71.01万元,农业保险资金170.78万元。四是拨付党建惠民工程2940万元,用于147个社区设施建设维护、社区文体公益活动等,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3、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继续扎实推进滹沱河绿廊建设,全年投入资金1300万元,重点对我区滹沱河区域绿化、道路等进行大力改造和提升。二是加强环省会经济林建设,拨付资金2053.34万元,绿色通道占地补助165.73万元。三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拨付4132万元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散煤压减替代,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四是提高城市景观水平,筹措5600万元用于我区支路网加密工程、老旧小区整治、街道景观整治、园林绿化提升、平改坡维修等工作,加强市政道路建设,方便人民出行。五是助力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拨付创建资金2250万元,我区被评为首届省级文明城区。
4、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一是规范编制2017年部门绩效预算,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在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大力压缩部门专项公用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724.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1.77万元。三是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在摸清底数,规范管理基础上,今年对新建小区要求开发商配套建设的学校、幼儿园等无偿交由政府管理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入账,增加国有资产42000万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认真开展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共发现问题96件,涉及金额635.62万元,强化问责,全面整改,保留相关制度办法8项,各单位新建财务制度158个,进一步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谨细致开展招标投标不规范专项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等制度,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六是认真清查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加大查处整改力度,督促14个收费单位及时公开公示收费清单。七是全面公开区本级预决算和各预算单位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咬定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发挥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及时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着力加强民生兜底提标,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共享发展成果。大力推进作风整顿,建立健全区财政标准化绩效管理机制,凝聚起财政干部创业的强大合力。坚持功成不必在我,打牢制度、环境、能力等各方面基础,强化机制、技术、文化等各项支撑,推进财政事业发展不疾而速、行稳致远。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区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区人大及代表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共同奋斗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相对不够高,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重点支出,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新局面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基于以上指导思想,全区和区本级2018年预算草案总体安
排情况如下:
(一)全区总预算安排
1、全区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88586万元,同比增长8%。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上年专项补助测算,当年财力为324569万元(含财力性补助85542万元,专项补助2631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4492万元,年末结余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亿元,全部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收入。当年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36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17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56537万元,其中:城乡事务支出156147万元,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等成本性支出和按政策计提的各项基金118515万元、城市建设376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46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39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366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3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028万元。按照有关标准测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1853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203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29822万元。预计新增结余1809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60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1206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88586万元,同比增长8%。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111855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313万元)、上年结转15387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442759万元,减补助镇级支出3959万元,可用财力为269110万元。鉴于2018年收支情况,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500万元,可用财力达到32061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0533万元,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9933万元;公共安全8511万元;教育110917万元;科学技术59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565万元;医疗卫生17848万元;环境保护330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2312万元;农林水事务3775万元;资源勘探商业服务等事务319万元;住房保障4306万元;预备费6600万元;其他支出2866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亿元,全部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收入。当年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36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17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56537万元,其中:城乡事务支出156147万元,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等成本性支出和按政策计提的各项基金118515万元、城市建设376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46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39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366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3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028万元。按照有关标准测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1853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203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29822万元。预计新增结余1809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60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1206万元。
(三)区级重点支出和重点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为更好地保障上级和区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我们认真研究改革要求、支出政策,逐项梳理存量项目,深入分析增支需求,预算安排中采取了调整结构、强化统筹、整合资金、跨年度安排、争取上级支持等多项措施,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护水平。城区公共设施建设经费安排180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维修、景观整治、平改坡维修、城建支路网建设、垃圾转运站建设等。安排老旧小区供热管网、综合整治经费以及扬尘治理等项目10349万元。安排城市运转维护资金21756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城区道路、绿地等维护。
2.推动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气代煤、电代煤”资金补贴。安排资金1070万元,用于经济林占地补偿和高速公路绿化占地补偿。安排社区惠民及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资金298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内设施建设维护、社区文体公益活动等,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3.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教育发展支出安排1040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普惠园补助、小学课后免费托管、幼儿园运转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35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标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 2748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各项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促进创业就业、社区居委会建设等。文体传媒支出安排646 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事业发展和社区文体惠民项目等。
三、2018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加强财政管理,严格依法理财。贯彻落实《河北省预算管理规定》《河北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财政规章,健全配套制度办法,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地方财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预算法》、《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支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做好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加强税费征管,加强综合治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推动全区收入合理增长。
(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紧紧围绕协同发展、生态治理等省、市、区重点部署,积极对接上级政策,紧密结合我区实际,争取上级在转移支付、改革试点等方面,加大对我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整合统筹,突出支持重点,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集中保障省、市、区重点决策部署落实。
(三)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民生政策,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相关工作,抓好民生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区级基本保障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及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监督,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定期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对审计和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完善内控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规范理财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预算公开,严格落实公开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提高财政政策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