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3日在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自治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旗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和各类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拼搏,共克时艰,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民生福祉不断改善提高,保持了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8%,同比减少2,341万元,下降13.4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724万元,同比增加2,553万元,增长31.24%;非税收入完成4,295万元,同比减少4,894万元,下降53.2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旗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1.99%,同比减少1,197万元,下降11.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60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9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678万元。
3、社保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20万元。
(二)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0,3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6%,同比减少71,517万元,下降19.7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旗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9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55%,同比减少24,086万元,下降58.71%。
3、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45万元。
(三)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5,447万元(上级专项),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4,9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609万元,以上年终结余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收支目标
一是认真组织财政收入。在新冠疫情影响下,自治旗积极应对,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税源监管,努力减少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7.28%,稳住了财政收入预期,超额完成收入目标。二是财政支出总体稳定。在上级转移支付的支持下,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9.04亿元,其中教育、文化、社保、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节能环保、交通等民生支出达到2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7%,与上年基本持平。
2、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2021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是教育支出46,677万元,重点保障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资助、国家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和教育“两免”支出需求,进一步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健康发展。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94万元,重点保障了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就业补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抚恤、退役安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各项社保政策支出,努力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三是卫生健康支出34,603万元,重点保障了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等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四是农林水支出53,865万元,同比增长5.39%。其中:农业农村16,279万元,增长22.02%,扶贫28,074万元,增长12.01%。重点保障了农业农村、扶贫生产发展、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涉农补贴等支出,提高了农猎民收入水平,改善了农村社会面貌,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加快发展。五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87万元,主要支持了综合馆、历史博物馆、射击馆、乌力楞、广播电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等支出,促进了自治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六是住房保障支出14,674万元,重点支持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改善了人民群众住房条件。七是节能环保支出8,889万元,重点保障了污水和垃圾处理、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天然林保护政策性支出,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进步。八是交通运输支出6,619万元,同比增长6.95%。其中公路建设与养护支出4,825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864万元,民用航空补贴400万元,改善了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了农村客运、出租车、城镇公交和航线补贴支出。
3、坚守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开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2021年采取预算安排、压缩开支、盘活存量资金、统筹新增财力、退还贷款等多种措施,累计化解隐性债务17,397万元。全旗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169,113万元,同比增加21,888万元,原因是2021年新增上级转贷政府债券23,1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到期债券1,212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全面遏制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保持红线高压态势,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和担保情况。
4、依法行政,促进财政改革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夯实财政基础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系统化思维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通过将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旗直部门和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统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贯彻“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全旗“三公”经费支出2,727万元,同比增加346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同比增加564万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盘活存量资金政策,收回部门结余资金3,991万元,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工作步入常态化。五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继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工作,强化监督,防止高估冒算,节约财政资金,共审核各类工程项目62项,平均核减率11.53%。六是强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大“一卡通”发放力度,普惠城乡居民。七是积极推动地方金融工作。通过联席会、对接会,以及小额贷款等方式,深入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支持困难群众生产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民生福祉进一步提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规模小,保障能力弱,化债压力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综合考虑全旗经济发展战略和指导方针,今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和自治旗经济发展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加强收支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努力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支持污染防治,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开创新时代鄂伦春财政发展建设新局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旗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项增减因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53%。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安排11,830万元,增长10.31%,非税收入安排4,470万元,增长4.07%。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12,655万元,增长10.82%,财政部门3,645万元,增长1.2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74,842万元,上年结余5,447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9,667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财力总额为209,956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9,956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48万元,教育支出40,32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98万元,农林水支出30,9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0万元,债务付息4,573万元,其他支出4,234万元,预备费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8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4,904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1万元,加上本年基金预算收入10,000万元,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905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6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70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760万元,其他支出5,356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92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3,432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1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107万元,支出缺口部分由上级统筹安排。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6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09万元。
三、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按照自治旗总体部署,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开拓进取、锐意改革,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旗经济发展总方针,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污染防治、生态农业、供热供水、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争跑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落地达效。城镇建设方面,以阿里河、大杨树为中心,辐射其他乡镇,重点支持垃圾和污水处理、供热供水、阿里河岭上花园、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承载能力。农村猎区方面,继续巩固脱贫成果,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步伐。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通过银企对接工作,不断加强银企交流合作,发挥金融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用好财税政策调控手段,稳定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巩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成果,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培育龙头,打造品牌,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预期目标
坚持“依法治税,综合治税”原则,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继续推进财政收入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确保重点税源足额征收到位。财税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积极开展综合治税,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严格执收执罚,按规定程序处置资产,依法依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资产处置、捐赠等各类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禁截留坐支,确保财政收入安全运行。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科学管理,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一是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提高农猎民收入水平;继续安排旗本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猎区落后面貌,促进新农村新猎区加快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推动农业生产、河流治理、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程深入实施,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饮水质量安全。二是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按时兑现城乡低保、养老保险、优抚对象、生活救助、社会福利、就业补助、抚恤安置、残疾人事业等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政策。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国家助学金、寄宿生补助和教育“两免”政策,支持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四是加强和保障医疗卫生支出。积极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成果,安排新冠疫情防控经费1,000万元,做好常态化防控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持医疗网点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五是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以文化产业发展为中心,保护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支持文化、文物、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射击馆、博物馆布展、旅游集散中心等工程建设,加强基层文化站、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交流等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繁荣发展。
(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规范举债行为,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做好新增债券审核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化解政府债务。按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开展化债工作,全旗上下共同努力,多方筹措资金,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资金筹措重点是“闲置资产变现、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执收执罚”,同时要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差旅、维修维护、临聘人员等一般支出,严控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统筹资金全力化解政府债务,确保自治旗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
(五)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其他财政工作
一是加强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压减部门结转结余,促进预算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确保只减不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二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实现节支增效。继续推动“一卡通”支付方式改革,促进补贴资金快捷高效运行,普惠城乡民众。三是加强工程决算审核,节约建设成本,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审工作,严禁上马“楼堂馆所”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防止重复建设、负债建设。四是加强财政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狠抓基础工作,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五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维护财经法规尊严。继续抓好“小金库”治理、专项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严肃处理各类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同时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做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六是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要求,强化全国“一盘棋”思想,提高地方财政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力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和重点工作已经明确,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自治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题,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自治旗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