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行唐县2018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行唐县2018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行唐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行唐县财政局局长 李翠玲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十二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加财政有效供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面建设高质量财政,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99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3%,同比增收6889万元,增长1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168万元,同比增收1872万元,增长6.4%;非税收入完成22828万元,同比增收5017万元,增长28.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分享收入19620万元、省级分享收入6510万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80126万元,同比增收6421万元,增长8.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安排245714万元,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入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2373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844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3%,同比增支58160万元,增长23.2%,年终结余结转15084万元(另债务转贷结转198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5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4.7%,同比减收1953万元,下降4.7%。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结转、税收返还、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07272万元,实际支出29199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同比增支54836万元,增长23.1%,年终结余结转15084万元(另债务转贷结转19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即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273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2.4%,同比增收20566万元,增长25%。加上上级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收入,扣除调出资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04890万元,支出完成10066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同比减支7744万元,下降7.1%,年终结余结转423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即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997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收28149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3.2%。支出完成816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2%,比上年增支2502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1.4%。年末滚存结余38678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统计数,待决算完成后,再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落实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断攻坚克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着力规范财政执行,全力化解收支矛盾,全县财政收支规模持续壮大,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巧用加减法,写好实力提升大文章。一是综合治税挖潜力。围绕房地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个体货运车辆及土地增值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等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开展税收清查,加强税源监控,累计查补税款5834万元,促进了全县税收稳定增长。二是强化征管堵漏洞。严格执行“凭证领票、限量领购、按月核销、票款同步”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实现了以票控收、以查促收、应收尽收。三是勤于跑办化外缘。深化“问计省市、争取支持”活动,积极向省、市财政部门反映财政运行、改革亮点、重点项目等情况,全年累计争取各类转移支付260631万元,同比增加37432万元,增长16.8%。其中,抓住国家整治化解违规融资、调整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的契机,利用政府债券利率低、期限长的优势,争取省政府代发债券资金52000万元,位居全省前列,用于支持市政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严把出口强管理。严把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关口,全年完成评审项目509个,送审金额205329万元,审减金额28914万元,综合审减率14.1%;完成采购预算53784万元,成交(合同)金额52386万元,节约资金1398万元,节约率为2.6%。
2.善用倍增法,绘出民生改善大蓝图。一是基本支出稳步增。筹集2453万元落实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政策。调整提高正常公用经费中水费、维修费标准定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了党政机关正常运转。二是扫黑除恶给力推。筹措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43万元,设立扫黑除恶群众举报奖励基金30万元,支持全县扫黑除恶行动深入推进。三是文教事业优先保。累计投入教育支出44896万元。其中: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经费9592万元;落实在园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生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资助、高中及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及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等政策资金3002万元;落实学生营养餐补助、特岗教师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资金5222万元,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2817万元,落实了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政策,支持了故郡考古发掘。四是社保底线全面兜。及时拨付养老、医疗、困难群众资金88492万元,提高了低保、特困供养、孤儿补助金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再就业工作,积极构建就业供需平台、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457万元,保障了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兑现“一元民生保险”46万元,使全县人民人人享有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保障。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730.5万元,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问题。五是强农惠农不小气。拨付农林水资金64087万元。其中: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96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420万元、农机深松补贴240万元;落实太行山生态绿化补助252万元、农田水利设施及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资金745万元;投入4000万元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农民权益得到保障,农业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六是污染防治投重金。县级安排污染防治资金30357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470万元,主要用于增绿造林10878万元、散煤污染治理3754万元、扬尘治理179万元等方面;水污染防治资金638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362万元及建设1200万元等方面;其他污染防治资金85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卫全覆盖委托运营1062万元、垃圾填埋场运营266万元等方面。
3.妙用聚力法,摆开脱贫攻坚大战场。一是涉农资金应整尽整。按照“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的政策规定,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26757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全年支出25361万元,支出率94.8%;各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69万元(含未纳入整合方案资金1780万元),全年支出11957万元,支出率95.9%;均达到了国家和省考核要求。二是县级投入成倍递增。在年初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600万元的基础上,适应全县脱贫摘帽需要,调整追加预算1200万元,共计投入1800万元,是上年投入的3.7倍。县级安排其他扶贫资金6074万元,保证了驻村工作组经费、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含公益专岗补贴)、社保兜底扶贫等各项支出需要。三是风险防控链条紧系。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行唐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行唐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按照扶贫资金运行闭环管理链条,划定责任主体,全程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架起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举办为期两天近700人参加的农村财务人员培训班,努力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和乡村财务人员对扶贫资金的风险防控意识。实行全局19个科室分包乡镇负责制,对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检查,聘请第三方对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检查,促进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四是助力脱贫履职尽责。克服农村村内项目点多面广分散、村情复杂、施工、协调和监管难度大等困难,高强度、高效率、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承担的贫困村道路硬化、亮化、文化广场等项目均按时完成,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明显。采取资金入股、发展物业、培育产业等形式,不拘一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累计试点106个村,其中贫困村83个,非贫困村23个,村集体实现增收345万元。积极推进家庭手工业发展,挂牌转化扶贫微工厂43个、家庭手工业扶贫点57个,带动从业人员2630人,涉及贫困户895人。投入1324万元持续推进农村村内主要街道两侧残垣断壁集中整治,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五是紧补短板平衡差距。着眼解决近年来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后,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差距拉大、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多方筹资3270万元,组织实施了非贫困村道路硬化、亮化工程,促进了全县乡村均衡发展。
4.精用扩张法,拉开城市建设大框架。统筹安排52422万元推动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筑牢长远发展基础。一是老城区率先提升。安排33877万元支持实施了雨污水管网、升仙桥路北延道路配套、颍水河左岸暗涵排水、玉城大街路面整治工程及城区环卫委托运营、城区绿化管护委托运营等。二是新城区迎头赶上。安排8017万元支持实施了复兴大街道路及配套、西环南路道路及配套、团贾线市同段道路修复等,进一步拉开了新城区建设框架。三是开发区加快发展。安排10528万元支持实施了新合街东西延、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工程,开发区基础设施更趋完善,承载能力日渐增强。
5.活用清障法,扎紧财政监管大笼子。一是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坚持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审核管理,我县预算管理工作在全省做交流发言。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指标全部录入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扶贫项目全程绩效监控。以绩效管理理念统领财政工作全过程,在财政部对全国1891个县的财政管理综合绩效6项指标考核中,我县获第104名、入围前200名,获中部地区第39名、入围前50名,获河北省第4名,是石家庄市唯一入围县,其中“优化支出结构”指标全国名次并列第一;在省财政厅组织的7项指标考核中,我县获第12名,入围前30名。我县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并获财力性奖励694万元。二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强化部门支出监管责任,项目支出原则上全部实行授权支付。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扶贫资金政策专栏,按规定时限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和扶贫资金接收、分配、拨付及有关政策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防控债务风险。修订印发了《行唐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隐性债务清查摸底,对省政府为我县代发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我县还本付息资金,分别纳入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省政府下达我县债务限额176109万元,我县债务余额141167万元,综合债务率10.37%,债务风险可控,财政运行安全。五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先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四个专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六是加强财政知识培训。各乡镇、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两个规程”,县乡财政财务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先后举办3期财会知识培训班,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各行政村会计人员,就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政支农政策等进行培训,夯实了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基础。七是认真开展问题整改。牵头开展小金库、财政专项资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牵头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支出办公经费、国有资产专项清理整治等巡视巡察要求整改的专项行动,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加强整改问责,抓好建章立制,织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监管篱笆。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总量偏小,增收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收入增速放缓与刚性支出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预算执行约束力度还不够,项目支出进度慢、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多的问题依然存在,预算绩效有待提升;财政和部门的资金监管职能还需加强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同时,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继续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与配合。恳请各位代表、委员继续始终如一地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县脱贫攻坚收官报捷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有效供给,优化财政配置,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资金管理,着力支持防范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激情开放、跨越赶超、美丽幸福新行唐提供坚强财政支撑。
基于以上指导思想,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深化改革。全面贯彻上级改革要求,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财政制度。二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国家政策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配置财力,重点投向脱贫攻坚、生态治理、民生改善、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调控和保障作用。三是优化结构。强化整合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调整优化资金投向,改进使用方式,增加资金有效供给。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全面清理挂钩事项,相关重点支出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四是讲求绩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根据职责活动、绩效目标指标精准筛选论证项目,优化支出安排顺序;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方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着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六是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落实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8300万元,比上年完成增加4304万元,增长8%。全县可用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01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7%。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87308万元、上年专项资金结转1420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1623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2019年收入计划和现行体制测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2500万元,比上年完成增加12909万元,增长32.6%。县本级当年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5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8%。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8730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5084万元(专项资金结转14208万元、财力性资金结转87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8935万元。
县本级可用财力安排的157419万元(当年财力156543万元、财力性结转876万元)支出中,按支出结构划分:人员经费安排75681万元,占48.1%;正常公用经费支出安排5262万元,占3.3%;项目支出安排76476万元,占48.6%。预备费安排1900万元,占县本级可用财力安排支出的1.2%。具体项目及金额在政府预算草案文本中详细列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县本级(即全县)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安排75122万元,比上年完成下降26.9%。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5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留县)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378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结转42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80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82232万元。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和收支平衡等相关规定,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82232万元。主要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5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670万元,其他支出2375万元,调出资金1688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县本级(即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35125万元,上年结余38678万元。当年收入安排情况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60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46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57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4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95万元。
按照有关标准测算,当年安排支出12605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03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66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9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899万元。年终结余47752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们向大会提交了县本级及全县政府预算(草案)文本,请一并审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进入2019年以来,在县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之前,为保工资、保运转,根据《预算法》规定,参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7万元、公用经费418万元。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9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战略部署和县人大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紧紧扭住收入征管不放松,努力实现平稳均衡入库。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征收的关系,强化财税协同配合,全面抓好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科学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实现税收收入的可持续性。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增强税源管控能力,挖掘增收潜力,提高征管效率。堵塞非税收入征缴漏洞,压实收入质量。增强收入征管的均衡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现应征尽收、均衡入库。
(二)紧紧扭住保障重点不放松,合力办好民生实事好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保持高占比。一以贯之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教育、卫生、就业、养老、低保、特困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普惠性、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20件利民惠民实事、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等民生工程投入,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三)紧紧扭住长效机制不放松,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继续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建立与扶贫任务相适应的县级扶贫资金投入机制,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立足于全县扶贫脱贫工作实际,着眼于“后三年”和“三年后”扶贫工作需要,建立精准防贫财政投入机制,足额弥补上级专项资金缺口,做好脱贫成果后续扶持和巩固提升工作,消除返贫隐患。依托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程绩效监控,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发挥扶贫资金更大效益。创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举措,完善扶贫微工厂制度机制,有效增加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
(四)紧紧扭住改革创新不放松,大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组织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进一步学习应用省财政厅新修订的《河北省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河北省乡镇财政业务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及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管理程序和业务手续,明确财政管理各部门、各环节职责权限,努力建设高质量财政。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强化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授权支付审核权责,落实扶贫项目资金联签联审“四联签”确认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按程序将新增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五)紧紧扭住依法理财不放松,着力强化财政监管职能。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加强预算约束,落实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绩效。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审核控制机制,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和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打造人民满意财政。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发展信念,激发创新活力,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