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2020年全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准格尔旗2020年全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9日在准格尔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准格尔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准格尔旗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大会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的决策部署及各级预算有关决议,牢固树立“不忘初心 精忠理财”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分配、监督的预算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民生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强化措施,深化改革,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探索财政预算工作的新思路,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7亿元(其中旗本级74.4亿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5.5亿元,大路煤化工基地2.8亿元),同比增长0.1%。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2.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8亿元,各项收入合计121.7亿元;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6.8亿元(旗本级82.3亿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1.6亿元,大路煤化工基地2.9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4亿元(其中体制上解12.9亿元,专项上解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亿元,各项支出合计116.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2亿元,全部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既定用途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5.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亿元),同比减少6.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亿元,各项收入合计1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7亿元,调出资金1.8亿元,各项支出合计9.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6亿元,全部按既定用途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国有企业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2020年未作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7亿元,财政补助收入5.4亿元,利息收入1.3亿元,转移收入0.6亿元,其它收入53万元;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4亿元,其中用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上解支出21.9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6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加快财源建设,在增加财政收入上下功夫。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始终把抓收入摆在财政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培植税源,加强征管。一是加强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工作调度,充分预估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和影响,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提升财政收入。二是加大企业欠税清缴力度,全面梳理全旗企业欠税情况,通过加强督促、签订清欠税费协议等措施,清缴历年欠税欠费,全年累计清缴企业欠缴税费44.5亿元(含清缴煤炭企业耕地占用税12.5亿元)。
2.调整支出结构,在保障民生和疫情防控上下功夫。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落实“三保”支出责任,提升“三保”能力,确保“三保”支出不脱离实际、不留下缺口。同时,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持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出台了《准格尔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加强库款保障水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积极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主动了解资金需求,全年累计拨付抗击疫情专项资金1.3亿元。
3.“三大攻坚战”有序开展,在建设小康社会上下功夫。债务化解方面。按照政府债务化解方案,我旗积极筹措资金,超额完成政府债务年度化解任务,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全部清偿。脱贫攻坚方面。一是及时拨付各类扶贫资金。全年累计拨付各类扶贫资金0.8亿元,其中上级扶贫资金0.4亿元,本级配套资金0.4亿元,资金拨付率100%;二是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专门组成了监督检查组,对10个苏木乡镇扶贫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扶贫资金的使用。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每月定期上报支付情况,平时不定期调度支付进度;三是积极推进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污染防治方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安排生态环保资金,全年累计投入节能环保资金1.1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矿区环境治理,支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提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在稳中求好上下功夫。一是稳步推进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2020年旗财政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44.8亿元,涉及8个领域37大类47个小项,累计惠及65.5万人次;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好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三是不断探索政府采购方式,全力推进采购云平台建设,努力节约财政资金,确保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年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9亿元,实际执行1.76亿元,节约率为7.4%。公开招标24次,竞争性谈判2次、询价采购267次,竞争性磋商54次,单一来源3次,协议供货7次,定点采购1次。四是继续加大基建工程预算审查力度,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乌兰桥建设工程(ZK0+000-ZK0+918.884箱涵部分)、准格尔旗第六中学、薛家湾第十二小学合建项目中学部等83个基建项目进行了评审,报审值为12.1亿元,审定值为11亿元,审减1.1亿元,审减率为9%。
5.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稳中求进上下功夫。2020年共申请新增债券资金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亿元、专项债券2.3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项目,服务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截至12月底,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共申请到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3亿元(含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2亿元),有效缓解本级财政支出压力。
6.加快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稳中求优上下功夫。一是预算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同步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与财政预算同时审核、同时批复、同时公开。2020年审核并公开项目绩效目标492个,涉及预算金额17.2亿元。对51个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涉及资金0.8亿元;二是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中发现目标设定不充分、不规范,指标填制不匹配、不合规等5类问题,绩效评价中发现项目调研不充分、立项程序不规范、公告公示不到位等11类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9条完善项目绩效管控的合理化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监督指导、旗政协支持关心和代表委员们大力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旗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和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叠加,财政增收基础不稳;财政收入过分依赖煤炭行业,存在一定风险;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另外一些单位厉行节约和绩效管理意识淡薄,重预算轻绩效现象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应对,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等多种方式着力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全旗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与市场主体、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十三五”期间,我们始终坚持“不忘初心 精忠理财”服务理念,妥善处理好财和政、财和民、财和经济的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各级决策部署落地,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努力克服宏观经济增速降档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压力,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始终以收入和财力平稳增长为中心,狠抓财源建设,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为重点,不断调整支出结构,基本形成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逐步优化的良好局面。“十三五”时期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92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收39亿元,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6年的81.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82.7亿元,年均增长0.3%,有效保障了全旗各项民生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支出需要。
(二)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十三五”时期,我们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不动摇,坚持“三保”兜底不松懈,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民生难题。五年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34.2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加54.1亿元,增长14.2%。其中民生支出22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6%,“民生财政”得到进一步体现。一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全旗教育支出59.8亿元,着力改善和提高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推动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二是为医疗健康保驾护航,全旗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6.9亿元,巩固完善旗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投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和公立医院改革经费,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覆盖体系,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亿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月538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7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月414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560元;城市居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1500元,农村居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月414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850元;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18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补助752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年补助873.6元。四是住房保障、节能环保、交通运输、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6亿元,主要用于道路修建,河道综合整治,污水管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文化惠民等项目,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增强。
(三)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谁举债谁偿还”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超额完成政府债务化解任务。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举措,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精准扶贫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旗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4亿元,重点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等项目。全旗1214户29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清零达标工作全面完成。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旗累计投入生态环保资金8.8亿元,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库布齐沙漠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四)风险管控更加有效。“十三五”期间,按照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统筹处理稳投资与防风险的关系,采取“开前门、堵后门、优结构、降成本”模式,逐步建立了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有效降低债务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预警排查,注重源头预防;面向基层,强化宣传教育;按照部门联动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各方积极履职,团结协作,形成了打击合力,推进非法金融案件办理,降低了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系数。
(五)财税改革更加深化。“十三五”期间,我们始终坚持优化服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迎接新机遇新挑战。一是预算收支管理不断规范。不断完善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制度实行预算公开评审,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二是财政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无纸化办公;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建设,不断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压减运行成本。
三、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助推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安排财政收支预期目标,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优化支出结构,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全面落实旗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头。
综合考虑影响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结合我旗财政运行实际,2021年全旗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建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3亿元(其中:旗本级收入77.8亿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入2.4亿元,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收入2.8亿元)。主要包括:①税收收入73.2亿元,占比88.2%。②非税收入9.8亿元,占比11.8%,主要是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等收入。
(2)一般性转移支付8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自治区、市财政对我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
(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亿元(其中旗本级11.3亿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亿元,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0.3亿元)。
综上,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财力收入安排103.7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支出安排103.7亿元,具体包括:
(1)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9.1亿元。按照现行市旗财政结算体制的规定测算。
(2)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安排支出2.7亿元(详细安排情况见附件一)。
(3)大路煤化工基地安排支出2.4亿元(详细安排情况见附件二)。
(4)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9.5亿元。具体包括:
①人员经费23.1亿元,占可用财力29%。其中:人员工资福利会费及津补贴15.5亿元(含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会费、离退休人员地方补贴、交通补贴、应休未休假补贴和乡镇工作等补贴),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3.9亿元(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聘用人员工资费用2.9亿元,丧葬抚恤费及工伤补助0.2亿元,预留增人增资0.6亿元。
②居民补贴1.8亿元,占可用财力2.3%。其中:城镇居民集中供暖补贴0.8亿元,慰问费0.1亿元,生态移民生活补贴0.9亿元,生态移民安置供暖物业补贴119万元。
③公用支出0.9亿元,占可用财力1.2%。其中:会议费500万元(含换届工作经费),公共供暖费0.5亿元,综合执法经费0.1亿元,税务部门征收经费0.3亿元,代征代扣税收工作经费100万元。
④支持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苏木乡镇经费、部门运行及专项经费支出52.5亿元。占可用财力的66%。其中:苏木乡镇经费2.1亿元,部门运行经费0.5亿元,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专项17亿元,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及国企注册资本金支出13.4亿元(含乡村振兴建设资金0.8亿元,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资金2亿元,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4亿元),农口专项经费1.2亿元(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415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1.3亿元,医疗卫生专项资金1.8亿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经费6.8亿元,文化与传媒经费0.2亿元,公共安全经费0.4亿元,教育体育专项经费3.1亿元,城建环卫园林经费1.1亿元,环保专项经费200万元,交通运输专项经费0.2亿元,部门项目经费2.6亿元,目标责任奖励资金0.1亿元,设备购置费0.5亿元。
⑤预备费1.2亿元,占可用财力的1.5%。
此外,市财政提前下达我旗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6940万元,按要求相应在旗本级预算收支中编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03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6亿元,收入总计6.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6.6亿元。包括: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0.24亿元,征地拆迁补偿及城市建设等支出6.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68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旗直国有公司截至2020年底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根据“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建议2021年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共七项社会保险基金。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目前我旗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保基金全部实行市级统筹,由市财政统一编制收支预算,旗本级只编制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1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3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4亿元(其中旗本级财政补贴1.2亿元)、利息收入25万元、转移收入130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2021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2亿元、转移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4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结余0.1亿元,累计滚存结余0.4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021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收入预算0.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0.5亿元、财政做实收入0.2亿元、利息收入31万元;2021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预算0.7亿元,全部为上解上级支出。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结余378万元,累计滚存结余0.1亿元。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市、旗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精忠理财,主动服务实体经济振兴,主动服务转型发展深化,主动服务收支结构优化,全面完成预算收支目标和稳控财政风险,全面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财税体制等改革创新,继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力助推我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抓财源强征管,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一是紧盯收入预期目标,培育和壮大重点税源企业,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增收力度,继续加强对现有正常税收的管控力度,防止出现“跑、冒、滴、漏”行为及出现新的欠税,支持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二是继续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持续开展涉税检查,清缴煤炭企业所欠耕地占用税,尽快清缴历年欠税欠费。三是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并及时安排支出,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四是继续积极向上汇报对接,第一时间了解信息,督促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缓解本级财政支出压力。
(二)抓投入惠民生,稳步发展社会公共事业。一是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保障各类民生工程支出需要,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二是全面统筹财力和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科技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三是协调项目主管部门推进建设项目和民生补贴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管控保重点,继续做好债务化解工作。一是确保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二是完善新增债券项目申报及项目库建设,督促债券申请单位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三是督促各债务单位及时报送化解数据、做好化解台账凭证账册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抓绩效重结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推进实现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保障和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抓提升促管理,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扎实推进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加强收费项目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四是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求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服务效能上水平。五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六是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
(六)抓作风强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聚焦习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持之以恒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堵塞管理漏洞,支持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牢牢守住廉洁从政底线。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我们将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实干为本,精忠理财,全面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加快建立完善我旗现代财政制度,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预期目标任务,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准格尔发展新篇章。
附件一: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1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000万元,体制上解7700万元,上解后形成财力16300万元,调入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31万元,开发区本级预计可用财力270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1年开发区预计可用财力2703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占可用财力的11%。其中:
1.工资1428万元;
2.单位缴纳保险658万元;
3.聘用人员工资费用206万元;
4.聘请安全专家劳务费130万元;
5.津贴及补贴362万元(车改补贴76万元,乡镇补贴92万元,休假补贴194万元);
6.福利费46万元;
7.工会会费60万元;
8.预留调资110万元。
(二)公用支出208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减少4%,占可用财力的1%。其中:
1.公务费83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
3.公务接待费52万元;
4.会议费14万元。
(三)部门及运行经费3076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减少1%,占可用财力的11.3%。其中:
1.开发区各部门经费1239万元;
2.网络建设及使用维护费40万元;
3.办公楼物业费295万元;
4.公共供暖费77万元;
5.党务群团活动经费150万元(包括干部教育培训、党报党刊、主题教育活动经费、建党100周年活动经费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30万元;
7.慰问费57万元;
8.购置费288万元;
9.税务经费900万元。
(四)教育管理事务经费3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0.1%。
(五)公共医疗卫生经费600万元(包括疫情防控经费39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
(六)文体与传媒经费700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增长36%,占可用财力的3%。其中:
1.群众文化活动经费570万元;
2.新闻中心经费130万元。
(七)公共安全910万元,较上年增加253万元,增长38%,占可用财力的3%。其中:
1.巡警队经费282万元;
2.消防中队经费428万元;
3.交警中队经费80万元;
4.治安技防经费50万元;
5.其它公共安全经费70万元。
(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贴息、科技以及引进创业创新团队经费7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40%,占可用财力的3%。其中: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贴息、科技经费600万元;
2.引进创业创新团队经费100万元。
(九)环境保护经费2288万元,较上年减少582万元,减少20%,占可用财力的8%。其中:
1.监测、监察运行费60万元;
2.规划环评修编费118万元;
3.环境治理费280万元;
4.灰渣固化处置项目经费550万元;
5.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560万元;
6.固体垃圾厂运行经费720万元。
(十)城乡社区事务经费14619万元,较上年增加8849万元,增长153%,占可用财力的54%。其中:
1.项目前期费1425万元(包括招商引资、规划编制、可研编制等);
2.城市维护费880万元(包括路灯、信号灯等电费160万元,道路维修及维护人员经费298万元,市政维修维护费等422万元);
3.环卫园林经费3000万元(包括环卫清扫经费2300万元,园林养护经费700万元);
4.小型维修费150万元;
5.宣传费及党建阵地建设150万元;
6.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项目建设110万元;
7.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7904万元(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费5400万元,新建苗圃及园区绿化904万元,中水综合利用节水灌溉800万元,智慧园区项目建设500万元,烈士塔维修改造300万元);
8.国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十一)公共交通运输专项经费20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1%。
(十二)预备费70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6%。
附件二:
大路煤化工基地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8000万元,上解旗财政7700万元,生成财力20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54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园区实际可用财力236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1年预计可用财力2365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2883万元,占可用财力的12%,较上年2755万元增加128万元,增长5%。
1.工资奖金津补贴1254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311万元;
3.住房公积金135万元;
4.预留增人增资、车改补贴100万元;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万元;
6.退休人员工资8万元;
7.临时聘用人员费用155万元;
8.工会经费及福利费50万元;
9.绩效工资750万元。
(二)日常公用支出1684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3654万元的7%,较上年1646万元增加38万元,增长2%。
1.园区各部门运行经费960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3%。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51万元,较上年增加47万元,增长原因为公务车辆增加6辆,较上年上涨45%。包括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较上年增加48.5万元,上涨70%。
2.劳务费704万元(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各项社会保障费用)。
3.人才培训、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经费及会议费20万元。
(三)项目支出18587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3654的79%,较上年26530万元减少7943万元,下降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3438万元,占可用财力的15%。
(1)税收事务支出1060万元(含税务办公场所租赁费142万元,新办公楼租赁费,物业费等258万元,税务部门工作经费660万元);
(2)购置费165万元(办公桌椅10万元,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82万元,服装购置30万元,塑料波纹管导环刚度试验机7万元,数显万能材料试验机6万元,果皮箱购置22万元等);
(3)包联驻村帮扶费及入园企业驻地单位周边村社慰问费310万元;
(4)春节元宵街道亮化美化180万元;
(5)群众文化活动经费30万元(元宵节秧歌比赛及交流会演出费用);
(6)办公楼更新改造95万元;
(7)专家公寓、中央公园物业管理费720万元;
(8)年度实绩、党建考核和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表彰174万元;
(9)园区产业提升相关费用253元(包括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入园项目论证评审费、水资源论证费、区域地质灾害评估费、规划办规划编制费等);
(10)专项宣传费用121万元(含电视台《今日大路》专项宣传、建党100周年专题活动、回眸2020宣传册设计及制作、党建宣传片制作、廉政宣传等);
(11)招商引资专项经费50万元;
(12)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经费200万元(拨付布尔陶亥苏木和大路镇政府征地协调工作经费);
(13)预算绩效管理经费及代理记账经费8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61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
园区公共安全支出361万元(含派出所经费补助、交警中队经费补助及办公场所租赁费、巡逻大队经费)。
3.教育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4%。
园区合作办学经费1000万元。
4.科学技术项目支出1845万元,占可用财力的8%。
(1)专家公寓装修、设施购置及运行费339万元。
(2)智慧园区建设1506万元(含智慧园区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及项目监理费、软件测评等费用)。
5.节能环保支出959万元,占可用财力的4%(包括环保监测、在线监控平台、空气自动站等费用、辐射、土壤污染防治监测费、环境监测费、高含盐废水扩能改造项目以奖代投资金等)。
6.城乡社区项目支出10269万元,占可用财力的43%。
(1)项目前期费311万元(包括各部门建设,园林,发展项目前期费);
(2)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596万元(包括建设局建设工程款3596万元及兴业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
(3)城乡社区管理支出450万元(包括道路标牌制作,垃圾清运费,交通信号灯经费等);
(4)市政维护及管理费用250万元(含园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费用、防洪经费、污水泵站运行费用等);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48万元(含环卫人员工资及意外保险费、环卫设备运行费、集中清理垃圾等费用);
(6)中央公园运行费150万元(包括水暖费60万,电费65万,水电设备游乐设施维护25万元);
(7)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经费、绿化养护项目经费3097万元;
(8)征地拆迁及收益污染等补偿67万元(含回迁楼小区取暖费、灰渣场污染及土地收益补偿、城壕村柳林滩灌溉电费补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5万元。占可用财力的3%。
(1)园区安全救援演练20万元;
(2)园区安全生产专家费用370万元;
(3)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20万元;
(4)应急救援储备资金105万元;
(5)园区消防器材采购经费200万元。
(四)预备费50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