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巴彦淖尔市 杭锦后旗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杭锦后旗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9日在杭锦后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杭锦后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旗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旗财政工作在旗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冲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实兜牢“三保”底线,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增收节支,努力组织各项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推动建设幸福美丽杭锦后旗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旗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0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1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24568万元的110%,较上年减少5655万元,下降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89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239万元。
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6062万元,同比增加15010万元,增长5.3%。其中: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八项民生支出227550万元,占总支出的77%。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8130万元的76%,较上年减少4731万元,下降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886万元,较上年减少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300万元,较上年增加39233万元,增长206%。
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02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134426万元的111.7%,较上年增加130万元,增长0.0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78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130352万元的105.7%,较上年增加2399万元,增长1.8%。
(二)全旗财政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旗通过预算安排、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存量、严控一般性支出等方式,多举措、有计划、分步骤的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完成了年度化解政府债务任务数的101.37%,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部清偿完毕;二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统筹预算安排资金、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用好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攻克短板,全年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6325万元,主要支持的项目有产业发展3351万元、光伏扶贫559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745万元、农村小型公益事业153万元、脱贫攻坚改水工程5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障88万元、残疾人扶贫82万元、教育扶贫55万元等方面,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切实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同时,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预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规范、安全使用;三是全力支持生态环保建设。2020年,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094万元,主要用于乌梁素海综合治理、污染防治、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保护项目,落实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和森林植被恢复等生态奖补政策。
2.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财税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强化重点税源、重大项目税收监控,确保了各项收入的应收尽收。2020年,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我旗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通过加大对历年欠税的清缴力度,以及一次性非税收入增收的因素,财政收入降幅逐步收窄,通过各执收单位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20年的财政收入任务;二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争取到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23923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等),有效弥补了我旗减收增支的资金缺口,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为我旗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三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树立争取项目也是抓收入的思想,加大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重点争取三大攻坚战、乌梁素海生态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项目资金。2020年争取到单个项目上千万元的有旗医院传染病区建设、耕地轮作、北郊湿地生物净化过渡带建设、肉牛产业绿色发展循环示范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四好农村路”、陕坝工业园和蒙海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等13个项目,为全旗重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0年,争取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55598万元,重点支持了我旗现代农牧业奶业振兴产业园、包银高铁拆迁、蒙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建业务大楼建设、基层医院检测能力提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此外,争取到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38521万元,推进了存量政府债务(债券)置换,缓解了政府集中偿债压力,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五是用好中央新增直达基层财政资金。2020年,中央下达我旗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1620万元,重点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抗疫相关支出及公交改革项目、自来水厂净化水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支持了我旗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升城市保障能力和水平。
3.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教育支出完成36650万元,重点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奖学金、助学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政策,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普通高中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图书资料等项目。拨付资金1441万元,用于发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免”、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等补助资金,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291万元,支持了全民健身公园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群众性文化活动、文化遗产保护和“两馆”免费开放等,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文化活动需求;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23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714万元,人均保障标准提高了504元/年,保障了全旗2217名生活困难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616万元,人均保障标准提高了358元/年,保障了全旗5395户困难农民基本生活。发放五保供养补助714万元,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8184元/年。发放城镇“三无”人员供养补助134万元,“三无”人员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14784元/年。发放孤儿供养补助106万元、80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金692万元。发放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补贴资金712万元、人均保障标准达到1200元/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津补贴等2487万元;另外,就业补助支出3464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助政策;四是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7855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073万元,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55元提高到6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337万元,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600元。发放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96万元。拨付蒙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建业务大楼建设资金550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578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3383万元、疫情防控物资购置931.5万元、新冠病毒疫苗购置费460万元等,有效地推动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保障了疫情防控经费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五是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348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平房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拨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公补部分等;六是全面落实惠农富民政策。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年累计投入3028万元,支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通过“一卡通”系统兑付各项惠农惠民补贴政策,2020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9480万元,补贴资金涉及9大类、37项,惠及群众54.06万人次;七是全面落实人大决议情况。2020年,旗十七届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投票表决的全民健身活动公园、第二幼儿园综合楼建设、平房区改造及街容街貌提升改造等五项民生实事项目共计投入资金3326万元,这些重点项目的推进,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强了群众的归属感。
4.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目标,不断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一是强化资金监管手段,加强项目评审。2020年,完成了12个项目评审,其中:小微企业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项,粮食仓储设施维修项目3项,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目录,严格执行采购操作规程。2020年,完成采购项目资金15380万元,节约资金974万元,节约率6%,同时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试点工作;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在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拍卖处置了我旗国有资产16宗,实现处置收入1601万元,处置收入全部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0年通过采取线上报送、线上跟踪等“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全旗疫情防控资金和复工复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管。
总的来看,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有效地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这是旗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的结果,也是上级部门予以大力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旗公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基本民生提标、公共事业发展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强化收入征管、积极争取上级专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综合分析经济和财政面临的形势,按照旗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的总体部署,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58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最终执行结果将达到28.5亿元。
按照预算法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21年全旗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的财政收入管理体制和综合预算编制要求测算,2021年我旗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4.2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58亿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1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结合我旗财力实际,突出优先满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同时保障三大攻坚战、债券还本付息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26亿元,总体安排情况是:用于工资和民生支出12.03亿元,占总支出的84%;用于运转支出0.8亿元,占总支出的6%;化解债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等其他项目及预备费支出1.43亿元,占总支出的10%。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1.干部职工个人部分支出安排7.18亿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部分和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政府买岗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公补部分等。
2.运转支出安排0.8亿元,主要用于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业务费及专项业务费等支出,保障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公益项目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类支出安排3.66亿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和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类支出。
4.重点项目前期费用安排0.02亿元,用于全旗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前期费用。
5.民生支出1.15亿元,用于“三农”、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健康、困难群众救助及旗人大代表投票表决民生实事项目等民生方面支出。
6.环保类支出安排0.04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支出。
7.化解政府债务支出安排0.5亿元,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8.债务还本支出0.16亿元,用于归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本金。
9.债务付息支出0.74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利息。
10.预备费安排0.01亿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进行安排,但由于财力有限,还有一些必须的支出,如一些重点项目支出、还本付息、化解政府债务支出等无法列入当年预算。这些问题和困难还需要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控制一般性支出等措施逐步解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细化编制”的原则,依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2021年旗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778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877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结余”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费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同时兼顾基金支出变化趋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231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5675万元,总收入117992万元。本年支出安排6959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839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应根据企业当年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编制,支出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编制,因我旗国有企业锦城国控公司目前均未实现收益,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零预算。
按照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树立预算法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涵养税源、培育税基。同时,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重点税源监控,依法依规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突出争取项目也是抓收入的思想,继续加大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重点争取“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等领域项目资金;四是统筹兼顾保重点。把“三保”作为财政支出首要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社会保障财政补贴政策,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公共卫生服务、就业、优抚等财政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让符合条件的人员受益、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债券项目、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推进部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对低效、无效的支出一律削减,在预算中不予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机遇和困难并存,新的一年我们将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杭锦后旗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