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抚顺市 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22年12月8日在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依法监督下,我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切实做好稳经济大盘各项工作,继续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县乡财政平稳运行,努力提升财政工作“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整体水平。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2年预算收支预计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受新增减税降费及缓税退税影响,尤其是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莱河矿业积压30万吨铁粉未出售影响,财政收入面临巨大压力。县委、县政府迎难而上,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全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24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收入284,62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47,32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总支出284,62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7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收入251,72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23,91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总支出251,72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完成12,000万元,为预算的139.5%,较上年增长14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总收入20,59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0,592万元,较上年增长35.1%。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720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支出预计72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34,99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0,62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200万元。预计支出34,998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新增债券情况
2022年我县对上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用于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县财政已将资金全部拨付项目单位,截至目前,项目单位累计支付工程款3,130万元,支付进度为31.3%,预计到12月末支付债券资金5,150万元。
2.2022年债务情况
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04,0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72,010万元;专项债券限额32,000万元。2022全年预计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合计17,002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1,490万元;偿还债务利息5,512万元。我县政府债务风险一直为正常地区,债务风险等级属于绿色区域,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二、2022年落实县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落实稳经济财政政策
1.推动财政政策举措加快落地见效。综合运用支出政策、政府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财政措施,落实落细稳经济和助企纾困政策举措,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夯实财政平稳运行基础。2022年预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资金37,164万元,支付财政贴息资金1,350万元。按照询价、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阳光采购,2022年预计使用资金5,61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339万元,节约率5%。
2.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动态掌握退税情况,精准调度留抵退税资金,切实保障退付需要,确保应退尽退、愿退尽退。全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及缓税退税2.53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95亿元、新增减税降费及缓税等0.58亿元,影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亿元。财政的政策性减收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挖潜增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1.强化财政收入征管。面对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的巨大压力,县委、县政府着力克服,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自身造血能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并均衡入库。同时,抓好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全年预计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1亿元。
2.积极对上争取。加大对上争取工作的协调力度,2022年预计对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1.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直达资金5.8亿元,用于“三保”、疫情防控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争取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用于浑河上游城区生态治理项目;争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补助资金1.2亿元,有效缓解减税降费带来的收入压力。
3.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完善存量资金收回使用机制,2022年预计盘活存量资金6,400万元;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22年出租出售资产805万元。
(三)强化支出管理,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积极筹集社会保障资金。2022年预计投入资金35,236万元,为困难群体社会化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医疗、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改革以及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2.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预计投入资金22,535万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其中: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37万元;发放玉米、大豆、稻谷补贴资金4,218万元;发放造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91万元;发放农机补贴611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投入资金3,840万元;衔接乡村振兴投入资金6,238万元。
3.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22年预计投入资金38,737万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其中:足额发放教师工资30,525万元;投入资金163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投入资金315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及中职教育学生资助;投入资金1,042万元用于农村义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4.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农村发展。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全县修建道路147.5公里,投入资金3,350万元;计划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7个,投入资金700万元;172个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村,投入资金516万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13个,投入资金1,300万元。
5.开展环境治理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争取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用于浑河上游城区生态治理项目;投入资金132万元用于生活卫生垃圾填埋场运营及污水渗滤液处理项目;投入资金99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投入资金1,270万元用于县城环卫市场化服务。
6.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0,626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小型水库消除隐患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169万元;投入农田建设资金11,879万元。
7.完善法治建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年预计投入资金11,997万元,确保公安、政法部门正常运行,其中:政法机关办案费、装备费1,874万元;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建设130万元;县级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05万元。
8.推动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300万元,支持文化建设工程,推动传媒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投入资金100万元,支持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入资金2,350万元,用于热电厂购煤,保障县城冬季供暖;投入资金4,400万元,用于抗击新冠疫情;投入资金7,000万元,保障国有林场正常运转。
(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1.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2022年我县“三公”经费支出预计48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1.8%,较上年决算下降26.3%。
2.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支出纳入预算足额保证,对国家和省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硬缺口。2022年预计“三保”支出10.3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33亿元、保工资6.51亿元、保运转0.48亿元。
3.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全年没有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多措并举,偿还化解政府债务,全年预计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合计17,002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1,490万元;偿还债务利息5,512万元。我县债务风险等级一直属于绿色区域,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4.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根据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强化库款现金流及调度情况测算研判,精准调度国库资金,增强库款流动性,切实提高库款保障能力,合理安排库款支出保障顺序,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需求,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体系统筹力度,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约束能力。
2.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落实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目前县、乡财政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实现了财政关联业务间、上下级财政间、财政与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和数据衔接,完善了全覆盖、全链条的财政资金监控机制。
三、2023年财政预算
2023年财政工作及预算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将预算资金优先用于兜住“三保”底线。现将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汇报如下:
(一)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55,3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38,241万元,增长4.6%;非税收入17,127万元,增长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收入总量168,277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36,65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万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31,60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60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6.2%。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22,525万元,增长4.3%;非税收入15,247万元,增长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收入总量134,117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23,5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万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10,507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50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9%。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300万元,加上调入资金320万元,总收入11,62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1,62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因此,当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计划收入35,59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2,16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200万元。计划支出35,593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3年政府性债务偿还情况
2023年预计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合计28,491万元,其中: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9,120万元, 偿还政府债券利息3,123万元;偿还隐性债务(银行贷款类)本金3,920万元,偿还利息2,328万元。
(三)2023年财政工作
一是抓收入征管,确保实现收入目标。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掌握重点税源变动趋势,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调动部门、乡镇的积极性,依法依规征管,提高收入质量。认真做好收入进度、完成情况分析,督促部门、乡镇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合力,努力完成收入目标。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重点是统筹资金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优先用于事关“三农”发展全局的项目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社会保障资金缺口。
三是抓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部门预算改革和预决算公开。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库资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防止财政风险。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提升管理水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加强部门协作,完成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开展好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相关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和财政资金收付管理等各项工作。此外,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协调做好民生方面的项目包装,加大对上争取债券资金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辽东绿色经济区等优势,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尽早落地见效。
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