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锦州市 古塔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古塔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5日在锦州市古塔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古塔区财政局局长 张兵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向大会书面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锦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支持高质量发展,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切实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工作,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000万元。区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21138万元,增长60.2%;企业所得税6300万元,增长93.8%;个人所得税2284万元,增长12.2%;城市维护建设税11677万元,增长141.6%;房产税3166万元,增长67.9%;印花税600万元,下降8%;城镇土地使用税5882万元,增长106.3%;土地增值税270万元,下降83%;契税4454万元,下降32.2%。非税收入20594万元,增长254.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065万元,为年初人代会通过预算数的112.08%,同比增加35.0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54%;公共安全支出689万元,完成预算的54%;教育支出11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科学技术支出89万元,完成预算的1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0万元,完成预算的263%;卫生健康支出5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80%;城乡社区支出5740万元,完成预算的81%;节能环保支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249%;农林水支出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6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58万元,完成预算的1758%;商业服务等上级专项支出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8万元,完成预算的268%,债务付息支出1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总的收入为17.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亿元,加上体制上解支出、专项上解支出等,总的支出为17.09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2726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15万元,总的收入275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748万元,加上当年结余1828万元,总的支出为2757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3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26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13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28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26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3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89万元,总的收入为3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加上当年结转结余367万元总的支出为36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3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1亿元,专项债券1.72亿元,省级政府提前下达的债务限额为6.03亿元,系统内债务控制在限额内。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2022年所有财政数据均为初步预计汇总形成,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区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部署。全年减税降费8159万元,极大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7508万元;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给予税费优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给予税费减免,加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落实区重点企业奖励政策资金173万元;拨付产业引导专项资金1250万元,用于支持锦州时代新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积极筹措资金3030万元,用于拨付各类欠款。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资金回笼压力,有效促进了经济平稳增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着力增进人民生活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40159万元,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聚焦生态环境建设,聚焦解决教育、医疗、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认真办好民生实事。拨付资金1799万元,确保防疫物资采购及时、储备充足、发放到位,为疫情防控提供可靠保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支持就业保障政策,支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及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补助水平,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着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厉行节约的支出管理机制。深入贯彻中央“过紧日子”思想,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减和调整一般性支出,预算部门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10.12%。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锦州市古塔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古塔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将“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平稳运行,全年累计发放53个项目,累计发放人员8.3万人,补贴资金0.42亿元。三是加强库款管理,全面梳理国库暂付款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消化方案,通过收回资金等方式,回笼国库资金,全年共消化暂付款1522万元。四是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区级纳入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共94个预算单位,40个项目,共1.16亿元,纳入整体绩效管理的资金达6.49亿元。五是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提升“精管”水平。采取“制度+技术”的方式,在强化制度政策完善和改革创新的同时,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作为改革的技术支撑,全面梳理财政业务流、数据流和资金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财政收入、资金支付、运行风险监控和大数据分析,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四)着力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工作方向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隐性债务动态监管,建立健全隐性债务存量化解机制,确保存量政府性债务的化解。截至目前,当年化解政府债务本息1909.1万元。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区财税部门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国内外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影响财政收入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增长较快,财政运行“紧平衡”态势将会延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更好地发挥区财政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将古塔建设成为经济活跃、文化繁荣、环境优雅、社会幸福的辽西中心城市核心区的重要之年。从经济形势看,宏观经济逐渐回暖,我区经济平稳发展。从财政形势看,市与区已经调整财政管理体制,收入总量增加明显,但“三保”支出和其他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23年财政工作及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大支出结构优化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推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突出重点,优先保障我区重大部署、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
2.科学精准,强化执行。预算编制应保持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相适应,与我区财力相匹配。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
3.规范透明,提升绩效。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单位预算公开,使预算公开内容更丰富,更透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2023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8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性支付补助等,总的收入为20.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2亿元,加上体制上解支出、专项上解支出等,总的支出为20.29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86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392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0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312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38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9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3124万元;
预计本年收支结余1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4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支出。
四、认真抓好2023年财政改革与预算执行工作
(一)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落实财政收入政策,按照预算收支安排平衡策略,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精准加力与增能提效并举。更加关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变化,更加关注针对性较强的利好政策,更加注重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切实培育和壮大收入增长点,提高财税收入质量。全面落实非税收入征管监督管理要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严格征缴纪律,规范征缴程序。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加大对规上工业、商贸、服务及数字产业培育扶持力度,不断增强财政内生动力。
(二)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规范财政支付行为,提高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推进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全覆盖、全融合”的全面绩效管理工作体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做实做细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强对库款运行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发展多年来的民生工程成果,2023年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继续将民生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监督范围,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有限顺序,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足额安排“三保”保障资金,不留缺口,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归口管理要求,加强各类政府债务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做好政府债务信息日常监测、定期报告分析等工作,全面掌握债务项目状况、资产负债、还本付息等情况 。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破解项目难题,逐个项目研究、逐个项目击破,逐步化解现有项目产生的债务问题。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增暂付款限额管理规定。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依旧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指导,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更加努力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更加努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