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关于通化市梅河口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梅河口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7日在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梅河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子千
各位代表:
受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疫情防控、宏观政策的影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全面服务“三三四四五五”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四条工作主线”不动摇,全力支持“4+3+N”现代产业发展体系构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27.5亿元,其中:税务部门20.3亿元,财政部门7.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自然口径完成2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同比下降36.6%。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医保政策及疫情影响,重点医药行业及重点企业上缴税收下降较多。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1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自然口径完成16.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同比下降36.4%。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1.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亿元、上年结转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收入合计108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1%,同比增长17.5%。加上上解支出5.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支出合计108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8%。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8亿元、上年结转资金8.9亿元、调入资金9.4亿元,收入合计58.8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7.4%,同比下降19%。加上上解支出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2亿元、调出资金17.2亿元,支出合计58.8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3.5亿元,为预算的105.5%,同比下降52%(主要是2021年按照全省社保决算要求,清算2014至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社会保险费及财政补贴收入,收入基数增大),加上滚存结余收入9.6亿元,收入总计23.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3亿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3.1%(主要是2021年按照全省社保决算要求,清算2014至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支出)。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0.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处于初创阶段,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地方政府债务批准举借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3亿元,发行地方债券19.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5亿元,主要用于公交驿站、城区路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等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7.8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旅游开发基础设施、产业融合示范园、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2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6.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43.9亿元,政府债务余额2.2亿元。
3.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2年全市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息15.8亿元,其中:本金11.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偿还11亿元),利息4.6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精准施策抓好收入。健全完善财税部门协同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逐月做好收入研判分析,准确把握收入进度。加强与收入征收部门的联系,不断挖掘收入潜力,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高非税征管效率。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全年可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近5亿元,助企纾困,增强市场活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服务核心产业项目。围绕构建“4+3+N”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发展壮大现有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拨付资金5.4亿元,支持商贸物流产业,用于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启动建设山城镇现代物流产业园区;拨付资金4.7亿元,支持农牧业发展,用于梅河口市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拨付资金2亿元,支持建筑业发展,用于梅河口市城源供热有限公司供热配套设施、教育园区路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拨付资金1.2亿元,支持食品加工产业,用于梅河特色食品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拨付资金1亿元,支持旅游产业,用于梅河口市五奎山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拨付资金0.8亿元,兑现主导产业政策,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3.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拨付资金2.8亿元,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以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保障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拨付资金1.2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工程、农村人畜饮水、美丽乡村、农村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项目建设;拨付资金1.2亿元,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支出;拨付资金0.9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拨付资金0.5亿元,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地方配套资金305万元);拨付资金0.1亿元,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4.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拨付资金10亿元,集中力量办好10件民生实事。二是拨付资金0.2亿元,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就业帮扶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实现留工稳岗。三是拨付资金1.7亿元,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扩大规模、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普通高中校舍改造和中职学生补助等,确保各教育阶段的补助政策全覆盖。四是拨付资金7.9亿元,落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待遇相关政策,确保7.2万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拨付资金3.9亿元,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70元提高到7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80元提高到610元。六是拨付资金2.1亿元,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发展,按时发放城乡低保金。七是拨付资金3.4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八是拨付资金0.1亿元,有效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兜牢“三保”底线,全年安排“三保”支出35.3亿元。二是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严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再融资债券,缓解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履行财政保障服务职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今年以来拨付资金2.2亿元,用于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及驰援长春抗疫支出。同时,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强化资金监管,满足疫情防控需求,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6.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一是积极参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配合省财政厅完成省以下财政体制调研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是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加快拨付进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四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实现无缝衔接。五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市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2022年,我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政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本年度受医保政策影响,财政收入总量有所减少,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比重有所下降,收入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府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还本付息支出规模逐年增加,偿还债务和兜牢“三保”底线的压力增大。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当前,我市财政运行方面机遇和挑战并存。财政收入方面,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有所增强,我市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不断巩固,为财政收入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财政支出方面,2023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保障公共服务支出、推进梅河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投入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财政收支将继续处于紧平衡状态。为此,财政支出安排需要整合优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重点。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稳定经济大局出力。继续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增强重大项目财力保障。继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建设梅河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财力保障。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合理挖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奠定基础。二是坚持精准支出。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和政策供给时效,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拨付专项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提高支出效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坚持提质增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着力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绩效考核问责。四是坚持重点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合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防虚列收支、脱离监管行为。
(二)2023年收入和支出预算安排
按照上述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28亿元,自然口径同比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13.9亿元(2023年省对我市财政体制调整),自然口径同比增长14.6%。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63.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60.5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3.3亿元,支出总计63.8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亿元,同比下降25.8%。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上级各项补助收入8.6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25.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3.1亿元,支出总计25.1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市国有企业处于初创阶段,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5亿元,比上年增长7.4%。加上滚存结余10.1亿元,收入总计24.6亿元。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7亿元,比上年增长5.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9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管理与改革工作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勇于创新突破、持续攻坚克难,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只减不增。在可持续性上,要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的财政支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1.合理把握组织收入节奏。科学制定收入目标,确保收支平稳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夯实基础。牢固树立培植税源意识,支持“4+3+N”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培育涵养更多可持续发展的优质税源。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加强收入监测和分析,细化到行业、税种,分类管理、分类施策。进一步健全完善财税部门协同机制,把握好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企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各项国家出台的减税、退税和缓税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坚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并重,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管理。强化对实体经济融资的支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加强各类财政资源统筹。把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安排的首要任务,强化预算的重大政策保障能力。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建立健全以统一的项目库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有机衔接,将各类资金渠道的支出预算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逐步将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财政管理范围,不断强化部门资金统筹。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严格债券项目管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完善资产统筹调剂机制,盘活存量资产。
3.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三保”支出,落实支出保障责任,兜牢“三保”底线。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条件改善提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支持办好省运会,为市民提供好文体惠民服务,丰富市民生活。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群体、残疾人群体等就业保障工作。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谋划乡村振兴财政保障政策,做好做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项目。落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强防灾救灾能力建设。
4.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突出重点,优化投向,提高支出精准度。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强化评审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加强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和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促进加快预算执行。健全预算安排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5.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入落实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全市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信息化应用支撑,提高财政数字化治理水平。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强化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持续清理消化暂付款。加强财会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6.依法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进一步深化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积极主动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改进预决算编制,进一步提升支出预算的科学性、有效性。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和决算的决议。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继续向市人大报告年度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落实人大监督管理意见,更好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切实服务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预算工作任务艰巨、使命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构建梅河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加快建设梅河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