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松原市宁江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松原市宁江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区人大七届二次会议上
宁江区财政局 局长 陈立群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松原市宁江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应对经济运行复杂形势和财政减收增支影响,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为全区经济企稳、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7488万元,占年计划的100 %,同比减少3109万元,下降7.7%。收入结构是:税收收入完成28282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减少2740万元,下降8.8 %,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预计完成1712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增加2733万元,增长19%(增值税、资源税受油价上涨因素影响);小税种(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预计完成11162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下降5473万元,下降32.9%(受房地产低迷、契税退税影响)。非税收入预计完成9206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减少369万元,下降3.9%。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256691万元(2022年预算全口径支出),占年计划100%,同比增加390万元,增长0.2%。其中几项主要支出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37万元,占年计划的100 %,同比增加2282万元,增长12.5%(2022年增资及公务员基础绩效增加);公共安全支出1953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减少60万元,下降3%;教育支出51598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增加2060万元,增长4.15 %(2022年增资、上年收入本年安排教育附加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1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减少537万元,下降37.3%(上年含清真寺维修、仿真冰场馆专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34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增加1687万元,增长3.4%(补缴离退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卫生健康支出2605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增加1726万元(防疫支出),增长7.1%;节能环保支出10713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减少538万元,下降4.8%;城乡社区支出574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减少4678万元,下降45%(上年度债券资金规模较大);农林水支出58289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同比减少2643万元,下降4.3%;住房保障支出15207万元,占年计划100%,同比增加7258万元,增长91%(老旧小区改造本级配套、补缴上年住房公积金)。
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56691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 37488万元,转移性收入 219203万元(返还性收入5614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15846万元、上年结转86743万元、债券收入9000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财政总支出预计完成25669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总收入2947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4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再融资收入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6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总支出29475万元。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二、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和中心工作,统筹调度各类财政资金,在优先满足“三保”支出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
(一)健全财政预算体系,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2022年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对政府性收支实行统一、完整、全面、规范的预算管理,实现财政收支全面统筹。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制度约束和流程管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加大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二)紧盯财政运行风险,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科学编制“三保”预算,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把年初预算执行关口,对照保障清单和标准,对我区“三保”支出认真测算,突出保障重点支出,优先足额安排“三保”和债务等急需、刚性支出;二是强化执行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和非重点支出,积极压减三公经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全区重点民生领域支出;三是加强日常监控,提升财政保障力度。按时间节点及时向省市上报“三保”情况、“三保”月报表,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提升库款保障能力,确保了“三保”执行平稳有序。
(三)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全面实施人居环境建设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细化农村公路、供水保障等方面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梯次打造“典型示范村”、“精品示范村”两类重点村;严格落实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困难群众救助最低生活标准等政策、支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文化广场建设。
(四)持续推进预算改革,致力建设“规范性财政”
完成由财政部推动的“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现了财政预算管理各业务环节、上下级财政间预算管理业务和政府预算、单位预算衔接贯通。建立健全了预算指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制。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硬化预算约束,夯实项目库管理基础。
一年来,区财政工作虽然运行平稳,但是在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今年我区受中小企业大规模留底退税和疫情双重影响,同时政府偿债又到了高峰期,多重减收增支因素交织累加,致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支付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增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安排
2023年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三高四地一中心”发展战略,按照区委工作部署,围绕全区工作重心,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财政运行风险的底线;强化“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常规支出和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
按照上述要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总收入292114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13万元,增长3%,转移性收入253501万元(上年结转56691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一般债券收入200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7481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211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总收入2368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114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4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 23684万元。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坚持开源节流,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大局,完善收入预测分析机制,合理调度资金均衡入库,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充分解读国、省财政政策,力求上级资金倾斜,在防范债务风险的同时,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用足用好债券资金以支持我区各项重点项目建设。
(二)坚持有保有压,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好财政贴息、大规模减税降费等政策,助企纾困,积极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二是落实好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推动城乡低保、农村特困等基本民生保障,始终把“三保”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做到应压尽压,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和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三)坚持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收支计划通盘考虑,一体编制,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紧密挂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通过分类实施调剂共享、处置变现和市场化营销等措施,大力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各位代表,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会议决议,戮力前行,砥砺奋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宁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