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吉林市舒兰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舒兰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在舒兰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宫秀清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增收节支,继续实施积极政策,不断深化和推进财政改革,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地方级财政收入44 570万元(预计数,下同),完成预算草案的111.4%,按可比口径增长6.7%。
几项主要收入完成情况为:
增值税收入-389万元,比上年减少3092万元,下降114.4%,下降原因是国家政策性减税导致。
企业所得税收入982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75.8%,比上年减少310万元,下降24%。
资源税收入1433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65.1%,比上年增加484万元,增长51%。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 980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115.8%,比上年减少10 276万元,下降37.7%。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77 560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4 57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4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6 2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 5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3 48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2 2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2万元,调入资金1536万元。
2022年,全市当年财政支出447 190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97.2%,比上年增加50 220万元,增长12.7%。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 034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118.6%,比上年增加4182万元,增长13.6%。
公共安全支出14 727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128.5%,比上年增加2645万元,增长21.9%。
教育支出65 313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98.4%,比上年减少2995万元,下降4.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 796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127.1%,比上年增加26 083万元,增长32.3%。
卫生健康支出42 580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130.5%,比上年增加2881万元,增长7.3%。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77 560万元。其中:本级当年支出365 0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含债券)22 34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9 778万元,上解支出503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 38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0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9 844万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财政收支为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17 970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33.6%,比上年减少13 702万元,下降43.3%。全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14 847万元,完成预算草案的27.7%,比上年减少10 031万元,下降40.3%。
2022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1 47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7 9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3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 000万元。
2022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1 47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14 8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7 01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200万元,调出资金15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00万元,上解支出42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56万元 。
2022年,全市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基金收支为平衡。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草案的审议要求,加强收入征管,优先确保 “三保”支出,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确保了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1.加强收入征管,做到收入应收尽收。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及全球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乏力,为共同抓好组织收入,处理好税收征管中的难题,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税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组建了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舒兰市财政税务部门联合会商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税源总量存量不足、涉税信息不对称、政府重点项目税源流失等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结合非税收入电子征缴系统改革,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从源头上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
2.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乱开口子。树牢 “过紧日子”思想,对“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只减不增,加大对各部门专项经费压缩力度。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分轻重缓急,在“三保”的基础上,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今年财政平稳运行,兜牢了“三保”底线。
3.强化资金调度,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调度各项财政资金38.9亿元,千方百计保障了职工工资、机构运转和民生等“三保”支出的资金需要。
4.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督导项目建设。经认真谋划、积极组织申报材料。2022年累计收到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 77 26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交通、水利、城乡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民生实事的落实。为全市城乡变美、环境改善和老百姓幸福指数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保障了全市“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但是,财政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中一次性收入占比较高,税收收入增收乏力;二是新的增支因素不断出台,使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全年财政平衡难度大;三是随着我市争取一般债、专项债规模逐步增强,年度还本付息压力逐渐增加,预算执行和“三保”保障更加艰难;四是大量暂付款项长期占压财政资金,严重影响全市预算正常执行和资金调度,资金周转极其艰难。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幸福的现代化舒兰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安排32 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40 000万元减少7800万元,下降19.5%,可比口径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4 758万元,增长11.9%;非税收入7442万元,下降46.5%。
几项主要财政收入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收入58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7.9%;
企业所得税收入108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6.7%;
资源税收入57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1.4%;
契税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3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86.1%。主要是上年一次性缴入耕地开垦费较多。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02 019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2 2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4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4 8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9 84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06万元。
2023年,当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7 1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 970万元,增长10.1%。
几项主要财政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 7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7.8 %;
教育支出49 39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 9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7%;
卫生健康支出32 0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7%;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02 01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7 198万元,转移支付支出49 9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99 844万元,上解支出5012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财政收支为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5 626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安排的115 020万元,减少79 394万元,下降69%。其中:本级基金收入安排32 87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 650万元,下降38.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未安排,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 000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收入275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56万元。
2023年,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5 626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15 020万元,减少79 394万元,下降69%。其中:当年支出32 870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安排53 520万元,减少20 650万元,下降38.6%;上年结转基金支出275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56万元。
2023年,全市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基金收支为平衡。
(三)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3年,受经济下行和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
1.强化税源管理,全力做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继续推进财税联合会商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传递,落实税收政策。加强重点税源管控,对规模工业企业、银行业、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进行定期调度,保证税收及时征缴入库,确保税源不流失。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引进和企业发展,培植新税源。
2.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管理约束,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
3.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促进项目带动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积极谋划和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2023年,我们申报债券项目要以白旗松花江大桥、白鹅产业园区等续建项目为主,积极推进东山水厂、农业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等成熟项目,使更多的资金项目落地舒兰,促进舒兰事业蓬勃发展。
各位代表,202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努力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为舒兰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国家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车辆通行费、污水处理费收入等和转移性收入。
地方级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地方分成部分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24%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收入。
可比口径:主要是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收入后,按可对比的口径核定增幅比例。
上解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