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辽源市东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东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31日在东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东丰县财政局局长 张瑞新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东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4.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04亿元,增长1%,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按同口径计算增长9.4%。
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32.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68亿元,增长12.8%。
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3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8.93亿元、调入资金3.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9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49亿元,收入总计58.54亿元;当年支出32.38亿元,加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支出3.9亿元、上解支出0.4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1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6亿元、年终结余13.46亿元,支出总计58.54亿元。县本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汇总全县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3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8.93亿元、调入资金3.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9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49亿元,收入总计58.54亿元;当年支出36.28亿元,加上解支出0.4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1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6亿元、年终结余13.46亿元,支出总计58.54亿元。全县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5.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同比减少1.89亿元,下降26.1%,主要是土地出让面积减少的影响。
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20.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1.03亿元,增长117.2%,主要是我县当年发行专项债券额度较大,导致相应支出增加的影响。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5.3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3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8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1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6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0.44亿元,加上解支出0.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4亿元、调出资金3.37亿元、年终结余2.76亿元,支出总计26.69亿元。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亿元,完成预算的115.9%,加上年结余收入4亿元,收入总计1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亿元,完成预算的115.7%,加年终结余4.2亿元,支出总计1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
截止2022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3亿元、专项债务38.2亿元;从结构划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占全县债务余额44.2%、55.8%;从用途划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5.8亿元、债券还本12.7亿元。2022年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5.2亿元,其中本金3.17亿元、利息2.03亿元。
(五)主要政策落实情况
1、抓收入,落政策,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夯实财政收入基础。面对疫情性、经济性、政策性减收三重压力,通过加强税源征管,发包资产经营权和出售耕地指标等措施,全县地方级收入预计完成4.34亿元,同比增长1%。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按同口径计算增长9.4%,连续五年正增长。二是奋力争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和把握上级资金投向,全年向上争取资金29.3亿元,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9.3%。同时,全年争取新增债券15.64亿元(一般债0.84亿元、专项债14.8亿元),同比增加5.16亿元,增长49.2%,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各项金融政策,通过推广“信易贷”“吉企银通”线上融资平台,谋划“线上银企对接会”活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等措施,全年对企业累计放款15.3亿元,最大限度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2、惠民生,谋发展,不断增强民生福祉。一是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安排“三保”支出23.82亿元,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二是防疫供给保障有力。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保障,安排资金0.8亿元,及时做好设备购置、物资储备和核酸检测等资金保障,切实提升我县疫情防控能力。三是强化债务风险管控。通过争取发行再融资债券、加大组织财政收入等措施,确保按时偿还债务本息,省财政厅发布的最新政府债务率在绿色安全区域内。
3、优环境,促振兴,大幅提高城乡品质。一是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安排清洁取暖改造资金2.14亿元,推进城乡集中供热,改善生活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筹措资金0.58亿元用于林业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项目,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安排实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0.49亿元,持续壮大集体经济,补齐乡村产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夯实脱贫攻坚成果。三是城乡品质持续提升。安排农村综合改革奖补项目资金0.21亿元、村级集体经济资金0.07亿元,逐步解决农民最急需的村内公益性项目,不断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实力;安排城市建设常态化管护资金0.33亿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35亿元,有效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全县仍存在“三保”压力日益增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将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目标,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3年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预计4.56亿元,加转移性收入14.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收入总计23.68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21.72亿元,加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支出1.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3亿元,支出总计23.68亿元。
汇总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预计4.56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4.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收入总计23.68亿元;当年支出23.65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0.03亿元,支出总计23.6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8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6亿元,收入总计7.7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76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2亿元,支出总计7.76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5.2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5亿元,收入总计7.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亿元,加年终结余2.7亿元,支出总计7.7亿元。从2023年起职工医疗保险上划市级统筹,上述预算剔除该项基金收支。
(二)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我们将围绕既定目标,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做实收入,确保财力增长。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对行业税收和零散税收的清理和征管,实现应收尽收。继续推动发包资产经营权和出售资产工作,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积极推进出售耕地指标,不断增加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2、坚持量力而行,保障财政运转。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集中财力牢牢守住“三保”支出底线。从严从紧编制2023年预算,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3、坚持绩效管理,推进提质增效。将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挂钩,按照“两上两下”程序审核既定目标,深入开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的一律削减或取消,造成资金损失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4、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债务风险。坚持依法合规举债,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触发债务风险高压线。跟紧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管流程,确保债券资金及时投入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新时代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和支持下,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东丰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