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白山市江源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工作报告
白山市江源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白山市江源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 陈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源区财政局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建设,为江源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我区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58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071万元,下降20.9%。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因素是受减税降费新政策影响全口径税收收入大幅度降低,同比上年减少9598万元,下降24.6%。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2463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527万元,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96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5669万元。各收入构成项目有增有减,其中:主要增收因素是2022年一次性捐赠收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减收因素是落实减税降费新政策导致税收收入减少。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553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701万元,降低4.3%。下降主要原因为2022年减少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资金支出、降低城乡社区基础建设项目及交通运输项目资金投入。
3.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2463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88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900万元、上年结转1040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77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2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26448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95532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8217万元、债务还本45840万元、结转下年1435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总计264482万元。
收入总计与支出总计相等,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92万元,完成预算的12.9%,同比上年减少2456万元,同比下降78.02%。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土地出让价款同比上年减少2280万元;二是污水处理费同比上年减少9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469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3969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2万元,加省级补助收入253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300万元、上年结余31309万元,调入资金32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1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6380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一)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263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238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3980万元)。
截止11月末,我区在吉林省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内的债务余额为5323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675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65600万元。
(二)新增债券情况
今年省政府转贷我区新增债券526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9300万元,主要用于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江源段)征拆项目、江源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白山市江源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白山市江源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另外,对到期的一般债券资金,我区积极申请再融资,缓释当前财政压力,今年应偿还一般债券本金45636万元,我区成功申请再融资45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3300万元,用于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江源段)建设项目、白山市江源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白山市江源区全民健身中心地下停车场项目、白山市江源区供热主管网改造工程、白山市江源区公办幼儿园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区改造项目、白山市江源区肉牛产业示范项目和煤化工园区仓储物流中心及园区配套项目等9个项目上。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1685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大支出;当年预算执行中省市区新出台政策形成的新增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主要使用方向:应急度汛抢险187万元,水毁修复工程222万元,法院执行赔偿款113万元,德泰大街破损路面维修60万元,消防系统改造及器材装备购置64万元,抚恤、丧葬费用457万元,两会期间维稳资金100万元,解决突发信访救助资金482万元。
五、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力能争尽争,全力向上争取各类资金
2022年,在区委和区政府的带领下,坚持以破解财力资金保障难题作为重要突破口,勇于担当,吃透政策、主动对接、抓好落实、多措并举向上争取资金,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158324万元,其中新增财力增量18528万元,用于弥补我区落实各项增支政策的财力缺口,增强基层“三保”能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另外,我区各部门抢抓政策机遇,紧紧围绕政府债券重点支持领域,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扩投资增后劲,持续做好政府债券项目谋划申报、额度争取、落地实施等工作,全年争取新增债券52600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兜牢“三保”底线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约束若干规定的通知》,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常态化要求,在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地位。测算我区全年可用财力120449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24097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05385万元,减上解上级9033万元。测算我区全年“三保”支出需求为117528万元,占可用财力97.6%,其中,工资性支出68933万元,基本运转支出5398万元元,民生支出43197万元。
预算执行中,江源区委、区政府强化政治意识,始终把保障“三保”支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在财力和资金上同步坚持“三保”优先,坚决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支出需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受全省新冠疫情情影响,我区企业及各消费场所大面积、长时间停工停产,群众消费水平大幅度降低,为加快复产复工,减轻疫情对全区经济发展的阻碍和影响,财政部门着力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及时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762.9万元,其中:财政对职工医保基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负担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21.6万元;核酸检测经费883.8万元;本土病例相关隔离点建设及运行费用234.8万元;防控物质588.6万元;疫情防控人员工资补助24.7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防控资金的及时拨付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四)强化资金管理,保障重点项目安排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按照中央、省、市及江源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区紧抓各项政策落实,继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摆到突出重要位置,全力做好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工作。2022年我区共筹集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6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0万元,省级资金647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50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乡村振兴资金的全力拨付,有效的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精准谋划项目,扩大项目储备,优化支出结构,优先支持产业类项目发展。
二是保障重点突出民生支出优先顺序。在收入锐减情况严峻的情况下,我区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原则不动摇。2022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保险903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804万元,保障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人员的待遇发放;拨付城乡低保资金7378万元,确保了全区15076人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拨付卫生健康支出4845万元,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服等项目做出了有力保障;拨付社会保障支出4650万元,用于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供养、社会救济等项目支出,切实保障各项社会保障民生支出;拨付就业补助资金上级补助4732万元,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为推动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保障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拨付教育事业支出4477.7万元,不断改善教育办学环境和提高教师素质,保障了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力促“双减”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对减轻学生和家庭的支出、降低辍学率起到了重要保障;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160.95万元,拨付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35.9万元,拨付电视广播发展经费77.79万元,拨付我区松花石产业发展资金8.5万元,扎实推进了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切实保障了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让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各位代表,2022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当前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结构不平衡,受国家减税降费退税新政策影响,全区税收收入同比减少,而一次非税收入比重过高,导致收入比例失衡,将影响我区地方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占用财力资金较大,刚性支出规模又持续增加,形成较大财力缺口,保障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支出捉襟见肘。三是预算硬性约束越发严格,随着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全面运行,预算执行过程中,无预算、超预算执行安排将更加困难。面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促进经济发展、争取上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等举措,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议情况
2022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白山市江源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调整报告>的决定》,并对决议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积极研究落实,力求执行到位。
一、强化思想认识,抓好人大监督重点工作
全区各预算部门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审查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为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创造条件。着力完善服务人大审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及时报告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和预算草案。要提高对人大审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审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上下功夫,促进人大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调整财政收支结构
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对重点支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省调度我区的上级补助资金,优先用于保障疫情防控、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机构基本运转等各项支出,全面落实按照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三保”责任,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三、强化监督重点,提升重点项目监审效能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事项的监督审核,加大对重大资金的审查和绩效跟踪力度,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率。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指导培训力度,强化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有效提升项目管理科学化、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化水平。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充分发挥财政监审作用,达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的风险管控效果。
第三部分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近年来,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全区财政收入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仍保持较高水平。财政在较长的一个时期内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因此,2023年区级支出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可持续性,增强对全区重大战略任务及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
(二)预算编制及管理的原则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以预算一体化系统为载体,构建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完善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一是公共财政原则。全区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和单位)应切实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领域。
二是量力而行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三是科学编制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各项财政政策的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
四是全面绩效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2023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计划完成26609万元,同比2022年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2660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提前下达1254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352万元、调入资金7000万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541万元,全区公共预算财政收入预计17391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173916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8217万元,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安排16569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6450万元,加上年结余26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283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相应安排32830万元。
三、2023年财政工作安排
(一)坚持开源节流,着力提升财政收入保障
一是着力做好重点财源税源增收挖潜工作,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增加项目建设、提升经济规模、扩大税源税基,用税源数量促进税收增量,用新上项目增加财政收入。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资金,督促部门做实项目储备库,同时我局将紧盯中央和省相关政策走向,继续积极与省厅对接,争取在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有效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缓解项目资金投入压力。
(二)坚持稳字当头,全力保障“三保”优先地位
根据省财政厅最新发布的“三保”保障范围,2023年“保基本民生”范围中删除了乡村振兴衔接、科学技术、生态环保、农村环境等方面支出,新增了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疫情防控支出保障。“三保”保障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2023年,按照最新的“三保”保障范围及标准,要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不留缺口,强化“三保”保障责任,严格“三保”预算执行,优化支出顺序。
(三)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全区债务风险
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确立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一是积极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我区债务管理合规合法、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严禁新增政府债务、妥善化解存量政府债务,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逐步解决遗留问题,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二是结合政府债务风险、建设投资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区新增债券需求,并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工作对接,认真研究债券项目,充分做实债券项目库,从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四)坚持担当作为,助力推进国企优化改革
国有企业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3年将继续扎实做好国企改革收官工作,确保全区国有企业高质量稳步发展。一是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国有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持续破解国有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探索和完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模式。二是督促各区属国有企业狠抓落实改革方针政策,对于已经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要逐项落实到位,对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推动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形成整体联动、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严格开展民生政策事前论证,合理控制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标准合理适度、民生政策可持续。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力和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强度,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围绕就业、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强弱项、补短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支持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六)坚持经济发展,持续加大重点项目投入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区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聚焦构建“一核一带一环线”全域高质量发展空间布局,实施“三区四业五城”全域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创建“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示范基地”为引领,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导向,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与绿色化发展有机融合,奋力打造长白山区域绿色产业集聚地和经济发展新引擎,深入推进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乡村振兴实施保障,加大对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资金投入,突出产业引领,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2022年,在受疫情冲击、大规模减税降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们立足财政职能,持续深化改革,依法组织收入,加快支出进度,优化财政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新篇章贡献财政的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