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齐齐哈尔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调研数据] 发表于:2023-04-27 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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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齐齐哈尔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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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大牛工程师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齐齐哈尔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我市财政困难状况前所未有的一年。由于国家不再给予财力性直达资金,市区级财力锐减31.9亿元,加之预算执行中疫情防控等新增刚性支出较多,预算收支平衡一直面临空前压力,国库资金极度紧张,刚性支出保障不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迎难而上,通过积极组织收入,实现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4%;切实优化结构,严格管控支出;向上争取财力补助救助10.6亿元,保障了最基本的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64.6亿元,为预算99.7%,增长9.9%。其中:全口径税收收入110.1亿元,为预算102.4%,增长8.5%;非税收入33亿元,为预算113.3%,增长2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4亿元,为预算88%,增长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8万元,为预算2.1%,下降1.1%。收入分级次看,地方财政收入106.1亿元,为预算98.7%,增长10.7%;上划收入58.5亿元,为预算101.6%,增长8.5%。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4.6亿元,为预算107%,增长13.4%。其中:地方税收51.6亿元,为预算103.3%,增长8.6%;非税收入33亿元,为预算113.3%,增长2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级次看:市区级完成40亿元,为预算105.3%,增长16.8%;县(市)级完成44.6亿元,为预算108.5%,增长10.5%。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9.8亿元,为预算114.4%,增长11.7%。
  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554.1亿元,为预算87.4%,下降4.5%,其中:市区级完成165.7亿元,为预算87.8%,下降10.7%;县(市)级完成388.4亿元,为预算87.2%,下降1.6%。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10.7亿元,为预算88%,下降3.5%,其中:市区级完成154.6亿元,为预算87.9%,下降5.8%;县(市)级完成356.1亿元,为预算88%,下降2.4%。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4亿元,为预算81.5%,下降15.1%,其中:市区级完成11.1亿元,为预算88.7%,下降48.2%;县(市)级完成32.3亿元,为预算79.3%,增长8.9%。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93万元,为预算6.1%,下降69.7%,其中:市区级完成147万元,为预算3.4%,下降87.2%;县(市)级完成246万元,为预算11.3%,增长64%。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29.2亿元,为预算122.5%,增长24.7%。
  市本级(含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亿元,为预算106.2%,增长19.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2亿元,为预算100%,增长5.7%;非税收入完成11.8亿元,为预算118.2%,增长53.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9.7亿元,为预算88.8%,下降14.8%。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加减省专项及各项结算收支;收回存量资金0.7亿元统筹使用;按规定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超收收入1.5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当年动用以弥补收支缺口;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亿元后,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亿元,为预算56.6%,下降3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1亿元,为预算50.2%,下降4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2亿元,为预算89.4%,下降38.5%。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加减省专项及各项结算收支,从公共财政预算调入资金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8亿元后,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8万元,为预算2.1%,下降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8万元,为预算0.7%,同期无支出。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加减省专项及各项结算收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68万元,结转下年0.3亿元后,收支平衡。
  市本级机关事业及居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大类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7.6亿元,总收入88.8亿元;总支出89.7亿元,当年结余为-0.9亿元,滚存结余66.7亿元。
  另外,由于从2021年起,国家不再允许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受财力和资金限制,当年应支未支项目4亿元无财力结转,拟经审核后转列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逐步安排解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整体布局,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积极应对财力减少、资金短缺、刚性支出增加等多重压力,开源节流、攻坚克难,全力保障基层运转,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城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强政策引领,惠企业、助产业,紧扣发展主题,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疫情防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减税降费政策8.5亿元,其中:减税6.5亿元,社保降费2亿元。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更好更快复苏发展。二是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进一步完善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政策,更好地发挥支持引导作用。将政策条款从4条增加到15条,适用范围扩展到文旅商贸服务等行业,新增对“六上”企业和高新企业的奖励政策,为建龙北钢、龙江阜丰等企业兑现奖励资金5,296万元。全面梳理国家、省、市现行惠企政策55项,形成《惠企政策文件汇编》,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激励和服务企业效果。此外,向上争取招商引资激励资金1.1亿元,用于支持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助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成效。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发放贷款周转金19.5亿元,惠及企业37户;积极开展融资担保工作,将担保收费标准降低至1%,发放担保贷款4.5亿元,惠及企业41户。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加大促消费力度。发放汽车销售补贴1,176万元,鼓励居民购买新车;发放百货商超、家电、5G手机等零售领域政府消费券200万元。拉内需、稳增长,累计撬动居民消费3.5亿元。
  (二)勇担财政使命,抓收入、强争取,努力壮大财力,有效保障基层平稳运转。组织收入方面,依法征收与强化征管“双管齐下”,积极推进联合协同综合治税,确保税收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科学运营国有资产,实现收益长期稳定良性增长。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规模首次突破80亿元,创历史新高。向上争取方面,市区级争取省级补助资金9.6亿元,救助资金1亿元,用于弥补“三保”支出缺口。认真梳理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制定普惠型政策争取清单,组织各部门、各县(市)区合力向上争取。全市争取专项资金274.2亿元,债券资金83.5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科学理财,保基本、守底线,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有效防范“三保”支出风险。在财政收支形势空前严峻的情况下,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继续严格落实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制度,坚决压减一切非急需、非必要支出项目,政府运转类支出预算压减30%,严格管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保障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城市基本运转和民生支出基本需求。二是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坚持综合考量、从严管控,有效保障了刚性领域资金需求及时拨付。市级财政千方百计筹集资金6.4亿元,助力打赢两轮输入性疫情歼灭战,高效完成承接黑河市转运隔离人员任务,全民免费接种疫苗。三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通过预算安排、债务展期重组和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将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全部按时偿还,切实维护了政府信誉。
  (四)牢记初心使命,强保障、增福祉,不断改善民生,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448.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87.9%。就业方面,市级财政拨付补贴资金1.2亿元,支持开展就业见习和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拨付资金7,116万元,开展企业等相关人员提升劳动技能培训。教育方面,市本级投入资金6,446万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4,410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食堂建设及改善办学条件;投入资金3,300万元,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50万元,支持教育“双减”有效实施。医疗卫生方面,市级财政拨付资金9,359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由年人均74元提高到79元;拨付资金2.4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拨付补助资金2,200万元,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药品零差价政策。困难群体保障方面,市级财政拨付资金1.7亿元,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拨付资金1.1亿元,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拨付资金600万元,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养老方面,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年1,313元提高到1,356元;企业养老金标准从每月2,099元提高到2,692元。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6亿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级财政拨付资金925万元,落实市派驻村工作队和市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拨付资金220万元,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富裕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住房保障方面,筹集资金6.9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楼房557 栋,受益居民4.4万户;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1,440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补贴1,958万元。环境保护方面,市本级投入资金4.4亿元,用于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污水、污泥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行和维护。
  (五)锐意创新进取,推改革、建机制,坚持与时俱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一是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一年多来的改革实践,出台改革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改革工作的六项具体标准,建立独立的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将市辖区纳入改革范围,真正实现财权向乡镇“下移”,更好地激励全市乡镇发展经济工作积极性。二是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高标准完成我市一体化改革工作任务,实现各级财政及预算单位系统软件间信息同步、数据共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全面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三是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出台改革方案,推进实施了公共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4个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六)注重预算绩效,精管理、强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财政管理实施新举措。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本级项目支出全部实施绩效自评价和部门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或调整下年预算的依据。试点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对垃圾发电项目等6个新增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从2022年起,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作为编报项目预算的必要条件。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建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财政部门资产监管工作制度》;实施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入账管理,入账资产120亿元;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实现“应转尽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三是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日常管理和上级监管两个层面,全面完善我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加强乡镇涉农补贴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国库资金、财政供养人员、国有资源资产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建设,补齐乡镇财政管理相对薄弱的短板。四是加强预决算公开管理。2021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调整预算及2020年决算全部依法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市市区级财力常态化刚性缺口较大,预算收支平衡主要依靠争取上级补助勉强实现;国库资金紧张,严重影响预算执行,支付风险已初步显现;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增大,预算可安排的偿债来源非常有限。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22年,综合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现行财税政策和市情实际,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存,从保预算平衡角度看,不利因素影响更大。有利因素:“十四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支持东北振兴新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2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百千万”工程和我市“百万千”产业倍增计划深入实施,一批百亿级目标企业和项目不断壮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为我市振兴发展积蓄了巨大潜能,将有效拉动税收增长。中央推动财力下沉,更好支持基层政府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有利于我们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提升财政保基层运转能力。不利因素: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扩面,有利于经济长远发展,但现阶段财政减收影响集中体现;我市新建财源项目仍处于发育期、建设期和优惠政策的扶持期,充分发挥税收拉动作用形成可用财力尚需时间;市区级“三保”、弥补企业养老保险缺口地方分担部分、各项民生等刚性支出规模逐年扩大,财政收支面临空前压力;政府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偿债资金来源渠道收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十分艰巨。综合以上因素,2022年我市财政运行形势将更加严峻,保障基层运转、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面临巨大挑战。全市财税部门对此有着深刻清醒的认识,将继续以不畏艰难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韧劲,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开源节流,加强统筹调度,全力以赴保基本、守底线,努力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2022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积极向上争取的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缩政府一般性支出,严控部门支出,保住基本,兜住底线、防住风险。公共预算全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努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最基本运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积极统筹资金支持市委的核心战略和重点工作。全力筹措偿债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努力降低债务率。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财政体制建设。坚定信心,应对挑战,为鹤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黑龙江省)关于齐齐哈尔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遵循防范风险、“三保”优先、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收支平衡和讲求绩效的原则,汇总县(市)区预算后,2022年全市预算拟做如下安排: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89.8亿元,增长6.1%,其中:市区级42.4亿元,增长6%;县(市)级47.4亿元,增长6.3%。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2.9亿元,增长53.7%,其中:市区级15.9亿元,增长55.9%;县(市)级17亿元,增长51.7%。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0.2亿元,增长116倍,本期、同期收入全部为市本级收入。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25.6亿元,剔除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一次性因素后,按照可比口径(下同)增长9.4%。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63.1亿元,下降9.3%,扣除上级未告知转移支付和新增政府债券等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2.4%,其中:市区级安排133.7亿元,下降13.5%,可比口径增长3.5%;县(市)级安排329.4亿元,下降7.5%,可比口径增长1.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9亿元,下降12.7%,其中:市区级安排16.2亿元,增长46.1%;县(市)级安排21.7亿元,下降32.8%。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9亿元,增长123倍。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3.6亿元,下降0.1%。
  市本级(含高新区)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32.7亿元,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19.8亿元,增长3.1%;非税收入12.9亿元,增长9.2%。市本级转移性收入75.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6亿元,调入资金6.3亿元,上年结转1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108亿元。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8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9亿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0亿元;安排转移性支出3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2亿元)。根据目前省财政告知的转移支付补助,市本级“三保”支出需求和实际财力情况,存在财力缺口15.9亿元,我们拟向上级申请政府临时救助补助解决,以满足“三保”支出需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0亿元,增长30.4%。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亿元,增长19.2%;国防支出0.2亿元,增长20.6%;公共安全支出6.3亿元,增长16.3%;教育支出5.1亿元,增长18.7%;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增长6.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下降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亿元,增长43%;卫生健康支出2.8亿元,增长26.4%;节能环保支出0.2亿元,增长1.2%;城乡社区支出2.8亿元,增长33.7%;农林水支出1.1亿元,增长29.5%;交通运输支出0.5亿元,增长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亿元,增长6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增长38.2%;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下降0.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62万元,下降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亿元,增长92.5%;其他支出108万元;预备费安排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31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438万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9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2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3亿元;对企业补助1.9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8亿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0.1亿元;预备费1亿元;其他支出0.8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5.5亿元,增长6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8亿元,增长88.5%);上年结转0.8亿元;上级补助726万元。按以收定支原则,市本级支出安排15.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3亿元,上解支出0.9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亿元,其他支出0.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5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0.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0.3亿元,上年结转0.2亿元。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性支出4.4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6.3亿元。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市本级机关事业及居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大类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6.7亿元,总收入预期83.6亿元;基金总支出预期75.9亿元,当年结余7.7亿元,滚存结余74.4亿元。
  四、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财税部门将沉着应对空前严峻的财政运行形势,充分发挥财政“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支持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基层平稳运转,助力鹤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以下六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鼓足士气,迎难而上,在育财源上狠下功夫,倾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利用各类财税政策和金融工具,全力发挥财政资金“催化剂”作用,实现“四两拨千斤”,更好地支持和撬动经济振兴发展。一是切实加强财税政策引领。继续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落实落靠、不折不扣,助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复苏发展。继续做好招商引资激励资金争取工作,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进一步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支持发展数字经济和生物经济。二是重点加强金融工具扶持。持续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引领撬动作用,鼓励多元化扩充引导基金资本,吸引基金管理团队和社会资本落地。围绕我市产业链和供应链项目进行配套投资,助力项目发展。探索建立“企业白名单”新型银担合作模式,提供更加丰富便利的支小支农贷款服务。科学运用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金,落实完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向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努力实现“支小助微”的目标。充分发挥企业贷款周转金作用,帮助企业周转资金,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积极兑现优惠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落实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事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以政策兑现的实际效果吸引企业和项目落地,增强产业发展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税源。
  (二)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抓收入上狠下功夫,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依法依规抓好收入征管,努力做大财政收入,实现2022年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一是狠抓税收收入。深入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充分发挥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各部门联合治税,及时组织税款入库,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狠抓非税收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征缴,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定,应减则减、应免则免、应征则征,重点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售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狠抓县区收入。督促各县区强化收入征管手段,细化征管措施,积极从挖潜和清缴陈欠两方面入手,深挖增收潜力,增加财政收入。
  (三)持续发力,乘势而上,在惠民生上狠下功夫,着力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坚定为民理财观念不动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持续开展“十大惠民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保障乡村建设支出。市级预算安排资金908万元,保障驻村工作队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二是保障教育发展支出。市级预算安排资金5.1亿元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认真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新高考改革投入力度,努力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三是保障就业创业支出。市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自主创业。四是保障养老支出。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保障医疗卫生支出。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市级预算安排资金2,201万元,为公立医院改革创造良好环境,降低百姓就医用药负担。六是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支出。筹集投入资金12.5亿元,改造市区级老旧小区26个、楼房488栋,受益居民3.3万户。七是保障困难群体补助支出。安排资金1.6亿元,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四)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在防风险上狠下功夫,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转。直面风险、迎接挑战,切实加强统筹调度,从急从需安排财力,从严从紧管控支出,牢牢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一是全力防范“三保”支出风险。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收支统筹,坚决压减一切非急需、非必要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节约行政成本,将有限财力优先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城市运行维护和政府机构最基本运转支出,全市上下合力共克时艰,过好紧日子。二是防范化解资金支付风险。认真落实省级工资发放资金专户管理办法,科学统筹调度国库资金,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亟需的刚性支出资金需求。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努力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率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我市市本级化债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政府债务率。多措并举筹集偿债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兜牢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底线。
  (五)抢抓机遇,拼搏进取,在强争取上狠下功夫,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多方寻支撑”、“广泛借外力”,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一是紧抓中央推动“财政资金更多向地方倾斜”的有利机遇,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市实际困难,尽最大可能争取财力补助、救助资金和支持性资金调度,以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二是密切关注国家“十四五”时期扶持地方经济发展、强化地方民生保障等政策的制定实施情况,紧盯中央、省2022年对地方相关政策情况,将上级政策研究透、利用好,努力实现我市利益最大化。继续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两个重点项目争取,力争实现突破。三是聚焦省“百千万”工程建设、精密超精密制造业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深入挖掘我市地域发展中的优势,做实基础工作,对接国家和省债券政策,最大限度提升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能力。
  (六)提振精神,奋勇争先,在推改革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财政体系建设。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按照全省改革时间表以及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后续工作,实现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加快完善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加强对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县区第三方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全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总结2021年改革实践经验,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改革举措、明确工作标准,加强对乡镇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取得预期效果。四是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深入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不断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健全公务仓管理机制,加强资产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资产利用率。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勇担重任,为鹤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大牛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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