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佳木斯市富锦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富锦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5日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政府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依法监督指导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关怀支持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整体平稳,预算执行良好,圆满完成七届市委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既定工作目标。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578,076万元(预计数,下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9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1%,同比增长20%;返还性收入17,8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95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70,827万元;省专项收入255,38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508,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0,695万元,上解支出完成7,336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70,045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395,336万元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9,950万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4,23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收入12,712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899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9,0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0,92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41,985万元,其他结算补助收入195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5,386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类专项收入1,601万元,公共安全类专项收入512万元,教育类专项收入6,210万元,科学技术类专项收入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收入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专项收入43,162万元,卫生健康类专项收入3,780万元,节能环保类专项收入9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类专项收入1,452万元,农林水事务专项收入187,703万元,交通运输专项收入2,3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专项收入920万元,住房保障类专项收入5,16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类专项收入2,345万元,其他类专项收入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82,1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完成13,1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8%,同比增长40.1 %;上级补助收入77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68,15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1,826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10,29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15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97,2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194,0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2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范围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
5、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1年末我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589,4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02,45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86,992万元。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预警。
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我市新增一般债券到位资金70,82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污水、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农村人畜饮水8个领域的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到位资金68,158万元,用于医疗卫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
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我市债券还本支出25,315万元,主要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315万元。2021年我市债券付息支出18,8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支出14,02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4,807万元;2021年我市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费58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30万元。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21年,市政府财政工作坚决筑牢“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政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既定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提升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财政保驾护航作用更加凸显。
——加力促经济、稳发展,财政综合实力做大做强。努力把握新经济发展趋势,坚持把稳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持续聚焦发力,综合施策,确保财政经济行稳致远。一是全力组织收入稳增长。主动适应财政经济新常态,科学组织收入,完善涉税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创业直属库实现落地纳税,税源基础不断夯实;深入挖掘罚没财物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资源出让等领域增收潜力,推动公共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我市全年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93,9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1%,同比增长20%,增收15,65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6,824万元,同比增长7.2%,增收2,465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7,092万元,同比增长30%,增收13,188万元;二是奋力上争资金促发展。深入研究政策走向,切实把国家政策机遇转化为我市发展动力。截止11月末(下同),密切配合行业部门谋划储备项目245个,争取各类专项资金394,37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专项性转移支付资金255,386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70,82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到位资金68,158万元;三是倾力扶持经济增后劲。加大企业扶持和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投入资金10,755万元,用于象屿农产基础设施建设、诺潽生物科技产业引导基金、大锦农及福慧食品回填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经开区及园内企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申报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个,开工3个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6亿元,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加快补短板、惠民生,人民生活福祉持续改善。切实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把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落脚点,持续提标扩面,兜牢底线,确保公共服务优化均等。截至11月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402,828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88.2%。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三农”政策,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补助、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助,保障了农民根本利益;投入资金39,519万元,用于新建高标准农田、锦西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现代农业进程进一步加快;投入资金2,715万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资金3,262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加速补齐我市农村公共事业的短板;促进教文体卫进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9,550万元,优化了学前和高中教育,提升了职业教育内涵;投入资金575万元,用于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投入资金56万元,用于支持基层科技工作;投入资金5,681万元,坚决支持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投入资金3,32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补偿资金,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进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发放低保金5,095万元,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为10万余人次解决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4,159万元;发放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5,121万元;投入资金2,811万元,为全市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及失业人员发放工资和政策补贴,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构建宜居宜业城市。投入资金6,285万元,用于文明路、南六街等路段升级改造及城区道路修补养护;安排资金5,303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投入资金804万元,用于建新便民市场建设、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及副食品市场维修等项目,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投入资金11,453万元,用于林业草原、松花江、东西山、挠力河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完成了中兴、中胜和利民3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水环境质量,市域生态环境品质明显提升;投入资金896万元,用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事业发展,拨付1,183万元,用于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居指数。
——加效推改革、强监管,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完善。
构建财政高质量发展体系,坚持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推动财政事业进步的立足点,持续深化改革,加强监督,确保理财效能不断提升。深入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将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压茬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各个环节步骤,全面做好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财政管理开启全数字化时代;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制定出台系列管理办法,全面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初步搭建完成;努力适应财政部支出统计调整政策影响,切实加快国库资金运转速度,在规范运行的前提下做到能支尽支,竭力扩大支出规模;制定财政暂付款分类清理措施,清收资金19,090万元;大力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收缴工作,收回资金30,624万元,财政资金运行更加安全高效;统筹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规范补贴发放各环节流程,推动社保平台和预算一体化系统衔接,有效堵塞补贴资金管理漏洞;继续深化票据电子化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改革,审验票据17.8万份,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政府性债务监测、预警、会商、救助、问责机制,规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将债务风险控制在黄色预警以下;逐步完善预算评审管理制度,累计评审工程预算项目185项,送审金额233,755万元,审减金额36,612万元,审减率达15.7%;制定《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完成采购项目352个,采购总额34,412万元;规范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将78万元收益全部上缴国库;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清理整顿行动方案,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对市属86户国有企业开展清理整顿,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组织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培训工作计划,逐步推进落实,不断提升全市财务人员整体工作能力。
过去的一年,虽然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源结构较为单一,非税收入占比较大,财源项目税收贡献相对较小;二是“三保”、还债、重大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需求逐年攀升,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资金统筹难度较大,灵活安排余地较小;三是国家密集出台系列深改举措,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方面对财政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财政管理机制体制改革步伐较大,全市财务人员适应新常态能力偏弱,财务工作基础性支撑作用发挥较小。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新一届市委履职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政府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022年财政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江平原经济增长极”和“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副中心”两大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聚力增效,确保财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健全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经济振兴、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富锦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为:
(一)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为262,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98,612万元,同比增长5%,省提前告知的返还性收入17,8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6,5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为262,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249,753万元,加上解支出13,244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为146,555 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46,555万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4,40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收入11,44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8,1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83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51,735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809万元,其他结算补助收入23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安排为25,53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安排为25,53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为226,122万元,同比增长2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为222,692万元,同比增长3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430万元,同比增长原因主要是:参保人数及财政补助资金比上年有所增长。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2022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好“量”与“质”的关系,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着力抓牢收入增量和财源增蕴,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在组织收入上,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提高收入预期目标完成的精准性,加强重点企业和行业税源的监控和分析,依法依规的强化税收征管;及时掌握非税收入计划,压实非税执收部门征缴责任,重点做好土地出让管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重点项目非税收入监管,确保各项收入足额均衡入库;在争取资金上,仔细谋划研究上级政策动态,聚焦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配合行业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谋划,尽早进入上级项目库,力争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在服务经济上,进一步加大经开区基础设施投入规模,谋划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能源中心项目,支持国际健康产业园、对外保税孵化园建设,提升经开区承载力和区域竞争力;加强政策引导,支持永安木业、福慧科技、金正油脂等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华康药业生物糖产业园、闽投电力产城融合能源供给、晶科电力100MW自发自用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大连医诺叶黄素高值化制剂等产业项目落地,加快推动汽车农机产业城、快递物流分拣中心、综合物流园区、星级酒店、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涵养更多的财源支柱企业;统筹资金,支持以万亩水稻公园、国家湿地公园为依托的“一线五区”全域化旅游空间布局,打造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是统筹好“保”与“压”的关系,提升财政统筹能力。着力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全面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以“12件民生实事”为首的民生领域资金投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农业农村稳步发展。聚焦种子和耕地问题,保障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轮作休耕试点等任务,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锦西、幸福、红旗、红卫灌区建设,全面增强农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利化水平,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动农村路网、农村供水、农村危桥改造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支持科教文卫水平提高。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改善职业教育教学和实训条件;启动“官银号”“电影院”旧址修缮工程,支持“多馆合一”项目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统筹安排防疫物资储备的资金,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大力支持中心医院脑卒中和胸痛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支持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规范养老基金的收支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大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支出力度,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努力推动第三敬老院特护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完成殡仪馆异地迁建和骨灰堂新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统筹资金全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沿江景观带项目建设,保障老旧小区、城市道路、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大力推动“智慧供热”项目,实施“智慧水务”改造,逐步构建现代化城市功能体系;突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东西”两山矿山修复和环境恢复治理,继续推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完成25个行政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垃圾、污水和污泥处理效能不断提升;支持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任务,推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新进展,着力打造佳木斯东部地区生态宜居城市。
三是统筹好“破”与“立”的关系,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切实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管理。应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做好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财政全业务流程运转,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推动预决算公开,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快资金运转速度,努力扩大实际支出规模;加大财政暂付款、存量资金动态监管和清理力度,确保财政国库资金安全;防控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动态分析,提早做好预案,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统计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深化“一卡通”改革。切实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推动形成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的管理体系,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领取补贴的“明白卡”、“幸福卡”;规范非税管理。深入推进全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水平;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建立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等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强化国有资产运行监管。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和资本运营环节,保障国有资产收益;加大会计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预算单位财务指导力度,着力加强乡镇一级财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推动市直机关和乡镇财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铭记初心使命,激发奋进力量,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解放思想,跳起摸高,更加积极有为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富锦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