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双鸭山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双鸭山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3日在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稳中有增,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债务风险化解有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2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0亿元,可比增长2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2.8亿元。市级(含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亿元,可比增长2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5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加减同省和县区各项结算并按规定结转下年后,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亿元,增长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8亿元,下降58.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加减同省各项结算并按规定结转下年后,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1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加减同省各项结算并按规定结转下年后,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4.2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3.8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9亿元。
(二)2022年市本级法定债务情况
1.法定债务限额及余额。截至目前,省财政厅暂未下达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市本级(含区)法定债务余额15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7.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3亿元;市级法定债务余额14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4.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2.2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2年省转贷我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1.7亿元(一般债券4.8亿元、专项债券6.9亿元),再融资债券6.7亿元。市级留用地方政府债券15.8亿元,转贷区级2.6亿元。市级留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9.1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教育、公路、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等;再融资债券6.7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到期本金。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市本级(含区)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本付息额12亿元,其中:本金6.7亿元,利息5.3亿元;市级到期还本付息额11.9亿元,其中:本金6.7亿元,利息5.2亿元,以上到期债务均已按期偿还,未发生兑付风险。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全面践行“三航行动”,落实“四个体系”,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注重向内挖潜和向外借力,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坚持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壮大可用财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税部门协同,积极开展收入预测分析,夯实征管基础,深挖税源增收潜力,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定期组织非税专项核查,强化非税收缴,加大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认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当年下达未使用资金、实有账户存量资金、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全年共压缩盘活各类财政资金1.5亿元,统筹用于“三保”及债务化解等急需资金领域。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积极赴省汇报我市财政收支困难、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趋势,及时了解财政政策变化和资金投向,最大限度向上争取补助政策、补贴资金,保证了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虽退坡但额度不减,并将我市纳入2023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累计争取政策性资金117.6亿元,其中:市本级争取42.3亿元,主要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3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注重经济转型和更可持续,发展基础持续增强
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调节收入分配,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坚持放水养鱼、减负提效、涵养财源,全面落实最新实施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降费减退税11.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向生产企业发放周转金1.2亿元,为建龙公司等主要财源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7亿元,撬动银行贷款1.2亿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专项资金1000万元,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同时争取资金2700万元,支持双锅、建龙等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推动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建设及应用,助力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人才振兴战略。围绕“以才促产、产才融合”工作目标,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475万元,全力支持人才培养、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专家公寓建设等工作,兑现人才安家待遇。助力新兴产业发展。筹措资金2.4亿元,支持石墨、玄武岩标准厂房项目建设,改善经开区园区基础设施,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能力提升,形成发展新动能。
(三)注重改善民生和增进福祉,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事业保障有力。第一时间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克服疫情影响下财政收支矛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2.7亿元,用于防疫物资采购、方舱医院建设和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等卫生健康支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筹措资金2.1亿元,补发了2021年、兑现了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安排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困难救助和就业创业等资金25.5亿元,同比增长7.1%,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困难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逐渐多元化。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6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均衡发展;市本级拨付资金0.8亿元,将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保证了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教育支出持续增长。市本级教育支出6.8亿元,同比增长23.3%,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及各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兑现教师工资待遇,继续推进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支持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城市功能不断提升。市本级拨付资金8.5亿元,同比增长9%,重点支持了引松入双、寒葱沟水库除险加固、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城镇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1.5亿元,实施了城市道路、人行道、广场和供热供水维修改造及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补齐了城市功能短板,改善了人居环境。
(四)注重改革创新和强化管理,运行机制更加规范
坚持以改革总揽财政工作全局,不断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健全财政运行机制。规范财政预算一体化运行。全面落实省财政厅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工作要求,印发《双鸭山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全面梳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业务流程,完善“制度+技术”管理机制,确保“预算一体化”规范统一、流程统一、规则统一;将市本级233家部门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实现关联业务间、上下级间的工作协调和数据共享,资金使用全程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制定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十周攻坚战”、“改革质效提升攻坚战”及“高质量收官攻坚战”等实施方案,建立了改革任务推进台账,逐项对照进行梳理推进,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41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市县(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成了2021年 84个转移支付项目,金额 11.9亿元的绩效自评价工作;完成了105个项目,金额4.2亿元的财政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充分结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压减政府债务率。严格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相关政策,认真执行“五个机制”,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全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牢牢兜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全面落实降低债务率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债务增长,多措并举提升地方财力,经初步测算,债务率同比2021年下降70个点以上,超额完成了省定降低政府债务率目标。积极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对国库资金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制定防范化解国库资金运行风险预案。全面加强存量资金、暂付款清收消化力度,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按照项目轻重缓急,保障重点、急需项目资金需求,科学合理调度库款,保障了全年财政预算平稳运行。优化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出台了11项政府采购便利举措,精简采购流程,营造公正廉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本级政府采购支出2亿元,节约资金0.13亿元,节支率6.5%。提高投资评审工作效能。优化评审流程,对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切实提升评审效率,并开展电子商务评审业务,全年累计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79个,同比增长7.8%,项目报审金额10亿元,项目审定额8.5亿元,审减金额1.5亿元,平均审减率14.6%,保障财政性投资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清查盘活国有资产。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对全市206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共清理出账外房产44处27262平方米,账外土地1处285亩,闲置房产21处23388平方米,避免资产管理损失近2亿元,同时将各单位闲置非办公类资产统一收回调剂、出租、拍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新拓展融资模式。组建全市重大项目融资工作专班,采取“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方式弥补省百大项目“引松入双”工程自筹资金缺口,吸引社会资本2.7亿元,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全力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实现推进项目建设与防范债务风险的双赢。
2022年,财政部门攻坚克难,圆满地完成了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可用财力盘子较小,偿债压力与日俱增,重点领域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预算管理中存在统筹力度不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3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促进全市振兴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展望今年财政形势,从面临的机遇看,国家优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经济即将全面复苏,宏观政策将持续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性,区域政策平衡性、协调性不断调整。省委省政府对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将会在各方面出台更加积极、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我市煤炭产业扩能、石墨产业投产达效,将进一步巩固增收基础,为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良好预期。从面临的挑战看,我市财政收入主要还是依靠煤炭、钢铁等能源重工业,容易受到价格波动、政策约束等因素的影响,收入结构不优的矛盾依然突出;同时落实省、市政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都需要加大投入,各类刚性民生支出压力只增不减,各方面对财政保障能力的要求更高、期待更高,加之债务化解进入攻坚期,可用偿债手段减少,政府债务风险向财政运行风险传导,收入与刚性支出增幅间不均衡矛盾在财政运行中凸显,保持“紧平衡”状态难度加大。
根据全市财政收支形势分析,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转型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提供坚实保障。
(一)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遵循以上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本着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2023年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1.8亿元,同比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8.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5亿元,同比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3.3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加减同省和县区各项结算并按规定结转下年后,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亿元,同比下降3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0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9亿元,同比增长16.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8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加减同省各项结算并按规定结转下年后,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2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加减同省各项结算并按规定结转下年后,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9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7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4亿元。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县区预算需由县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以上收支计划安排为市级代编。同时,受财力限制,市级仍有部分支出无法在预算支出中安排,需要通过增收节支、争取上级财力补助予以保障。
(二)2023年法定债务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截至目前,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我市2023年新增续发专项债券6.2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等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其它重点债券安排需相关部门加大衔接争取力度,待省直有关部门分配后予以确定。
2.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预计202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28亿元,其中:到期偿还本金22.5亿元,计划通过市级预算安排、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偿还;到期利息5.5亿元,计划按照债务类型分别通过市级预算安排、专项债券项目收入方式偿还。
四、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全力完成2023年各项任务
2023年,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思维,统筹配置资金、资产、资源,切实抓好2023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以增收节支为中心,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强化各类财政资源统筹整合,继续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突出征管工作重点,重点跟踪区域内的重点企业、支柱行业、新兴产业等税源状况,及时把握税费趋势,研究新的征管措施,找准财税征管的工作重点和新的增长点,加强税收、非税征管执收部门协调配合,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的目标。严格预算刚性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紧盯国家、省政策导向、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以“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为着力点,依托我市优势条件,聚焦各级鼓励和扶持的关键领域,明确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大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倾斜,确保我市享受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不断扩大。
(二)以振兴发展为重点,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可持续,保障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用足用好各项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大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扶持;强化与省金控集团合作,推进煤炭产业升级改造。继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竞争力。激发人才要素活力。继续足额安排各项人才资金,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支持科研创新、知识更新、技能提升等行动,助力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人才培养引进,助力构筑人才集聚高地。培育壮大发展动能。重点围绕“四大新经济”,加大对上争取,强化资金统筹力度,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促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助力形成经济发展新引擎。
(三)以民生优先为导向,全面优化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社保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等工作;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按照“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要求,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聚焦农村薄弱环节,大力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生态绿色发展,推进扶贫产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全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助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计划,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和谐城市建设。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拓宽城市道路,优化人居环境;加大应急和煤矿安全监管等方面支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政法部门业务办案的装备条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以深化改革为抓手,切实提升财政效能
坚持解放思想,强化创新思维,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预算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完善市与所辖区的收入划分,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形成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以100%覆盖为目标,进一步扩大财政评价覆盖面,加强促发展、保民生等重点领域财政支出财政评价,创新评价方式,规范评价行为;优化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全面提升绩效目标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全力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风险研判,坚决遏制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存量债务,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省定我市2023年降低债务率目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巩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主要经济指标逐年增长,力争实现国企营业收入增长6%,以提质增效促进企业振兴,推动地方国有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重大项目融资专班作用,强化与省级产业投资集团沟通对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探索实施多元化融资模式,利用债券资金撬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深挖项目收益来源,有序推进废弃矿山修复、清洁供暖等重大融资项目,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高质量推进全市重大项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全面完成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名 词 解 释
可比增长:是对性质相同、范围相同的指标,在不同时点进行比较,双方增长额度的比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2020年5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在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做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债务率:衡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一个常用指标,数值是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
法定债务限额: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再融资债券:是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是财政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当同一级政府存在少量或没有财政赤字的情况下,上级政府把从富裕地区集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贫困地区的补助。其主要目的是消除各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税收能力与其基本需求开支的横向不均衡,力求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
其主要目的是消除各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税收能力与其基本需求开支的横向不均衡,力求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名称调整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主要投向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