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伊春市丰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
丰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
一、丰林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要求,坚持把“稳增长”放在首位,把“保支出”作为重点,把“严管理”作为保障,把“促改革”作为突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收入情况
丰林县财政总收入198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16万元(地方税收收入2144万元,非税收入2072万元),省财政补助收入1592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95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382万元,上年结余58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收入421万元。
(二)2022年支出情况
全县财政总支出166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2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9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894万元,上解支出151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万元,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921万元,教育支出154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688万元,国防支出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8万元,农林水支出959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万元,自然资源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55万元,其他支出-286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9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收入“稳中有进”
2022年财政和税务部门通力合作,把牢经济运行脉搏,切实抓好地方财政收入,体现出稳中有进的特点。“稳”体现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6万元,同比增长23.6%。“进”体现在后劲更足,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效应不断显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二)改善民生“保障有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幅增加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民生投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5%。2022年教育事业支出15429万元,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方面;卫生健康支出6136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66318万元,全面加强城乡低保及困难救助、就业补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三)深化绩效“约束有度”
丰林县财政局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对县属单位一般性支出按30%的比例进行压减,并印发《丰林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保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执行中的新增支出需求,按照“大口不变、小口调整”原则调剂解决。
2022年,全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发展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收入结构不够优化,可用财力增加困难。受疫情形势影响,经济不断下滑,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困难;另一方面上级转移支付增长有限,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支出需求不断加大的矛盾愈发突出。(二)财政支出压力增加。财政民生投入虽然年年增加,但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对照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差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仍然较大。(三)财政管理仍需加强。通过与审计组反馈问题对照,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在财政监督管理、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上仍存在不小差距。
三、丰林县2023年财政预算
2023年县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保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收支平衡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预算收入安排: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473万元,同比增长10%。2023年省财政补助收入106538万元。
预算支出安排: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安排111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3万元,国防支出9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234万元,教育支出164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63万元,农林水支出925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4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67万元,预备费9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5万元,上解支出1187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县财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切实做好伊春国有林区改革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工作,巩固国有林区改革成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加强对公务用车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行“全省一张网”管理、车辆标识化管理情况、车辆及编制管理情况、车辆内控制度管理情况。
(三)加强“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管控力度。按照全省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暨严控一般性支出会议要求,“三公”经费预算要按“零增长”原则编制,坚决抵制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
(四)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采取措施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政府性债务偿还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台账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偿债资金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