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黑河市北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北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2月30日在北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上)
北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北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年初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统筹打好特殊时期财政政策“组合拳”,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支出管控,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财政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平稳运行的职能。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44万元(预计数,下同),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同比增收1342万元,增长2.1%(按调整预算口径同比增收6453万元,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900万元,同比增收811万元,增长3.2%;非税收入完成39344万元,同比增收531万元,增长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77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4%,同比增支26012万元,增长6.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44万元,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402424万元,收入总计4676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7781万元,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16287万元,支出总计464068万元。当年结余36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
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看,财政收入克服了新冠疫情、国家陆续出台税费减免政策等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同比实现正增长,成绩来之不易。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看,国家为支持地方抗击疫情影响,下达特殊转移支付补助等直达资金,为我市保障“五保”支出需求,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使我市财政支出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15万元(预计数,下同),同比减收259万元,下降6.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329万元,同比增支39732万元,增长60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15万元,加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收入42414万元,收入总计46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32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于全市建设用地面积同比减少,土地出让价款相应减收,使基金预算收入同比下降。基金预算支出由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同比大幅增长。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6875万元(预计数,下同),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3483万元、利息收入42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2528万元、转移收入432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620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4056万元、转移支出349万元、其他支出1798万元。全年收支结余672万元。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减税降费与强化收入征管、全力争取资金并重,推动市场主体减负、促进财力稳步提升。
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深入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全年预计减免企业税费7800万元,促进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市场活力。落实国家、省阶段性援企稳岗兜底等财税政策,制定下发了《北安市支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财政政策清单》,设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落实贷款7.37亿元,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安排资金450万元用于发放电子消费券,促进服务行业增收。为62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的91个国有商服用房减免了租金。
规范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发挥北安市规范税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治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回收陈欠税款。强化部门联动综合治税,发挥综合治税体系功能作用,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加强税源实时监控分析、涉税风险评估分析、税收走势研判分析,提高科技治税水平和综合治税能力。督促全市各执收、执罚部门单位严格执法,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依法依规缴库。深入挖掘政府潜在资产,通过集中拍卖等方式处置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收入。
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资金。深度对接国家、省对县市支持补助政策,全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市各类财力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8.8亿元,有效弥补了财力和资金缺口。争取到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25亿元,支持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实施。针对国家新增的一次性直达补助资金精准出击,争取到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补助1.0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5亿元,缓解了疫情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二)压减一般性支出与保障民生投入、致力事业发展并重,推动基本民生改善、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10.6亿元。财政资金按序时进度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各类社保基金及低保等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安排资金3675万元,用于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实习实训补助及办公经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综合培训基地前期费用。安排资金12076万元,用于做好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业等政策,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安排资金1955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落实优抚优待及安置、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安排资金5295万元,补缴全市行政(含参公)单位、卫生差额单位清算期内职业年金。安排资金2296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运营和建设补贴、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采购。
医疗卫生支出预计完成5.1亿元。积极筹措和调度财政资金,确立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协调人民银行及相关商业银行开设绿色通道,确保节假期间防控资金拨付顺畅,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053万元,用于疫情防疫物资购置,一线工作人员补助和相关单位防控经费,支持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安排资金12603万元,用于启动第一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9670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农林水支出预计完成14.5亿元。安排资金11067万元,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危房改造、农村长期无人居住房屋拆除和饮水安全工程,拨付产业发展资金,缴纳精准扶贫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安排资金14362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安排资金1727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化绿化和厕所改造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资金9447万元,用于乌裕尔河干流、闹龙河水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安排资金96918万元,用于落实农业生产者、耕地地力保护和农机具购置等惠农补贴政策。
教育、文体支出预计完成5.2亿元。安排资金6425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功能室和北安一中仪器设备购置、完成北安二中教学楼扩建、启动北安一中教学楼扩建,落实好贫困学生各类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安排资金3020万元,完善文化综合体功能、冰球馆收尾工程、融媒体中心设备购置、博物馆升级改造、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和农村书屋购置等。
节能环保、交通、城乡社区和安居工程支出预计完成6.2亿元。安排资金1182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资金7353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及桥涵维修改造、铁路道口平改立等项目,支持交通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8732万元用于市区道路维修改造、给水排水、绿化亮化、环境卫生、山口水库引水、改造公园广场、热力管网配套、净水厂升级改造及通北、赵光等小城镇建设,支持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安排资金5966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维修,支持改善人居环境。
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3.7亿元。在严格管控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基本运转经费给予保障,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给予优先安排。安排资金5048万元,用于纪委监委改造和设备购置、看守所监察留置监区建设、拘留所建设、平安城市工程、庆华消防站建设、行政办公中心维修及设备购置、市民大厦信息系统建设。安排资金261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规划编制、招商、信访维稳等经费。安排资金375万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费。安排资金用于兑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优秀奖励。
(三)简化办事流程与深化财政改革、完善监管绩效并重,推动服务水平优化,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财政涉众事项公开公示,拓展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建立财政支持企业政策快速推送机制,让群众和企业更快知政策、更好享政策。积极拓展财政领域“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调整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推动资产处置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
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出台《北安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采购人负责制,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86项,采购预算3.4亿元,节支率6.4%。完善“事前、事中、事后”评审链条,对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管,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08项,评审预算3.7亿元,审减率12.5%。加大公务小额支出使用公务卡支付的比例,利用信息系统对公务小额支付全程监控。
完善监督绩效管理。加大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加强财政主要业务及管理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依规纠正。对北安市兴安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对财政内部重点部门开展同步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重大项目绩效评价。落实国家、省关于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优化直达资金使用配置,严控支出使用方向。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及工作重点
当前,财政运行中的困难挑战和积极因素并存。从困难挑战看,国家、省经济下行压力大,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财政收入增收动力不足,2020年国家实施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政策在2021年退出,对财力影响较大,同时,财政“五保”支出标准持续提高,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从积极因素看,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大项目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出台系列支持东北振兴政策措施,为我市增强财力基础提供了有利机遇。为此,我们将抵御风险、抢抓机遇,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十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兜牢“五保”底线,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谱写北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确定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8506万元,同比增加3262万元,增长5%。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等377556万元(按剔除特殊转移支付补助与2020年持平预计),上年结余3600万元,收入总计4496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7807万元,加上解支出(省提高告知数)、债券还本支出等11855万元,支出总计449662万元,全年收支安排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915万元,与上年持平,加转移支付补助(按与2020年持平预计)4453万元,收入总计836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368万元,全年收支安排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479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5658万元、利息收入4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8266万元、转移收入42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152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9553万元、转移支出349万元,其他支出1623万元。全年收支结余3266万元。
为全面完成2021年预算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保收争资,提升质量;控支减项,节约资金
努力增强财力水平。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根本,做好收入形势研判,促进收入增幅保持合理区间。充分发挥涉税信息保障平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系统作用,规范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资源的变现和增值能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扩大减税降费效果。财政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研究上级财政奖补政策和项目资金投向,积极开展项目搜集筛选、分析论证、申报对接、跟踪落实等工作,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向我市倾斜。
严格管控财政支出。落实中央“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控制各项支出。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无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实施。坚持以收定支,有保有压,注重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相结合的财政支出原则。做好直达资金监管拨付工作,加强预算源头管理,及时规范下达资金,监督部门单位专款专用,将直达资金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
(二)注重民生,守住底线;统筹安排,支持发展
支持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各类社保基金、低保和救助等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推进就业创业培训,鼓励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政策延续性。支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支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现代畜牧产业,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及时落实各类惠农补贴政策。
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支持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将抗疫专项资金纳入预算,支持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防疫体系建设,防范疫情风险。支持推进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提标扩面,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制度。
支持教文体事业发展。支持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促进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高各类教育资助精准度。支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红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支持全市重点事业发展。支持推进污染防治,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小城镇建设。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平安北安建设,支持做好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工作。
(三)深化改革,规范理财;绩效监督,防控风险
依法依规理财行政。逐步推进财政涉众事项公开公示,拓展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动营商环境改善,持续精简财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统筹落实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等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依法向市人大报告有关财政事项。
深化绩效监督防风险。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强化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突出财政监督重点,加大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财经秩序。合理确定新增政府债券规模,使一般债券与财政偿还能力相适应,专项债券与项目收益来源相适应,防范政府债务出现系统性风险。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对今后一段时期的财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记使命担当,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