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绥化市望奎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望奎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 日 在望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财政局
各位代表:
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克服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力度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使命担当,坚持迎难而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同时,主动接受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确保了预算执行更加规范、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财政改革加速推进。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2,689万元,比同期29,324万元增收3,365万元,增长11.5%。其中:增值税4,985万元、企业所得税4,068万元、个人所得税3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51万元、房产税782万元、印花税30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00万元、土地增值税3,687万元、车船税981万元、耕地占用税561万元、契税2,116万元、烟叶税318万元、环境保护税5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42万元、专项收入6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79万元、罚没收入3,78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181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19,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56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956万元、教育支出43,9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48万元、城乡社区事业支出33,06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4,0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22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0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022万元、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3,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48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2,689万元,加省补助收入164,763万元,加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5,303万元,加专项补助185,670万元,加调入资金84万元,加上年结转41,087万元,减上解省支出7,580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6,244万元,减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19,536万元,减安排预算调节基金1,38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结转24,84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度预算增加收入1,389万元;补助收入比年度预算增加45,425万元,主要是一次性财力补助增加14,966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补助11,011万元、落实事业单位绩效资金政策补助资金8,4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年度预算增加支出108,338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支出、当年新增专项支出、债券支出、增加工资性支出、疫情支出及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22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0,501万元,其他基金收入1,72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30万元,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0,381万元,加上年结转15,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9,055万元,减当年基金预算支出14,437万元,减调出资金84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30,172万元,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34,362万元。
(三)2022年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实现41,63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6,05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271万元,利息收入40万元,转移收入270万元。社保基金决算支出41,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20,220万元。
因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上划,不再由县级填报决算,造成社保基金决算收支数下降较大,决算数同比减少115,869万元。
(四)政府债务及财政暂付款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末,债务余额共计390,648万元,总体债务率91.3%。其中法定债务余额330,591万元(一般债务余额237,79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2,797万元),隐性债余额60,057万元。当年新增债券95,684万元(含再融资债券46,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5,303万元,专项债券50,381万元;当年偿还政府债务49,236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务16,244万元、专项债务30,172万元、隐性债务2,820万元。
省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337,342万元(不含隐性债务),其中:一般债券总额244,153万元,专项债券总额93,189万元。我县当年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未出现超限额情况。
暂付款情况。截止2022年末,财政暂付款余额303,671万元。
(五)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县人大预审委审议意见,持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各环节工作制度, 初步建成全县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拓宽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所有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所有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印发了《望奎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望奎县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成立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22 年,我们按照国家及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了三轮政府隐性债务排查,摸清了隐性债务底数,三轮排查我县无新增隐性债务。重新修订了《望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从源头管控到期债务偿债风险,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2022年我县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积极消化债务存量,我县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等级不上升。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在全面落实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基础上,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提升政府透明度。
(六)保障县重点支出情况
1.积极对上争取资金。通过积极对上争取,全年共对上争取各类财政资金44.5亿元。有效保障了我县“三保”及重点支出资金需求。
2.全力保障民生、运转支出。我县各项民生支出达311,753元,占公共预算支出419,536万元的74.3%。一是保证人员工资发放、兑现调整工资政策,全年人员支出146,331万元。二是社会保障支出投入33,101万元,用于民政抚恤、义务兵优待金、城乡养老保险、就业补助、特困供养及城乡低保补助等支出。三是支持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全年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3,251万元,其中:教育事业资金12,381万元,卫生事业资金29,292万元,文化事业资金1,578万元,促进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四是兑现住房保障政策,发放租赁补贴366万元。六是支持创业就业。安排小额担保贴息贷款42笔,发放贷款756万元;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403万元。五是支付机关运转经费18,637万元,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3.落实涉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落实农业农村各项政策。为94,815户发放耕地地力补贴13,045万元;为5,155户发放稻谷生产者补贴3,598万元;为16,558户发放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14,901万元;为35,244户发放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4,030万元;发放农业保险费补贴7,800万元;为贫困人口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24万元;为贫困人口核销医疗费用27,495人次4,625万元;发放农机购机补贴5,825万元。二是继续保持扶贫整合资金投入力度,共计投入9,624万元(整合专项资金9,329万元,本级配套资金29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8,774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0个),其他整合资金850万元。三是改善乡村人居生活环境。投入22,202万元用于当年通乡通村公路拓宽、公路改造使乡村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投入94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投入1,870万元用于农村水土保持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四是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635万元。五是投入资金13,330万元,用于10.7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年来,我们能够按照县人大有关要求和审计局提出的意见建议,按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县人大各项决议,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五保”底线。
(一)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
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60,45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55,766万元增加4,687万元,增长8.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5,63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32,689万元增加2,941万元,增长9%。加年初告知省补助收入145,169万元,加稳定调节基金1,389万元、加调入资金94万元,减上解省支出4,501万元,可用财力177,78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77,781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5,108万元、保运转支出17,380万元、保民生支出43,515万元、预备费1,778万元。202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
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09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金预计完成5,000万元、体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67万元、福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4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计完成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预计完成100万元、专项债券收益预计完成1,388万元(农业农村925万元、一中121万元、双龙幼儿园24万元、中医院300万元、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万元)。基金支出安排7,00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151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25万元、用于体育事业支出117万元、用于社会福利支出77万元、污水处理运营支出100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927万元。调出资金94万元。2023年全县政府基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社保基金预计收入46,26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6,277万元、利息收入25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187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87万元、转移收入162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3,86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402万元。
三、切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一)坚持科学组织收入原则,着力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对标全年预期目标,科学做好全年收入组织。建立财税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充分做好财政收入的科学分析和研判,积极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培育重点项目增收税源,提升产业税收贡献,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做大做强财政收入。积极把握国家、省出台的资金政策,全力谋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完善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和收回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出租、出让等方式合法合规处置,增加政府非税收入。
(二)坚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重点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实事,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及时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督促项目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形成实际支出,完善支出动态优化调整机制,加强支出监控,及时收回调整支出进度偏慢、使用效率不佳的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三)坚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偿付风险提前预警制度。持续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
(四)坚持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加强财会监督、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监管、财政信息公开和财政预算评审,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廉洁、节约、高效。
新一年的财政工作十分艰巨而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开创望奎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