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大兴安岭地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2日在地区人大工委2021年第一次委员会议上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 吕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行署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大兴安岭地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亿元,同比下降2.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资金、调入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总收入为105.6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4亿元,同比增长1.9%,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100亿元,加上结转下年5.6亿元,收支平衡。
2.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下降18.4%,加上级补助收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争取一般债券收入等项目后,总收入为40亿元。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7亿元,同比增长10.8%,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38.7亿元,加上结转下年1.3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8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等,总收入为9.1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8亿元,超年初预算7.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为8.7亿元,加结转下年0.4亿元,收支平衡。
2.地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地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等,总收入为1亿元;地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66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为0.87亿元,加上结转下年0.13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万元,加上级补助325万元,上年结余14万元,收入总计38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47万元,支出总量136万元,加结转下年246万元,收支平衡。
2.地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地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35万元,加上年结余14万元,收入总计49万元。地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5万元,加调出资金4万元,支出总量39万元,加结转下年1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大类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8.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57.57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0.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42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4009万元,其中:地本级17912万元,县(市)区总计76097万元。
地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912万元,其中: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5237万元;用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新建、公共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新建、12345热线升级改造、政务大厅多媒体展示系统新建项目1500万元;用于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课改教学、图书综合楼建设项目1000万元;用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员医院疫情防控所需医疗设备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75万元。自有财力付息4614万元。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资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一是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全年行署本级共争取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计1596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75万元,用于地区医院疫情防控医疗设备的购置;抗疫特别国债15785万元,用于地区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11400万元、呼中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399万元、核酸检测等抗疫相关支出2986万元。二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在年初争取各类转移支付80243万元基础上,向上争取资金22401万元,其中:争取三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6617万元,营商环境建设和实验中学课改综合楼一般债券2500万元,生态功能区补助1860万元,减税降费补助1424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六保”支出压力。三是严格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过紧日子,连续压减3次,压减比例最高达60%,压减总额1427万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资金支出。
(二)积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支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全力落实各项复工复产政策。积极落实返还企业社会保障缴费135.87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1259.79万元、新冠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48.6万元等政策。二是设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通过积极筹措归集资金,设立了中小企业稳企稳岗位基金1亿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周转金、稳企稳岗补贴、担保贷款等服务,现已经支出3774万元。三是设立风险代偿抵押金制度。设立风险代偿抵押金1.47亿元,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出现风险按照财政、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7:2:1比例进行代偿,帮助全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四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债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举债行为,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目前全区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为31.60亿元,其中:行署本级(含呼中、新林、松岭)余额为12.68亿元、加格达奇区余额为13.95亿元、呼玛县余额为3.04亿元、塔河县余额为1.40亿元、漠河市余额为0.53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推进改革成本测算争取,助力国有林区改革
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改革,一是做好国有林区改革成本测算工作。先后7次向省财政厅、5次向国家林草局、2次向财政部做专题汇报,实事求是测算政企分开移交人员的成本,现已经通过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审核通过,正在进一步落实过程中。二是建立“三区”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在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和地区税务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申报“三区”设立一级国库,行署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松岭、新林、呼中三区设立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本级与所辖“三区”收入分享办法的通知》,经过基础数据录入、业务培训、调试运行等各项准备工作,现三区一级财政已正式启动运行,为承接林业移交行政职能理顺了财政体制。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关停三区所辖的长期亏损停业企业6户。在全面深化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行署粮食局、漠河市、呼玛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省得了推广。四是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全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共涉及国有企业95户,退休人员51030人,其中党员5875人。现已完成移交框架协议签订率100%,已完成移交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100%,已完成档案移交100%,已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100%。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绩效评价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范预算追加流程。为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预算调整程序,取消一次性追加,确需追加项目预算的,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二是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掌握财政专项资金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对专项资金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防范资金管理安全风险及廉政风险。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地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本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国有林区改革的关键之年。按照地委、行署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突出抓好深化改革、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21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9.89亿元,同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51.63亿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8.89亿元,同比下降44.1%,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后,支出总量为51.63亿元,收支平衡。
2.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21年,地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63元,同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9%,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15.69亿元;由于上级财政资金尚未完全下达,地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安排14.95亿元,同比下降52.8%,加上解上级支出后,支出总量为15.69亿元,收支平衡。2021年,地本级财力支出安排11.95亿元,主要安排四个领域的支出:一是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养老金发放、保债务还本付息“四保”支出。拟安排财力8亿元,占可用财力比重67%。其中:各机关事业单位部门预算7.06亿元,比上年增加4900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部门保运转等刚性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缺口资金拟安排397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500万元。二是重点安排地委、行署重点工作支出。拟安排专项发展资金3924万元,占可用财力比重3.3%。其中:人才发展资金2000万元,党政机关信息工程建设918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科技发展资金15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招商洽谈专项资金56万元。三是安排保民生、保稳定支出。安排民生领域支出12567万元,占可用财力比重11%。其中:文化产业园项目3000万元,新建体育场项目2500万元,其他民生实事支出3325万元,加格达奇机场航线补贴2650万元,惠民惠农贷款贴息550万元,课改综合楼配套资金542万元。安排保稳定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农民工欠薪等突发事件支出。四是加大对三区转移支付力度。拟安排资金1.94亿元,比上年增加1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85万元,同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2.7%,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后,收入总量为944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443万元,收支平衡。
2.地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21年,地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70万元,同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5.5%,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后,收入总量为772万元;地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72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地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3万元,收入总量为223万元,地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3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大类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总收入64.77亿元;基金总支出64.39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1.43亿元,年末预计滚存结余21.81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金3.49亿元,其中:拟申请新增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3.32亿元,财力偿还本金1674万元和利息1.17亿元。
地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金1.13亿元,其中:拟申请新增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1.1亿元,财力偿还本金292万元和利息4705万元。2021年,拟申报地方政府债券需求1.7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4亿元,专项债券3440万元,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主要措施
2021年,是我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制约经济发展的风险依然存在。我们将紧扣地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以林区改革为契机,紧抓上级政策方向,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兜牢“五保”支出底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积极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调控作用,为更好地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保障。一是持续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持续跟进改革成本的最大化争取工作。同步做好过渡期内经费、资产等相关工作。将本着“共用、共享、共摊”的原则,与林业集团公司建立协调议事机制,对个性问题、新增因素和经费分担等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确保改革过渡期林地双方平稳运行。指导好县区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并做好经费划转及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充分把握当前国家振兴东北经济、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支持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政策机遇,找准我区政策争取切入点,主动向上汇报我区实际困难,重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补助资金等方面资金争取工作。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有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对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四是启动财源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地县两级财政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对地区主导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与落户县市区所在地,实行利益分享机制,切实调动地县两级共同发展的积极性。为增强地县两级统筹发展协调能力,对人才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进一步明晰事权与支出责任,共同建立专项发展基金,形成地县两级合力促进全域发展机制。五是发挥大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地委、行署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民生领域倾斜。做好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工作,盘活存量资金,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提高政府的调控能力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将新增债务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批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格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发生增量。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重大决策以及省委和地委、行署部署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力保障,坚持预算法定,自觉接受地区人大工委的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报告,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