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塔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28日在塔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塔河县财政局局长 齐德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21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国有林区改革等复杂形势的同时,坚持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十四五”的良好开局。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截止11月末,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007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预计完成5900万元,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491万元,占全年预计数的59%、非税收入预计完成2409万元,占全年预计数的41%。
截止11月末,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900万元的99%,与去年同期4393万元相比,增收1500万元,增长34%。具体如下:
(1)税收收入完成3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91万元的104%,与去年同期2469万元相比,增收1177万元,增长48%,主要是增值税同比增加177万元,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242万元,耕地占用税同比增收236万元,契税同比增收179万元,资源税同比增收210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09万元的93%,与去年同期1923万元相比,增收323万元,增长17%,主要是增加一次性收入北山平房区道路拆迁补偿款112万元,北山托儿所土地征用补偿款120万元,北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款254万元,北山自来水公司资产处置收益815万元。
2、一般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截止11月末,收到一般转移支付收入51297万元,其
中:返还性收入281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10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4302万元,此笔资金为直达资金,用于第四中学、鄂伦春民族医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工资费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427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10123万元;固定结算补助557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和债券情况
截止11月末,收到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241万元,较年初9326万元增加21915万元,其中: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10048万元,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支出。
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589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省级配套第一批资金196.8万元,此笔资金不用我县还本付息。
4、上年结转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上年结转资金6687万元,全部为省专项和县级基建项目资金。
2020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9977万元,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26万元,第一次预算调整时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7万元,目前剩余3204万元。
5、上解支出情况
截止11月末,全年预计上解支出5700万元,较年初5460万元增加240万元。主要为上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56万元、上解农村改厕省级财政奖补资金32万元、上解深松整地补助资金22万元等资金。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截止11月末,塔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9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393万元的114%,完成调整预算数100779万元的78%,与去年同期65469万元相比,增支13590万元,同比增长21%,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增支3851万元,扶贫项目增支830万元,高标准农田资金增支894万元,林业草原专项资金增支421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增支114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增支2288万元。其中: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支出12973万元,完成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总金额14350万元的9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截止11月末,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506万元的63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15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97%,主要原因是塔河县广为机动车检测厂、建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乐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共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收入992万元;中石油公司、环盛煤炭公司共缴纳补缴的土地价款169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6万元的8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支出29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的66%。主要是用于2021年美丽乡镇建设294万元、省级水库移民扶持资金9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截止11月末,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专项资金107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117万元,塔河镇集中供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953万元。目前,已支出1040万元,剩余3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年初结余23126万元。截止11月末,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784万元的63%;支出30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570万元的187%。
各位代表,2021年四本预算的收支情况仅为1-11月数据,待年度终了后再将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报告。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加快开源增收,力促收入平稳运行。2021年面对汛情、疫情的双重考验,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继续加大财税收入调度力度,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充分挖掘收入潜力,重点对项目建设开展纳税评估,加大欠税企业的催缴征收力度,加强对各行业的勤征细管,全力以赴如期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进度取得全省第16名的好成绩,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达到超收,约3000万元。另一方面积极盘活存量资金,2021年盘活资金3650万元,收回资金全部统筹用于急需领域,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成效。今年住建部门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资金65万元,按要求此项资金只能用于人防方面支出,因本年度无符合要求的项目列支,所以年末先将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待明年有符合的项目再进行安排此项专用资金。
2021年我县面对经济下行带来的财政收支压力,多次组织增资调度会议,主动谋划、拓宽渠道、集聚资源,找准与我县经济发展规划的切入点,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的支持。11月末,全县共向上争取政策资金4041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5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1241万元、债券资金4589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二)不忘初心惠民生,社会事业不断改善。坚持首先保障“五保”支出原则,2021年1-11月我县民生支出63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重点民生项目如下:一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资金8402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及乡村换届选举等工作经费231万元;乡村环境卫生治理资金189万元;农村饮水、供热等设施维修资金17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972万元;落实惠农支农政策资金3066万元,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86万元、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248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770万元,包括:乡村农业机械购置、开发乡村旅游建设、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方面。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推进教育、文化、旅游事业全面发展,投入资金3425万元。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提升、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学前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等助学方面投入2143万元;文化旅游方面用于滑雪场建设前期费57万元;奥仑公园建设资金230万元;栖霞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二十二站旅游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三馆”免费开放资金40万元;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655万元等。三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资金7698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资金1835万元;军转干部、退役士兵补助103万元;军转干部人员医疗保险;住房补助等153万元;医疗救助200万元;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51万元;城市、农村低保支出1399万元;残疾人补助16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2万元;就业补助1652万元;落实企业养老保险资金缺口1824万元等。四是强化卫生系统建设,投入资金4399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547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1627万元;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建设项目1956万元;中医院康养中心建设项目70万元;县医院外立面维修项目100万元;独生子女费、孕前检查、免费婚检、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等方面99万元。五是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2046万元。用于城市棚户区建设工程950万元;塔河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4012万元;塔河镇集中供热项目1953万元;老旧管网改造项目135万元;脱硫脱硝项目5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61万元;塔河县护林路桥建设项目90万元;瓦拉干至樟岭公路建设项目259万元;十室公路建设项目100万元;农村公路恢复项目502万元;北出口交通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406万元;鄂族风情园建设项目158万元;水利救灾项目570万元;全县防汛资金350万元等民生项目。
(三)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一是以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全面采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编制软件,做好全县预算编制工作。二是有序完成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确保2022年各预算单位全面上线运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将国库集中支付所有账户和资金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资金支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对各类财政资金支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反映情况、督促工作,形成事中、事后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做好国有林区改革收尾工作,我县此次国有林区改革移交单位共119家(实有107家)移交人数为3537人(其中在岗2651人,退休886人)。1、政企合一79家,在职740人。2、教育系统14家,在职655人,退休734人。3、公检法3家(含十八站法庭),在职306人,退休140人。4、卫生系统4家,在职374人,退休13人。5、公益类7家,在职575人。2021年保持原待遇移交地方划转基数21094万元(其中:十八站林业局划转285万元),国家补助属地标准缺口资金7466万元。移交单位从10月份开始按原标准在财政试运行支付,预计12月份按属地标准运行支付。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经济运行质量。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注重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积极探索科学理财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一是严把事前预算评审关、事中跟踪控制关和事后结算审核关。强化“三个阶段控制”,最大限度节省了政府投资。二是完善扶贫资金、直达资金的日常监管。在不改变原有资金拨付流程的基础上,以直达资金、扶贫资金台账为基础,以扶贫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扶贫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将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按照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监控。三是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依法依时公开了2020年政府总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21年政府总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县98个部门依法依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使用情况予以详细说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单位按规定整改。
(五)财政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实行“公务卡”核
销制度,1-11月份使用公务卡核销7556笔,核销金额1181万元;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处理笔数5267笔,合计金额49634万元。二是规范清理政府性债务。我县在债务风险预警控制上,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借债务时,除以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2021年我县新增再融资债券3939万元,用于偿还2016年棚改工程一般债券项目本金1339万元、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一般债券项目本金2380万元;2018年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一般债券项目本金22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4589万元,用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建设项目1956万元、县标准化幼儿园建设项目785万元、县建民小区改造项目1050万元、县水毁桥涵及路面恢复工程项目99万元、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502万元、高标准农田省级配套资金197万元(不用县级还本付息)。2021年11月末我县政府性债务本息余额为24549万元,其中:本金18466万元、利息6083万元。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和公正。全年共组织115次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在《政府采购网》进行招标采购,完成采购预算9027万元,合同成交额883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7638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1199万元,节约资金190万元,节约率2.1%。四是全面完成2020年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充分反映了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决策或者进行鉴定和管理。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2021年预算执行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较大,民生支出保持刚性增长,林区改革资金短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平衡面临巨大压力。二是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现象依然存在,绩效激励约束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2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财政政策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更好的统筹资金促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二是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四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五是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六是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七是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在提质增效的同时更加精准的完成“七项”政策部署。全面提升统筹配置资源能力,切实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努力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着力保障好基本民生、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支出,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022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42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137万元,占64%,非税收入2292万元,占36%),同比增加439万元,增长7%。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6108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7791万元),预计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99万元,国有林区改革资金27253万元(包括划转基本21094万元,国家补助教育部门属地标准缺口资金2240万元、其他部门属地标准缺口资金3919万元,年初仅告知5226万元的75%),减预计上解省、地支出5487万元,全年可用财力为93902万元。目前,上年结转资金还未确定。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3902万元,其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基本支出50746万元,包括:工资类45652万元、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5094万元(包含“三公经费”655万元,较上年增加7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国有林区改革,重新统计公务用车数量及范围,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保民生、保重点、保企业养老金发放、保债务付息等县级费用类项目支出19012万元;安排县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0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791万元;安排林业改革单位经费资金7339万元;按规定预留预备费资金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022年地方财政政府性基金预计收入5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总收入547万元。预计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美丽乡镇资金49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万元,预计支出265万元,为省专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34597万元,预计支出为34468万元。
各位代表,由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还未结束,2022年资金未全部告知,所以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口径不全。待所有资金确定后再将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进行报告。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坚持质效并重,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稳步促进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面对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影响,县财政部门将迎难而上,确保收入质量和支出效能稳步提升。一是抓政策落地。做好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工作。用足用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各项援企稳岗、金融支持政策,保护好市场主体,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二是抓财源培育。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优先扶持园区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抓增资争项。围绕上级财政支持投资领域,全力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四是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夯实财源。加大土地出让和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力度。五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尽最大可能增加可用财力。
(二)坚持人民至上,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越是在财政困难、压力较大的时候,越是要坚持财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规矩,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一是从“紧”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二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控制基本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财政可承受、可持续。三是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提供可靠财力保障。四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各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省专项支出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对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定期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性支出。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在保障“五保”支出的前提下,建设精致绿色城市,全年“五保”资金支出8.3亿,占总财力9.3亿元的88%。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具体如下:一是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5237万元。主要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1500万元;供热管网租金544万元;十室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200万元;十室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220万元;塔河旅游综合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210万元;北出口路人行道及路灯配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255万元;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800万元;栖霞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8万元;塔河镇集中供热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400万元;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200万元;奥仑公园建设项目660万元。二是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及民生补贴类方面,投入7132万元。主要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169万元、住房补贴135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1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9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195万元;就业补助资金395万元;人才发展资金2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5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49万元;城市、农村低保县匹配资金359万元;国企改革中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资金90万元;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00万元;承担企业养老保险缺口2432万元;全县抚恤金400万元;全县职工春节福利217万元;两节送温暖120万元;目标绩效奖金270万元等。三是在农业农村建设、国土事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投入6674万元。主要有:美丽建设房屋征收费用490万元;生活垃圾治理分拣及运输100万元;清冰雪费用60万元;环卫工人劳务派遣人员费用377万元;土地工作经费250万元;自然保护区资金803万元;玉米、大豆价格补助2211万元;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83万元等。四是在文化旅游教育方面,投入984万元。主要有:城乡义务教育262万元;宣传部报刊、宣传费等专项工作费用170万元;旅游发展建设510万元;“三馆”免费开放20万元;县区体育比赛22万元等。五是城市设施维护方面,投入3459万元。主要有:“两寒”工作和全县项目前期费500万元;公路养护费用384万元;智慧城市建设239万元;城镇绿化管护项目290万元;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维修维护费用8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100万元;公路4G网络覆盖项目57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费223万元;公检法工作经费943万元;边海防基础设施维护130万元等。
(四)坚持目标引领,深化财政体制各项改革,进一步增强财政运行韧性和现代化治理能力。一是认真贯彻《预算法》,落实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署,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质量水平。二是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按照“五统一”标准,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规范整合。三是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长效机制,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财政的真金白银守护好塔河的碧水蓝天。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金219万元,拟申请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本金219万元,足额安排偿还债券付息资金671万元。
(六)其他财政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培训,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依据《塔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完成我县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公务卡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公务卡管理工作,我县公务卡使用效率逐年提升,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保障。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加快我县政府采购新管理平台的搭建,开通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电子评标等相关功能,强化政府采购网络平台的使用。积极组织新平台使用的相关培训,同时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督、监管工作。
各位代表,继续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局面下,努力为塔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