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灵寿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 28日在灵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灵寿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俊岭
各位代表: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作灵寿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各项决议,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狠抓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以赴控疫情、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持续向好。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21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759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773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9%,同比增收7686万元,增长11.03%,其中,税收收入32452万元,增长13.3%,非税收入44893万元,增长9.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21年一般公共支出调整预算为30120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9778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86%,同比增加4856万元,增长1.66%。
分类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76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的98.67%;公共安全支出11251万元,占预算的101.21%;教育支出55946万元,占预算的99.45%;科学技术支出580万元,占预算的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1万元,占预算的10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3万元,占预算的99.89%;卫生健康支出29344万元,占预算的100.8%;节能环保支出19049万元,占预算的101.39%;城乡社区支出8748万元,占预算的140.46%;农林水支出55391万元,占预算的98.87%;交通运输支出12332万元,占预算的79.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1万元,占预算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9万元,占预算的99.8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61万元,占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25779万元,占预算的93.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万元,占预算的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49万元,占预算的83.55%;债务付息支出3487万元,占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万元,占预算的100%。
3、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及拨付情况。2021年上级下达补助资金208915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78671万元,专项资金补助130244万元。当年支出197038万元,因部分项目达不到支付条件,专项资金结转下年支出11877万元。
4、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情况。2020年结转上级专项资金730万元,截止2021年底已全部支出。
5、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5万元。
6、收支平衡情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8915万元,债务收入19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0万元,收入总计30619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780万元,上解支出-28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29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877万元,支出总计312528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633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为87117万元,实际完成85876万元,占预算的98.58%。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2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98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3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2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8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3750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为196629万元,实际完成1808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1.97%。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45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6346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支出69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付费支出5874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858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1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716万元,收入总计19560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8083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万元,支出总计1848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076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1581万元,占预算的105.34%。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1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344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6352万元,占预算的97.67%。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1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150万元。
3、年终结余情况。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6278元,当年收入41581万元,当年支出36352万元,年终结余41507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结余1050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40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97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上级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10万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底政府债务余额243743万元,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110200万元,当年偿还政府债务4290万元,2021年底政府债务余额349653万元,未突破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375430万元)。
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110200万元,全部为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154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融资债券3800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券本金;专项债券91000万元,用于滹沱河生态修复42000万元,棚户区改造46700万元,教育和卫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2300万元。
2021年偿还政府债务4290万元,全部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02.88万元,支出完成488.27万元,占预算的97.1%,同比减少16.15万元,下降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6万元,公务接待费58.6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围绕建设滨河生态新城、现代美丽灵寿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防控化解财政风险,以有限财力更好的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平衡收支。一是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财税部门加大对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全力挖潜增收。2021年,全部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增长10.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7亿元大关,增长11.03%,增速全市排名第五位。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下降3.2%,“三公”经费支出逐年持续下降。同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三是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全年共完成332个项目的预算评审,平均审减率5.41%,节约财政资金7490万元。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严格在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2021年共争取债券资金10.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5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9.1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滹沱河三期及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力支持了全县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二是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2021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4290万元、债券利息9448万元、发行费99万元。三是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7665万元,圆满完成全年化解任务。四是依托财政部监测平台,建立健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动态监控机制,科学研判政府隐性债务变动趋势,定期评估偿债能力,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四不摘”要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全年共安排资金9159万元,开发47个重点产业项目;投入资金1584万元,建设10000亩高标准农田;安排资金5558万元,完善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投入3354万元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6451座,通过加强统筹安排使用等方式,有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加大一般公共服务等七项重点领域支出,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9172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4.39%;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5679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6.24%。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拨付521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防治,上解443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二是投入资金55946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只增不减,支持松阳幼儿园、第三初级中学、灵寿中学新建教学楼、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楼等项目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全年投入资金809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有效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支出。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大环保领域财政支出,全年投入9486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投入5427万元用于推进“双代”工程,助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圆满实现全省“退后四十”。二是投入45000万元支持滹沱河三期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拓展了城市空间;投入资金700余万元支持小流域治理、地下水压采等项目,水环境治理效果明显。三是投入61200万元支持松阳河新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投入1819万元完成13个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释放发展强劲动力。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扎实有序推进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工作在省财政厅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管网络化、全覆盖一体化,切实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形式,缩小保证金收取范围。三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惠企纾困政策。全面落实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认真开展治理“三乱”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2021年累计减税降费1.9亿元,惠及纳税人58741户次,真正惠企纾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收入压力较大。二是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占比较低,收入质量较差。三是部分项目前期手续准备不充分导致支出进度较慢,财政支出不够均衡。四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不强,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面临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强化资金管理,扎实推进财税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全面加快建设滨河生态新城、现代美丽灵寿,奋力推进经济社会大踏步、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基于以上指导思想,2022年预算编制遵循“深化改革、突出重点、优化结构、防范风险”的原则。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预算管理机制,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率,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二是将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作为首要任务,聚焦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任务,推进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城市更新、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有效实施。三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区分支出事项的轻重缓急,合理确定保障重点和保障顺序,优化资金投向,改进投入方式,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四是立足全县,着眼大局,统筹考虑县级财力和支出需求,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民生政策、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政策力度,确保支出政策可持续。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一、预算收支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按照与全县GDP增幅相适应的原则,统筹考虑税收占比、各种增减收因素等,2022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84310万元,比2021年实际完成增加6965万元,增长9.01%。其中,税收收入37500万元,同比增加5048万元,增长15.56%;非税收入46810万元,同比增加1917万元,增长4.27%。
2、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根据中央和省“三保”支出预算审核相关要求,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25891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8864万元,增长17.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656万元,教育支出534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4万元,农林水支出519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65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41万元,预备费2600万元,其他支出(预留调资)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根据财政收入计划安排和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情况综合测算,2022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843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10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77万元,收入总计247280万元;2022年安排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58913万元,上解支出-28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23万元,支出总计258878万元;收支相抵,年初预算财力缺口11598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598万元。
4、“三保”及重点支出保障情况。一是保工资103365万元。按照组织和人社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财政补助养老保险缺口等事项。二是保运转9968万元。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日常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按照中央和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测算安排。三是保基本民生99876万元。根据中央和我省“三保”支出分项标准以及事权和支出责任测算县级应负担数额,主要包括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村级支出等方面。四是重点支出安排45704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三保”范围之外的必保支出事项,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县域重点项目、信访维稳、政府债务付息、预备费,以及上级专项资金安排事项等。
5、“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规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87.88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减少0.39万元,下降0.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63万元,公务接待费63.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根据近几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以及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情况综合测算,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9524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96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4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883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成本支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占地补偿款,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等。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006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891万元,其他支出2008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15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006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1076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5244万元,上级专项资金405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安排1100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006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4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598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504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03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448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83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1006万元,当年收入预算35041万元,当年支出预算34484万元,年终结余31563万元(主要是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必须结余事项以及个人账户结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省提前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5万元,按照相关要求列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保障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2022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理财,统筹抓好经济运行、县城建设、乡村振兴、环境治理、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预算工作目标。
(一)着力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高质量发展做好资金保障。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优化收入结构,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做大地方可用财力,确保财政运行平稳。二是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实业投入。继续全面贯彻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市场活力。三是准确研判财政政策投资动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对接,紧盯勤跑,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大力支持。
(二)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巩固完善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三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绩效。四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着力全面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良好平稳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三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加强民生事业、重点项目建设等相关重点支出保障。四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强化重点绩效评价,进一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真实性、有效性,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意见建议,继续践行新发展理念,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六稳六保”、债务化解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为全面加快建设滨河生态新城,现代美丽灵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一:灵寿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
附件二:灵寿县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表
详细附件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