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淮安市淮安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淮安市淮安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0日在淮安市淮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淮安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亿元,完成人代会目标27.73亿元的119.7%,同比增长24.5%。其中:税收收入27.73亿元、非税收入5.47亿元,税收占比83.5%。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3亿元,占调整后预算数105.8亿元的97.6%,同比增长20.5%,其中主要支出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02亿元、教育支出16.4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6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9.43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88亿元、农林水支出11.0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62亿元、住房保障补贴支出10.64亿元。按照调整后的财政收支预算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一般公共预算赤字39.3亿元。通过存量资金收回、调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等渠道,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政府性基金财力74.7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63.22亿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6.7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5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上级补助0.26亿元、上年结转0.76亿元。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40.15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4.8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4亿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1.12亿元、其他支出1.1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0.3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7亿元。调出资金34.63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3亿元,调出资金0.05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含市已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下同)14.74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6.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08亿元(含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补贴3.85亿元)。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74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67亿元。当年结余2亿元,累计结余14.23亿元。
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1年底,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24亿元、专项债务35.2亿元。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8.5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7.77亿元、专项债务30.73亿元。
2021年,区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增加财政收入,维护我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作为奋斗目标,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变化,不断解放思想,顺利完成了各项财税工作任务,财税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财政收入稳中有进,收入结构优化明显。面对疫情防控、稳增长等支出大幅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空前的新形势,区财税部门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注重统筹谋划,全力抓牢收入组织工作。一是财源建设有效果。今年来,区财税部门努力克服收入不利因素,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把财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注重培植财源。认真研究国家及省市政策,积极着力巩固主体税源。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培育新兴财源,拓展新经济、新业态下的外部税源。二是收入征管有力度。实行每月通报、按季考核等方式提示提醒和指导督促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部门依法行政,依规组织非税收入。保持与税务机关实时互动,分析研判收入形势,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协税护税,排查税源,支持征管。研究提出区与开发区财政体制调整办法,完成区与镇街财政体制方案的起草、基础数据测算等工作,充分调动征收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八县区排名第一,税占比排名第四,综合考核排名预计第三。三是争取资金有保障。结合淮安区实际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财政部门全年共向上争取资金16.69亿元,其中:转移支付资金4.44亿元、债券资金12.25亿元,有效地保证了我区“三保”支出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支出资金压力。同时,积极配合主管单位组织协调申报各类支农项目,争取中央、省、市支农惠农项目资金6.6亿元。
(二)财政支出科学有度,民生保障重点突出。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新增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持续提升医卫、民政、就业等民生保障水平。民生“八项支出”完成65.45亿元,同比增长23.4%。一是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安排253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财政资金1.76亿元,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基层医疗机构因增资而增加的运行压力。二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启动区属未改制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已完成99户未改制区属困难企业3976名在职职工、21户已改制区属困难企业446名内养人员的欠费补缴工作,共安排一次性补缴欠费资金4.1亿元,同时追加安排2021年区属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298.8万元,专项用于未改制区属困难企业职工按月正常缴费,一次性安排2.51亿元为7394名区属困难企业职工个人返还垫缴养老保险费。持续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为1357名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护服务,优化提升23个残疾人之家服务水平。聚焦民生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加大“温情救助”“急诊救助”的力度,强化六大专项救助,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为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1年7、8月份租金304.14万元。三是创业就业服务持续优化。全年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301.4万元,失业补助金5144.86万元,为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再次就业提供了可靠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发放2133.64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训,提高相关人员再就业能力。四是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稳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年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7337.58万元,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支持实施“育才兴教”工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全区累计发放各类资助资金3724.93万元,资助各学段贫困学生达47735人次。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累计拨付本级校安工程项目资金3000万元,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
(三)财政职能履职有力,服务经济成效显著。一是支持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企业各项支持政策,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拨付资金。全年累计组织51户企业申报59个项目,已到位省市以上扶持资金0.61亿元。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管理及对重点扶持项目的核实工作,组织调研核实符合扶持项目27个,涉及企业403户次,共拨付区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15亿元。大力贯彻执行普惠金融财政政策,今年组织6户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申报146.77万元省级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二是推进城乡建设。筹集和整合各类资金近15.7亿元,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运河文化带、老旧小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348和264国省干线建设等一大批城乡统筹发展项目,持续提升我区苏北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区城市配套功能。争取专项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全区燃煤锅炉改造和淘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等,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淮安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淮安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淮安区大数据产业园一期、淮安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施河产镇融合等PPP项目建设,促进政府投资高质量发展。三是实施乡村振兴。通过增加区本级预算投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区级财政进一步向“三农”领域倾斜,“三农”支出预算高于上年。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专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革等重点领域。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按照“四个不摘”的原则,优先、合理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和乡村振兴预算,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四)财政监管执行有效,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区财政部门顺应财政发展新形势,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新举措,促进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一是强化资金管理。修订完善《淮安区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银行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先后两次组织财政资金定期存放的公开招标工作,实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政府非税收入的流失及乱象。利用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系统持续加强镇街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工作,纳入监管平台的项目共21个,资金总额达7.43亿元。进一步规范农房改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出台农房改善专项资金财务核算办法,组织专门培训,有力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坚持按《预算法》要求编制“全口径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坚持“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强化预决算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同时,督促区各部门单位及时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规范债务管理。制定出台《淮安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各环节管理机制,提升政府债券管理水平。同时,确立“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方向,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承论证,不得超出财政承受能力上项目,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既定的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年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27.61亿元,占全年任务数的109.4%,实现政府性债务总规模和债务率“双下降”。四是增强国资监管。制定出台了资产处置、公有房屋出租和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以及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完善监管体制的意见等国资监管文件20余件,覆盖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管理、资产评估、业绩考核等方方面面,进一步理顺区属企业监管体制,加快实现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资监管职责等职责的有机统一、有效协同。
(五)财政改革深化有序,现代财政制度逐渐成型。今年来,区财税部门始终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攻坚克难、深化改革。一是完善调整开发区财政体制,出台《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试行)》,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确定上缴基数,超收部分区与开发区四六分成,镇街招商引资等落户开发区的企业形成的税收超基数部分,采取镇街与开发区二八分成,并完善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存量债权债务等财权事权事项配套措施。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采购代理的竞争格局,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建设,加强采购绩效评价的运用。全面使用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提升财政行政审批效能。三是稳步推动我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按要求编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面向全区各预算单位举办业务操作培训会,助推预算管理一体化顺利实施。四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制度体系。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使用情况和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依托“淮安区财政惠民资金信息比对平台系统”,通过人员培训、系统比对等管理模式创新进一步提高社保民生数据的准确性。五是积极推进政府基金平台建设,基金运作实现新突破,与深圳融昱资本合作设立了一支1个亿规模的子基金,合作推进一个基金直投项目和一个专项子基金项目,为我区资本运作积累了经验。
总体来说,2021年,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各项中心工作,按序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区财税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税发展中面临第二产业税收贡献率下降、财政收支平衡和资金调度难度较大、部门预算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亟待加以重视和解决。对于这些困难和挑战,全区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加大政策制度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上年实绩和7%的增幅计算,预计完成收入35.5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0.19亿元、非税收入5.33亿元、税收占比85%。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8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2亿元、上年结转2.5亿元、一般转移补助收入21.34亿元、调入资金26.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85.6亿元,其中: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亿元、上年结转支出2.5亿元、一般转移支付支出9.5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7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6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0.27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5.48亿元,主要支出为:城乡社区支出2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61亿元、其他支出0.27亿元、。调出资金26.24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预算支出为0.8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64亿元(不含已执行的省市级统筹基金),同比增长6.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35亿元(不含已执行的省市级统筹基金),同比增长4.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4.82亿元,已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中。
下一步,区财税部门将以圆满完成全年收支任务为目标,迎难而上、奋勇前行,按照区“十四五”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一是全面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协同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指导、督促非税收入执收部门依法行政,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另一方面,加强分析研判,关注政策走向,为组织收入提供决策支撑。积极发挥作用,开展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支持税务机关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电子商务等重点版块税源的征收,努力应征尽征。二是大力开展税源培植工作。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将土地、金融、政策、资金等要素向实体经济倾斜,盘大盘强现有企业。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作为地方经济发展、财源培植第一抓手,以“科技+大数据”时代背景,结合我区优厚的文化特色、商贸传统和区位交通优势,发展平台经济和物流产业。突出重特大项目的招引与推进,落实“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三是不断强化向上争取工作。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抢抓政策机遇和项目申报“黄金期”,积极编排项目,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事项等,重点围绕新安小学五大场馆建设、月湖周边环境整治、周恩来纪念馆、故居,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经济带和乡村振兴等梳理申报项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一是优先保障民生资金。建立稳定的民生投入增长机制,将财政支出优先用于民生建设,扩大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公共就业、文化教育、困难救助覆盖面。在资金安排上做到“支出有需,主次有分,缓急有序,增长有度”。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配合农口部门做好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规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资金发放工作。支持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项目,促进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二是从紧控制经费开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预算执行“三公”经费。除“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上级明确新的增支政策以及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情况确需追加预算外,其他经费追加报告一律不予受理。同时利用三公经费监管平台,联合区纪委重点对教育、水利、卫生等系统乡镇基层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实地核查进行监管。三是细化财政预算编制。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细化和规范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坚持紧扣实际,科学确定预算指标,将各类资金打足打实,做到不留缺口。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强化对部门专项经费政策依据审查,克服部门项目固化问题。
(三)严防债务风险。一是严把项目财承论证。根据《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有关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要求,严格落实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把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关,切实把债务风险关进笼子里。二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测与变动统计,监控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情况。三是强化债券项目督导。严格按文件要求,用好用足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债券额度,加大债券结余督导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强化监督问效。一是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建立“管理层级全方位、管理链条全过程、公共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的有效融合,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不断强化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严格认真执行盘活资金相关政策要求,对本级财政安排的结余资金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超过两年项目资金结余,进行分析回收;及时清理财政暂存暂付款项,全面清理并尽快收回财政借垫款,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开展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逐步构建起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速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向全区人民交出满意答卷,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