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温州市平阳县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平阳县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5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抓关键、强统筹、保重点,以财政的平稳运行助推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下降5.6%,自然口径下降12.5%,完成调整预算的98.5%,其中:税务部门征收28.37亿元,财政部门征收8.37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72.66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年结转6.8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33亿元、调入资金17.9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其他调入1.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1亿元),收入合计109.4亿元。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3亿元,下降3.57%,完成调整预算的99.74%,加上转移性支出18.77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9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支出合计109.4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下降5.6%,自然口径下降12.5%,完成调整预算的98.5%。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4.36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年结转6.8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33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7.85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其他调入1.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1亿元、乡镇支出-8.3亿元(其中体制补助支出-5.77亿元)),收入合计101.1亿元。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33亿元,下降6.87%,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的90.84%,加上转移性支出18.77亿元(其中:上解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9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支出合计101.1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1.48亿元,下降39.6% ,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3%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6.73亿元,下降60.4%,完成调整预算的96.66%。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3591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6.73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1.09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6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79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3.08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39.11亿元(其中:上年结余1.3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2亿元、地方性政府基金调入81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5.95亿元),收入合计100.59亿元。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78.35亿元,下降30.34%,完成调整预算的99.14%,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30.09亿元,下降62.27%。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987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5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0.09亿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21万元;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1.2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债券付息支出2.79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3.76亿元。
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2.24亿元(其中:调出资金17.85亿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1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亿元),支出合计100.59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1.48亿元,下降39.6% ,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3%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6.73亿元,下降60.4%,完成调整预算的96.65%。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3591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6.73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1.09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6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79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3.08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38.37亿元(其中:上年结余1.3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2亿元、地方性政府基金调入81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5.95亿元、乡镇支出-7386万元),收入合计99.85亿元。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7.61亿元,下降30.99%,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的99.06%,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29.41亿元,下降63.12%。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987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5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9.41亿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21万元;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1.2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债券付息支出2.79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3.7亿元。
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2.24亿元(其中:调出资金17.85亿元、政府性年终结余1.1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亿元),支出合计99.85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59亿元,下降3.6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57亿元,下降3.6%,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2022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02亿元,上年结余48.08亿元,滚存结余54.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46万元,下降29.08%,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收入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收入合计19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17万元,增长21.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加调出资金1040万元,支出合计1957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债务限额
2022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3.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4.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9.58亿元。
2.债务余额
2022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39亿元,占35.33%,较上年增加5.39亿元;专项债务99.57亿元,占64.67%,较上年增加32.75亿元。我县债务余额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之内。
3.债务变动情况
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4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5亿元,专项债券35.75亿元。此外,获得再融资债券1.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
一般债券5.5亿元,分别为平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2.09亿元,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2亿元, 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3000万元, 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平阳段)6000万元, 228国道至昆鳌大道连接线工程2000万元, 平阳县苔顺线(苔湖至维新段)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1500万元, 平阳县南麂镇道路修复提升工程905万元,山门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新建项目700万元。
专项债券35.75亿元,分别为平阳县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2000万元,平阳智能装备制造省级高新区配套工程项目4亿元, 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及公共卫生大楼建设项目2.38亿元, 平阳县生态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5.44亿元,平阳县浙南红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4.75亿元,平阳县各乡镇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项目3000万元,平阳县医养康养联合体项目3700万元,平阳县光荣院(军休站)建设项目2800万元,平阳县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及防疫体系建设项目5000万元,中国时尚花边科创产业园及市政基础配套项目1.6亿元,平阳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三期)4000万元,平阳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二期)1.1亿元,苏步青故里文旅设施提升工程9000万元,平阳县社会养老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200万元,平阳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1.5亿元,平阳县昆阳智慧产业园电力设施工程6000万元,平阳县昆阳镇智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综合提升工程2.4亿元,平阳县昆阳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300万元,平阳县昆阳镇西直街两侧G04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4200万元,平阳县昆阳镇西直街两侧G07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7800万元,平阳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道路工程2.3亿元,中国塑编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1.98亿元,平阳滨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3亿元。
4.债务偿还情况
2022年我县共安排还本支出3.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亿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成效
(一)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争取要素保障。一是积极争取债券额度。完善专项债项目滚动储备机制,抢抓窗口机遇,全年累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3.05 亿元,同比增长25.73%,连创历史新高,有力支撑项目建设和经济增长。二是积极争取融资资金。建立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各类银行对接力度,谋划优质项目吸引低成本银行贷款,2022年新增融资综合成本同比下降7.3%,非标融资占比下降15.8%,融资结构不断优化。三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建立健全退税协同机制,落实留抵退税和其他减税降费等转移支付5.46亿元,争取省财政体制结算专项补助2.65亿元,全力保障资金运转。四是积极争取中央奖励。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入选2022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全国前200名,获中央奖励资金600万元,温州唯一。
(二)改革破题,倾心倾力打造共富样板。一是争取“共富村”试点落户平阳。以村庄组团发展、抱团共富为突破口,争取“共富村”省级试点落户平阳,获省补资金2000万元,在发展乡村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上发力提速,逐步建成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共同富裕的试点示范村。二是推进共富“小切口”试点。聚焦患病困难群众等特殊重点群体,从财政职能出发,探索完善医疗救助体系,着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公共博物馆“钱随人走”改革工作方案,完善财政保障标准管理制度,探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路径,构建具有平阳特色的“钱随人走”政策体系。三是支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开展“政银担”担保业务,帮助农业企业担保贷款1.6亿元,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进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和集成创新示范建设试点,争取省补资金1亿元,推动支农政策由发展型向共富型跃升,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
(三)靶向施策,精准落实稳住经济大盘。一是全面顶格推动政策直达。用好惠企“直通车”平台,第一时间落实“5+4”稳进提质、“稳经济42条”等一揽子助企政策,提前三个月完成当年涉企补助100%兑现,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二是务实笃行帮扶中小企业。对承租国企房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租金减免政策,共计减免1711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117户。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587个,占比91%。三是多措并举盘活资金存量。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收回上级转移支付两年以上结转资金2.2亿元,收回部门历年结余资金0.56亿元,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3722万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资金领域。
(四)以人为本,普惠均衡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硬核护航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各阶段疫情防控举措,加强转段衔接,统筹财力1.04亿元保障防控人员经费、物资采购、方舱隔离点、核酸检测、负压救护车采购等工作资金,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调整平稳有序。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库款调度工作,足额保障“三保”预算,年度“三保”支出执行率100%。三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利民为本,进一步加强教育、医疗、就业等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力度,全年民生支出68.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5.4%。稳步提高低保、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城乡医保政府补贴、残疾人康复补助等民生标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
(五)守正开新,抓纲举目攻坚国企改革。一是国资布局持续优化。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导县兴阳集团、县国诚控股、横阳控股等公司组建,县国诚控股通过主体信用AA+评级,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注入国资力量。二是国企资产做大做强。评估做大河道疏浚及砂石资源经营权和南麂景区特许经营权,推进矿山市场化处置,国企收益及时上缴入库,非税收入逆势回升。三是监督检查坚实有力。提高县属国企重点财务事项事后数据监测工作质量,处理风险预警476条,规范财务账务行为。开展县属国企整治突出问题完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形成核查、处置、整改、建章立制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检查取得实效。
同时,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县财政部门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2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51件;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提案38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37件,共计90件。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完善承办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实现按时办结率100%、面商率100%、满意率100%。注重将建议和提案办理与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认真吸收借鉴和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
这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带领全县人民克难攻坚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土地出让收入不确定性增加;二是风险防范难度加大,化债任务更加艰巨,财政支付风险日益凸显;三是预算绩效有待提升,部分单位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较薄弱,预算绩效管理数字化建设相对滞后。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具体措施,有的放矢推动解决问题。
三、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随着稳经济政策持续发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效应逐步释放,我县经济增势在延续、动能在积蓄,叠加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对经济的积极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正在不断夯实。但同时,经济恢复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仍面临不确定性。财政支出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较大,稳经济、保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收支预计仍将维持紧平衡状态。对此,要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非凡。按照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结合对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全县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缩小“三大差距”作为主攻方向,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资金绩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体系,全力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为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贡献财政力量。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县。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2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税收收入33.6亿元,增长18.4%;非税收入8.4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70.97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年结转6.9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3.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5.14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31亿元),收入合计112.97亿元。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00.74亿元(含上年结转6.98亿元),同口径增长3.46%,加上转移性支出12.23亿元(其中:上解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0万元),支出合计112.97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1)基本运转支出36.33亿元,其中:乡镇运转5.5亿元;
(2)专项支出64.41亿元,其中:乡镇1.46亿元。
2.县本级。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4.01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年结转6.9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3.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5.14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31亿元、体制补助支出-6.96亿元),收入合计106.01亿元。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93.78亿元(含上年结转5.75亿元),同口径增长6.92%,加上转移性支出12.23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0万元),支出合计106.01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1)基本运转支出30.83亿元;
(2)专项支出62.95亿元。
(四)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县。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83亿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亿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35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2.65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4.67亿元(其中:上年结余1.19亿元,加省市转移支付8500万元、地方性政府转贷收入10.99亿元、地方性政府性基金调入1.64亿元),收入合计97.67亿元。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72.25亿元(含上年结转1.18亿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37.32亿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7万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15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74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0.71亿元。
支出加转移性支出25.42亿元(其中:调出资金25.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8亿元),支出合计97.67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83亿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亿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35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2.65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4.26亿元(其中:上年结余1.19亿元,加省市转移支付8500万元、地方性政府转贷收入10.99亿元、地方性政府性基金调入1.64亿元、体制补助支出-0.41亿元),收入合计97.26亿元。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71.84亿元(含上年结转8372万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37.04亿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7万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15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74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0.58亿元。
支出加转移性支出25.42亿元(其中:调出资金25.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8亿元),支出合计97.26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五)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47.07亿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40.75亿元,2023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32亿元,上年结余54.1亿元, 滚存结余60.42亿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3990万元,收入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收入合计40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896万元,支出加调出资金3105万元,支出合计4001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七)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提前批额度12.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99亿元。2月份发行专项债券1.3亿元,拟分配项目如下:平阳县昆阳智慧产业园电力设施工程2000万元,平阳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4500万元,平阳滨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5000万元,平阳县各乡镇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项目1500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挖潜增收,稳住财政运行大盘。牵头做好收入组织核心工作,健全财税联动定期会商机制,与资规、投促等部门强化对接,压实各方增收责任。突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定位,完善县级产业政策,及时兑现企业奖励,重点支持招引大投资、强牵引的产业链头部企业、高端制造业项目,努力实现财源回归、收入增长。紧盯非税收入,在河道砂石、特许经营权、矿山市场化等方面挖存量、扩增量,全力做大国企、稳定预期。加快做地进程,强化土地储备、政策宣传和土地推介,积极对接并服务好意向企业,推动净地出让。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一揽子稳经济财政政策,筑牢收入增长基础。鼓励各单位加强向上争取力度,扩充上级转移支付总量,力争实现更大突破。
(二)降本增效,合理统筹财政资源。树牢“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负面清单”,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追加,确保年度收支平衡。将“过紧日子”各项要求作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方向,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单位制度执行主体责任和财经纪律约束。加强政府投建项目全过程监管,分阶段、分类别开展项目复审工作。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坚决削减取消低效、无效的政策和支出,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三)有保有压,筑牢风险管控防线。完善预算平衡分析机制,把握好预算支出时度效,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趋势预测分析,进一步摸清底数,足额计提社保风险准备金,适度推动企业养老扩面征缴,防范社保风险。加强乡镇基层财政资金管理指导,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巩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成果。将乡镇财政管理纳入年度考核,督促各乡镇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确保乡镇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三个不得立项”规定,全面抓实项目资金保障、偿债资金来源和风险防控预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深入实施“一债一策”化债行动,多渠道促增收化存量,做实做细化债方案,努力化解隐性债务。
(四)精准施策,优化财政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制定具体预算支出标准,保证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聚焦专项债券支持的重点领域,认真梳理包装,优先申报前期准备充分、发行条件成熟的专项债项目,强化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确保债券资金可行性,从源头上避免“钱等项目”问题。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使用,严格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审核,确保分配率、使用率两个100%。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数字化转型,分步上线电子凭证库管理业务,探索再造电子票据管理流程。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推动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事后评价、预算支出标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机融合,发挥一体化系统在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五)共建共享,打造共富财政高地。聚焦共同富裕系统架构图、“扩中”“提低”行动方案,以财政共富专班为纽带,连接各方资源中枢,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精准资金分配。坚持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事业,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增加至6个百分点以上,不断提高民生服务质量和乡村振兴成色。推动“钱随人走”制度体系改革在资金分配中的成果应用,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重塑慈善捐赠流程,加速“浙里捐赠”慈善平台落地,实现高效便捷的线上捐赠服务。持续深化共富村试点创建工作,指导试点村加快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财政辨识度的共富样板。
2023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奋楫争先,追赶跨越,努力在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的新征程中交出财政高分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