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丽水市青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青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10日在青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青田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在中共青田县委的坚强领导,以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481050”工作主线,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着力深化“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财政工作新理念,以创造性张力服务好全县的发展大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比上年下降9.5%。加转移性收入545,23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1,33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7,653万元,一般债券58,500万元(含再融资债券13,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4,792万元,调入资金182,95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54,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4万元),收入合计735,520万元。(详见附件1)
2020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2.4%,其中,鹤城等街道支出7,894万元。加转移性支出56,502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5,000万元,东西部地区扶持支出9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000万元,省市专款等结转下年使用27,592万元,支出合计735,520万元。(详见附件3,附件15)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8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0%,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98,805万元;加转移性收入151,353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61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30,217万元(另有6,275万元,省厅已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7,500万元(含再融资债券3,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022万元,收入合计384,161万元。(详见附件5)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13,759万元,其中,县安排支出75,2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同比增长15.7%;加转移性支出170,402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4,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2,502万元,支出合计384,161万元。(详见附件7)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2,1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6.7%,同比增长6.8%。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5,5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9.9%,同比下降1.4%。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赤字23,366万元,已通过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调入社保风险金予以弥补。(详见附件9,附件11)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收入12月底才入库,导致当年难以支出。(详见附件13)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我县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66,000万元,其中: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0,000万元,置换债券16,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公共交通、城乡基础设施、小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支出。截至2020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09,4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9,050万元,专项债务280,400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券总额未超过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复的609,500万元的限额。
(六)落实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决议精神情况
按照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我们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发挥职能,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1.发挥职能强保障,稳企业、保建设。一是多管齐下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战赢”。有序推动财政扶持政策落地,加大财政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重点聚焦疫情后复工复产,积极落实包车补贴、交通补助、就业补助等稳就业政策,重点解决疫情期间就业创业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提振发展信心,全年合计兑付建筑业、生态工业、“两化融合”等补助资金4.26亿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0.22亿元,与各市场经济主体共克时艰、共渡难关。二是减税降费放活力。全面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全年累计办理各类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5.85 亿元,减免及返还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残保金1.65亿元。三是多措并举落实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通过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及发行公司债等手段,全年累计筹措基本建设资金52.3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87亿元,企业融资34.37亿元。
2.以收定支优结构,保民生、促发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落实“以收定支”原则,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打好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支出的保障力度。一是健全财政资金集约节约刚性约束机制,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2.84亿元,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压减任务。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全年支出只减不增,较上年同比下降5.1%。二是持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年民生支出53.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其中,教育、文化、农林水和社会保障等项目支出实现两位数增长。三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资金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除已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外,调整用于疫情防控及其他重点领域,确保疫情期间出台的患者救治、医务及防控人员保障、防控物资采购等政策的顺利实施,全年共落实疫情防控资金2.95亿元。四是加快直达资金落地,成立“两直”政策落实专班,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机制,统筹建立惠企利民资金池工作。全年共争取中央直达资金5.38亿元,专项用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县域公交一体化、城乡集中供水工程、困难群众救助等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当年11月底,已根据直达资金政策要求全部支付到位,支付率达100%,提前1个月达到省定要求。
3.强化监管提水平,推改革、抓能效。一是持续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方式,实行单位项目支出主管部门统管模式,提高主管部门资金统筹能力。加大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编制的衔接力度,按照执行率考核标准扣减28个乡镇(街道)、部门公用经费100.2万元。二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通过单位存量资金上缴、统筹省、市财政专项等举措,全年累计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65亿元,其中,单位及原专户上缴存量资金1.4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5亿元。三是公款竞争性存放规范开展,顺利完成4.3亿元财政资金的竞争性存放工作,农商银行、工商银行等11家银行中标,存放利率较基准利率平均上浮约40.0%,财政暂时闲置资金实现保值增值最大化。四是牵头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专项检查,抽查3个部门、18个乡镇(街道)、10所学校,涉及扶贫资金3.23亿元;实行问题清单制和整改销号制,确保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全面开展基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有效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1,262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重点自评项目130个,涉及金额6.3亿。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力实施《青田县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关于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财政经济形势
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起好步、开好局异常关键,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性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叠加我县原有财源基础薄弱等因素,财政收支矛盾愈发凸显。
1.从财政收入端来看,疫情带来的不可比性减收,以及一系列减税降费稳经济财税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3亿元,仅相当于2018年水平,比年初预期减少3.57亿元,同时,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占比持续走低,2020年已下降至73.1%,财政收入结构堪忧。
2.从财政支出端来看,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刚性越来越强,随着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欠账的不断“补齐”,民生领域的投入正在逐步增加。同时,随着国外疫情形势的持续恶化,下阶段预计会有较多的华侨回国,我县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面临较大压力,防疫支出难以预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较大。2020年,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共调入土地出让金和折抵指标收入15.49亿元、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8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亿元、盘活动用存量资金1.48亿元、压减及延后支出6.03亿元等手段后,一般公共预算勉强得以平衡。2021年,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将达20多亿元,而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大概率已退出,可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存量资金规模逐年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和折抵指标收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全年收支平衡压力空前巨大。二是基本建设支出方面,由于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缺口,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债券、国有企业融资,筹资渠道正在进一步收窄。随着330国道温溪至船寮大过境项目、浙江(青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持续推进,资金保障压力有增无减。三是社会保险基金方面。近年来,随着社保221政策、被征地农民转保政策及人口老龄化因素的影响,加上整体社保待遇的不断提标,社保基金支出的体量逐步攀升,社保基金预算年度赤字已成为常态。截至2020年末,我县社保基金历史滚存结余仅剩8.05亿元,相比2016年净减少9.96亿元,社保基金支出也成为我县财政运行中最主要的增支因素之一。
3.从财政管理端来看,一是预算刚性还不强,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除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一般不安排预算追加。但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每年还是保持较大的追加规模,增加了年度预算平衡难度。二是部分项目储备不够、谋划不足,时常出现钱等项目现象,导致部分债券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因执行进度偏慢而被问责,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
(二)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赶超奋进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
(三)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县当前国民经济和财政发展形势,提出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07,420万元,比上年增长9.0%。加转移性收入484,257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1,33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45,28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7,592万元,调入资金200,0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拟调入2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调入54万元),收入合计691,677万元。(详见附件2)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要求,拟安排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5,000万元,同比下降3.5%,其中,鹤城等街道支出7,938万元;加转移性支出36,677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8,000万元,东西部地区扶持支出9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900万元,省市专款等结转下年使用资金14,867万元,支出合计691,677万元。(详见附件4,附件16)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249,75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242,750万元。加转移性收入17,112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61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502万元,收入合计266,862万元。(详见附件6)
拟安排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6,862万元,同比下降68.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出中含专项债券资金10.45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02亿元等不可比因素;加转移性支出200,000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000万元,支出合计266,862万元。(详见附件8)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49,853万元,比上年调整执行数增长1.8%,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3,874万元,比上年增长16.0%;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4,027万元,比上年增长14%。从2021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由省级统收统支,地方不再编制预算,为保持数据可比性,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数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附件10,附件12)
收支相抵,预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82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80万元,加上年结转126万元,全年实际可用资金306万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2万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56号),拟补充社保风险准备金54万元。(详见附件14)
5.政府性债务管理
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债务限额,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后,再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2021年主要工作举措
1.精准施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列入财政保障第一顺序,深入实施富民惠民安民计划,统筹财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和政府十方面实事的实施。二是继续坚持“放水养鱼”,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减税降费政策带动作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全力推进工业平台“二次创业”,积极谋划利用财政资金推动我县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四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今后五年财政科技投入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助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2.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可持续运行。一是强化财政收支形势分析,加强政策预判和前瞻性研究,把握好收入力度和节奏,强化财政、税务、经商、自然资源等部门间的横向协作机制,积极应对疫情持续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实时关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折抵指标调剂收入动态,加快结算进度,确保及时收缴入库,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夯实基础。二是盘活国有资产和资源,广开思路,突破资金等要素的瓶颈制约,加快推进闲置和低效国有资产变现,进一步加强国有矿产资源出让收益的收缴力度。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应减尽减、应压必压、可延尽延、该禁必禁”的原则,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2021年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比例不低于10%,“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只减不增,严禁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四是财政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2021年原则上不出台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新政策,各项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再扩大实施范围或提高标准,不得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过度保障。
3.保守底线,稳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制度,稳步推进隐性债务五年化债计划,妥善化解债务“存量”。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三个不得立项”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六必问责”工作导向,从源头管控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二是积极谋划以市场化方式降融资成本。加速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步伐,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切实增强企业独立自主经营能力,降低融资平台债务融资成本。三是强化预算刚性。全面建立财政资金集约节约刚性约束机制,严控年度预算支出盘子,完善预算追加机制,压减年度预算追加规模。坚持细化基本建设预算编制,不断强化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刚性,严控项目超概算现象。四是从严把控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加强社保基金收支分析,研究制定风险应对预案,严格基金征缴和监管,同时,进一步逐步拓宽社保基金筹资渠道,有效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2021年,财政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中共青田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丽水之干’再深化,求是挺进再出发”,为奋力建设浙江“华侨经济文化”和丽水“两个较快增长”重要窗口贡献财政高分报表!
名 词 解 释
1.财政体制:指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之间各级预算管理的职责权限和预算收支范围的一项制度,核心是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划分。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文件,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源,主要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等。
3.民生支出:指财政有关国民生计和生活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和基本权益等方面保护的支出。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等。
4.“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5.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由省财政部门根据各地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汇总提出各市县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经省政府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下达。各市县政府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提出当年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6.“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7.“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8.“两直”资金: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冲击,2020年5月份,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报告中提出建立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2万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两直”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进行分配。2020年我县共争取中央直达资金5.38亿元。
9.抗疫特别国债:为应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中央财政赤字,纳入中央国债余额限额,全部用于地方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10.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为应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央直接下达地方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弥补地方减收增支和“三保”补助等支出。
11.公款竞争性存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公款存放银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和日常支付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