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南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龙南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南市财政局局长 王福红
各位代表:
受龙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全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赣州市以及龙南市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入落实“六个江西”建设,紧扣赣州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发展战略,坚决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83,793万元,同比增收13,625万元,增长5.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2,732万元,同比减收7,908万元,下降3.8%;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1.4%;非税收入完成81,061万元,同比增收21,533万元,增长36.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2,020万元,同比增收10,018万元,增长6.2%,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减收14,642万元因素,同口径增长11.2%。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90,959万元,同比减收11,515万元,下降11.2%,占地方财政收入52.9%;非税收入完成81,061万元,同比增收21,533万元,增长36.2%。
2.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675万元,同比增支27,675万元,增长7.1%。支出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55万元,增长16.5%;国防支出211万元,同比增支21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180万元,下降23.1%;教育支出81,680万元,增长4.2%;科学技术支出12,590万元,增长1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48万元,增长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44万元,增长5.2%;卫生健康支出53,535万元,下降19.6%;节能保护支出15,872万元,下降0.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550万元,增长23.4%;农林水事务支出36,092万元,增长5.2%;交通运输支出3,365万元,下降35.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3,056万元,增长19.6%;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1,072万元,增长0.5%;金融支出316万元,增长247.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26万元,增长40.2%;住房保障支出8,396万元,增长274.0%;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759万元,下降3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75万元,增长59.6%;其他支出3,569万元,增长1507.7%;债务付息支出11,654万元,增长109.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万元,下降83.9%。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0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7,318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3,48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534万元,再融资债券20,9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预计调入资金68,000万元(其中:调入土地基金结余68,000 万元),收入总计457,463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675万元,上解支出7,51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956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万元,支出总计454,15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313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1,0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43万元,省级对市县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6,8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78万元,基金收入总计430,62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35,571万元,上解支出5,3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104万元,调出资金68,000万元,基金支出总计420,00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61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8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上年结余42万元,收入总计7,9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83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3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771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8,5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8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478万元。
各位代表,以上数据是2022年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动,届时与收支平衡情况一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需要说明的是:今年3月份中央新出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地方财政收入减收影响较大,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公开口径的通知》(财办库〔2022〕138号)要求,各级各地要将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返加到财政收入中计算同口径增幅并公开,以便更加准确反映财政运行实际情况。
(五)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面对新冠疫情、宏观经济下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严峻形势,我市坚持聚焦实体经济,强化责任担当,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齐心协力共建“强旺美福”明珠市。
1.壮大财政“资金池”,稳步提升财政综合实力。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向好。动态掌握全市收入情况,把握好月度间、季度间收入均衡性,促进收入平稳运行。距首季“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奠定“全年胜”后,全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20亿元,高于年初预算目标0.03亿元,同比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位列全省第31位(较2021年前进3位),全市第5位,增幅位列全省第28位,全市第5位。二是重点企业税收支撑有力。全年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纳税企业63家,全额税收贡献16.36亿元,占总税收比重近八成,纳税50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同比新增12家。其中:全年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纳税企业9家,全额税收贡献9.26亿元,占总税收比重近五成。三是争资争项持续发力。紧抓国家扩大内需,资金投向的战略机遇,积极北上争取省市部门各项有偿和无偿的资金支持。截至目前,我市共争取上级无偿资金18.6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8.03亿元,涵盖教育、医疗卫生、园区厂房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19个;争取国开行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基金支持6.52亿元,涉及项目7个,涵盖水利基础设施、园区建设、交通等领域;争取“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0.88亿元。
2.打好政策“组合拳”,积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放水养鱼,以财政“短期减收”促进市场主体“长期增效”,提振市场信心。全年已办理留抵退税4.27亿元,惠及企业361户/次,减免“六税两费”0.16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和工商保险费968.20万元,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商保险费642.25万元;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482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09户。二是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各类惠企资金“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全市通过“亲清赣商”惠企平台线上为481家企业兑付惠企资金0.51亿元,通过线下专窗为110家企业兑付惠企资金2.61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全年政府采购支出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1.72亿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比重达100%。同时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意向公开、不见面开标等方面改革日趋健全,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三是精准用好惠企利民直达资金。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精准分配使用直达资金。全年共支付6.57亿元直达资金,充分发挥了直达资金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
3.调准结构“保重点”,有效保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保持民生支出强度不减。坚持公共财政方向,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市民生类支出完成33.67亿元,同比增长4.1%,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0.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同比分别增长4.2%、5.2%,民生支出持续保持高强度的支出,有力保障我市民生实事的顺利实施。二是强化“八大行动”资金保障。全市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39亿元用于“八大行动”重大项目建设,其中1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赋能,0.6亿元用于支持乡村全面振兴,3.89亿元用于支持城市能级提升,1.9亿元用于支持提高民生品质。三是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投入疫情防控资金0.6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防疫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核酸检测及集中医学观察点运行;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控应急资金,有力保障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顺利开展。
4.筑牢风险“防火墙”,全力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一是从严控制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压实债务偿还主体责任,2022年我市已支付债券还本付息支出5.92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及时足额偿还,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截至目前,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二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全力确保不出现“三保”支出硬缺口。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制定我市“三保”风险应急预案。启用“三保”资金专户,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三是提升财政评审质效。全年完成968个政府投资工程预算项目评审,送审金额37.38亿元,审定金额36.48亿元,纠偏额0.9亿元,纠偏率达8.21% 。
5.优化机制“促改革”,持续激发财政发展动能。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支持预算管理,规范全市预算管理工作流程,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二是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围绕“财权事权相匹配、分类管理、确定收支基数、乡镇当家理财激励”的原则制定《龙南市推进乡镇“一级财政”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基本建设适应乡镇发展的财政管理模式,基本形成乡镇事权财权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三是积极推动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原则,全方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选取10个重点项目和10个部门整体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加快构建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逐步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四是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省、市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部署要求,通过积极推动平台整合治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持续推进资产盘活整合注入,助力国有企业夯实提升信用评级等措施,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奋勇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受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叠加疫情和俄乌战争等不利因素,税收收入占比跌至近几年低点,我市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压力。二是疫情防控、保“三保”、乡村振兴、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刚性持续增长,全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平衡压力增大。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加强形势研判,切实采取开源节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坚持“零基预算、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绩效优先”的原则,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打破预算支出固化格局;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建立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23年财政总收入入库计划301,526万元,同比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入库计划180,625万元,同比增长5.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具体项目是:税收收入计划117,410万元(其中:增值税46,200万元,企业所得税11,480万元,契税和耕占税21,400万元,城建税9,000万元,资源税3,500万元,个人所得税2,086万元,其他税收23,744万元),同比增长29.1%;非税收入计划63,215万元(其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4,070万元、罚没收入21,380万元、专项收入9,165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7,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00万元、捐赠收入600万元),同比下降22.0%。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9.0%,同比提高7.4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0%,同比提高12.1个百分点。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625万元,加转移性收入221,5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069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2,1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万元,调入资金11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13万元),收入总计402,137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7,746万元,减债券还本支出15,752万元,减增设预算调节基金1,000万元,减年终结余500万元,2023年本级综合财力为377,140万元。
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830万元,教育支出63,118万元,科技支出15,5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29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9,1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30,8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3万元,金融支出41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3,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7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51万元,预备费5,000万元,其他支出61,511万元(含政府待分配项目资金5.16亿元),债券付息支出11,484万元。合计377,1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700万元,加上年结余10,61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946万元,加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70,644万元,减上解支出4,600万元,减债券还本支出33,551万元,减基金预算结余289万元,减调出资金80,000万元,安排基金预算支出199,46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反映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2023年预计经营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转113万元,上级补助32万元,安排支出145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本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727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81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8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129万元。
(五)其他资金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单位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的通知》,将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其他资金管理,2023年安排其他资金收入53,731万元,上年结转21,249万元,安排支出74,980万元,本年收支平衡。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1.因年度执行中上级各项专项追加指标金额的增加,届时,我市财政支出将发生变化,在年底依法作相应预算调整。
2.根据预算一体化系统要求,2023年江西省预算一体化系统指标不再由财政手工录入指标,所有系统的执行指标额度全部来源于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中推送。鉴此,当年的所有支出项目都必须纳入预算,否则将无法支付。
为圆满完成预算任务,保障财政收支平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加力推进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培育财源。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基础较好、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企业,在项目、资金、资源和能源配置上给予重点扶持,提高骨干企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培育壮大新投产的企业,如嘉元、佳纳、志存锂业等前景广阔的科技企业,助推企业全力生产,争取2023年纳税突破千万元甚至更多。加强制造业、物流业、建筑业等行业税收培育,支持业态模式创新,全力培育税源。二是加力征管挖潜。用好用活矿产资源,积极有效推动稀土资源的开采,为我市财税收入做出更大贡献。有序开展锂矿资源开采,秉承“管好用活”理念,统一整合管理锂矿资源,“用好资源带好产业”,为锂矿绿色开发利用创造最优条件,加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盘活资产资源。加快对全市各类闲置房屋、学校等资产进行清理清查,摸清家底,盘活存量资产,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进一步梳理存量资产,特别是经营性及准经营性资产,让国有资产真正活起来,用起来。四是积极北上争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超前谋划,做实前期,强化对接,紧扣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政策出台的重大机遇,结合我市“八大行动”项目需求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市规划项目库,力争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地龙南。
2.强化统筹财政资源,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俄乌冲突等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对各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原则上按照10%的幅度压减。从严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保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同时对于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2020年有增加的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074.81万元,同比减少424.8万元,下降9.4%。二是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三保”预算,在库款支付调拨上优先保障“三保”尤其是“保工资”需求,建立健全“三保”运行监测机制,通过旬报、月报等方式,定期分析全市“三保”支出情况。
3.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改善升级。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就业相关专项资金1,623万元,落实公益性岗位工资、大学生见习补贴政策,促进更充分的就业。二是支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安排4,220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设和完善标准化教学点,促进我市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三是提高养老保障和医疗水平。安排资金25,824万元,用于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安排4,239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国有企业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全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加大疫情防控投入。安排6,648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各类支出,持续推进重大疫情防控及救治体系建设。五是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建设。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2,84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410万元、示范镇建设2,000万元、新农村建设1,287万元,持续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乡镇示范镇建设、农村路网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投入。六是加快推进“平安龙南”建设。安排1,945万元,用于“智慧龙南”之“平安龙南”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社会民众的“安全感”。
4.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守住财经安全防线。一是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推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实现财政资金全方位、全流程监控,对异常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预警提示,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持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适度举债机制,密切跟踪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分配政策,做好专项债券滚动项目储备,提升项目质量。积极争取债券额度,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对政府投资项目,督促实施单位制定资金平衡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大力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推动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推动国有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实现运营市场化、实体化,提升造血功能和投融资能力。
5.着力深化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结合现有资源和主业优势,支持国有企业创新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精品可持续收益型经营项目。做大做优企业资产,实现国有企业业绩倍增,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密切与企沟通对接,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选好选专素质过硬人才队伍,健全考核机制。二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持续在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以及结果应用等环节下功夫,通过创新评价工具,加快业务信息化建设,持续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自觉落实人大、政协监督要求,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相关情况,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不断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管理能力。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锐意进取、奋力拼搏,高质量完成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强旺美福”明珠市贡献财政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