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与城区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与城区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年 月 日在南宁市兴宁区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兴宁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兴宁区与城区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2021年城区与城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城区政府及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工作要求,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团结带领城区上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了城区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为城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047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21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29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45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14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8万元。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965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8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7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2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825万元。
——城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818万元,同比减收11982万元,下降11.77%。其中:(1)税收收入70326万元,同比减收10293万元,下降12.77%。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4461万元,下降7.27%(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主要是房地产业税收下降);企业所得税16289万元,下降37.04%(一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主要是房地产业税收下降;二是税收大户南宁市房惠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外迁减收);个人所得税3657万元,下降2.97%;城建税6412万元,下降2.98%;房产税7003万元,增长27.77%;土地增值税5247万元,下降3.10%。(2)非税收入19492万元,同比减少1689万元,下降7.97%。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增长152.37%(主要是法院诉讼费增长);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101.8%(主要是处置国有资产一次性收入入库等原因)。
——城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8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4.35%,同比下降18.84%,主要是2021年财政收入及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未能按照年初预算目标完成,导致财力大幅下降,相应减少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291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9%,下降49.54%;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18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4%,下降51.66%;教育支出完成505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13%,增长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78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52%,下降30.69%;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7093万元,完成预算的93.38%,下降19.6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8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1.73%;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3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97%,下降1.46%;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711.29%(主要是增加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029万元,完成预算的78.62%,下降14.17%。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兴宁区未完成城区本级与乡镇级财政体制的划分,因此兴宁区全辖与城区本级财政收入数据是一致的。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020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3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7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2 万元。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94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825万元。
——城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3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3.72%,同比下降19.4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06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03%,下降50.01%;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16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1%,下降51.87%;教育支出完成50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5.13%,增长0.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58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41%,下降31.27%;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4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2.04%,下降22.7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6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3.2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278万元,完成预算的82.65%,增长15.53%;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982.29%(主要是增加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414万元,完成预算的77.73%,下降15.27%。
3.城区预备费执行情况
城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174万元,2021年动用预备费1062万元,用于疫情期间隔离酒店经费433万元,防疫及核酸检测经费614万元,新冠疫苗接种经费15万元;未动用的1112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
2021年城区“三公”经费支出数总额306万元,减少102万元,同比下降25%。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7.38%。
会议费支出总额190万元,同比增加65万元,增长52%,主要是2021年城区各系统开展换届工作增加会议经费;培训费支出总额513万元,同比减少50万元,下降8%。“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是财政快报数据,待城区财政年终结算后会有所调整,最终以决算数为准。
5.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兴宁区本级2020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1018万元,2021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8万元,统筹用于城区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2万元,主要为2021年未动用的预备费。城区本级2021年未安排预算周转金。
6.城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下达城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9.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4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1年城区政府债务余额9.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3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37亿元)。其中:2021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5亿元,主要用于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314亿元,主要用于柳州经合山高速公路项目1.3亿元,兴宁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141万元。
(3)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1年城区政府债务无需还本。
(4)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1年城区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本年利息8万元已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偿还,专项债务本年利息2559万元已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偿还。
(5)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存量债务:一般债176万元于2022年一次性归还本金;专项债3700万元于2024年一次性归还本金,每年支付利息171万元;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1亿元为20年期专项债券,于2040年一次性归还本金,每年支付利息379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工程项目0.5亿元为15年期专项债券,于2035年一次性归还本金,每年支付利息184万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5亿元,为10年期专项债,于2030年一次性归还本金,每年支付利息912万元。
新增债务: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15000万元为20年期自平衡专项债券,于2041年一次性归还本金,每年归还利息264万元;柳州经合山高速公路项目13000万元和兴宁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141万元为15年期一般债券,于2036年一次性归还本金,每年归还利息229万元。
7.2021年年度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预算执行中,受调入资金、动用预备费、债务情况变化及当年收支变化等因素影响,城区一般公共预算的收支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为准确、及时反映预算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编制了《2021年兴宁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城区本级财政总支出计划由年初240976万元调整为279979万元,增加39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204266万元调整为243238万元,增加38972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36710万元调整为36741万元,增加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
经过本次预算调整后,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由年初117582万元调整为75453万元,减少421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41699万元调整为18088万元,减少23611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75883万元调整为57365万元,减少1851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城区预算调整之后,随着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及上解上级支出数的变化,预算调整金额会相应调整,以最终决算数为准。
8.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1)转移性收入情况
2021年,兴宁区转移性收入1306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上级补助收入102172万元。一是返还性收入16822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105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等项目较年初预算增加26334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29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3074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额远高于年初预算所列上级提前下达补助额。
上年结余收入9829万元,主要是2020年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调入资金450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141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8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执行情况
年度执行终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支出17730万元,执行率73.28%。其中:教育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多元普惠幼儿园补助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社区惠民补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支出157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393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利项目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4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安排中央、自治区及南宁市指定用途,未作改变。各项支出使用情况良好,保持了区域均衡和政策平衡,符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保障了城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服务的财力需求。
(3)上解上级支出情况
2021年上解支出25737万元,其中上解南宁市与城区财政实施新一轮管理体制后增量部分11946万元。
(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9450万元,同比减少3002万元。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329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69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618万元。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755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5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等;调出资金4500万元,用于安排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77万元。
(三)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收入合计安排1971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6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3303万元。
2021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支出合计安排1729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242万元。
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合计244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合计1914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安排1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9万元,上年结余64万元。
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安排113万元,主要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以上向各位代表报告的是财政快报的预算执行情况,由于决算数据在南宁市财政与城区财政年终结算后会有所调整,财政总收入、总支出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2021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1年,城区及各部门按照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落实人大各项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更多向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六稳”“六保”落地落实,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优化区域环境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百姓民生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1. 聚焦组织收入,多管齐下增强保障能力
今年以来,面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压力,城区围绕财政收入目标,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化财税协同配合,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有序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征管措施,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分解到各镇和街道办事处,纳入财政收入自给率绩效考评,形成税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齐抓共管的局面。认真抓好非税收入清理工作,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组织非税收入入库。
二是多渠道整合资金,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挖掘资产资源收入潜力,有效弥补减税降费财力缺口。2021年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2256万元,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减100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压减30%、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20%,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在批复预算的基础上再压减5%。压减经费优先用于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确保国家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密切关注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南宁市资金支持。2021年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财政转移支付8.34亿元,增长6.37%;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81亿元。为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缓解财政运行压力。
2.支出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执行效果
一是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保促稳推动“六稳”工作。保民生方面:2021年城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力量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教育、科技创新、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为城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城区民生支出达155185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4.89%。加强社会保障和卫生工作,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共计44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0%,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改革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92. 23%,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补贴等各类就业创业补贴4119万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支出完成50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63%,提升教育资源水平,邕武路学校顺利交付使用,南宁市平云小学、三塘镇创新小学开工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13987万元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稳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极大地改善了我城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931万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用于隔离防控、物资储备和防控人员补助等方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资金保障。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南宁市兴宁区人民医院、兴宁区中医医院、兴宁区嘉和城医院项目进程。保市场主体方面:持续强化财金联动,推进“桂惠贷”贴息政策,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驻邕金融机构给予辖区企业“桂惠贷”放款26.1亿元,城区兑现各级“桂惠贷”财政贴息合计2380万元。安排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企业复工复产、促消费、稳就业扶持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城区工业企业发展、工业技改项目补助、商贸服务业促消费稳增长补助等支出,为推动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保基层运转方面:建立健全财政运行风险监控机制,坚持“收支平衡、均衡调度、及时保障”原则,按序时进度及时足额、科学准确办理资金调度,切实满足城区“三保”需求。2021年用于“三保”方面的支出为14.5亿元,牢牢兜住了“三保”底线,不出现硬缺口。
二是坚持以资源整合为契机,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新进展。城区投入5258万元衔接资金,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机制,保持帮扶力量稳定。围绕乡村振兴发展任务、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主动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提升乡村风貌和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完成287个自然村“三清三拆”和“三微”改造基本整治型村屯建设,投入“两高”风貌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2246万元,“两高”沿线风貌改造获得自治区验收考评第一档第三名。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建设项目19个。积极培育文明乡风,实施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试点,营造乡村文明风尚良好氛围。
三是全力做好重大基础建设资金保障工作。2021年统筹整合各项财政资金18059万元,推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和“美丽兴宁·生态乡村”活动的开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继续巩固和提升城市建设成果。安排3144万元,重点用于昆仑大道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支持道路保洁、黑臭水体整治和道路周边绿化等整治工作;安排16231万元专项用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提升市民综合素质、规范城市秩序、环境综合整治三个重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扬尘治理、乡村环境整治等专项活动,为兴宁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四是精心谋划专项债项目,助力城区经济发展。2021年经过摸底并筛选,上报了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五塘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兴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南宁市金桥高端品牌汽车4S店土方平整及配套道路、青秀兴宁区长堽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5个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共获得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为在建项目,柳州经合山高速公路项目及兴宁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专项债券28141万元,助力城区重大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五是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为进一步深化城区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城区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城区项目建设,城区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的号召,按照“成熟一个,落地一个,入库一个”的思路,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PPP)。2021年三塘镇那平江、四塘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和采购工作,进入落地执行阶段;南宁市松柏路小学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同步开展施工图编制和社会资本方招标准备工作;乡村振兴(一期)项目正在开展“两评一案”编制工作;三塘控制性规划调整、城市副中心基础建设工程已开展方案编制工作,推动三塘镇加速融入东站高铁经济圈。
六是提高城乡居民住房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投入专项资金4158万元,支持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项目实施。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1万元,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
3.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财政效能。
一是集中力量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等情况,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紧急、非必要以及低效无效支出,将节约的资金优先用于兜牢“三保”底线、疫情防控、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使公开平台的分类分级内容更加具体、层次更加分明、查阅信息更加方便。目前公开部门预决算的一级预算单位63个,公开率达100%,在保障预算公开内容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做到公开部门全覆盖。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21年城区政府采购总金额29711万元,节约1171万元,节约率3.94%。城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实现采购意向、采购预算、采购文件、评审评标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全流程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实现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任务委托、采购文件编审、采购文件发布、采购项目评审、采购结果发布、采购合同签订等全流程电子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城区预算单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明确城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对主管预算单位在编制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预留份额采购过程及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公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持续推进法治化、绩效化预算编制工作。落实项目库建设、精准对标项目,提高预算科学度、精准度,适度保持预算管理灵活性,借助财政一体化系统,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强化项目科学论证,重点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不断提高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科学化水平。
4.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21年,城区继续扩大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范围,逐步建立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效率。2021年共计19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资金额达47857万元。不断完善绩效管理结果运用体系,根据2020年度再评价结果对延续性项目2021年度的预算进行核减,约束低效无效支出。2021年继续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的质量,提高预算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重点推进以部门预算为主体开展绩效跟踪,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促进绩效目标实现。已开展2020年再评价试点工作,选取1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部绩效再评价,选取6个民生项目进行重点项目再评价,涉及金额26780万元,进一步核实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资金安排,督促部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5. 立足保障、完善机制,全面保障资金安全
一是严格控制财政资金风险。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通过智能预警、疑点追踪、及时纠偏,为财政资金安全保驾护航。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围绕城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任务,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现状,有序开展财税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内控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二是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要求。及时披露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化解任务,积极筹措财力,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规范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印发了《南宁市兴宁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严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系统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框架下,结合我城区实际,将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嵌入一体化系统实施,实现预算项目登记入库、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项目滚动管理、绩效评价的全流程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切实提高了项目储备、预算编审等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过去一年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全城区上下依旧顶住了压力,这是城区党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中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减收增支因素增多,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压力进一步增大,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缺口大,融资工作和偿还债务面临压力越来越大。预算绩效管理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提高。这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也将在今后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逐步加以解决,确保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2022年城区与城区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2经济财政形势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南宁市仍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南宁市委作出了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和“1+3”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融入新发展格局所带来的要素聚集优势,将助力作为首府中心城区的兴宁区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提速增量,持续推动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充分抓住经济发展机遇,做好财源建设。另一方面,面对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出台的税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财政收入方面,虽然影响城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特别是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税增收困难。但2022年在强首府战略、金融门户开放等政策背景下,今年新项目将不断上马、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加,预计2022年财政收入将出现增长。
财政支出方面,2022年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迫切,城区税收的总体规模增长已无法满足社会民生事业支出需求增长,同时大规模减税降费将制约上级对我城区的转移支付增量,影响可用财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加注重调整结构,因此,2022年将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支出,财政支出增速将出现负增长。
因此,我们既要看到机遇,也要看到挑战,要坚定信心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
(二)总体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城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会议精神,城区财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全会、市委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围绕“一轴四区五园”战略布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促进经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五大攻坚工程推进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各项民生事业,为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贡献兴宁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2022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城区经济形势,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支持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我城区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实事,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2022年城区财政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实事求是地安排各项收入,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三是深化改革原则。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强化绩效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服务预算管理大局,有效发挥绩效管理在节支方面的作用,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城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2022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20930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9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374万元、上年结余1082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6万元。
2022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20930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3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7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为0。
——城区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城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5905万元,同比增加6087万元,增长6.78%。其中:(1)税收收入79474万元,同比增加9148万元,增长13.0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8420万元,增长16.18%(2021年共完成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2亿元,随着经济形势不断好转,预计2022年部分企业抵扣相应减少,增值税会出现一定增长);企业所得税17956万元,增长10.23%(随着新城吾悦广场、奥特莱斯和中海国际等重大项目竣工,周边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催生不少中小企业,预计企业所得税有一定增长);个人所得税3987万元,增长9.02%;城建税6217万元,下降3.04%;房产税7633万元,增长9%;土地增值税7400万元,增长41.03%(预计2022年自治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商在人防车位建设成本的处理方法,城区部分房地产企业将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预计土地增值税清算入库有大幅增长)。(2)非税收入16431万元,同比减少3061万元,下降15.70%。
——城区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78389万元,同比下降17.5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54万元,下降15.25%;国防支出5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共安全支出14053万元,下降44.97%(主要是公安分局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列入南宁市部门预算,不在城区反映支出);教育支出48528万元,增长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17万元,下降21.14%;卫生健康支出12281万元,下降18.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783万元,下降30.93%;农林水事务支出11219万元,下降23.22%(主要是同比减少上级专款结余经费4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45万元,增长1.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1万元,增长10.21%。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共136138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31%。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由于兴宁区未完成城区本级与乡镇级财政体制的划分,因此兴宁区全辖与城区本级财政收入数据是一致的。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19609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18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7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76万元。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32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0。
——城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65183万元,同比下降19.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84万元,下降22.25%;国防支出499万元,增长1.41%;公共安全支出14053万元,下降44.97%(主要是公安分局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列入南宁市部门预算,不在城区反映支出);教育支出48528万元,增长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76万元,下降24.67%;卫生健康支出10529万元,下降19.4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783万元,下降30.93%;农林水事务支出7310万元,下降26.53%(主要是同比减少上级专款结余经费4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53万元,增长0.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1万元,增长10.21%。
3.城区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2022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2134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406万元,同比下降14.7%,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6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6.25 %;因公出国(境)安排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33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0.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65万元。会议费安排预算195万元,同比减少89万元;培训费安排预算545万元,同比减少63万元。
5.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变动情况
2021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2万元,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1112万元,2022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1112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本年预算资金不足及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城区本级无预算周转金。
6.城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1)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城区政府债务余额9.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3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37亿元。
(2)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2年到期债券:一般债券(贫困村通屯道路建设)176万元,已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偿还本金。
(3)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2年城区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本年利息465万元已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偿还,专项债务利息及发行服务费用3086万元已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偿还。
(4)债务风险分析
城区未发生IV级及以上等级债务风险事件,未发生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未发生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债务利息均已列入年初预算,城区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7. 2022年重点支出政策及主要保障事项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领导下,在城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围绕实现年度财政重点工作任务,继续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强化收支管理,为服务城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安排11146万元,重点支持强首府战略,增强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一是安排企业发展及人才资金250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整合本级资金1177万元投入科技创新及文化领域,支持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基地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村级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扶持体育服务业发展,建设社区群众体育设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三是安排3969万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优现代农业产业。 四是坚持“项目为王”,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500万元,做实做细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大力推动有效投资,为项目开展提供强劲动力。
——安排13117万元,重点支持民生领域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教育支出投入5502万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重点保障平云小学、五十二中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大力扶持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资金6208万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提高社会优抚和救助力度;健全对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等人员社会保障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是卫生健康投入1407万元。继续保障疫情防控经费,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强化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人口医疗托底保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
——安排13279万元,重点支持城市环境提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城市管理经费投入3000万元,重点用于市容整治、扬尘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二是道路保洁经费投入6315万元,用于城市道路清洁养护;三是国防公共安全及维稳投入3964万元,重点扶持公共安全的反恐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着力打造平安兴宁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8.城区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3206万元,其中:三塘镇5701万元,五塘镇4872万元,昆仑镇2633万元。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692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29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77万元。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08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86万元,主要是安排债务付息;调出资金10000万元,用于安排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06万元。
(六)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收入合计安排2195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7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4803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项基金支出合计安排1807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812万元。
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合计38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合计23023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安排28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安排28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调出资金86万元,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2年城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将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财政补助支出。截至2022年2月15日,城区本级共安排支出268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的支出496万元,当年预算支出2074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79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3798万元。
(九)扎实推进、高效执行,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
1. 强化收入征管,构建提速增质体系
一是积极走访服务企业,促进收入增长。成立财税工作小组深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税收政策问题,协助稽查部门完成选案工作,深挖税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二是加大稽查案件办结力度。全力协助稽查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加快对涉税案件的办结和新增案件的处理,严厉打击企业偷逃税行为,防止税收流失,有效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健全收入监控机制。突出“加强税源监控”和“提高收入质量”两个重点,增强对市场变动的分析能力,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活动,做到依法征收、依率征收,确保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到位。
2.积极有为筹措资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力度争取上级支持。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教育基础建设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策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同时,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确保中央资金到达后能够迅速安排、迅速下达、惠企利民、早见成效。二是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快资源向项目聚焦、要素向项目聚拢、力量向项目聚合,力促谋划项目早布局、新建项目早开工、续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健全城区项目储备库,研究推出和优化调整一批重大攻坚项目,高质量做好项目策划与包装,实行项目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争取更多政府债券资金。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经济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作用。三是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综合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扶持、激励和撬动的杠杆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投资引导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大力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缓解财政压力。
3. 加强统筹、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预算一体化管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和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统一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的全过程、嵌入式系统集成管理,强化预算统筹,细化预算编制和硬化预算执行。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下大力气兜牢民生底线。全力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不留硬缺口。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集中财力支持做好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全方位”整合。进一步打破部门利益格局,纵深推进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防止条块分割、“撒胡椒面”,稀释资金使用效果。不断调整优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和空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长期沉淀的资金要一律收回。五是要按照能省则省的原则,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把可不安排的支出省下来。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拨付,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一律不拨付资金。
4.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为财政改革发展注入新活力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编制三年中期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绩效目标全覆盖的同时,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提高绩效目标质量,对于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优化事前绩效评估,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及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及经济性的评估。2022年,我城区计划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选取3个重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绩效的过程管理,对部门和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管,及时总结纠偏。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予以收回并统筹用于经济社会亟需支持的领域。三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基层民生支出、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预算绩效信息、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等八个方面的公开工作。
5.注重支出结构优化,着力保障重点领域
一是集中精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和有效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全力以赴保障基本民生。积极支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稳步提高社保保障水平,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继续抓好疫情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方针,继续毫不松懈地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四是保障“三保”支出。落实 “三保”预算预先审核制度,定期报告“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机制,多措并举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6.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落实落细各项金融工作举措,发挥“桂惠贷”政策引导作用,鼓励银行优先发放“桂惠贷”优惠贷款,增加企业融资获得率,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逐步增加进驻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区的商业银行数量,同时配合做好银行机构业务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系统对接工作。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
7.统筹谋划、健全机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精确测算财政承受能力,严格防控风险,严格控制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二是规范高效申报新增债券。围绕财源建设实际,认真梳理项目资金需求,优化专项债券资金申请范围,重点申请对地方经济发展有促进,融资收益平衡有保障,经济效益明显的政府投资项目。三是加快推进城区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通过全面梳理城区国有资产现状及其中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资源资产,将经营性房产、土地、铺面等资源资产通过依法合规程序注入城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盘活国有资产,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提高城区政府融资平台的现金流,壮大国有资产,降低负债率。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