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南宁市武鸣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城区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城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城区各镇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收入征管,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做好节支工作,全年城区“三保”均能保障到位,各项政府债务实现了按时还本付息,全城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4082万元(不含东盟区),完年初预算的102.62%。其中:(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113万元;(2)转移性收入38496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713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589万元,调入资金346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23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
——全城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1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21%,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7.29%,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9.95%。其中:税收收入566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5 %;非税收入524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5%。
——全城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71471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数),完成调整预算的99.49%。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980万元;(2)上解支出4986万元;(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505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9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41%。主要重点项目支出如下:教育支出1204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4%,同比增长0.10%;科学技术支出40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68 %,同比增长99.97 %,占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9%,同比增长0.76%;卫生健康支出333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6%,同比下降2.66%;节能环保支出16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4%,同比下降71.64%(主要是2021年安排了大明山钨矿矿山清退补偿);城乡社区支出138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99%,同比下降62.96%(主要是创城创卫和清扫垃圾处理费等列入基金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522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86%,同比下降24.94%。
按照财政部的统计口径,2022年我城区民生支出330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6%。
——预算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611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2.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4082万元(不含东盟区),与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71471万元(不含年终结余数),主要构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510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498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505万元,补助镇级财政支出504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611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补助镇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补助镇级支出5047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镇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运转类经费、村级运转类经费(含村级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等)和村级人员经费(含村干部报酬、村民小组长补助、退休村干补助等)等支出。其中:城厢镇6332万元,太平镇3913万元,双桥镇4349万元,甘圩镇2027万元,宁武镇3500万元,锣圩镇5475万元,灵马镇2938万元,仙湖镇2918万元,府城镇4689万元,陆斡镇4909万元,两江镇3688万元,马头镇2754万元,罗波镇2978万元。
3.城区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内涝灾害防治等方面支出,已列入相关科目支出反映。
4.全城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92.1万元,同比下降9.18%。其中:公务接待费67.9万元,同比下降2.87%;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150.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4.2万元,同比增长11.14%。
5.全城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城区本级决算的决议》批复,城区本级2021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10000万元,预算周转金期末无余额。2022年预算执行中,已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10000万元调入补充财力不足,当年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2022年底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数为15000万元。
(二)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3389万元(不含东盟区),完成调整预算的90.61%。其中:当年基金收入7759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86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17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2900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3389万元(含年终结余),完成调整预算的90.23%。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677万元,其他支出5416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90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0万元,调出资金25498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00万元,年终结余8039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0.27%,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8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929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金支出54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34%,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6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13%。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10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377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09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8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较大的原因是:参保的人员中大部分未到退休年龄,还未能领取养老金。
(四)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1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其中:本年收入91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1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万元,转移性支出9150万元(均是调出资金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统筹安排使用)。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五)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预算执行中,由于受上级下达新增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同时安排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支出增长较大,城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城区人民政府编制了《关于南宁市武鸣区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经城区人大第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六)2022年城区本级政府债务情况与债券收支情况。
1.城区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12200万元,债务余额602939.31万元,其中:(1)一般债务299630.61万元;(2)专项债务301255.84万元;(3)政府或有债务余额2052.8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14.35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738.51万元。
2.新增政府债券收支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争取到位新增债券额度56570万元,债券的主要投向、项目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等严格按照城区人大审议通过的方案支出。具体如下:
(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637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项目2861万元、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新建项目18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项目85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300万元、陆斡中心卫生院公卫医养楼项目270万元、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36万元、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12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3万元。
(2)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0200万元,安排用于: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新建项目21200万元、武鸣区宁武、双桥、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项目8000万元、武鸣区民政特殊业务基地2000万元、武鸣区更昌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1000万、南宁教育园区东片区基础设施配套提质改造项目12000万元、南宁市伊岭工业信息综合产业园项目6000万元。
3.置换债务情况。
2022年争取到位再融资债券资金477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债券本金,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5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700万元。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当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69425万元,其中主要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5500万元,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0888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035万元,偿还政府外债本息2万元。城区到期政府债务能实现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南宁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累计筹措到位资金86234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91688万元,政府债券261590万元,城区本级167073万元,学校共管资金37069万元,其他资金304925万元;累计安排项目建设资金857073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支出33851万元,有力保障园区建设资金需求。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落实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22年以来,城区各级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稳住经济大盘,全力促进全城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一)以强化收支管理聚焦起点开局,在发挥财政职能上迈出新步伐。
1.在财源建设上下功夫,培植优质税源。一是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区位优势,围绕碳酸钙、林产品加工2个重点产业、带动石头、木头“两头”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发展。重点推动新材料(碳酸钙)产业园、红狮水泥二期,林产品加工企业园区发展。二是围绕新能源、制造业项目开展精准招商,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发电、风电、光伏等新兴能源产业,特别是积极推动南宁抽水蓄能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争取到位伊岭工业信息综合产业项目政府债券资金6000万元,逐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动项目落户和产业发展。四是加快推动青年创客项目落地。五是加强生猪养殖、沃柑产业、糖料蔗的发展、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特别是借助香山糖厂和东江糖厂改制为武鸣本土企业,推动糖料蔗生产,做大做强武鸣甜蜜事业,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企业增收”。
2.在组织收入上下功夫,充实政府口袋。一是压实各部门职责、任务,围绕年初制定的收入预期目标督促落实。二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与税务部门做好税源分析管理,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并做好均衡入库工作。三是倒排工期,拟定土地招拍挂出让项目倒排时间表,进一步加快土地出让力度,加大推介力度,大力宣传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对经同意列入出让计划的土地出让方案先行发布出让公告。四是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取得成效。加快盘活处置闲置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土地、资产、资源等,全年实现盘活处置资产收入2.2亿元,切实缓解了城区财政减收的压力。五是加快旱改水项目建设和指标交易工作。
3.在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上下功夫,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款优惠政策,全年退税1.98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2022年城区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22亿元,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金额2.92亿元,面向中小预留比例为 90.68%;引导辖区政府性担保机构继续加大对困难行业、重点发展行业的支持力度。2022年武鸣区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为38768.84万元,服务市场主体255户。
(二)以优化支出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保障民生福祉上取得新成效。
1.厉行节约与保障民生同频共振。按照国家“三保”支出标准测算,2022年度“三保”预算数248911.48万元,年初已按上级要求将“三保”需求数足额列入年初预算,其中:保基本民生113670.46万元;保工资127895.53万元;保运转7345.49万元。2022年全年城区“三保”支出均能保障到位,没有出现“三保”保障不力的情况。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用于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支出。2022年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330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6%。
2.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全年安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14022万元,完成支出14022万元,支出率完成100%,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资金6032万元、市级资金4120万元、城区本级配套资金3870万元。严格按照《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加强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的监管和指导。
3.支持社会事业与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全年安排教育经费支出120473万元,足额发放在编教师待遇,保障各类学校正常运行,争取新增政府债券12000万元用于支持南宁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3000万元全力推进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武鸣区医疗卫生布局,为群众和教育园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促进武鸣区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极推进南宁北站及周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促进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三)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高标准要求,在防控财政风险上实现新作为。
一是加强预算单位财务会计监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严格审核各项支出,深入单位调研财务核算工作,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完成会计核算。二是做实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严把“项目关”和“收益关”,综合城区财政承受能力和项目实施必要性,合理申报债券,对债务率、政府债务付息占预算支出比率等严格控制。运用综合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城区国有企业债务监管,督促企业制定管控和化解债务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三是以财经秩序整顿为支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强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7项重点任务,在全城区内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未发现重大违反财经秩序问题。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契机,组织开展城区资产清查工作,及时向城区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资产管理。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审核新增资产。五是强化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和财政结算审核。2022年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累计完成审核项目190个,累计报审造价98793万元,审定总造价84533万元,核减总额14261万元,核减率14.43%;财政结算累完成审核项目883个,累计报审造价133124万元,审定总造价127124万元,核减6000万元,核减率4.51%。六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三公”经费、会计信息质量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检查,同时组织预算单位开展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公开检查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管所自查等,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以硬化制度约束抓好高效率部署,在严格预算管理上创造新气象。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关于编制南宁市武鸣区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下达南宁市武鸣城区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综合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全面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进一步确立预算支出原则,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构建“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预算管理体系。二是推动财政数字化转型。建立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为中心,延伸至直达资金监管系统、财税大数据平台和“政采云”等业务模块的信息网,实现预算编制源头到实际支付末端全链条监控、多维度多要素数据提取和无预算不采购等多方面管理上的提升,发挥财政管理乘数效应。三是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对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督促监管,2022年公务卡结算7824笔,涉及金额814.45万元。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做好动态监控预警。2022年共设置11大类11条预警规则,纳入监控预算单位307个,监控预警信息2672笔,涉及金额67804万元。四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建立健全政金企融资对接服务机制,提升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服务企业精准度;落实以“桂惠贷”为主的金融支持普惠小微企业政策,持续推动金融支持保主体稳经济工作,2022年金融机构投放武鸣区“桂惠贷”20.88亿元,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约4313万元,惠及1316户市场主体;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预算安排,及时拨付业务奖补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提高企业信贷获得率,2022年,武鸣区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为45044.69万元,服务市场主体285户。
各位代表,2022年城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是城区党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城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城区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第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是:新增重大税源项目缺乏,财源基础仍薄弱,财政收入波动性大,增收基础仍不牢;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徘徊,出让收入较预期有较大差距;城区“三保”外其他刚性支出压力逐年增加;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逐年增加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持续改进工作,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2023年城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按照城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加深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发展提出的“五个更大”的重要指示要求,牢牢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六个更好统筹”,深挖税源,加强收入征管,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经济大盘,为推动武鸣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及结合城区财政状况,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稳中求进,以收定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结合城区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零基预算”要求,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坚持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二是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安排各项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三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可持续。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全面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草案。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359950万元(不含东盟区),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安排入11457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上级补助收入1373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611万元,调入资金4057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
2023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359950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4050万元,上解支出6000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900万元。
收支相抵,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405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经费支出3328万元,支出占比1.03%),支出比上年(2022年年初预算数,下同)下降24.12%,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要客观编制收支预算,要严格按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编入预算,不能预估转移支付规模,虚增财力。为此现有财力目前主要是优先足额保障按上级标准测算的“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和城区本级安排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其他的各项刚性支出适当安排,对于各项刚性支出缺口部分,执行中将主要通过争取上级下达新增财力、加大组织收入和盘活存量资金等途径调整安排,届时再按《预算法》相关规定办理。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359950万元(不含东盟区),与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9950万元,主要构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831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6000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9900万元,补助镇级财政支出28219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023年补助镇级财政支出28219万元,其中:城厢镇3782万元,太平镇2178万元,双桥镇2632万元,甘圩镇1261万元,宁武镇1943万元,锣圩镇2750万元,灵马镇1750万元,仙湖镇1702万元,府城镇2473万元,陆斡镇2430万元,两江镇1928万元,马头镇1561万元,罗波镇1829万元。2023年预算数主要是补助镇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村级运转经费、村干报酬和补充镇级办公费等支出,执行中再根据上级新增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及城区本级财力状况,并结合工作实际转下达安排给各镇支出。
3.城区本级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3300万元,占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全城区“三公”经费计划安排情况。2023年全城区计划安排“三公”经费1029万元,同比下降17.48%。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同比下降25.18%;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4万元,同比下降15.31%。
(三)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150207万元,其中:(1)当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4368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2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168万元;(2)转移性收入35839万元,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8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039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150207万元,其中:(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57612万元;(4)农林水支出1035万元;(5)其他支出945万元;(6)专项债券债务付息支出11183万元;(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0万元; (8)调出资金20000万元;(9)专项债券债务还本支出45338万元;(10)年终结余10804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679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5.6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389万元,增长36.8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405万元,增长6.20%。
2023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941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8.7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630万元,增长18.5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782万元,增长5.04%。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38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1157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7717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440万元。
(五)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57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7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0万元。
2023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575万元,均为转移性支出20575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确保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财政统筹,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税制改革,加强收入监控和执 行分析,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协调、可持续增长。狠抓财源建设,注重培育高质量财源,加大对附加值高、地方税收收入贡献大的产业和企业扶持力度。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根据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文件要求,除刚性、重点和急需支出外,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建立完善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压减低效无效和不合理支出。
(二)聚焦中心大局,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深入开展减税降费调研和政策宣传,努力提升减税降费成效,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强化财政金融统筹联动,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部门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发挥“桂惠贷”贴息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
(三)聚焦民生福祉,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坚守人民情怀,持续增加投入,不断改善民生、增进福祉,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和谐的生活。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增加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民生事业投入,把保障民生支出放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聚焦民生补短板,继续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聚焦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打破体制机制藩篱,激发加快发展活力。探索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现代税收管理制度、现代财政体制管理制度、现代投融资管理制度、现代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五大制度体系。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配合自治区、南宁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贯彻零基预算理念,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编实编细编准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加快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五)聚焦监督管理,兜牢兜实财政风险底线。
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加大财政运行监督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完善监督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持续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依法合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城区“三保”预算审核,压实各部门“三保”责任,密切关注城区财政收支运行和 “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加大力度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作用。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担历史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武鸣区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