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 1月30日在南宁市武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 黄立斌
各位代表:
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城区第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城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在城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较好完成了武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0年武鸣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武鸣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329133万元(含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收入,以下简称东盟区),同比增长0.45%。其中:(1)上划中央收入104324万元;(2)上划自治区收入25388万元;(3)上划南宁市收入3259万元;(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162万元。
2020年,武鸣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02089万元(含东盟区收入64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9%。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162万元(含东盟区);(2)转移性收入40592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705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60万元,调入资金66151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609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70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武鸣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95665万元(含东盟区),完成调整预算的92.79%。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628万元;(2)上解支出19169万元;(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42万元;(4)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805万元;(5)按收入同口径计东盟区列支出64121 万元。 3.预算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424万元。
(二)2020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城区本级组织财政收入完成201087万元(不含东盟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同比增长6.82%。其中:(1)上划中央收入51796万元;(2)上划自治区收入13991万元;(3)上划南宁市收入3259万元;(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41万元。
2020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7968万元(不含东盟区),完成调整预算的99.71%,同比增长18.9%,主要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财力不足和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6%;(2)转移性收入405927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2705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60万元,调入资金66151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609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7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6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3%,同比增长6.53%。其中:教育支出1139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95%,同比增长0.34%,;科学技术支出19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6%,同比增长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40%,同比增长19.91%;卫生健康支出585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13%,同比增长8.96%;节能环保支出18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6%,同比增长17.27%;城乡社区支出371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9%,同比增长142.45%;农林水支出640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17%,同比增长20.95%。
3.城区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41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内涝灾害防治等方面支出,已列入相关科目支出反映。
4.城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27万元,同比下降7.58%。其中:公务接待费76万元,同比下降22.48%;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1万元,同比下降3.95%。
5.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城区本级决算的决议》批复,城区本级2019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11470万元,预算周转金期末无余额。2020年预算执行中,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额11470 万元调入补充财力不足。
2020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23942万元,将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底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数为23942万元,按规定列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6.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7968万元,其中:(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41万元;(2)转移性收入40592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154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628万元;上解支出1916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4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80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424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三)2020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22743万元(不含东盟区),完成调整预算的99.29%。其中:当年基金收入20530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60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31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04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4000万元。
2020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180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03%。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7027万元,农林水支出42万元,其他支出9008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46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0413万元,调出资金6609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71万元,其中:本级结余2227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结余2444万元。
(四)2020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6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80%,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9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5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6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1.58%。
2020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金支出505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6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6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4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8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51%。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1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155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15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较大的原因是:参保的人员中大部分未到退休年龄,还未能领取养老金。
(五)2020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广西富鸣集团26万元,南宁市武鸣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22万元,南宁市武鸣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万元,南宁市武鸣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3万元。
2020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三供一业”维修改造。
年终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0年城区本级政府债务情况与债券收支情况
1.城区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政府债务余额463649.91万元,其中:(1)一般债务273116.22万元;(2)专项债务188355.84万元;(3)政府或有债务余额2177.85万元,其中:二类债务余额314.35万元,三类债务余额1863.50万元。
2020年城区政府债券收入14450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00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94000万元,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30500万元。
2.新增政府债券收支情况。2020年,城区本级争取到位新增债券额度114000万元,债券的主要投向、项目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等严格按照城区人大审议通过的方案支出,并已按照要求完成全部支出。其中:(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0000万元,安排用于南宁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建设项目。(2)新增社会领域专项债券资金69000万元,安排用于南宁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47000万元、南宁教育园区综合管廊东片区一期工程项目22000万元。(3)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安排用于武鸣区平陆片区改造项目。(4)新增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20000万元,安排用于支持武鸣区农村信用社发展。
3.置换债务情况。2020年争取到位再融资一般债券305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置换一般债券(十期)政府债券本金30500万元。
4.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0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671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3805万元,债券付息支出12906万元。债券付息支出包括:一般债券付息支出944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466万元。到期政府债务能实现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南宁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累计筹措到位资金77.4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8.18亿元,政府债券17.96亿元,城区本级5.56亿元,入园院校共管资金15.70亿元,融资贷款30.09亿元),其中:2020年筹措到位16.24亿元(其中:上级补助1.18亿元,政府债券8.9亿元,城区本级0.24亿元,入园院校共管资金0.55亿元,融资贷款5.37亿元);累计安排项目建设资金71.42亿元,其中:2020年安排支出13.16亿元,有力推进了南宁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落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20年以来,城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并积极落实城区人大通过的预算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有力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
一是认真分析疫情和减税降费翘尾退税因素影响,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城区本级2020年组织财政收入201087万元,同比增长6.8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0969万元,同比增长3.84%,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促进非税收入增收。全年组织非税收入40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41万元的30.38%,同比下降1.44%,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组织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力度。通过动态跟踪和综合分析城区土地市场的客观形势,科学做好土地出让和土地储备计划,有序推进出让工作,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20年城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215596万元,全年收入收缴入库完成196845万元,同比增加41734万元,增长26.91%。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
加大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力度,调整支出结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优先保障“三保”等支出。在2020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压减6%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压减,其中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再压减30%,会议费和培训费再压减20%,其他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再压减5%。2020年城区本级一般性支出共压减2831万元,压减资金统一收回财政总预算,优先用于保障“三保”支出及城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
(三)全力做好六保六稳财力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2020年争取到位上级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中央各项直达资金3.55亿元,按要求年内全部完成支出,有效缓解六保六稳资金紧缺状况。二是积极谋划重点项目筹融资和债券申报工作,全年到位资金22.43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各重点项目支出。其中,2020年城区本级先后申报债券项目14个,获得政府债券资金额度14.45亿元;主动对接各金融机构,通过城投平台融资到位资金7.98亿元。三是全力做好库款保障工作。城区库款保障率达到上级要求的0.3倍以上,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实现财政平稳运行。
(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重点
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支出。2020年筹措资金128440万元,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财政补助、机关(参公)单位人员效绩考评工作经费、事业单位人员效绩工资总量增核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时核发落实到位。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2020年城区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700万元,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有效实施。三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20年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376796万元,占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的82.88%,同比增加35248万元,增长10.32%。四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2020年城区筹措到位专项扶贫资金116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20万元,自治区资金1940万元,市级资金2011万元,城区本级配套资金3850万元,完成支出11621万元,完成任务的100%。同时严格按照《南宁市武鸣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和指导。五是扎实做好惠民利民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全年财政安排创城工作经费9499万元,保障了创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六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2020年城区清理收回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0900万元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和补短板支出。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支持经济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4.45亿元,较大缓解了城区项目建设资金紧缺压力。二是筹措安排资金13.16亿元全力支持南宁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项目建设。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城区PPP项目建设有序开展。目前城区“平安武鸣”项目已投入使用,城区光荣院、福利院已开工建设,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经过积极协调解决已重新开展招投标工作,并成功引进新的社会资本方,2020年新增的农村生活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改善PPP项目已发布项目招标公告。通过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将为城区创新财政支持项目建设,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打下良好开端。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理财能力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城区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城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编制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推动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约束和指引作用。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推进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工作,对城区所有预算单位实行城区本级部门项目公开绩效目标,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全城区67个一级预算部门除涉密的3个部门外,均按要求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含各一级预算部门下级单位)和对应的“三公”经费预算。积极推进与南宁市高新区联合共建“飞地园区”合作机制,进一步商谈明确“飞地园区”双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二是继续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对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督促监管,2020年公务卡结算金额1320万元。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做好动态监控预警。2020年共设置6大类48条预警规则,纳入监控预算单位306个,监控预警信息63笔,涉及金额7873万元。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城区364个一、二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全覆盖。三是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积极推广“农金村办”模式,深入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积极拓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络,在城区行政村“三农金融服务室”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同时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七)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严格审核各项支出,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二是强化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对债务率、逾期债务率、政府债务付息占预算支出比率等严格控制,对政府购买服务整改涉及融资资金积极协调消化,严防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和管理。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68388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2343万元,节约率3.31%。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积极推行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制度,通过“财政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网络化、流程化。有序推进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向城区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五是强化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和财政结算审核。2020年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累计接审项目216个(含上年未审结52个),累计送审造价 10.62亿元,完成审核项目207个,审定总造价9.47亿元,核减总额1.15亿元,核减率10.81%;审计结算向财政结算职能转化工作顺利交接。六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督查、2020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实有资金账户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0年城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区支柱税源项目缺乏,对税收增长的支撑不足,同时受疫情和减税降费(退税)等影响,财政收入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空间不大;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等政策性刚性增支因素多,政府债务负担重,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仍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上级专项资金安排实施项目推进仍需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及城区本级预算草案
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及城区党委的部署,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按照“一枢纽三基地两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新发展机遇,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及结合城区财政状况,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二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三是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四是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加强预算管理,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2021年武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武鸣区组织财政收入计划341750万元(含东盟区),比2020年预算执行数(以下简称“比上年”)增加12615万元,增长3.83%,其中:(1)城区本级财政收入2111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54万元,增长5%;(2)东盟区财政收入130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561万元,增长2%。
2021年,武鸣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492314万元(含东盟区),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125万元(含东盟区);(2)转移性收入29318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027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24万元、调入资金600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41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武鸣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92214万元(含东盟区),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880万元;(2)上解支出1985万元;(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65万元;(4)按收入同口径数据计列东盟区支出60484万元。
3.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00万元。
(二)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组织财政收入计划2111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54万元,增长5%。
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43183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641万元;(2)转移性收入293189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027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24万元、调入资金600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41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3173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880万元;(2)上解支出1985万元;(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1)教育支出103630万元,增长14.98%;(2)科学技术支出2037万元,增长1.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64万元,增长9.59%;(4)卫生健康支出49775万元,增长6.43%;(5)农林水支出55706万元,增长4.48 %。
3.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00万元。
4.城区本级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43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225055万元,其中:(1)当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9509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7000万元(计划招拍挂出让价款180000万元,划拨出让收入30000万元,扣除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00万元,实际可用支配收入的资金为207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12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917万元;(2)转移性收入5546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8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71万元。
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225050万元,其中:(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155564万元;(4)其他支出352万元;(5)债务付息支出7444万元;(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8万元; (7)调出资金60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万元。
(四)2021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5865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9.32%,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14万元,增长9.6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943万元,增长9.16%。
2021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31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5.2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229万元,增长4.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930万元,增长5.65%。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49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7048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7033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万元。
(五)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117万元,其中:广西富鸣集团预计上缴利润收入108万元,南宁市武鸣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计上缴利润收入7万元,南宁市武鸣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预计上缴利润2万元。
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17万元,其中:“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82万元,转移性支出35万元。
收支相抵,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确保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力度
一是我们将在积极落实上级减税降费的同时,找准增收着力点,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多举措狠抓收入征管,全力完成年初财政收入预期目标21亿元。二是紧紧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目标21亿元,科学有序推进出让工作,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顺序。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在“三保”预算足额保障基础上,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增强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二是加大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力度,原则上不安排增支项目,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优先保障“三保”等支出。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在城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权重,督促预算单位增强预算执行主体意识,切实提高财政预算支出效率。三是强化预算约束,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额度内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四是加强对直达资金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考核,强化资金支出的通报、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投资、群众筹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加大教育园区等重点项目筹资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发行等政策,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力度,进一步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城区的支持力度。二是继续积极谋划债券项目储备,争取上级专项债券额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上级下达政府债券资金额度后能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继续推进PPP项目的推广和运用,加快落地项目实施推进工作。
(五)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主动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确保依法征缴入库。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组织开展城区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建立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三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和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四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本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和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统一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重点支持各项“三保”支出。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的全过程监督。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落实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妥善对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进行分类处置,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六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示范性项目建设。七是继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结算审核、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财政业务和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财税干部队伍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抓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三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更大效益。四是健全财政监管机制,扩大财政监督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监督机制,健全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五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财政决策和财政资金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不断开创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我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财政预算报告解读
一、预算报告中有关名词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其他名词解释
“三供一业”是指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
“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保”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财政一体化”是指通过对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大数据中心、互联网新技术等核心技术支撑,在财政一体化业务管理中实现,以数据收集和利用为核心,涵盖财政业务衔接一体化、监督内控一体化、上下级一体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全辖资源和业务的统筹管理,达到信息资源一体化的目标。
二、预算报告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分类说明
(一)收入分类说明
1.税收收入。税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共有18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18个税种可分为中央税4个、地方税11个和中央地方共享税3个。关税、船舶吨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属于中央税,涉及我城区税收收入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保税。
2.非税收入。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的税收之外的财政收入。按照现行收支分类科目,非税收入分为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7类。针对不同类别和性质的非税收入,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按照其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3.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政府债券收入等。
4.返还性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上级政府的返还性收入。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自治区分享“四税”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税收基数返还+税收增量返还
市对县(区)税收增量返还=[(当年各县、区实际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一年各县、区实际上划中央“两税”收入)×100%-1]×0.3×上一年市对各县、区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补助收入、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外交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国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城乡社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资源勘探信息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商业服务业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金融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包括各项专项拨款补助收入。
7.上年结余收入。反映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8.调入资金。反映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9.债券转贷收入。反映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二)财政支出分类说明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政府支出分类是将政府支出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归纳,以便准确反映和科学分析支出活动的性质、结构、规模以及支出的效益。我国现行支出分类采用了国际通行做法,即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分类(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例)。
1.支出功能分类。简单地讲,就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27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和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2.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支出经济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2018年起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5类(类下设款),具体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类、机关资本性支出(二类)、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对企业补助、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转移性支出、预备费及预留、其他支出。
三、预算报告中有关收支指标口径说明
(一)财政收入口径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
2.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是指由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财政收入。包括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属于我城区地方财政的收入和属于中央、自治区、南宁市财政的收入。
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上划市级收入+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城区财政、城区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城区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
4.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及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上划中央税收收入是指增值税收入的50%、消费税收入的100%和所得税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部分,属于中央财政收入。
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对增值税(50%部分,“营改增”前为25%)、营业税(不包括金融保险营业税)、企业所得税(40%部分)、个人所得税(40%部分)(简称“四税”)实行自治区与市、县按比例分享。金融业增值税:金融业增值税50%全部归属自治区本级,市县不参与分享,其他行业增值税自治区18%,市县32%;补缴营业税:自治区50%,市、县50%;企业所得税:自治区10%,市、县30%;个人所得税:自治区15%,市、县25%。
5.自治区分享“四税”返还收入。自治区分享“四税”返还收入指基期年(2004年)自治区核定的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的基数返还。
(二)财政支出口径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财政支出)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和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预备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财政支出年初预算
财政支出年初预算是指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数。
4.财政支出调整预算。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年初预算+上级专项拨款+上年结转+动用结余+动支预备费+科目调剂+本年超收安排。
四、财政管理
(一)预算编制管理
部门预算是由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通俗地说就是一个部门编制一本预算,并通过该预算全面反映部门的各项收支。它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经费领拨关系,我国各级政府的预算单位分为三级: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是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资金领拨关系的单位;如果一级预算单位之下还有被管辖的下级单位,则该一级预算单位又称为主管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是与主管预算单位发生资金领拨关系,下面还有所属预算单位的单位。基层预算单位是与二级预算单位或主管预算单位发生资金领拨关系的单位。
(二)预算执行管理
近年来,按照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完善和调整,城区已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国库管理体系,涵盖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等诸多方面,并形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该制度将收入收缴和支出拨付由原来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运行的方式,改为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主要通过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的方式,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公务卡结算制度。该制度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载体,建立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拓宽财政动态监控信息范围,从机制上解决了现金提取后使用范围和路径难以监管的问题,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公务支出透明化、防范和治理腐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指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础上,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判断、核实、处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以达到纠偏、警示目的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指根据各级金库报表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编制并逐级汇总而成,包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表和文字分析两部分,主要反映各财政收支项目本旬(月)及累计发生数、完成预算进度及增减变化情况等,同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并提出有关建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财政经济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四)预算信息公开
为推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打造透明财政,城区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等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为充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运行中的收支矛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成为当前财政的重点工作之一。2014年12月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从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实施保障等方面对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尤其是文件中提出的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等措施,有效破解了当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六)政府性债务管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问题,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改革发展方向,提出建立规范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新《预算法》为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提供了法律基础,提出以地方政府发债来代替传统的融资平台模式;要求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提出,依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五项原则,建立“借、管、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也对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