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5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是桂林改革发展进程的关键之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新冠疫情起伏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为有效应对洪旱灾害、突发山火、疫情反复等超预期因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6.7%(下同);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1完成130.58亿元,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60.18亿元,下降18.3%;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65.4
亿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疫情反复和落实其他减缓税政策等因素导致减收;非税收入65.18亿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各级各部门充分把握国家政策,加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盘活力度等因素。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8%,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同口径税收占比为5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6.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增长0.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335.6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44亿元、调入资金22.6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3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6亿元,总收入合计585.02亿元,增长1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8.83亿元、调出资金3.4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3.5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亿元、年终结余49.61亿元(均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总支出合计585.02亿元,增长14.7%,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5亿元,完成预算的139.1%,增长43.2%;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58.35亿元,增长49%。其中:税收收入13.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下降24.9%;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17.14亿元,下降10.8%;非税收入41.21亿元,增长106.5%,增减幅变动较大的原因同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增长36.3%,主要原因是争取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74.6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1亿元、调入资金0.9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3.3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总收入合计191.58亿元,增长67.4%,主要原因同上。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6.4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3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6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9亿元、年终结余23.56亿元(均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总支出合计191.58亿元,增长67.4%,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妥善应对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超收收入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超收收入0.39亿元已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95亿元,完成预算的32.3%,下降45.8%,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加上级补助收入3.9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13亿元、调入资金3.4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6.34亿元,收入合计143.8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2%,下降39.4%,主要原因是土地收入减少相应调减支出;加调出资金16.4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3.67亿元、年终结余20.65亿元,支出合计143.83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5亿元,完成预算的15.2%,下降74.7%,完成预算较低的理由同上;加上级补助收入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7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61亿元,收入合计48.5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4%,下降62%,完成预算较低的理由同上;加补助下级支出0.57亿元、调出资金0.9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1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88亿元、年终结余1.95亿元,支出合计48.51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9亿元,完成预算的187%,增长86.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增长1875.2%,主要原因是为增强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注入资本金。再加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合计20.6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2亿元,完成预算的121.5%,增长34.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增长2458.6%,增幅较大的原因同上。再加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合计13.26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46亿元,完成预算的98.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1.11亿元,完成预算的95.5%,增长7.8%。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2.97亿元。
(五)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七、十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依照自治区下达的限额举借债务、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精神、为更好应对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等情况,相应对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9.35亿元,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3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29.97亿元,主要原因是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应减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9.97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增加2.54亿元。相应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54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0.04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增加1.36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减少1.32亿,工伤保险收入减少0.54亿元,失业保险收入增加0.4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2.81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0.2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加1.76亿,失业保险支出增加1.24亿元。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核定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673.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8.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54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35.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6.4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8.8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338.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2.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6.72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64.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5.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9.4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28.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5.7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2.9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自治区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61.79亿元,其中:市本级17.17亿元,县(市、区)44.62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公立医院、产业园区、旅游、棚户区改造、市政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自治区代我市发行再融资债券67.17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3.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3.66亿元。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市本级40.21亿元,县(市、区)26.96亿元。
5.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额67.25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40.25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还本27亿元。全市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3.21亿元,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率4.2%。市本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2.11亿元,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率8.9%。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3年到期本金101.46亿元,2024年到期本金51.88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34.1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35.20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79.69亿元,202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357.59亿元。以上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七)落实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决议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扎实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高效统筹财政资源,强化重点领域支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展现新突破。
严格落实“二十字要求”,牢牢把握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机遇。一是优化顶层设计。统筹资金0.1亿元,支持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方案、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相关法规文件的修订落实。二是深化文旅融合创新。统筹资金2.57亿元,支持文旅产业复苏,有力推进象山景区永久免费开放,推动漓江世界级旅游景区、红军长征红色文化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加快抗战名人博物馆、靖江王陵等工程建设,成功举办首届桂林艺术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东西巷、融创旅游度假区等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三是推动健康桂林建设。统筹资金4.85亿元,着力推进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中医医院城北院区等建设。四是打造旅游消费中心。统筹资金0.63亿元,支持办好“漓江购物节”“桂林人游桂林”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积极推进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空口岸进境免税店落地建设,扎实做好桂林市城区设立市内免税店前期工作。五是提升城市格调品位。统筹资金6.23亿元,推进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快会仙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筹措3.13亿元支持城市更新工程,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助力“畅通缓堵”工程建设。六是争取上级支持取得“两个最多”新突破。全年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5.67亿元,增长10.2%,其中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重大项目合计获得上级资金超50亿元,是历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重大专项资金最多的一年。
2.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成效。
坚持以“三大振兴”为抓手,一体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支持工业振兴。统筹16.68亿元支持工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能源电力保供等,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出资0.38亿元投资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带动社会资本出资4.71亿元。二是着力支持乡村振兴。筹措粮食生产相关资金7.96亿元,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筹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6.73亿元,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筹措农业生产相关资金3.78亿元,支持现代农业、新型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三是着力支持科教振兴。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中“市本级、县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不低于2%、1%”的要求,坚决落实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责任,持续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筹措资金4.9亿元,增长9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提高1.1个百分点,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筹措教育资金82.75亿元,增长3.7%,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个百分点,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计划,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四是着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统筹资金7.79亿元,支持我市公路、铁路、水运以及民航等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6.88亿元,投资支持我市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5.3亿元,支持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加速扩容,推进提升各领域基础设施水平。争取自治区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61.79亿元,支持产业园区、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和其他市政建设等领域项目建设。
3. 民生福祉保障事业取得新进步。
全市民生支出370.02亿元,增长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八成左右,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一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筹措疫情防控资金7.86亿元,支持全市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等。二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79亿元,支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征缓缴政策,累计减征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0.91亿元。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14亿元,惠及企业1.32万户,稳定职工队伍25.96万人。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全市共支持77个企业、0.94万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0.17亿元。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筹措资金6.55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筹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6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累计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27亿元,全力保障好全市34.84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市本级筹措资金0.11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9元提高至84元。五是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筹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6.56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六是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3.6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资金筹措计划,大力支持实施10大类惠民工程。七是提升综合抗险救灾能力。筹措资金0.8亿元,支持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有力应对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
4.绿色发展理念获得新内涵。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绿色发展。一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资金5.2亿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主要河流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保持全国前三,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断落实,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二是聚焦漓江山水保护。统筹资金9.8亿元,支持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推动漓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作为典型经验得到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表扬,获专项奖励资金0.3亿元。三是绿色产业发展不断加力。统筹资金0.42亿元,支持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速。
5.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写出新篇章。
打出财税金融“组合拳”,提振市场信心举措深入发力。一是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累计下达城区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1.79亿元,保障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全市累计办理留抵退税、新增减税降费、缓缴税费42.62亿元,增长136.8%,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0.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776户。二是积极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统筹自有财力,安排“真金白银”推动桂林银行增资扩股,着力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全力推进财源建设。探索研究建立财源建设工程,引导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四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力度。争取自治区专项债券结存限额并代我市发行政府债券6.14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园区、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65亿元,收回资金优先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五是深入实施“桂惠贷”政策。筹措贴息资金3.0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投放贷款286.6亿元,惠及1.49万户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5.76亿元。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降费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新增发放担保贷款23.02亿元,在保户数892户,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仅为0.7%。六是深入实施推广运用PPP模式。全市获得自治区PPP工作绩效考评奖励、PPP项目融资补助等资金0.15亿元,加快推进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项目(二期)、临桂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等项目入库实施。2022年,全市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33个、总投资规模244.13亿元。其中:14个项目签约落地、总投资规模178.08亿元。
6.财税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蹄疾步稳抓改革,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编制2023年预算时市直部门实现零基预算改革全覆盖;扎实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工作;制定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机关绩效考评挂钩标准,探索建立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和预算安排奖优罚劣机制。二是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出台《关于补充完善桂林市土地储备收益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提高城区土地征收和推动土地出让交易的积极性;修订完善桂林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流程监管。三是稳妥推进税费制度改革。顶格执行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阶段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
7.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
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约束力明显加强。一是提升预算绩效评价质量。预算绩效评价实现一级预算部门全覆盖、重大民生领域全覆盖。市本级全年完成绩效评价项目120 个,评价总额43.7亿元。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坚持绩效导向,推动完成市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出台《桂林市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等制度,实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四个环节的制度闭环。
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再夯实。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2022年争取政府再融资债券67.17亿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67.25亿元,支付政府债券利息23.21亿元,确保政府债券不出风险。二是规范管理融资平台公司。持续规范融资管理,优化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有序降低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逐步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2022年全市政府隐性债务按时偿还,未发生风险。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机制。完善政府债务预决算编报工作,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主动配合市人大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四是建立“三保”分类监管机制。强化“三保”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坚持腾出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22年市本级累计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8.33亿元,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及闭会期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市财政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加强与代表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代表们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获得代表和相关单位的高度认可。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有力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政收支管理有待优化、预算管理质效有待提高、财政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以及全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财政形势,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大力推进产业振兴、科教振兴、乡村振兴,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狠抓财源建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税费支持政策,提振市场信心;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风险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决落实好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各项任务,发挥党中央赋予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凝心聚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5.36亿元,按同口径2增长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78.42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长4.9%。这一安排遵循实事求是、以收定支以及积极稳妥并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是在综合分析我市经济财政形势、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因素、减税降费政策等增减收因素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一次性非税收入抬高2022年基数、新冠疫情不确定性以及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等因素影响,预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将较2022年增长3%左右。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25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9.61亿元、调入资金55.6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4亿元,总收入合计541.27亿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减少;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78.42亿元,加上解支出7.8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5亿元,总支出合计541.27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5.16亿元,按同口径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20.21亿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2022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拉低基数;非税收入34.95亿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存在较多一次性非税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9.26亿元,增长43.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59.8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9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56亿元、调入资金1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2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9亿元,总收入合计安排188.13亿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减少;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5.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28亿元,总支出合计安排188.13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与上年持平;安排“三保”支出64.22亿元,“三保”需求得到足额保障;剔除34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财务由市级统一管理因素后,安排“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3.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筹安排26亿元支持践行绿色生态理念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展现更大作为。一是支持漓江生态保护。加快实施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确保83个子项目均能实现开工建设。二是深入推动文旅融合。推动景区、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着力保障会展、艺术节延伸扩面。做好“漓江购物节”等消费促销活动推广保障,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扩大内需。持续做好口岸进境免税店落地工作,不断探索推进免税体系建设纵深发展。三是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全面提升基础设施通达能力,加快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物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完善的城市排涝系统,推进海绵型社区综合改造,打造一批示范片区、示范点位、示范项目,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五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统筹安排16亿元支持“三大振兴”取得更大进展。一是坚持产业振兴。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着力做优传统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实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以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快科教振兴。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农业特色产业,全方位保障粮食安全。
——统筹安排29亿元支持增进民生福祉取得更大成效。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健康桂林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三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有地域特色戏剧精品创作,保障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深入实施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等文化惠民工程。四是支持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统筹安排20亿元支持防范化解风险作出更大贡献。一是支持平安桂林建设,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支持疫情防控,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重点支持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医疗机构重症资源扩容改造等。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四是支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5.03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98.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5.96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下降30%,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土地出让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再加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总计192.04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5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224.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56亿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下降44.7%,降幅变动较大的理由同上;再加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总计57.73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24亿元,下降14.6%。加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7亿元,收入合计安排18.06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98亿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是为增强国有企业经营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注入资本金;加调出资金15.08亿元,支出合计安排18.06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86亿元,下降17.2%。加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6亿元,收入合计安排11.46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46亿元,增长162.2%,增幅变动较大的理由同上;加调出资金9亿元,支出合计安排11.46亿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9.86亿元,增长0.4%;支出安排98.18亿元,增长7.8%,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6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65亿元。根据自治区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计于2023年实现省级统筹,累计结余将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
(六)政府债券收支预算、安排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
结合2023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规模和全市各级财政再融资政府债券需求等情况,2023年计划申请再融资政府债券99.0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1.再融资一般债券规模54.92亿元,收支编入全市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其中:市本级25.26亿元,县(市、区)29.66亿元。
2.再融资专项债券规模44.13亿元,收支编入全市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其中:市本级20.85亿元,县(市、区)23.28亿元。
全市2023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01.4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55亿元,专项债券本金46.46亿元),通过组织申请再融资债券99.05亿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2.41亿元的方式予以保障。2023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23.28亿元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的方式予以保障。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3.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以及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如:车辆通行费收入、公立医院诊疗费和住院费收入等),以及申请自治区代我市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偿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全市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同时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全市财政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力统筹财政资源,全力推动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驶入快车道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财力保障。纵深推进财源建设,建立健全与税收贡献挂钩的资金分配机制,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县(市、区)、园区、骨干税源企业发展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着力保障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支持打赢打好工业振兴攻坚战,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力创新投入方式,着力推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深入落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桂惠贷”贴息政策,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用好用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统筹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支持高质量建设。积极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
(三)加力突出保护第一,在全力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
深入落实“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部署要求,把保护好桂林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支持漓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实施漓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巩固推进桂林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成果,探索建立湘桂长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四)加力健全体制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按照上级部署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逐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适度增强市本级财政调控能力,更好发挥市本级财政均衡作用,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好规范举债“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启用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地位,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经费保障政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桂林和平安桂林。健全财政应急管理政策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扩容增效,不断提高政府资金使用质量。
(五)加力打造坚强队伍,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显著成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支持实施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支持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加大“高精尖缺特”和应用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育引进力度,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持续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实干,为凝心聚力推动桂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的保障和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