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资源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资源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2023年1月7日在资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资源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资源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资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小镇奋斗目标,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7亿元,完成预算的96.9%,同比增长0.7%;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1.50亿元,增长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94亿元,同比下降4.5%,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6.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财政自给率7.4%,比上年的7.0%略增。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2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7.08亿元(含税收返还收入),同比减少1.61亿元,主要原因是:一是G241梅溪至资源补助资金减少0.92亿元,二是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市级统收统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减少0.77亿元,三是2021年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一次性奖励0.2亿元;上年结转0.6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4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2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4亿元,上解支出0.1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78亿元,年终结余0.37亿元,全部为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1.全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6.9%,同比增长0.7%;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1.50亿元,增长2.8%。其中:税收收入0.86亿元,同比增长7.9%,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0.89亿元,增长11.8%;非税收入0.61亿元,下降8.0%;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41.4%,比上年的45.3%下降近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大幅提高。
2.全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同比下降4.5%,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同比减少1.78亿元,支出规模相应减小。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4.98亿元,增长2.4%,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87亿元,增长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亿元,增长8%;教育支出2.82亿元,增长3.5%;卫生健康支出1.55亿元,下降37.5%,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由市级统筹,减少0.7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0亿元,增长602.8%;节能环保支出0.15亿元,增长11.3%。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全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50亿元,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已全部支出完毕,具体已反映在对应支出科目中。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2050万元,完成预算2078万元的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支出299万元,培训费支出599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2021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8万元,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2022年年初预算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7.67亿元,实际调入0.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6.3%,同比下降18.7%;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05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0.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73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0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同比下降16.9%;调出资金0.8亿元;年终结余0.14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数,下同)2.32亿元,完成预算2.27亿元的102.2%,比2021年的4.51亿元下降48.6%,主要是2021年清算了历年养老保险。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67亿元。
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5亿元,完成预算2.04亿元的100.5%,比2021年的4.16亿元下降50.7%。主要是2021年清算了2014-2016年的机关养老保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43亿元。
3.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0.27亿元,滚存结余1.4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0.03亿元,滚存结余0.1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0.24亿元,滚存结余1.36亿元。
(四)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2年,财政部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0.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1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9.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为5.55亿元,专项债券余额为4.41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资金1.20亿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用于相关项目,已使用0.96亿元,结余0.2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0.73亿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中0.68亿元用于“资源县资源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0.05亿元用于“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已全部支出完毕。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2年,我县偿还一般债券0.78亿元。
5.政府债务付息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21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1.1%;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14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6.7%,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分年度看:2023年1.37亿元;2024年0.5亿元;2025年0.97亿元,2026年1.53亿元,2027年及以后年度5.59亿元。以上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五)落实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为打好“十场攻坚战”,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有力保障。
1.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支持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公共财政进一步向“三农”领域倾斜,在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4.5%的情况下,农林水科目支出仍保持2.4%的增长。筹措粮食生产相关资金0.34亿元,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筹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粤桂资金2.13亿元,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农业生产相关资金0.44亿元,支持现代农业、新型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二是支持科教振兴。筹措科学技术资金0.20亿元,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相关规定,持续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1.01%。筹措教育资金2.82亿元,用于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计划,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确保了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和“三个增长”。三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统筹资金0.55亿元,确保了G241梅溪至资源项目正常建设,有效解决全县群众通行难问题;筹措资金0.15亿元,解决历时10 年未接通的梅溪至天湖二级公路遗留问题,顺利实现全线贯通;统筹资金0.3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民生支出16.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一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筹措疫情防控资金约0.40亿元,支持全县核酸检测和疫情应急处置等能力提升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二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筹措就业补助资金0.30亿元,支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征缓缴政策,累计减征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0.17亿元;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43万元,受益脱贫人口8589人。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筹措资金1.65亿元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兑付及调标等政策。筹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67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累计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51亿元,全力保障好全县17540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四是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筹措资金0.16亿元,支持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筹措资金0.2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4元。五是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筹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0.89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六是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累计筹措资金2.6亿元,完成11个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
3.财源培植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县累计办理留抵退税1399万元、新增减税降费1990万元、缓缴税费551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财源建设。加快培植优质财源,建立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重点纳税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增效、财政增收。
4.开源节流初见成效。一是全力减存量扩增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县“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以及非重点支出平均压缩15%。全力深挖税收潜力,2022年组织税收收入达1.76亿元(包含返加增值税留抵退税1399万元),增长10.5%;到位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达17亿元(含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0.57亿元),到位政府债券资金1.93亿元,极大缓解了财政压力。二是债务化解成效明显。向自治区积极汇报争取,资兴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调剂资金3.1亿元转由区人民政府负担;创新化债方式,对存量债务予以“高改低、短改长”,成功将0.8亿元债务进行降息和延期,每年节约利息144万元。三是筹融资创历史新高。资江灯谷建筑风貌改造和夜景亮化项目等8个城市更新项目,运用市场化手段成功融资授信4.95亿元,极大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难题。四是国有资产盘活有力。2022年两次组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摸清资产底数,有力推进全县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成功处置闲置国有资产(门面)29处768万元;清查出5处闲置房屋和1处闲置土地;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将武装部原民兵训练基地和两间闲置门面移交地方政府经营管理;清理出各种尾矿资源、天盛公司标准厂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形成的剩余房屋、停车位及架空层、存量土地等资产,按照市场化处置后预计可以实现收入约0.65亿元。
5.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规范全县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清单,建立其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11月底全县惠民惠农“一卡通”软件成功上线,涉及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83项,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流程监管。二是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试点事前绩效评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项目支出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加快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财政制度。全年各类绩效评价资金达4.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6%。三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充分发挥好中央直达资金的效益,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职责分工,以做好直达资金台账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为支撑,切实保障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县收到直达资金5.86亿元,支出总金额为5.57亿元,支付进度为95.1%。
6.财政风险防控不断加固。一是进一步加快政府债券管理改革。依托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确保专项债券资金、资产安全。二是争取政府再融资债券0.78亿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0.78亿元、支付政府债券利息0.35亿元,确保政府债券不出风险。三是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累计化解率达到146%,超额完成2022年政府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计划。四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把保“三保”作为重中之重,集中有限的财力,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三保”支出预算审核,预算编制严格落实“三保”需求,强化库款监测,对财政暂付性款项加大力度“消存量、控增量”,确保库款规模在合理区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全力以赴保障全县财政平稳运行。全县“三保”支出9.14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88亿元、保工资支出4.92亿元、保运转支出0.35亿元;全年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0.8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0.73亿元的110.96%,比上年末降低47.3%,2022年底财政暂付款项余额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之和的4.1%,严格控制在5%以内。五是深入实施“桂惠贷”政策,全年发放“桂惠贷”5.37亿元、贴息1077万元、惠及606户市场主体;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0.22亿元、贴息100万元;发放农担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0.72亿元,支持市场主体132户;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989万元,有效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
各位代表,2022年全县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有力推进,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得益于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政收支矛盾逐步凸显、基层“三保”方面压力逐年加重、预算管理绩效有待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形势,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资源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的发展思路,积极融入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大局,持续打造世界级旅游小镇,以争创自治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步县为目标,持续推进三大振兴,坚定不移走“六大发展之路”,树牢项目建设“八大意识”,坚守安全发展“六条底线”,建设三大生态示范县,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资源新篇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52亿元,同比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17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94亿元 ,下降9.2%。这一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我县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和减税降费政策增减收因素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了2022年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新冠肺炎疫情不确定性以及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等因素影响。
1.根据以上预计,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20.7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45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0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券)1.3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7亿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0.7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亿元、国防支出 0.0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 0.72亿元、教育支出3.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 0.20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0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0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0.5亿元、农林水支出3.4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3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05亿元、商业服务业支出0.09亿元、金融支出0.08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5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9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8亿元、预备费 0.50亿元、债务付息支出 0.20亿元。
3.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1)安排10.29亿元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其中基本民生支出3.5亿元、保工资支出6.43亿元、保运转支出0.36亿元。
(2)安排1.33亿元,用于离退休人员补助、当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村干绩效。
(3)安排0.32亿元,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和绩效。
(4)安排0.68亿元,用于养老保险的补助,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缺口0.60亿元、企业养老资金缺口0.0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缺口0.03亿元。
(5)安排0.20亿元,确保借款利息按时支付。
(6)安排1.37亿元,如期偿还债券本金。
(7)安排0.21亿元,用于全县项目前期开支。
(8)安排0.15亿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0.5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3年安排“三公”经费0.11亿元,下降3%。其中:公务接待费0.0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7亿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情况。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7.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3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06亿元(用于支付专项债券利息);上年结转收入0.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6亿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0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3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0.02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1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1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1亿元。收支平衡。
3.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1)安排2.69亿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占比为40%,达到乡村振兴考核要求;
(2)安排0.72亿元,用于全县征地和拆迁补偿和土地开发支出。
(3)安排0.13亿元,用于党校和武装部建设;
(4)安排0.17亿元,用于专项债券利息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4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收入1.7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72亿元。
2.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2.21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支出1.7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47 亿元。
3.收支相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0.26亿元,滚存基金结余1.7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当年结余0.01亿元,滚存基金结余0.1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0.25亿元,滚存基金结余1.61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全县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全国财政工作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资源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崭新篇章。
(一)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深挖税源增收潜力,着力巩固农业基础财源,壮大工业主体财源,增加项目骨干财源,培育三产新型财源,争取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完善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扶持办法,力争到位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达18亿元以上、政府债券资金2.5亿元以上。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摸清资产底数,分门别类制定盘活措施,将优质资产依法注入资新公司,扶持其做强做大;将经营性资产依法划转到其他国有企业,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将闲置低效资产予以处置,特别是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剩余房产、原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等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国有资产的盘活处置力度,力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达0.5亿元以上,有效缓解财政运行压力。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围绕“突出主业、转型做实、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强化投融资管理工作,完善“借、用、管、还”一体化体系,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向自主造血能力较强的实体化运作的国有企业转型,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助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收储开发土地,力争土地出让金达3亿元以上。加快增减挂、旱改水指标交易和资金回笼,力争实现1.2亿元以上。完善资新二级公司设置,创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建筑公司,力争资新公司年底资产达20亿元以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财政预算体系,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做好“压”“减”“控”“保”文章,非急需、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腾出资金集中用于保重点、兜底线、办大事,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统筹财政资源,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财力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高效推动产业升级,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达到“三个增长”,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用足用活政策,全力推动绿色发展
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发展思路,深入推进“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坚决守住“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整治非法采矿采砂行为,全力推动资源绿色发展。
(四)聚焦民生福祉,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坚守人民情怀,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善民生、增进福祉,让全县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和谐的生活。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把保障民生支出放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民生支出绩效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全力支持基本民生发展,认真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坚持严抓监督管理,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作用。强化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抓实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工作,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严肃问责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基层“三保”预算审核,强化“三保”运行全过程监控。全面启用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地位。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库款监测预警,紧盯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目标,推动库款规模运行在安全合理区间,确保支付能力。持续推进政银企合作。用好用活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桂惠贷及创业贷等政策,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力争发放各类政策性补贴贷款6亿元以上,增强市场主体抵御风险能力。健全财政应急管理政策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六)加强财政评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积极践行“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财政投资评审理念,通过规范、有序地开展投资评审工作,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符合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要实现评审全覆盖,做到应评尽评。不断完善评审机制、丰富评审手段,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将评审结论作为安排、调整和拨付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有效发挥评审节支作用。精打细算把好预算关,科学研判取费标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勤俭节约过好“紧日子”。
各位代表,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强力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踔厉笃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奋进,不断开创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新资源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