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灵川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灵川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灵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县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对桂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加快灵川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打造桂林北新城”的发展定位,按照“做强工业、做优农业、做活第三产业,开发甘棠江,建设高铁园,打造桂林北新城”的既定思路,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等各项工作。
但受国家继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冲击的叠加影响,全县组织财政收入面临巨大压力。全县各级各部门深挖预算收入潜力,强化预算统筹,优化收支结构,实现收支平衡。通过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金、争取上级补助等措施,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兜牢基层“三保”、打赢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培育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领域支出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财政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0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38323万元,按可比口径下降3.8%,优于全区(-5.7%)、全市(-5.1%)水平,其中税收收入121486万元,同比增长4.5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达77.3%,高于全市(62.3%)15个百分点,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逐步趋优,名列全市第二名。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为343325万元,支出总计为34332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总收入343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483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893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857万元、再融资债券8400万元。
全年组织财政收入138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7%,同比减收32596万元,同比下降19.07%,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我县压减非税收入2788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2.49%,同比增收5277万元,增长4.54%;非税收入完成16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1.69%,同比减少37873万元,下降69.22%。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总支出343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65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4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8454万元;年终结余1508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净结余为零。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6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39%,其中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98万元,国防支出5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806万元,教育支出393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2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494万元,农林水支出423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4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2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2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46万元等。
(3)预备费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4300万元,全年动用完毕。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县级追加的各项支出,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6846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265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1067万元,上年结余4613万元;当年基金支出125494万元,调出资金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289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06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当年基金收入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12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724万元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93万元。
当年基金支出主要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万元,用于土地收储、拆迁补偿、棚户区改造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17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85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4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1067万元。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572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36万元,上年结余189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117万元,上年结余319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5572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5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78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27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38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26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25万元。
4. 政府债务举债、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0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85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106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92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837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459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9194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 31400万元,通过发行新增政府债券举借。一是收到转贷新增债券23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主要用于乡镇旅游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乡镇自来水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获得再融资债券84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用于归还当年到期债券资金。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8454万元,均为一般债务还本。
(5)未来几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债券余额18378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4589万元,专项债券79194万元。从分年度到期看,2021年到期141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930万元,专项债券7250万元;2022年到期176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2023年到期6221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920 万元,专项债券30294万元;2024年到期120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2025年到期1565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从以上情况来看,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县偿债压力进一步增大。
5.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2020年我县共收到正常直达资金34232.66万元,重点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1067万元,从抗疫特别国债机动预留资金调入公共预算资金5930.6万元,正常转移支付资金9868.4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7366.66万元等。
(2)安排情况
直达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核酸实验室建设、基层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救援等卫健项目7个共计5480万元;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支持企业降低经济成本、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污水处理等保民生、保市场、基础设施等项目7个共计636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机动预留资金4792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购房契税补贴安排3150万元、库区移民粮食、电价补助及环境综合治理安排742万元、野生动物禁食补助安排668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安排565.6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安排6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安排1014.2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安排78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安排金2238万元、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安排700万元等。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直达企业,惠企利民,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县的影响,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3)支出情况
2020年我县直达资金共支出33864.59万元,支出进度98.92%,其中: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9868.4万元,支出进度100%;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6998.59万元,支出进度95%;从抗疫特别国债机动预留资金调入公共预算资金支出5930.6万元,支出进度100%;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支出11067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1.科学应变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
一是迅速反应,全面落实抗疫情稳发展政策举措。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财税政策,制定出台《灵川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拓宽收入渠道、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压减一般性支出等九条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二是突出职能,全面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结合“三保”能力等实际情况,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科学合理统筹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财力保障资金共计12132万元,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及重大疫情防控体系项目建设、购房契税补贴、环境综合治理等,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坚实基础。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落实疫情防控贴息贷款,我县共有两家名单内企业的三笔贷款共计4000万元符合申请条件,其中:桂林金土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申请贴息的贷款3000万元,桂林绿苑米业有限公司申请贴息的贷款1000万元。申请贴息共72.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1.365万元,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31.275万元。落实复工复产贴息贷款、电费补贴,从2020年4月起,支持桂林大新建材公司等85家企业复工复产贴息贷款,复工贷款金额23727万元,自治区贴息384.31万元,县级配套228.76万元,有效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同时,落实电费补贴367万元,大力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另,为促进商旅、农旅复工,尽快恢复正常业态,我县本级财力上划1642万元,专项补贴全区“三月三暖心生活节”活动。四是强化举措,确保中央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及时分配下达3.39亿元直达资金,重点惠及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困难救助、社会保险补助等民生领域,大幅提升基层财政及民生保障能力。
2.瞄准靶心精准发力,积极财政政策更加凸显积极有为
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深度释放。不折不扣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县减税降费1.1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0.36亿元,去年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减税降费0.74亿元。减税降费政策的积极落实有效降低和减轻了企业及社会负担,很好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财政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推进剂”。二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显著。全县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20.48亿元,增长21.6%,有效缓解 “三保”压力和困难。获得新增专项债券2.3亿元,重点投向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建设等重点领域。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1.11亿元,重点倾斜支持公共卫生、民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三是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思想不断深入。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原则,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必要开支,最大限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0年共压减1.48亿元,优先用于疫情防控等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财政投资评审加力提效,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287个,比上年增加32个,评审总金额13.66亿元,比上年增加4.66亿元,审定金额12.57亿元,核减1.1亿元,核减率达8.05%。同时,继续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共盘活存量资金2.97亿元,全部收回总预算安排,弥补财力缺口,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有力有效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用好用活有限财力,集中财力办大事。
(1)全面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领域短板逐年补齐。筹措资金9405万元,集中推进县医院综合楼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筹措资金2302万元,用于“四建一通”乡乡通公路项目及公路养护修复;筹措资金10000万元,用于高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筹措资金6000万元用于九屋镇、大圩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5000万元,用于县城棚户区改造;筹措资金6744万元,用于漓江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饮用水保护等,漓江上游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2)全力支持高铁产业园发展,园区发展迈出新步伐。统筹安排资金4.72亿元,重点支持光大云创谷项目、桂林中南药业项目、高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等,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
(3)大力支持文明城创建,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统筹安排资金3389万元,全面提升县城片区及八里街片区环境卫生,为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保驾护航。
(4)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依托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我县44家小微企业和三农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完成放款总额1.5亿元。加快推进桂林花江智慧谷(PPP)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招投标、项目合同等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5)全面启动乡村振兴,“三农”事业多元蓬勃发展。筹措资金3173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实施道路建设等项目168个,项目建设直接受益人口达4.54万人,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人口的生活生产条件,幸福感进一步提升,加快了乡村振兴步伐;筹措资金2533万元,用于潭下镇和九屋镇田园综合体建设;筹措资金690万元,用于公平村猪肚菌种植、定江村冷库及储藏室项目等13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筹措资金2710.14万元,纵深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帮助1516户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愿望;筹措资金4547.4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村村庄规划、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精品示范型村庄项目、屯内道路硬化项目、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及乡镇自来水厂建设等;筹措资金1550万元,用于兰田瑶族乡西洲壮寨等7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筹措资金1733万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及配套管网建设;筹措资金1987万元,用于特色小镇及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
4.明确导向优化结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聚焦财力支持社会民生事业发展,财政支出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全县民生领域支出25.7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81.1%。
(1)聚焦聚力稳扎稳打,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2020年我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4311万元,其中县本级资金7110.62万元(县本级专项扶贫资金2406.39万元,县级帮扶资金4704.23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77.23万元等,全县3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7101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2)倾心倾力抓实抓细,大力支持社会基本民生发展
一是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筹措资金39312万元,用于教育事业支出,重点为:筹措资金256万元,用于大境等4个乡镇6所寄宿制学校学生免费营养改善;筹措资金120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筹措资金9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筹措资金9622万元,用于我县教育系统重点项目建设,主要有拨付学前教育建设及附属工程建设资金1852万元、拨付新三中建设资金2338万元等。
二是支持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筹措资金48907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支出,重点为:拨付基础养老金8289万元,兑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843万元,拨付特困人员救助165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54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42万元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95万元,保证我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拨付困难群众的临时价格补贴655万元,拨付520万元用于就业再就业补助。筹措资金55519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重点为: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69万元,拨付资金5037万元专项补助基层卫生院,拨付艾滋病防治经费138万元,拨付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235万元,拨付计生惠民资金1261万元、受益人数39008人等。
三是促进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蓬勃发展。筹措资金4225万元,用于文化体育传媒事业支出,重点为:筹措资金1293万元,用于大境乐育、兰田南坳等19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拨付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56万元;拨付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475万元;拨付融媒体中心建设资金545万元。
(3)压实压紧主动作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财政资金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预算,全县三保支出25.04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78.84%,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三农”、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有力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5.全力攻坚蹄疾步稳,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紧跟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步伐,对准财税改革硬骨头,持续攻坚发力,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一是明晰权责激发活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顺利出台并平稳运行,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明晰,财政体制不断完善。
二是深入调研积极配合,税制改革平稳有序。积极配合资源税立法调研,助力《资源税法》顺利实施。积极配合做好增值税自治区、市县收入分享比例调整相关工作。
三是立足创新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完善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建设,大力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我县依托“政采云”系统于6月份正式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及政府采购项目系统,逐步实现从申报到采购、从招标到评标采购流程全方位电子化,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加快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推进扶贫832平台建设,全县有78个预算单位、83个采购人成功激活账号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已完成全年预留采购份额比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是加力提速全面推进,电子化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国库集中支付主要业务电子化改革全面实现。2020年8月份起工资统发批量支付、公务卡、实拨、三方电子化对账等业务均已实现电子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效率及资金安全性进一步提升。继续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内容进一步完整。县本级64个部门全部完成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面达100%。另,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执行数2061.12万元,同比下降2%。
6.严肃纪律强化监管,财政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管理突出问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0年9月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拓展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全年共审核部门预算项目31个,涉及金额1.12亿元,县本级重点预算项目实现部分覆盖,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提质扩面强化举措,全面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地方预决算公开等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加以整改,财经纪律得到进一步严肃,财政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是多措并举规范管理,政府债务可防可控。全力以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获得再融资债券8400万元,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获得专项债券23000万元,为推进项目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全面摸清全县政府隐性债务底数,科学制定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7.关于落实人大建议方面内容
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与视察,认真承办和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2020年,县财政局承办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均为主办件)。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县财政局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代表和单位,充分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获得代表和相关单位高度认可。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五年来,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建设高质量“六强”型财政为理财思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总体实力持续增强,收入结构保持较好,保障了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和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收增长乏力,收入结构及质量需进一步优化提升;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快于财力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政府债务管理、基层“三保”等方面压力剧增,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1年是 “十四五”规划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是灵川融入桂林大发展的关键之年,灵川发展面临“大机遇”和“大挑战”,开好局起好步尤为重要。
财政收入方面,将稳中趋缓。从整个桂林市经济发展态势来看,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举措逐步落地见效,新旧动能加快转换,预计2021年灵川县与全市一样,经济发展将逐步回归正常轨道。但是我县财政收入依然会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制约: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特别是我县工业基础较为薄弱,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依赖性较强的特点,财源基础仍然非常薄弱。二是税收收入增收效应不明显。近年来,连续大规模减税降费降低了税收收入基数,税收收入还需要一定时期的恢复,当前增收效应仍不明显。三是短期内新增财源不足。近年来,我县依托高铁产业园建设发展,新引进的大部分重大项目还处于税收抵扣期、减免期,抵免的税源多,新增的税源少。四是非税收入不具有持续性。当前,我县非税收入中一次性收入较多,可持续性不强,非税占比还需进一步降低,收入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方面,将持续刚性增长。2021年积极财政政策将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财政将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国家应急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财政支出将继续保持较高强度需求。同时,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2020年中央加大对各地支持力度,通过挖掘收入潜力、新增直达资金等一次性措施增加财力总量,抬高了支出基数,随着上述一次性措施在今年退出或退坡,失去资金来源、支出相应减少。综合研判,预计全县2021年组织财政收入14.52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亿元,增长3.76%。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形势,2021年我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保持财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把十九届五中全会工作要求和谋划落实到2021年的开局起步中,把党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大监督工作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工作中,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
二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可持续。继续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加大财政统筹盘活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四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工业等产业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六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科学稳妥安排收支预算,合理安排政府债券规模,既发挥好债券资金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也为今后财政政策实施留出空间,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县财政形势,2021年全县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45240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127560万元,同比增长5%;非税收入计划完成17680万元,同比增长5%。
全县总收入预计完成299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7099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178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901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67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266万元,上年结余15080万元,为平衡当年预算调入资金52772万元,列入预算偿还当年到期债券本金90%部分6237万元。
全县总支出预计完成299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90631万元。继续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涉及民生方面支出预计22.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
(1)一般公共预算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43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2021全县安排“三公经费”19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下降5%,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3%。此外,安排会议费308万元,下降2%;安排培训费488万元,下降2%。
——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情况。2020年提前下达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266万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4266万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县本级严格落实“保工资、保运转”预算保障。基本支出部门预算年初安排9.4亿元,增长2.6%,用于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公积金、离退休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此外,在项目支出中优先安排聘用人员经费、各类社会保险缺口补助、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计生增资、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方面支出,支出安排上将聚焦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对部分重点领域支出初步安排如下:
——统筹财力安排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070万元,加大漓江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饮用水保护等,保护好“绿水青山”。
——统筹财力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发展、企业技改等,加快培育壮大产业新动能,持续稳定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财力安排卫生健康发展资金5306万元,重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持续改善医疗条件,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统筹财力安排综合民生保障资金19595万元,重点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军转干部、残障人士等救助补助,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统筹财力安排乡村振兴发展资金16080万元,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森林资源培育、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统筹财力安排教育文化发展资金9693万元,支持教育基本设施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165000万元,上年结余1406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947万元,收入总计181016万元;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等支出安排128244万元,调出资金52772万元平衡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稳。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00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是: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社会保障事务、医疗救助等192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16264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土地收储安排的相关支出),债务付息支出2753万元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外,其余社会保险基金由桂林市统筹,总体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260万元,支出33170万元,当年结余3090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902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8997万元),支出882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2761万元,当年结余308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5843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35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0187万元),支出2435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92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33万元。
另,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担机制,2021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财政需配套3200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我县到期政府债券本息20878万元,将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再融资债券、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还本付息。同时,2021年我县到期隐性债务将通过土地出让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按时还本付息,切实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
关于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我们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县本级的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始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加强财政统筹,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
一是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抢抓“三企入桂”重大机遇,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确保重大项目投产发挥效益,抓大不放小,力争税收有新突破,努力提高税收占比,有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继续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入库工作,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抓住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及桂林市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等机遇,精准对接落实中央、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有关重大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进一步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利用有限的资金,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释放经济增长潜力。四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必要的支出要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要从严控制,强化预算约束力,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更加注重政策重点,把钱用在刀刃上。
(二)落实积极财政,稳步提升财政政策效应
一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巩固拓展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已出台的减税降费、贷款贴息、援企稳岗、奖励补贴等综合精准施策系列财税政策,继续帮助企业纾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减负担。二是继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分单位、分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督导;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考评制度,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三是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筹划、储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用足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政策,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作用机制直接、政策见效快等优势,更好发挥撬动作用,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四是持续推动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加强资金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加快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引导信贷基金、社会资本投向重大项目建设。
(三)服务中心大局,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工业、高铁产业园区建设等资金,落实好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持续助力工业振兴,全力补齐最大短板、激活最大潜力。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再提速。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和竞争力。加快落实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和企业主体科技创新活力,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全力支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准备把握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取向,完善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把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的关注重点更多放在补足释放内需潜力,引导创造消费需求的短板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加强民生保障,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一是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民生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充分高质量就业。合理配备社会公共资源,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予以足额保障,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二是全力支持基本民生发展。既要主动作为,加快补民生短板,又要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互促共进。三是全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脱贫攻坚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资金,向相对贫困地区、相对贫困人口倾斜,进一步夯实相对贫困地区发展基础,抓好产业扶贫,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带动作用,集中资金、项目、技术等资源,大力推动扶贫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增强相对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可持续性,形成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四是全力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使用效益。
(五)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
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市级出台的园区相关财税体制,集中财力推动高铁园建设发展。继续推进相关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积极配合自治区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充分调动县乡两级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积极加快发展。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部门预算与预算绩效有效对接。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积极融入全区统一管理规范和标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预算管理水平实质性提高。三是配合推进税费制度改革。密切关注国家、自治区税制改革动向,加大财税部门联动,大力组织培育税源,提高收入质量。
(六)强化监督管理,扎实筑牢财政风险底线
一是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紧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做到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确保全面覆盖、不留缺口。二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推进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强化措施,严控增量、化解存量。严格执行限额管理,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三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完善制度约束、规范财政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资金运行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构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