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
关于象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
——2023年2月23日在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全区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稳中求进攻坚年”各项工作,为全力以赴打好“十场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01万元,增长6.8%,增幅排名全市第3位。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1,7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1,8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965万元,结转到2023年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1,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33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39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01万元。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增长6.8%。其中:税收收入23,473万元,增长7.6%,主要是财税部门持续强化征管堵漏力度,税收实现稳定增长;非税收入12,928万元,增长5.4%,主要是公检法、纪委加大办案罚没收入清缴力度。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1,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13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6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71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8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下降18.3%,主要是上级专项结转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中:教育支出18,348万元,增长1.1%;卫生健康支出8,623万元,增长23.4%。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年初安排预备费800万元,全年共动用8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等不可预见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100万元,增加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数10万元,减少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增加1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了车改拍卖车辆油卡余额,2022年按正常运转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减少10万元。
(3)“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执行情况。“会议费”“培训费”支出83万元,减少277万元。其中:会议费46万元,减少104万元;培训费37万,减少17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21万元,其中:基金收入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68万元;基金总支出643万元,年终结余478万元。
1.上级补助收入227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227万元。
2.基金支出643万元,其中:旅游发展基金支出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59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2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33万元,基金支出8,366万元,当年结余-3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41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72万元,支出756万元,当年结余1,1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61万元,支出7,610万元,当年结余-1,4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43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2年桂林市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8,5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59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6,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28,4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46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000万元。
3.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我区获得再融资一般债券7,600万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一般债务还本7,668万元;支付债券利息1,14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917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26万元。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5.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2023年到期本金0万元,2024年到期本金5,532万元,2025年到期本金3,766 万元,2026年无到期本金,202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19,171万元。以上到期政府债券本金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六)落实区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财源建设的主线、财政支出的底线、财政管理的标线,全面落实区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严格预算管理,培财源、补短板、优支出,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保税源存量引增量。持续与税务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对税源重点行业、企业给予重点关注,提升税收贡献率。积极策划重点项目、重点税源,强化征管堵漏,全年实现增收8,343万元,有效增加了可用财力。二是依法组织非税收入。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重点非税执收单位的对接协调,合力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全区累计实现非税收入12,928万元,增长5.4%。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债券额度。系统梳理自治区补助资金、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与具体投向,高点谋划,高位推进,多措并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累计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48,503万元,增长12.2%。着手推进了新材料产业园二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请2023年提前批次专项债券4,000万元。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打出财税金融“组合拳”,提振市场发展信心。一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年基本完成了小型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留抵退税超1.1亿元。全年免除中小微企业房租230万元,兑现企业发展奖补资金360万元。二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拉动作用,支付“桂惠贷”贴息资金886万元,投放“桂惠贷”22.4亿元,惠及930户市场主体,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三是保障重大项目推进。筹措前期经费1,900万元,有效支持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聚焦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中标金额占全年全区中标金额的比重达63.1%。
3.强化民生保障职责,持续增进人民福祉
2022年,民生支出57,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78%,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800万元,保障大规模核酸检测、“两站一口”常态化值班值守、社区常态化防控等。
——支持教育文体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8,348万元,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发展。投入资金380万元,推动全区文旅产业发展。
——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投入资金13,427万元,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全力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辖区高龄老人补贴、残疾人事业资金发放;全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7,386万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提升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支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投入资金10,28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管理、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和污染整治等支出,城市环境持续向好。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投入资金2,029万元,支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4.全力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全力保障各级库款流动性,发挥好“调丰补枯”作用。加强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清查盘活全区各类优质资源和国有资产,系统梳理现有政府配置资源的数量和范围、各项资源产权归属、运营等情况,对各类资源情况实施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资源登记、调整制度,实现资源动态管理,确保各类资产高效有序运转,目前已初步筛选出经营性资产337处。三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流程,提高项目评审效率。全年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91个,审减资金3,570万元,审减率11.4%,提高3个百分点。四是健全科学化制度体系。持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相继出台了《桂林市象山项目资金审批规定》《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象山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一步优化了资金审批流程,规范了资金使用管理,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5.持续加强债务管控,严防系统性风险
一是强化债务管理。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足额保障库款资金,债券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按要求切实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坚决防范政府法定债务风险演变为财政金融风险,守住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必要支出,确保“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全年压减项目支出2,000万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兜牢了“三保”底线。
各位代表,2022年全区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有力推进,得益于区委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仍存在部分重点行业税收增速持续回落,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三保”压力增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持续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压力较大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主动融入和服务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象山新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95,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75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9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21万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25,028万元,增长6.6%;非税收入13,193万元,增长2%。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95,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303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万元。
——预备费安排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符合《预算法》规定,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6万元,减少34万元,下降11.4%。其中:公务接待费83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5.6%;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区出国(境)经费是根据市级要求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03万元,减少19万元,下降15.6 %,主要是法院、检察院财政体制改变,减少法院、检察院公务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安排“会议费”“培训费”233万元,增加20万元。其中:会议费68万元,增加8万元,主要是增加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暨清廉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经费;培训费175万元,增加12万元,主要是继续贯彻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精神,加大教师队伍培训力度。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支出预算进一步突出了保障重点,优化结构,重点支出安排如下:教育支出安排18,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5,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安排8,1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9,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5,094万元;乡村振兴支出安排600万元;人大代表建议民生事项支出安排6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支出安排450万元;项目前期资金支出安排500万元;政府债务付息支出安排81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99万元,其中:基金收入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02万元,年终结余39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96万元,基金支出9,036万元,当年结余8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27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01万元,支出842万元,当年结余8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95万元,支出8,194万元,当年结余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44万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预计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30,802万元,2023年无到期债务。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住着力点,厚植财源保障能力
一是瞄准收入靶子,深挖财政“源泉”。强化部门衔接,加深财税联动,紧盯重点税源,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深入挖税收潜能;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压实责任,努力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二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全力支持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造血的功能,培育速稳质优的收入增长点,助力财税增收。三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力度。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做到“应盘尽盘、能盘尽盘”,加大清理回收力度。开展资产资源清查专项行动,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深化政府投融资机制改革。精心策划包装项目,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运作水平,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二)展现新作为,突出财政重点保障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象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筹措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项目储备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产业升级改造。二是坚持办好办实民生服务事业。补齐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领域短板,强化热点民生,发挥财政宏观调配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支持城市品味、品质、品相提升。统筹城市改造、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促进城市更新行动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建设“四宜”中心城区。
(三)找准切入点,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制和预算控制方式,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严控预算追加,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应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三是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早日实现预算管理全流程动态监管。
(四)认清新形势,强化财政风险监管
一是推进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偿债资金管理,做好债务偿还资金安排,及时跟踪债务数据变动情况,高度重视债券资金有效使用;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有效防范专项债券风险,筑牢债务安全屏障。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完善“三保”预算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坚决防范“三保”风险。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创新财政监督管理方式,加大财政收支管理、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各位代表,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以赴抓好各项财政工作,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象山实践中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是指预算年度内可用于安排各项支出的所有收入,包括当年实现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到本年使用的专款和结余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税务和财政等收入征收机构组织的缴入本级金库的收入。包括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本级分享部分,各项地方税收、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是指预算年度内,用财政总收入安排的所有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和调出资金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预算年度内,用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的用于本级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预防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
5.上解上级支出:是指按现行的市对辖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我区为体制上解的城区,即:税收按5:5的比例分享后,本级财政收入部分再按体制核定的基数上解和增收上解。
6.年初预算:是指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是指预算执行过程中经人大批准的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后的预算数。
7.年终结余:年终结余=总收入-总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