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以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为总目标,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落实好稳经济大盘一揽子财政政策,早抓快干一季度、紧抓实干二季度、抢抓大干三季度、冲刺决战四季度,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4亿元,完成预算(年度预算数,下同)的100.1%,下降3.9%,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完成84.39亿元,增长3.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12亿元,下降30.2%,同口径完成44.96亿元,下降18.3%,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疫情反复、重点企业利润下降和落实其他减税政策导致减收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完成39.42亿元,增长49.1%,主要是全市各级部门加大了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以及打击网络传销扣押的资产按程序处置后缴入国库。加上转移性收入344.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2.7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72亿元,调入资金10.7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47亿元),总收入为421.51亿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06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同比减支11.84亿元,下降3.2%,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虽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土地出让工作,但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资金远低于预期,较年初预算减少了69.94亿元,因此导致对应项目支出减少;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6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33.81亿元(其中:上解支出6.28亿元,结转下年27.53亿元),总支出为421.5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7亿元(市直18.10亿元,玉东新区3.27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市直102.2%,玉东新区55.6%),下降8.1%(市直8.6%,玉东新区-50.2%),同口径增长5.5%(市直15.3%,玉东新区-19%),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疫情反复、重点企业利润下降和落实其他减税政策影响未能完成年度预期,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95亿元,下降41.3%,同口径完成13.14亿元,下降19.1%,非税收入完成12.42亿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矿业权收益增加以及打击网络传销扣押的资产按程序处置后缴入国库;加上转移性收入89.19亿元(市直81.41亿元,玉东新区7.7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85亿元(市直13.71亿元,玉东新区4.1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82亿元(市直2.8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6.35亿元(市直53.15亿元,玉东新区3.2亿元),调入资金5.14亿元(市直5.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市直0.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25亿元(市直5.81亿元,玉东新区0.44亿元),总收入为110.56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3亿元(市直75.51亿元,玉东新区3.82亿元),完成预算的96.9%,下降1.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87亿元(市直6.11亿元,玉东新区3.7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30亿元;上解支出3.56亿元;结转下年12.50亿元,总支出为110.56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3)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级年度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99亿元(市直0.90亿元,玉东新区0.09亿元)。当年动用总预备费0.30亿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为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22年调整预算共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已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稳住经济大盘和保民生各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8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2.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1%,下降45.5%,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年度预算的46.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8.8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7亿元、上年结转13.22亿元,总收入为135.80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37亿元,完成预算的56.3%,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不及预期导致对应项目支出进度较慢;调出资金10.61亿元;结转下年14.8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亿元,总支出为135.8亿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99亿元(市直15.73亿元,玉东新区3.26亿元),完成预算的29.2%,下降4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24亿元(市直11.20亿元,玉东新区3.04亿元),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年度预算的23.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0.35亿元(市直28.26亿元,玉东新区2.0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22亿元(市直0.21亿元,玉东新区0.01亿元);上年结转1.16亿元(市直0.38亿元,玉东新区0.78亿元),总收入为50.72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3亿元(市直32.58亿元,玉东新区6.15亿元),完成预算的42.3%,下降1.4%,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不及预期导致对应项目支出进度较慢;转移支付0.94亿元;结转下年1.93亿元;调出资金5.0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0亿元,总支出为50.72亿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上年结转288万元,总收入为165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1221万元,结转下年394万元,总支出为1651万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9万元(市直12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玉东新区4万元),上年结转9万元(玉东新区9万元),总收入为123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万元(市直7万元,玉东新区5万元),调出资金1212万元(市直1212万元),结转下年8万元,总支出为1232万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3.25亿元,完成预算的98.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2.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结转下年10.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3.49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01亿元(市直86.38亿元,玉东新区0.63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0.85亿元(市直80.48亿元,玉东新区0.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结转下年6.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2.12亿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市级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3898.62万元,同比下降12.4%,较年初预算节约1200.68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及部分预算项目受疫情影响调减或取消支出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7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741.0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66.66万元,会议费677.74万元,培训费1212.10万元。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核定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执行数)447.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0.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7.33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级政府债务限额208.66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238.72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43.50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86.4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57.0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07.35亿元(一般债务余额87.3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9.99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转贷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73.43亿元(一般债券19.35亿元,专项债券54.08亿元)。其中:市级新增政府债券34.28亿元(一般债券8.03亿元,专项债券26.25亿元),各县(市、区)新增政府债券39.15亿元(一般债券11.32亿元,专项债券27.83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医疗卫生、教育和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等,积极改善民生方面薄弱环节。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龙潭产业园区、白平产业园、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玉林(福绵)生态纺织服装产业园、陆川乡村振兴农民工创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以及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及供水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28.14亿元(一般债券23.41亿元,专项债券4.73亿元),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市级13.92亿元,各县(市、区)14.22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玉林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努力克服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1.稳住财政运行基本盘,预算管理展现新成果
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全力扭转下行趋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面对严峻的稳增长压力,紧盯全年目标,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力止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滑趋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54亿元,同口径增长3.5%,扭转了下滑趋势,实现自疫情以来首次正增长。二是加快支出进度,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靠前发力,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06亿元,完成进度95.3%,专项债券资金支出47.22亿元,支出进度87.3%。三是加大存量盘活,增加可用财力。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4.98亿元,统筹用于“三保”、工业稳增长等重点领域。四是厉行勤俭节约,把过“紧日子”嵌入预算管理的全流程。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2022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0.82亿元,同比下降14.8%,较年初预算节约0.23亿元。在年初预算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两费”的基础上,预算执行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追加支出事项,集中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其中市本级调整预算压减支出3.63亿元。五是建设节约型机关。建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为30个单位及临时机构从“公物仓”调剂配备办公资产310余件,实现了资源的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统一土地及房屋资产监管,已有110个行政事业单位将土地房屋资产移交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移交土地面积达154.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54.09万平方米。
2.用好政策“组合拳”,经济高质量发展显现新气象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落准落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落实减、免、退、延、缓各项税费收入49.96亿元,其中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33.08亿元,是前两年退税总和的2.51倍,留抵退税占还原后税收收入比重30.3%,排名全区第二,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全市争取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54.08亿元,同比增长12.6%,当年获得额度在全区排名第三,形成支出47.22亿元,支出进度87.3%,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过制定预留份额方案,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中小企业获得玉林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6.08亿元,占采购总额的93.3%。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全年申请缓缴企业432家,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金额0.46亿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市稳岗返还已全部发放完毕,共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0.57亿元,惠及企业6398家,惠及职工13.04万人。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全年累计为3214户减免房屋租金0.48亿元。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安排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0.1亿元,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风险,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小微担公司开业以来累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2.03亿元,农担公司三次调降担保费率,开业以来累计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0.15亿元。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级安排0.3亿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持续聚焦内燃机、新能源材料及应用、不锈钢精深加工、铜基材精深加工等16个重点行业,实施重点产业链招商,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中心排”的原则,市级安排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22亿元,用于重大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安排1.8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四强两区一美”建设,以及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贴息补助和企业市场开拓扶持等,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工业项目。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4.08亿元,比2021年增加6.06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及重大制造业产业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4.32亿元,用于贷款贴息、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等,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催生新经济增长点。落实工业特派员服务企业专项资金380万元,助力支持工业特派员服务企业有关工作高效推进,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企业落地投产。四是加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原则,围绕“5+6”产业链和其他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技强玉三年行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2年全市科技支出4.63亿元。五是实施交通强市战略。抢抓交通强国广西试点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等机遇,持续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交通运输支出2.5亿元,为“四强两区一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养护、改造,争取农村公路各项上级补助资金5.64亿元,推动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建设,切实打通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后一公里”。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3亿元,全力加快浦清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现年内建成通车,进一步完善全市高速交通网络。市级拨付0.26亿元玉林福绵机场航线培育资金,争取自治区机场运营补贴300万元,航线网络进一步完善。六是挖掘消费增长潜力。筹措资金1375万元,成功举办玉林市第十届“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33消费节”和2022年广西首届餐饮文化博览会暨“味道广西”餐饮业发展论坛。其中“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全市销售车辆1287辆,销售额约1.93亿元;销售新家电5884台,销售额2650.51万元。“33消费节”共核销消费券1145.65万元,占全区13.8%,排全区第3位,带动消费2.69亿元。七是扎实推进财政金融联动。进一步规范PPP项目管理,梳理支出责任,积极推进PPP项目入库,全市入库PPP项目32个,投资额842亿元,总投资额全区第一。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逐步健全玉林市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好玉林市中小微贷款周转金业务,玉林金投集团全年累计发放贷款周转金15.91亿元,帮助278家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还款问题,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2863万元。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全市累计拨付2021年度贴息资金3.23亿元,撬动银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192.17亿元,拨付2022年度贴息资金1.29亿元,全市投放“桂惠贷”279.38亿元,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织密织牢“保障网”,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下大力气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全年民生支出302.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3.1%,始终保持八成财力用于民生事业。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财政筹措疫情防控资金4.94亿元,累计支出3.23亿元用于疫情处理、疫情防控相关的防护用品采购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凝心聚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持续用力,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市教育支出97.45亿元,占民生支出比重32.2%,同比增长2.8%,多年成为我市财政第一大支出,有效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持续实施玉林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支出5.51亿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和玉林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义务教育支出73.4亿元;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学校,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高中教育支出11.54亿元;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职业教育支出2.26亿元。三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全市社会保障支出64.48亿元,占民生支出比重21.3%,同比增长4.5%。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全市就业补助支出2.08亿元,多措并举开展稳就业、促就业工作,助力企业稳岗扩岗,努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持续加强各项社保保障力度,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5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1亿元,累计支出城乡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0.48亿元,筑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线,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资金32.10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63亿元,公立医院方面支出1.91亿元,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9.91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7亿元;全面落实低保提标扩围政策,农村低保标准从现行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5400元提高至600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7650元提高至9000元。四是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为牵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市农林水支出40.38亿元,累计筹措乡村振兴资金13.4亿元,支出12.84亿元,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五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全年节能环保支出4亿元。筹措九洲江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资金11.97亿元,加快推进九洲江、南流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2022年南流江支流水质优良率大幅提升,九洲江流域水质稳中有升。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6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水库及河道防洪治理、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围绕以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美建设的思路和目标,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争取0.86亿元用于玉林公园城市交通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一期)背街小巷和口袋公园项目,改造背街小巷637条,口袋公园若干。安排0.3亿元用于一路一带一中心项目,安排0.33亿元用于城市道路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城市人文魅力和宜居品质。
4.强化监督兜底线,风险防范化解体现新成效
一是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发挥基层“三保”工作专班职能,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原则,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确保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全市“三保”需求240.46亿元,预算安排240.47亿元,不留预算缺口,密切跟踪基层“三保”支出执行情况,强化资金调度,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教师群体工资均按时足额发放,部门运转平稳,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稳妥有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通过整合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化解或缓释到期债务压力,已完成投资集团、交旅集团与北部湾银行等金融机构21.22亿元的展期工作。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根据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了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22年功能企业核查调研、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三公”经费全面自查、内部政治巡察和内部检查等工作,并做好后续监督整改。
5.激发发展活力,财政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市本级预算统筹资金3756万元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增强投融资和运营能力。落实资金1000万元支持“僵尸企业”出清有关工作,全力支持推进投融资改革。二是稳妥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制定《玉林市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做好基数上划和资产清查、债务清查等工作,目前已实现基层两院在市级统发工资。三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管理。以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为目标,遵循“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财政评审理念,加快49个重点项目评审,开展结(预)算备案项目监督检查,全市共完成审查工程项目1730个,项目送审投资额145.16亿元,审定金额131.74亿元,审减13.43亿元,审减率9.3%。四是加快建立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印发《玉林市市直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机关绩效考评挂钩暂行办法》,重点审核并集中公开了2022年玉林市本级30个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市直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财政重点监控90个项目(涉及金额3.97亿元)进行实地核验和跟踪,根据监控结果,提出调整预算16个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167万元,财政重点监控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重要参考依据。对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重大支出事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申请2023年市直预算的事前评估重大项目12个,资金约2.5亿元,评估审减资金2亿元,压减率80%,切实把好前置关口。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有力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发展成果未能充分体现在税收上来,财源建设基础尚不够牢固,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刚性支出需求居高不下,基层“三保”、政府债务化解等方面压力逐年加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财政暂付款规模大,因土地出让收入没能如期实现,无法按时清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围绕“五个基本形成”“五个显著提高”,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三个方面发力(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强“四强两区一美”财力保障;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加大投资力度;兜牢“三保”底线等);在五个方面提效(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建设壮美广西玉林新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458.8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3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0%;转移性收入378.50亿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250.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53亿元;调入资金62.34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8.05亿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458.87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4.50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0%,继续加大力度向民生领域倾斜,重点支持改善民生和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转移性支出6.2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8.09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20.5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2亿元(市直19亿元,玉东新区6.3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8.5%;上级补助收入45.81亿元(市直44.21亿元,玉东新区1.60亿元);上解收入4.62亿元(市直4.6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50亿元(市直12.05亿元,玉东新区0.45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22亿元(市直10.80亿元,玉东新区7.42亿元);调入资金14.04亿元(市直13.54亿元,玉东新区0.50亿元)。
(2)市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20.52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09亿元(市直88.06亿元,玉东新区8.03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6.1%;上解上级支出3.05亿元(市直2.22亿元,玉东新区0.8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14亿元(市直3.1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24亿元(市直10.81亿元,玉东新区7.43亿元)。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98亿元(市直0.90亿元,玉东新区0.08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87.6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5.6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1.7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39.5%,转移性收入42.02亿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3.1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8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4.10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87.6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0.63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35.7%,调出资金62.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73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00.66亿元。包括: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72亿元(市直76.09亿元,玉东新区11.63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6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83.1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0亿元(市直0.2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3亿元(市直1.9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81亿元(市直8.25亿元,玉东新区2.56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00.6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4.74亿元(市直64.11亿元,玉东新区10.63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4.1%,转移支付支出1.10亿元(市直1.10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市直13.50亿元,玉东新区0.5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82亿元(市直8.26亿元,玉东新区2.5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851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4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85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36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万元,调出资金438万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465万元(市直1457万元,玉东新区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4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465万元(市直1457万元,玉东新区8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7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万元,调出资金438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3.28亿元,增长7.5%。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4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89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74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3.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04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6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8%。
(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9.7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4.2%。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1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31.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06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9.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49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59.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3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2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6.2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4%。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5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6.99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2.75亿元(市直92.08亿元,玉东新区0.6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6%。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4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89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74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0.3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6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8%。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4.98亿元(市直94.55亿元,玉东新区0.43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7.5%。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1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31.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06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9.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49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59.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2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6.2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4%。
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2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9.90亿元。
(六)市级重点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是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招商工作经费0.3亿元,围绕重点产业链群,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用于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安排稳工业发展项目资金0.6亿元,围绕打造“四强两区一美”,构建工业“2+5+6”产业体系,提高产业竞争力;足额安排科技支出2.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百分之二,不断创造发展新动能;安排桂惠贷、风险补偿金0.74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教育支出9.79亿元,包括学校运行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全力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项目经费2.87亿元,包括土地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菜篮子”工程项目和粮食安全补助等,全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安排疫情防控支出0.25亿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19亿元,包括市本级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7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本级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0.45亿元,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安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资金0.6亿元,包括一带一路绿化提升工程和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获得感和幸福感;安排环境卫生项目资金1.36亿元,包括绿化维护,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应对气候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往年生态环境续建项目,环卫市场一体化服务承包费,垃圾焚烧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等,全力打造绿色文明城市。
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安排两新党建工作组织员工资补贴、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选聘及工资补贴、干部教育培训费等910.83万元。
四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力保障发展安全。安排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4.35亿元,安排一般债券付息及发行费3.01亿元,安排消化暂付款资金1亿元,安排PPP项目付费29.79亿元等。
(七)2023年“三保”预算编列情况
基层“三保”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正常运转,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必要要求,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压舱石”,2023年市级“三保”支出预算安排57.4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34.39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等基本民生领域;保工资支出安排20.37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工资、绩效及五险一金等发放;保运转支出安排2.65亿元,主要是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级已拨付了本年度维持行政运行必须的基本支出,以及部分上一年度结转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3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林实践的起步之年,更是把建设“四强两区一美”战略部署推向纵深,谱写玉林新篇章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五个基本形成”“五个显著提高”,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切实履行财政职责使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为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经济增长进入广西第一梯队打好财政基础。
(一)壮大财政实力,切实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一是围绕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挖掘税收潜力,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增加可用财力。二是深耕财源建设,紧紧围绕地方税收指标研提产业支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科学论证抓投资、促招商、上项目、建园区,对地方产值、税收等贡献指标,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项目,将财源建设与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三是加大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华友、柳钢中金、超华等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一批产业链项目投产达产,实现税收增量。四是建立土地供给情况动态把握和分析机制,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行为,增强土地出让可持续性,实现国有土地出让良性循环。五是充分结合国家战略规划,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做实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上级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六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预算资金与部门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使用,加强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财政资金与产业基金、信贷资金、社会资本联动,加强国有资产、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统筹盘活,切实增强政府财政统筹调控能力。
(二)聚焦提质增效,持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落实提升效能要求,谋划好每一项财政政策,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推动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一是超前发力做好跨周期调节,做好跨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确保快支出、早见效。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办理规则,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把更多的财政资金腾挪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直达资金管理,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增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惠企利民的政策效果。四是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做实做细项目储备,优化债券使用方向,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把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顶梁柱”,千方百计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突出精准有力,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着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巩固减税降费成果,着力纾解企业困难,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减负增效。二是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打造“四强两区一美”,构建工业“2+5+6”、农业“1+10+4”、服务业“1+3+N”产业体系,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推动财金融合,积极争取更多中央和自治区政策、金融工具和资金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到产业振兴上来。三是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落实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新增上规工业企业奖励等政策,推进“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千企技改”工程,着力改造升级“老字号”,推动产业基础再造。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四是支持实施科技强玉三年行动,聚焦机械制造、新材料、中医药(香料)等产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确保年度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二。五是着力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做好PPP项目财承空间利用效率分析,抓好项目培育和储备工作,积极申报自治区2023年度重点推进项目,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按规定及时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六是稳定和扩大消费。围绕构建服务业“1+3+N”体系,进一步提升传统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倡导绿色消费、拓展农村消费,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四)聚力保障重点,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严格按照两个“只增不减”原则,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确保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是落实社保和就业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确保按时发放。做好民生投入资金保障工作。高效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促进就业提质扩容。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三是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围绕市委提出的农业“1+10+4”要求,全力推进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落实“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的有关要求,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取得新成效。四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和补助标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新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推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高效统筹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力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五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南流江、九洲江治理,对接落实第三轮九洲江生态补偿资金,加快落实第三轮补偿资金使用方案,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水质稳定达标,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为加快建成“四强两区一美”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六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筹集管理,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快支出进度。七是推进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多渠道筹措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丰富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
(五)激发发展活力,持续健全完善现代财税体制。以改革的高度实现发展的“加速度”和稳增长的“有力度”。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运行更有保障、经济发展更有活力的市与城区财政体制。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深入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应用,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扩展产品销售渠道。三是推进国企改革,统筹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助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推进资产整合注入,加快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稳妥开展企业信用等级提升工作,优化业务发展方向、资源配置效率,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保障基层“两院”上划后的经费需求,确保财物统管改革后经费保障不低于改革前保障水平,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平稳过渡。五是加快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统一公共收付系统上线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监管体系。
(六)严抓监督管理,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治理,开好规范举债“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稳妥推进并抓实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工作。整合各类资产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多方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力争全市2023年债券利息按期兑付。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机制,加强县级“三保”预算审核,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三保”运行全过程监控机制,防范“三保”风险。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改进资金管理、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围绕减税降费、惠民惠农、债务化解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确保2023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