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玉林市博白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
关于博白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连续三年来疫情持续多点散发的影响,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尤其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缓税和降费等有关税费政策,我县各相关企业税收大幅减收。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在困难中谋发展,在挑战中求突破,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有效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三保”任务,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收支平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7006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25450万元,自治区级收入7771万元,县级收入83785万元。
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85万元中,税收收入55107万元,增长0.2%;非税收入28678万元,增长10.6%,自然口径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5.8%,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剔除市县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等一次性因素后增长14.1%,居玉林市第一,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8.3%)32.4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8%,比去年同期(69.1%)提高0.7个百分点,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和玉林市税收占比的绩效考评指标任务。
上级补助收入595099万元,同比增长6.4%,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共较上年增加52036万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1117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51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5011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5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38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2400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114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321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3054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305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121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7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38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7017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88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3469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50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39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5463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310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479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897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05万元,灾害防治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62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5251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2954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2900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37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782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279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968万元,净结余0万元)。
调入资金5051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50000万元,本年基金超收入30%调入519万元)。
政府债券收入4928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0987万元,新增一般再融资债券28300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414 万元。
汇总上述各项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09072万元。
(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强化预算执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5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7.3%,增长1.4%。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06万元,完成预算的92.9%;国防支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共安全支出25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4.7%;教育支出2352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6%;科学技术支出7401万元,完成预算的9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46万元,完成预算的98.1%;卫生健康支出5298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节能环保支出12472万元,完成预算的96.9%;城乡社区支出32183万元,完成预算的95.7%;农林水支出995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4%;交通运输支出9914万元,完成预算的97.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20万元,完成预算的9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76万元,完成预算的94.8%;金融支出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7%;住房保障支出22702万元,完成预算的9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65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他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债务付息支出8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上解支出9106万元。具体项目是:出口退税专项上解2万元,国地税合并改革税务经费基数上解1078万元,人武部经费上解8万元,出口退税基数地方负担上解15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上解428万元,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上解26万元,药品监督部门经费上解26万元,代征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上解219万元,税务经费上解692万元,自治区集中城建税(4%)上解96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312万元,农垦企业税收增量上解35万元,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数上解(卫生、教育、国防)基数上解610万元,公共文化领域基数上解9万元,其他上解2465万元,直管县对市上解2947万元。
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700万元。
综合上述收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090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773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1678万元,其中:专项结转31678万元,净结余为零,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从支出执行情况看,各项支出均属正常。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规定,现将2022年我县本级预备费安排、动用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执行情况予以说明。
1.预备费执行情况。年度预算2000万元,实际动支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万元,教育支出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万元。从动支预备费的具体签批情况看,其程序和用途都是正常的。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年度预算总计为4609万元,支出总计为3669万元,同比下降18.74%,较年初预算节约940万元,主要由于我县严格落实中央有关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及部分预算项目受疫情影响调减或取消支出预算。其中:车辆购置费支出299万元,下降2.61%,车辆运行费支出1201万元, 下降12.14%,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下降21.97%,会议费支出540万元,下降26.13%,培训费支出1455万元,下降22.89%。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30393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058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999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18702万元,市对县补助收入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240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6451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993万元,调出资金5051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941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正常。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预算法》关于完善政府预算框架体系的要求,需单独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由于我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较小,其收支统筹暂并入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中反映,待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增加时再单独核算反映。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是当年度玉林市下达我县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滚存结余为63万元。
(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1125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3088万元,当年支出10649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9110万元。收入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6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845万元。支出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2826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县政府债券资金9168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987万元,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28300万元;新增专项转贷债券42400万元。
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987万元,支出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具体用于:一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项目3807万元;二是博白县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项目800万元;三是博白县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844万元;四是博白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4157万元;五是博白县2022年城市背街小巷改造项目145万元;六是博白县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1610万元;七是博白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1925万元;八是博白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829万元;九是博白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500万元;十是博白县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091万元;十一是博白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项目69万元;十二是博白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十三是博白县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2210万元。
2.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283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线下反映)主要用于还到期的政府债券28300万元。
3.专项转贷债券42400万元,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一是博白县学前教育29所幼儿园建设项目12000万元;二是博白县粮食系统危房改造项目(那林镇、水鸣镇、新田镇、大坝镇)6700万元;三是博白县城区充粟水库引水工程19700万元;四是博白县中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项目4000万元。
全县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执行数)425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8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6800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419601.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2836.8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6765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由于我县2022年财政决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上述收支情况可能会略有变化,待其汇编完成并呈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再按法定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财源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一是抓好组织收入,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85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增长13%,居玉林全市第一,高于全市平均增速(3.5%)9.5个百分点。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经济增长。通过落实预算、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通过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融资,大力支持我县王力大道、城南产业园以及龙潭产业园区内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拉动县域经济投资增长,培植新兴财源。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县教育、环保、水利、交通等各项民生发展,2022年,全县共争取到上级追加项目专款26.52亿元,争取到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34亿元。四是加快推进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财税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财政收入应收尽收。目前,财税综合信息平台整体框架已构建完毕并采集相关信息约18万条;加油机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已建成并于2022年5月份投入运行,2022年5-12月份入库税收188.45万元,同比增收41.69万元,增长了28.41%。
2.全面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稳住经济大盘。一是加大留抵退税工作力度,2022年,全县增值税留抵退税48386万元,其中地方增值税留抵退税11238万元。二是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全县共投放2458笔“桂惠贷”,惠及企业2051户,投放金额30.37亿元,投放金额位列全市第三,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2.59%,申请财政贴息5424.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贴息2169.88万,县财政贴息3254.82万元),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5424.7万元。三是争取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4.24亿元,同比增长13.07%,形成支出2.91亿元,支出进度68.8%,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四是积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加强与玉林市融资担保公司的沟通联系,由县财政出资1300万元注入玉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共为128户博白区域客户累计担保9142.1万元。五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并对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金额为52998.8万元,预留比例达到94.66%。六是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累计为860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减免房屋租金1012.62万元,已提出申请且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均已落实到位。七是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共通过119家企业缓缴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65.49万元,失业保险8.6万元,工伤保险3.77万元,合计缓解377.86万元。八是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共为505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金额608.65万元,受惠职工13174人。
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力保障民生福祉。一是加快资金分解下达,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在财政收支困难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六保”促“六稳”,集中财力保民生。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3958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7.3%,同比增长1.4%,其中民生支出648365万元,同比增长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7%,民生支出保障进一步加强,有效保障了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等政策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执行进度,确保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自治区财政厅共下达我县直达资金30.55亿元,支出29.33亿元,支出进度达96%,超出自治区要求的支出进度3.9个百分点。三是大力支持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共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亿元,支出3.7亿元,支出进度100%。四是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筹措疫情防控资金0.82亿元用于疫情处理、疫情防控相关的防护用品采购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印发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管理操作指南等管理办法。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贯穿事前绩效评估环节,把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贯穿到2022-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对县直重点部门和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审核范围涉及5个重点县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3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强化事前评估审核机制,共核减2022年不合理预算支出1.23亿元,切实做到把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和必要处。三是严格资金跟踪问效。聚焦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共选择了9个重点项目、3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金额分别达到10047万元和1143万元。9个重点项目评价结果等次为一等的3个,二等的5个,三等的1个;3个部门整体评价结果等次为二等的2个,三等的1个。
5.狠抓国有资产整合运营,盘活国有资产。深入整合我县常规资产和大宗资产,注入中博集团等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进行统一经营,把一些长期闲置、沉淀的“死资产”变成“活资产”,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到博白县经济社会建设。全县累计整合常规资产和大宗资产128.62亿元注入中博集团等国有企业,为国有企业融资能力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全县实施“33362”工程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6.强化财政监督管理,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一是足额编列“三保”预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动建立便捷、高效、安全的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共清理确认了我县一人多卡数量63348人,审核汇总了我县432719人“一卡通”基础信息。2022年,在一卡通系统成功发放惠农惠民补贴项目资金共19689.64万元,受益人次数为505248人次。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通过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成效,强化财政收入和支出监督检查,组织对各镇财政所2021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村级账务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衔接资金检查工作,抽查了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14041万元,重点检查产业资金、以工代赈等,抽查比例38%。同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衔接资金使用部门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会计监督。四是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2022年,共委托评审项目180个,送审金额248310.33万元,审定金额228582.41万元,核减金额19727.92万元,核减率7.95%,切实提高投资评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效益。五是防范金融风险,扎实做好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化解,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各位代表,总体来说,2022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力下降的严峻形势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这是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和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体财税干部同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财政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受疫情形势持续演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土地市场动力不足和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我县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稳收入面临相当大的挑战;二是我县上规模、有质量、对财税增长贡献大的企业不多,支撑财税主要增长的税源依然紧缺,投资拉动税收增长不足,部分税收向县外流出,税源培植亟需加力;三是财政自给率仍然偏低,2022年12月底,我县财政自给率扣除落实增值税退税政策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等因素后为14%,比上年同期(13.1%)增长0.9个百分点,预计我县财政自给率低于20%的局面一段时期内都将难以改善;四是落实“三保”政策,刚性支出逐年增大,库款保障水平低,资金调度困难。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进入高质量发展冲刺阶段,能不能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开辟新局,关键在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博白县经济会议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形势,2023年我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博白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五个基本形成”“五个显著提高”,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三个方面发力(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强“33362”工程财力保障;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加大投资力度;兜牢“三保”底线等);在五个方面提效(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加快推进“33362”工程,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县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县主要经济预期目标,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目标129000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中央级收入32169万元,自治区级收入11301万元,县级收入85530万元。
按征管部门划分,税务部门安排106000万元,增长11.3%;财政部门安排23000万元,增长5.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3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1%,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1530万元,较上年实绩下降6.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2%,比上年实绩下降5.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安排34000万元。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地方财政自给率达到12.4%,较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上级补助收入安排484722万元。其中:1.返还性收入安排1117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安排11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安排1951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安排5011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安排5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安排638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安排2400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453643万元(体制补助收入安排321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1749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安排6235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安排344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安排255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安排305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安排27017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安排259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安排2769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206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6022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7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82111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8852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7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23802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9821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15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安排2500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28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2674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9908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安排31678万元(上年结转)。
调入资金安排98000万元(从基金预算调入)。
债券转贷收入安排37100万元(一般债再融资)。
综合上述各项收入,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73703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737030万元,其中: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86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1.8%;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990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1678万元;上解支出7483万元,本级安排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710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今年总收入、总支出预算安排比上年增加27730万元,增长3.9%,主要是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再融资)预计37100万元,相应安排还本,总支出相应增加。)
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8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76万元,增长12%(主要是今年直接安排绩效到各预算单位,相应安排支出增加);国防支出412万元,增长48.2%(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221万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2277万元,增长7.6%(主要是今年直接安排绩效到各预算单位,相应安排支出增加);教育支出215531万元,增长7.3%(主要是今年直接安排绩效到各预算单位,教师队伍占全县干部职工80%以上,以致今年预算增长较大);科学技术支出630万元,增长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39万元,增长2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17万元,增长2.1%;卫生健康支出44643万元,下降2.2%;节能环保支出3314万元,增长5%;城乡社区支出12351万元,下降1.4%;农林水支出82969万元,下降3.2%(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3405万元,相应减少安排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2135万元,增长256.5%(主要是今年上级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净增7984万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18万元,增长655.8%(主要是今年直接安排绩效到各预算单位和安排企业奖补资金补贴较上年净增4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万元,增长0.6%;金融支出1000万元,增长566.7%(主要是桂惠贷财政贴息县配套资金安排增加支出8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45万元,增长7.7%;住房保障支出21670万元,下降18.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6万元,增长82.9%(主要是今年增加产粮大县产油上级补助资金213万元,支出相应增加);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2783万元,增长20.9%(主要是今年直接安排绩效到各预算单位,相应安排支出增加);预备费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20203万元,下降45.2%;债务付息支出8034万元,增长5%;债务发行费支出2万元,增长100%。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18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3547万元(含定额公务费119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016万元、专项公务费3933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063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0142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18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349万元、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150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67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6496万元(含离退休工资902万元,村干部补助、寄宿生补助、优抚对象补助、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城镇士兵安置补助、高龄补贴费、遗属补助、五保供养、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等83049万元,助学金2295万元,其他补助250万元);对企业补助1757万;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57220万元;债务还本、利息及费用支出8036万元;预备费及预留22203万元。按支出分级情况是:县本级安排598244万元,乡镇级安排42617万元。
上解支出7483万元,具体项目是:出口退税专项上解2万元,国地税合并改革税务经费基数上解1078万元,人武部经费上解8万元,工商部门上划上解428万元,质监部门上划上解26万元,药品监督部门上划上解26万元,税务经费上解692万元,代征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上解219万元,外贸出口退税上解153万元,集中城建税(4%)税收上解104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312万元,农垦企业税收上解40万元,医疗卫生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数上解267万元,教育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数上解311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解20万元,预备役部队经费基数上解32万元,公共文化领域基数上解9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上解1209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分担资金上解2547万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258430万元,收支安排平衡。
收入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4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91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9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41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再融资)28000万元。
支出具体项目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20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26777万元,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76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07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4128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910万元;农林水支出4612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4482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130万元;其他支出17839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32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46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318万元;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政府债券专项债还本支出28000万元(线下反映);调出资金98000万元。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3万元,支出安排6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为0。均是玉林市下达我县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于目前我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尚小,再加上企业未能实现盈利,其收支统筹暂并入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中反映,待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增加时再单独核算反映。
(四)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7881万元,支出安排11404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3833万元,加上上年累计结余6911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82943万元。收入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300万元。支出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0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975万元。
(五)2023年“三保”预算编列情况
基层“三保”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正常运转,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必要要求,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压舱石”,2023年我县“三保”支出预算安排45.87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17.2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等基本民生领域;保工资支出安排27.3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工资、绩效及五险一金等发放;保运转支出安排1.36亿元,主要是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六)2023年重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情况
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和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以及发展规划等规定,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县财政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对预算资金达500万元以上(含)且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9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及时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上述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填报,并提出初审意见。具体项目绩效评估如下:
1.小学教育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学校保安):预算总金额4616.64万元,月工资2800元。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向各小学安排校园专职保安,实现校园安防建设4个100%动态达标。
2.地方附加安排均衡教育经费:预算总金额1200万元。分别实现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总投资291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总投资814.3万元、博白镇第八小学供电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94.7万元,达到有效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办公条件。
3.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预算总金额800万元。用于预防、制止和侦查毒品犯罪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4.高龄补贴:预算总金额1200万元。用于对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让以上年龄段的老人获得美好生活的幸福感。
5.城区环卫市场化运作:预算总金额3482.05万元。完成全县道路约249.8万平方米面积清扫和8座公厕保洁、2座垃圾中转站管护,达到《博白县城区环卫服务考核评分标准方案》考核标准,使县城区整体市容市貌有很大程度的提升。
6.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总金额1872.07万元。确保县级衔接资金投入达到自治区每年增长要求,完成2023年度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保障2023年衔接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费支出。
7.桂惠贷县配套财政贴息:预算总金额1000万元。按照2个或3个百分点利差比例进行补贴,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全县每年投放约 25 亿元优惠利率贷款,惠及1000家以上市场主体,努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按照自治区补助资金文件下达时间,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应贷尽贷”“应贴尽贴”,倾力支持我县地方经济实体。
8.南流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预算总金额2000万元。通过应收尽收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防止污水横流,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确保南流江、九洲江流域水质持续向好提升,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两江流域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生态平衡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
9.工业集中区园区建设资金:预算总金额800万元。完成博白县九洲江产业转移园道路建设(3、4、5号路)项目工程、城南产业园总体规划及环评规划、城南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地质调查报告修编、迁移城南产业园35KV、10KV线路安装工程、博白县林产品综合经销物流项目(一期)平整土地工程。
三、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将紧紧抓住自治区实施“1+1+4+3+N”发展战略和全面融入玉林市“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发展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五个基本形成”“五个显著提高”,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切实履行财政职责使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33362”工程,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守底线、促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加大财源建设,助推经济发展。一是加强园区建设,精准招商,出台相关政策,充分调动乡镇招商引资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积极盘活镇的资产探索整村招商,努力培植新税源。二是整合治税办力量,成立财源办,发挥财税综合信息平台作用,利用科技手段,强化税源监控,加强税收监管,堵塞税收漏洞。三是强化工程项目税收管理服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避免税收外流。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实行一楼“铺面经济”,努力增加国资收益。五是深挖增收潜力,尽快推动园区闲置土地盘活和违规建筑处罚,加快推进河沙、旱改水指标出让、零星地块出让、加油站、闲置土地、矿山等资产盘活工作。六是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通过纳入绩效考评,调动各镇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
(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秩序,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全力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切实守住“三保”底线。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资金支出进度,特别是直达资金、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衔接资金、环保等资金的支出进度,明确部门支出责任,采取倒逼机制,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落实过紧日子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好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在“减”的大背景下,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纪律,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该减的税费减到位,该退的税费退到位,该缓的税费缓到位,该征的税费征收好,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收、多征税费,严禁异地引税费,坚决制止虚收空转等行为,科学统筹好“减”与“收”的收入关系。
(四)强化财政监督,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切实履行“三保”主体责任,足额编列“三保”预算,落实好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健全“三保”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财政运行的保障和督导工作,及时掌握财政运行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和风险隐患,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保持高度警觉,避免挤占“三保”预算资金而加大“三保”风险,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二是守牢政府债务红线,针对财政运行重大风险、廉政风险等,提出务实管用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堵塞漏洞,提高风险处置能力。特别是防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风险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倒排工期,加快债券支出进度,尽快形成项目实物工程量。三是强化国有企业监管,完善国有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国有企业债务结构和融资成本,加强对筹融资的监控,强化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四是抓实财政暂付款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资金调度机制,加快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重点清收违规出借用于企业偿债、收储土地和垫付项目建设等资金,严格控制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确保2023年末暂付性款项余额有较大削减、只减不增。五是依法开展财政监督,突出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非税收入征收、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债务化解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和动力。一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国有资产调剂共享机制。二是加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步伐,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管理执行、财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有效衔接。三是强化国有企业管理,突出主业,做强实业,把主业做深做精,努力成为本行业、本领域的“领头羊”。积极布局新经济,促进产业结构化升级,谋划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落实,推动区域产业发展,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四是深入挖掘国有资产整合,强化资产管理,努力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目的,大力推进农地入市,全力推进大宗资产整合,转变注入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全面提升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五是增强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持续扩大桂惠贷惠企覆盖面,按规定及时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入推进清廉财政机关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尤其重大,使命光荣,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笃行不怠,进一步增加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快推进“33362”工程、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县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向博白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