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玉林市博白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报告
关于博白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报告
——2021年2月26日在博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博白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困难中谋发展,在挑战中求突破,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财税改革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590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1%,比上年下降7%(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6260万元,下降13.9%;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11573万元,增长26.9%;上划中央其他税收收入3万元;上划自治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12810万元,下降11%;上划自治区环保税收入17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划自治区其他税收收入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下降7.3%。按征管部门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18036万元,下降6%;财政部门组织收入41047万元,下降10%。
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19万元中,税收收入60042万元,下降6.6%;非税收入48377万元,下降8.2%,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4.62%,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
上级补助收入680043万元。其中:1.返还性收入1147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51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5011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5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93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2400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62575万元(体制补助收入321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844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76179万元(含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080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0872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27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37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6947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43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597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54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31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4931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3079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207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97万元,资源勘探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98万元,灾害防治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6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621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5996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172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266万元,净结余0万元)。
调入资金471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46900万元,本年基金超收入30%调入295万元)。
政府债券收入366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5000万元,新增一般再融资债券11600万元)。
汇总上述各项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89523万元。
(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强化预算执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7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7.8%,增长10.4%。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国防支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公共安全支出268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4%;教育支出2143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9%;科学技术支出890万元,完成预算的9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卫生健康支出1409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9%;节能环保支出53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城乡社区支出17240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农林水支出127427万元,完成预算的98.5%;交通运输支出25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6.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77万元,完成预算的96.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4.1%;金融支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97.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住房保障支出4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7.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48万元,完成预算的92.7%;其他支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债务付息支出6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上解支出3648万元。具体项目是:出口退税专项上解2万元,国地税合并改革税务经费基数上解1078万元,人武部经费上解8万元,出口退税基数地方负担上解15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上解428万元,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上解26万元,药品监督部门经费上解26万元,代征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上解219万元,税务经费上解692万元,自治区集中城建税(4%)上解99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312万元,农垦企业税收增量上解27万元,医疗卫生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数上解267万元,教育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数上解311万元。
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100万元。
综合上述收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895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7046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058万元,其中:专项结转19058万元,净结余为零,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从支出执行情况看,各项支出均属正常。
需要说明的是:
1.由于我县2020年财政决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上述收支情况可能会略有变化,待其汇编完成并呈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再按法定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规定,现将2020年我县本级预备费安排、动用情况予以说明:年度预算2000万元,实际动支1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农林水支出3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4万元。从动支预备费的具体签批情况看,其程序和用途是正常的。
3.2020年,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三保”,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上级下达我县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20807万元。具体如下:①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困难群众救助、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医疗救助配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兜底等“三保”支出资金共19451万元;②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六稳”“六保”资金共870万元;③用于野生动物禁食补偿支出486万元。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34782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621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959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10548万元,市对县补助收入3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2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23003万元,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97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4782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6821万元,调出资金471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80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正常。
(四)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1014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005万元,当年支出917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7665万元。收入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774万元。支出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3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3447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县政府债券资金8680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5000万元,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1600万元;新增专项转贷债券27200万元,自治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23003万元。
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5000万元,支出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具体用于: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5000万元,其中交旅投公司19544万元,城投公司5456万元。
2.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16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线下反映)主要用于还到期的政府债券11600万元。
3.专项转贷债券27200万元,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县城投公司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11000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1000万元,工业集中区九洲江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2500万元,博白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第二阶段管网工程人民北路、南城路经人民中路、南州路、兴隆西路管网工程项目2700万元。
4.自治区抗疫特别国债23003万元,具体用于:县皮肤病防治院发热门诊、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750万元,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3380万元,中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370万元,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310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感染楼工程项目1500万元,县人民医院区域影像数据中心建设项目80万元,博白县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项目7200万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270万元,博白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项目400万元,博白县卫生应急队伍设备购置项目50万元,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1200万元,博白县卫生监督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购置2250万元,博白县困难群众救助缺口资金安排3393万元,安排野生动物禁食补偿支出1850万元。
全县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核定我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92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5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7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91555.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4620.2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6935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债务限额内。
(六)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等文件的要求,引导预算部门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取了2019年县直单位的62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并对部分扶贫资金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绩效评价财政资金规模240409.92万元,占2019年我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量的35.96%,评价资金量比上年增长8.42%,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全面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有关政策情况
1.全力以赴抓收入,财政收入目标得以实现。一是根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及时量化分解任务,加强组织收入进度督查,认真做好收入分析预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入库。二是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动态,认真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降费政策,让各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利好,进一步激发其发展动力,为财政收入添砖加瓦。四是及时通报,共享信息。财税部门已建立每月协商制度、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制度,对财政收入的走势定期会商,对涉税信息全面共享。1-12月共编发各类报表900多份,为各级领导、各部门科学研判、全面审视财税运行趋势,及时谋划应对措施提供有利依据。2020年全县完成财政收入15.91亿元,占年度预算目标任务100.1%。
2.精打细算抓支出,确保财政支出稳定增长。围绕全年预算执行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支出任务,分解压实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提高预算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聚焦“三保”、脱贫攻坚、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秉持“旱干事、快干事、旱见效”原则,及时兑现兑付各项重点支出。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775万元,增长10.4%。一是进一步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工资调整、乡镇补贴调整、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遗属提标等相关政策,足额按时发放工资,确保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全年人员经费类支出达29亿元。二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筹措财政扶贫资金5.82亿元,着力弥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扶贫产业孵化基地、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建设。四是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南流江和九洲江水质,投入5.21亿元治理南流江和九洲江。五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全年教育支出21.44亿元,同比增长1.8%。同时,为了能顺利通过国家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验收,博白通过平台融资19.2亿元投入义务教育。六是安排2.78亿元(含上级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七是着力关注“三农”。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发放各项惠农补贴,全年共发放各项惠农补贴1.62亿元;继续投入0.52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相关配套设施;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年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0.77亿元;安排资金2.96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农村环境治理、农村改厨改厕、乡村振兴建设和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八是坚定不移抓稳定促和谐。安排扫黑除恶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经费4523万元,严厉打击涉枪涉暴涉毒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打造平安博白。九是安排19.74亿元,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创业就业政策、助力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3.深化改革发展,实现财政管理精细化和规范化。一是继续深化预算改革,实施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综合平衡预算;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加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约束;实施预决算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上级转移支付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进一步提升预决算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全覆盖实施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实现了支付信息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优化资金支付流程,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付效率,实现了支付无纸化,为下一步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奠定了基础。三是政府采购工作更高效规范。从2020年1月1日起启动和完成了我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建设工作,实行网上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全年各采购人申请完成采购计划备案申请4613笔,累计备案金额20亿元。四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结算评审工作,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委托评审项目290个,送审金额13.49亿元,审定金额12.62亿元,核减金额0.87亿元,核减率6.46%。五是继续推进我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做好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数据的核对,足额安排县级配套资金。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印发了《博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白县龙潭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发〔2020〕14号),为加快龙潭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政策导向。
4.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一是认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组织人员对2018年-2020年重点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整改通知,要求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二是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加强我县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2020年,财政部门对我县公立医院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反馈和移交问题。三是加强对基层财政所财务收支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同时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四是加强农村财务监管。继续推进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管理,将全县所有农村会计核算纳入平台管理;在抓好农村财务审计的同时开展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五是坚决处理违法违纪问题。2020年,我县对不依法设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的一单位做出处理决定。
5.严控一般性支出,统筹化解债务风险。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的有关精神,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法定支出、民生支出,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和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全年共压减一般性支出1301.52万元;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防止资金的“二次”沉淀。截止到2020年12月底,2017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18711万元已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并形成实际支出;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统一部署,严格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通过合适期限的金融工具缓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集中到期压力,厘清政府和企业偿债责任,盘活各类资金资产,按照已定部署稳妥推进化解隐性债务。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国有企业发展大局,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重点推进政府经营性公司资源整合归并,全力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一是聚焦主业。将县城投公司进行资源整合重组,聚焦主业,错位发展,实行专业化运营,提升运行效率。二是经营性资产整合。按照功能定位对政府经营性公司业务板块进行调整,将县属其他经营性资源资产进行整合归并,将行业优质资产注入公司,不断增强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筹建了博白交旅投资有限公司、博白县博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将行业资源进行整合归并,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力度,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三是根据《中共博白县委员会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财政部门代表县政府向人大作了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我县2019年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第一次公开亮相。
各位代表,总体来说,2020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这是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和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体财税干部同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财政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一是新常态下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由于经济增速放缓,财政增收空间狭小,可支配财力不足,而随着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各项民生发展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我县现有财力难以满足民生等公共事业及我县重点建设支出的需求,预算平衡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保障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导能力相对不足。二是我县财政运行存在一定的困难,“三保”支出压力加大,财政借垫款规模大且难清理,财政保障能力不强。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约束性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能不能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开辟新局,关键在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玉林市经济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形势,2021年我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强化支出标准的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县主要经济预期目标,2021年全县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69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2%。其中:按征管部门划分,税务部门安排125700万元,增长6.5%;财政部门安排43300万元,增长5.5%。按分级收入划分,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6720万元,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15720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13822万元,上划自治区环保税收入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72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72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3.97%,其中:税收收入安排6425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48470万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
上级补助收入安排553322万元。其中:1.返还性收入1147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51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5011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5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93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2400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79751万元(体制补助收入321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447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630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026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70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6947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18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4498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62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437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3787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151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407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09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13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84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099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19058万元(上年结转)。
调入资金95000万元(从基金预算调入)。
综合上述各项收入,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78010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780100万元,其中: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19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10.8%;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2099万元;上年结转的支出19058万元;上解支出3685万元,本级安排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60万元。
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1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45万元,增长1.9%;国防支出293万元,增长45%;公共安全支出19272万元,增长4.2%;教育支出206092万元,增长19.5%(主要是今年上级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比上年提前下达增加1079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比上年提前下达增加950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比上年提前下达增加221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4万元,增长5.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72万元,增长34.8%(主要是今年上级提前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672万元,而上年初预算没有此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67万元,增长1.5%;卫生健康支出109204万元,下降1.9%;节能环保支出3126万元,下降54%(主要是今年南流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预留经费较上年安排减少3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85万元,增长0.6%;农林水支出82767万元,增长21.8%(主要是上级追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665万元,而上年年初预算没有此项支出);交通运输支出3835万元,下降20.8%(主要是上年上级追加交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64万元,而今年年初预算没有此项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7万元,下降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万元,下降4.3%;金融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净增150万元(主要是今年复工贷款财政贴息县配套安排150万元,而上年没有此项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59万元,增长69.7%(主要是上级追加耕地开垦费较上年增加2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18万元,增长43.3%(主要是今年上级追加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资金1270万元,而上年初预算没有此项支出;住房公积金因增加控制数编等因素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安排66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0万元,下降15.1%;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2038万元,增长44.8%(主要是县应急消防科普教育馆建设资金89万元,而上年没有安排此项支出);预备费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49052万元,增长22.1%(主要是今年预留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膳食补贴12252万元,而上年没有安排此项支出;预留绩效考评奖励和一次性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60万元,增长10.5%。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56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066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15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12242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12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36万元、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596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3621万元;对企业补助517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17003万元;债务还本、利息及费用支出7100万元;预备费及预留51012万元。按支出分级情况是:县本级安排657035万元,乡镇级安排37163万元。
上解支出3685万元,具体项目是:出口退税专项上解2万元,国地税合并改革税务经费基数上解1078万元,人武部经费上解8万元,工商部门上划上解428万元,质监部门上划上解26万元,药品监督部门上划上解26万元,税务经费上解692万元,代征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上解219万元,外贸出口退税上解153万元,集中城建税(4%)税收上解1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312万元,农垦企业税收上解27万元,医疗卫生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数上解267万元,教育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数上解311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解36万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94160万元,收支安排平衡。
收入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807万元。
支出具体项目是:文化旅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支出24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6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150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56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954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4526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45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515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2598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89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50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299万元;调出资金95000万元。
(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3646万元,支出安排9781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828万元,加上上年累计结余5766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3493万元。收入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744万元。支出具体项目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0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744万元。
(四)全县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全县预算安排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为18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40万元减少98万元,同比下降5.0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0万元减少13万元,同比下降5.4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0万元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5.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500万元减少75万元,同比下降5.00%。
三、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抓住自治区实施“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发展战略和玉林市加快推进“东融”“南向”、着力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重大发展机遇,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守底线、促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突出支持创新发展,培育壮大优质财源。一是把抓产业、抓项目、抓实体经济作为着力点,把支持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与培植壮大财源税源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引进一批大项目,壮大骨干财源,夯实基础财源;二是全面落实“桂企贷”政策,大力支持新材料、机械、林产化工、健康食品、新型建材等重点企业一季度增产增效。推动柳钢中金500万吨镍铁冶炼项目、银亿新材料、博捷汽车零部件、鲁达木业、全生家居等企业技改项目竣工投产后产能增加,扩大生产;三是全力以赴支持龙潭产业园发展,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严厉打击“两违”行为,确保柳钢中金、正威集团等一批项目建设顺利,重点推动广西银亿、博白铭宝等4家批发业企业力争一季度实现增长25%以上。跟进服务宝中宝超市、博白南城百货、正兴家电、三菱电器等64家零售企业,力争一季度实现增长16%以上,壮大我县财源;四是加快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充分发挥我县城投、交旅投、教育投等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PPP项目,探索多渠道融资,支持博白县城镇化路网项目、博白县城东新区西北片基础设施PPP项目、博白县数据湖PPP项目,打造新兴经济体,拓展新型财源。
(二)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税收收入征管,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创新征管模式,规范收费行为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同时注重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会同县直各有关部门准确研判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的决策趋势,有针对性地向自治区、市有关部门汇报和对接,进一步争取自治区加大对我县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四是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经济和民生发展。五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对部门和项目支出进度的督查,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
(三)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各项建设需要。坚持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加大民生投入,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一是加快财政资源统筹盘活,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等不同渠道资金、不同年度资金的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及时清理收回部门预算结余资金、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投资评审核减资金和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加快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严格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制度,积极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二是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立足全局,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支持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改善困难群众、退役军人、五保户、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产生活,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卫生等群众关注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卫生等重点领域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战。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财政资金引导力度,深入推进乡村风貌改造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深入推进农村厕所厨房改造,支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点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全力打造博白的绿水青山;五是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四)突出健全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严格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管理工作,加强制度保障和约束,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抓好财政直达资金机制的落实,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着力提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大县本级库款统筹力度,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库款保障,强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资金保障责任。
(五)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向集团化转型升级,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进战略性重组和资源整合。按照功能定位对政府经营性公司业务板块进行调整,将县属其他经营性资源资产进行整合归并,将行业优质资产注入公司,不断增强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向集团化转型升级,成立镇级资产运营公司,统筹整合辖区内村一级的集体资产、产业和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形成有资产有实力的股份制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具体承接辖区内各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形成全县上下抓经济发展、抓财税收入的发展格局。二是深化实施金融工程,助推乡村振兴。按照“国资管理+股改企业+担保”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土地综合、盘活国有资产等划转到各国有公司用以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投入,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预期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四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县与镇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按照已出台的龙潭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龙潭镇进一步发展;五是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加紧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工作,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制;七是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着力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以及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新的奋斗,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科学理财,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能力,努力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确保“十四五”顺利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