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贺州市平桂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贺州市平桂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贺州市平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聚焦加快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区保持经济运行稳健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55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下同)增收12,187万元,增长15.4%,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94,619万元,同口径增长19.3%。其中,税收收入50,323万元,同比减收14,274万元,下降22.1%,完成年度预算的99.7%,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53,387万元,同口径下降17.3%,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疫情反复、碳酸钙产业减收和落实其他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税收减收;非税收入41,232万元,同比增收26,461万元,增长17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55万元的45.0%,主要由于耕地占补指标交易收入增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6,30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383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5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8万元,收入总计406,782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38,500万元,同比增支10,562万元,增长3.2%,完成年度预算的91.7%。主要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从而支出适当增长,但由于上级库款调度远低于预期导致支出执行未达年度预算数。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27,21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5万元、年终结余22,111万元,支出总计406,782万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394万元,同比减收19,481万元,下降22.4%,完成年初预算的5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1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34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4,300万元,收入总计203,201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668万元,同比增支84,955万元,增长94.7%,完成年度预算的64.2%。加上调出资金4,137万元、年终结余24,396万元,支出总计203,201万元。收支相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63万元,同比减收11,721万元,下降93.1%,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因为平台公司一次性收入减少。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调出资金86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可用财力,优先安排用于“三保”支出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收支相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919万元,同比增收4,649万元,增长20.0%,完成年度预算的95.6%,主要原因是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766万元,同比增加669万元,增长3.0%,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15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0,2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413万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年度预算安排预备费3,800万元,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救灾支出,结余3,170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节约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三保”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59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5万元,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346,4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1,13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5,3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45,2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0,29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4,950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全区新增政府债券128,4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130万元、专项债券114,300万元,主要用于服饰加工基地22,000万元、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60,000万元、大数据云计算科技产业园15,000万元、“四建一通”农村公路4,700万元、保障性住房516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2,576万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677万元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1,575万元等。全区新增政府债券支出109,730万元,支出进度85.4%,其中:专项债券支出进度95.6%。
4.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自治区代平桂区发行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为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17,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7,4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0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债务付息共计10,1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4,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02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4%,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七)2022年落实区人大决议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区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
1.聚焦增收节支,稳住财政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研究制定开源节流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减收因素影响,强化收入征管,努力挖掘收入增长点,依法依规拓宽收入来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94,619万元,同口径增收15,241万元,增长19.2%,实现年初预期目标。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力度推进债券项目实施,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更好发挥财政稳投资作用。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38,500万元,同比增支10,562万元,增长3.2%,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95.6%,有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三是加大财政节支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努力打造节约型政府机关。全区“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实现“只减不增”。四是优化直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直达资金各项目支出管理,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监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区获得直达资金102,785万元,支出95,948万元,进度达到93.3%,有效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2.聚焦提质增效,激活财政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全区统筹164,196万元用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大数据云计算生态科技产业园、服饰加工基地、人造宝石扶贫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工业企业发展。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区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42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13万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三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平桂。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区安排科技发展资金3,700万元,保障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1%,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四是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贯彻落实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实现退减免缓税金额超5,0000万元,助力企业纾困,释放企业活力。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8,664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向828户市场主体投放贷款468,601万元,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8,664万元。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80,481万元,当年新增金额58,42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安排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498万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五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基建、政府债券、PPP项目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全区争取中央基建资金5,000万元,有力保障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项目融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总投资6,5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905万元。
3.聚焦向上争取,跑出财政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建立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通报考核机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一是争取上级补助支持。争取各类转移性补助资金251,466万元,较去年全年增长12.3%,为保障重大战略提供了强大支撑。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3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7,2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059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资金19,987万元等。二是争取政府债券支持。围绕工业振兴、全力东融等重大战略部署,做好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通过提前谋划、提前评估、提前筛选,集中力量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债券项目申报质量,争取更多项目获得自治区债券额度支持。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8,430万元,创历史新高。三是争取财政管理奖励。积极争取上级奖励资金,有效保障“三保”及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重点支出。获评2021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城区),奖励资金5,000万元。
4.聚焦民生福祉,共享财政高质量发展“新成果”
全区民生支出284,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4%。一是大力支持教育振兴。财政教育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区教育支出74,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2.0%,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持续保障和改善社保民生。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794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筹措资金9,886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措资金12,261万元,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按时足额发放等政策。三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集中财力物力基本补齐全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33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791万元,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预防救治能力。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资金1,141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补助由2021年580元/人/年提高到610元/人/年。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4,342万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023万元,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
5.聚焦风险防范,织密财政高质量发展“安全网”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基层“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测,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覆盖、不留缺口,“三保”底线兜牢兜实。按照地方保障标准全区“三保”支出执行数157,244万元,执行进度95.3%,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89,090万元、“保工资”支出65,460万元、“保运转”支出2,694万元。二是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测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区共偿还法定债务本息32,583万元,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持续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管控尚未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本年度未新增暂付款。
6.聚焦改革监督,举好财政高质量发展“指挥棒”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力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新增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即“三保”监测)、预算编制等模块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完善“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68个,成交金额累计31,707万元,实现了政府采购“零跑腿”。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项目867个共计175,980万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1个,占部门比重100%,其中纳入财政监控项目8个,涉及金额20,098万元,提升政府管理效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四是落实自治区“一卡通”试点工作。作为自治区全面铺开的“一卡通”系统试点工作县区之一,工作做法得到自治区财政厅充分肯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区采集补贴享受人数155,010人,清理“一人多卡”情况涉及9,803人18,875张卡(折),为全区惠农惠民一卡通上线运行顺利发放财政资金补贴奠定基础。
各位代表,2022年全区财政运行实现稳中有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人民排难而进、向难求成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然面临收支矛盾突出、财源基础薄弱、非税收入占比偏高、房地产市场遇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债务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等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形势,做好今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二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建设,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支持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持续改善民生;加强财政风险管理,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高水平建成“现代化新城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以及全面建成“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财政工作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努力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中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稳定性。二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应收尽收;支出预算科学合理、从严从紧、突出重点。三是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只减不增”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四是统筹兼顾、防范风险。高效统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我区财力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2023年全区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7,0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495万元,增长6%(下同)。这一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我区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因素、“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随着经济复苏以及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导致的减收在2023年入库增收后提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提前下达)139,1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111万元、调入资金17,000万元,收入总计275,32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7,0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4,039万元,下降8.3%;加上上解支出8,231万元,支出总计275,326万元。既充分考虑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和债务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了财政库款保障水平继续下滑、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规模、上级专项支出按年初实际收到的提前下达数列收列支等因素,支出增速将受到较大影响。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安排“三公”经费1,272万元,同比下降1.9%,连续多年“只减不增”。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9,3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1,944万元,增长151.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6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673万元等。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396万元,收入总计196,145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9,1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2,794万元,下降34.1%,主要是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减少114,30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7,000万元,支出总计196,14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63万元,下降76.8%,主要是预计平台公司上缴收入减少。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63万元,下降76.8%。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9,8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42万元,增长7%;支出预算24,0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76万元,增长5.6%。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5,8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31,232万元。实现收支保持平衡。
(五)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5,3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4,000万元、专项债券本金21,350万元,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25,300万元及预算安排资金50万元的方式予以保障。2023年全区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2,186万元,通过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的方式予以保障。全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聚焦高水平建成“现代化新城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以及“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兜牢民生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奏响财政保障“最强音”
一是持续加强财源建设。紧盯大湾区、长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围绕黄金珠宝、大数据、服装、美妆等新兴产业,通过“揭榜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等模式,着力引进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项目,持续培育壮大优质稳定财源。二是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源管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密切关注上级对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最大限度挖掘政策潜能,努力学习政策、精准把握政策、精致用好政策,谋划争取财政资金、专项债券等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勤俭节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把好预算支出关口,严格执行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追加审批程序,建立完善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全力以赴兜“三保”、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坚定不移打好城乡发展“升级战”
一是加快资源统筹整合。加快盘活处置闲置土地、资产、资源,及时组织收入入库。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二是支持产业振兴。加快打造黄金珠宝、金属新材料(稀土)塑料母粒、服装等新兴产业集群,积极推动碳酸钙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紧盯怡亚通、鑫亿通等批发业龙头企业,扩大新兴消费,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鼓励和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全力打造“一园区三流通服务”自治区农村物流高质量示范县。重点安排旱改水成本及征地费用50,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5,00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15,000万元、全域旅游项目经费5,000万元等支持产业转型,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聚焦产业振兴、工业发展。三是推动乡村振兴。本级继续投入6,02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帮扶政策稳定、投入资金略有增长,及时分配落实上级下达衔接资金21,886万元并加快支出进度,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坚定不移办好民生福祉“头等事”
一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补齐城区义务教育短板。二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规定给予补助,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水平,促进提升城乡群众健康水平。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做好稳就业,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继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四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稳妥有序实施“乙类乙管”各项工作,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全力做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群体防控的经费保障,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
(四)坚定不移打造财政监管“规范化”
一是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坚持高位推进,加强源头保障,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科学编制“三保”预算,强化基层“三保”执行动态监测,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力度,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偿债资金管理,年初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切实防范发生债务逾期风险,筑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防线。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围绕财税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持续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投资评审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严格预决算公开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各位代表,大哉乾坤内,吾道长悠悠。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平桂篇章而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