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6日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河池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兜牢基层“三保”保障,强化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全力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财政预决算各项决议,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平衡情况
2022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270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257万元,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 16987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1120万元,2021年结转到2022年继续使用的专项专款12381万元,调入资金2121万元。
2022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总支出254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6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4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50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7万元。
收支相抵后预计年终滚存结余15941万元,其中:专项专款结余15941万元。
(二)本级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81826万元(不含基金收入,下同),完成年初预算数90500万元的90.42%,完成调整预算数81000万元的101.02%,比上年完成数82158万元减收332万元,下降0.4%(全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2.1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5168万元的100.2%,完成调整预算数43100万元的105%,比上年完成数40550万元增收4707万元,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990万元,完成预算的94.47%,同比增收762万元,增长2.7%;非税收入完成16267万元,同比增收3945万元,增长32.02%。
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3751万元,完成预算的90.4 %,同比减收817万元,下降2.36%;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2818万元,完成预算的35.23%,同比减收4222万元,下降59.97%,主要是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全区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663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219018万元的102.12%(该预算调整是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数据),比2021年决算数196008万元(下称比上年)增支27655万元,增长14.1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05万元,比上年增支4902万元,增长26.64%;
2.国防支出146万元,比上年减支68万元,下降31.78%;
3.公共安全支出4393万元,比上年减支1095万元,下降19.95%;
4.教育支出66917万元,比上年增支22696万元,增长51.32%;
5.科学技术支出2239万元,比上年增支2067万元,增长1201.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6万元,比上年增支184万元,增长15.3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64万元,比上年减支2502万元,下降5.81%;
8.卫生健康支出21269万元,比上年增支653万元,增长3.17%;
9.节能环保支出2505万元,比上年减支1737万元,下降40.95%;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79万元,比上年减支122万元,下降11.08%;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7350万元,比上年增支10366万元,增长38.42%;
12.交通运输支出2733万元,比上年减支11556万元,下降80.93%;
13.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2912万元,比上年增支2276万元,增长357.86%;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4万元,比上年增支12万元,增长13.04%;
15.金融支出3900万元,比上年增支445万元,增长12.88%;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658万元,比上年增支282万元,增长75%;
17.住房保障支出5703万元,比上年减支456万元,下降7.4%;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支38万元,下降100%;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65万元,比上年增支225万元,增长13.72%;
20.债务付息支出4700万元,比上年增支1107万元,增长30.81%;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5万元,比上年增支16万元,增长55.1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474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53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9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6%,完成调整预算数1443万元的106.65%,同比下降68.89%;上级补助收入18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3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75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8%,完成调整预算数20251万元的95.6%,同比增长85.78%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万元,比上年增支136万元,增长137.37%;城乡社区支出937万元,比上年减支320万元,下降25.46%;农林水支出19万元,比上年增支12万元,增长171.43%;其他支出17487万元,比上年增支9116万元,增长108.9%;债务付息支出681万元,与上年持平。
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862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4522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48820万元,其中: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7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7%;上年结余18086万元。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3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0437万元。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4327万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77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44%;上年结余16555万元。当年完成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890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2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4493万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229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当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9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53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其他社保基金由市级统筹,这里不再进行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34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43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300万元。
由于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很小,国有企业(如区城投公司、区国投公司、区交旅投公司)当年均无利润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因此,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
(七)有关情况说明
1.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我区预备费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安排2132万元,由于年度内没有出现重大自然灾害,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和年初不可预见的支出,在预算调整时用于平衡年度预算,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数总额595万元,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0.34%。其中:公务接待费98万元,减少46万元,下降31.9%;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84万元,减少71万元,下降4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2万元,增加115万元,增长38.72%,主要是油价上涨幅度较大造成。会议费支出总额103万元,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48.2%;培训费支出总额746万元,同比增加283万元,增长61.1%,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指定用于培训工作,资金量达692万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是财政快报数据,待财政年终结算后会有所调整,最终以决算数为准。
3.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2021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1393万元,预算周转金期末余额200万元;2022年没有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2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超收。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3550万元,预算周转金期末余额200万元。
4.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2022年12月31日,我区债务余额19.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08亿元,专项债务6.89亿元。我区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范围内举借政府债务,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022年我区获得政府债券共57870万元,其中:政府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372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6750万元。经认真研究,区人民政府按市财政核定我区的政府债券额度进行了统筹安排,并据此作相应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科目管理,安排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线下支出);并调整安排到相应的支出科目。
(2)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3720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其中:
①上级付息12个项目额度3719.82万元,山洪灾害防治2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979万元、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4.84万元、大山塘至拔贡99.8万元、金城江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02万元、金城江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项目48万元、金城江区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305万元、金城江区九圩镇中心卫生院提升二级综合医院项目1000万元、2022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46.18万元、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592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108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②本级付息河池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并调整安排到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3)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750万元,其中:用于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项目建设12450万元,贵阳至南宁铁路项目资本金4300万元;并调整安排到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
5.税收返还性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自治区对我区税收返还性收入5819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一般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2年自治区对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为143557万元,比上年增加16999万元,增长13.43%,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81367万元,比上年66698万元增加14669万元,增长21.99%;具有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收入62190万元,比上年59860万元增加2330万元,增长3.8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因大规模减税退税政策,上级一次性财力补助的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731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7828万元,此项增加财力补助855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增加2226万元。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比上年增加约3884万元。
7.专项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2年预计自治区下达我区的一次性专项补助收入2050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920万元,同比下降25.23%(其中同比增加的专项有:一般公共服务增加7万元、科学技术增加9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增加2186万元、商业服务增加45万元,金融增加2070万元、自然资源增加2001万元、住房保障增加263万元;同比减少的专项有:教育减少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减少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减少1万元、卫生健康减少445万元、节能环保减少8738万元、城乡社区减少985万元、农林水减少2850万元、交通运输减少10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减少18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万元)。
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汇总,鉴于自治区与市、市与区的财政结算还未办理完毕,上述预算执行数据在自治区决算编审批复后,会有一些调整和变动,我们将在决算时做出相应调整并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面落实人大各项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更多资金向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狠抓落实,扎实稳健地推进财政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征管,夯实税源,全力确保财力增加。面对后疫情经济下行、政策性减税降费、企业减负,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等诸多困难,财税部门着力在强化组织收入和提高征管质效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税收征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亿元,同比增加0.47亿元,增长11.6%。一是主动作为,精准征收。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用好用活组织收入“工具箱”中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风险管理、欠税入库等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堵漏增收工作。全面落实税收保障办法,增强协税护税力度,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以“数字控税”,提高涉税信息向现实税收的转化能力,减少税收流失。二是多渠道整合资金,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挖掘资产资源收入潜力,有效弥补减税降费财力缺口。2022年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54亿元,有效缓 解财政收支矛盾,优先用于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确保国家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紧抓政策机遇,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各项资金政策支持,构建向上争取资金联动工作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动态,主动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转移支付和各项专项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1亿元,比上年增加1.12亿元,增长7%;新增一般债券2.37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68亿元,比上年增加0.88亿元;统筹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有效缓解我区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二)严格监管,提高管理,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一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细化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审核,预算金额659万元,实际支出595万元,压减率9.71%。二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区64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推进范围达100%。对重大项目实行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将财政衔接资金纳入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衔接资金项目达到47个,涉及主管单位20个,资金总额0.97亿元,项目类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生活条件改善、项目管理费等。以结果为导向,从“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惯性思维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转变。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借助电子手段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全年实际采购金额2.61亿元,资金节约率0.54%。四是加大金融扶持投入。我区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申报“4321”政府性融资,助力辖区内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河池市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担保投放贷款笔数948笔,惠及655家,累计投放额13.24亿元,其中:工业企业获得4.94亿元,商贸服务业获得6.93亿元,“三农”项目1.37亿元,累计投放额排在河池市11个县区“4231”担保业务第一位;支持“桂惠贷”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我区898多户企业投放28.07亿元贷款,落实贴息资金0.54亿元,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五是增强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区送审项目106个,送审总金额9.76亿元,核减0.84亿元,核减率8.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区城投公司代管归口管理经营性资产298宗,预计全年租金总收入0.11亿元,同比增长4.7%;公路资产清查103条631.559公里,资产价值4.82亿元;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全区147个独立核算机构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33.08亿元,较上年增长12.84%;负债总额6.83亿元, 较上年下降4.93%;净资产2.63亿元,较上年增长18.61%。加强会计监督,年内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147个单位均高质量如期完成编报任务;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共762人次,面授继续教育85人次,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398条,新审批代理记账机构3家,目前我区代理记账机构增加到13家。
(三)优化支出,加大投入,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坚持以保障“三保”和改善民生为导向,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力推进各项民生政策落细落实。一是强化民生投入,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不留“短板”。对民生领域资金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全年民生支出18.19亿元,比上年增加1.86亿元,增长11.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5%。有效保障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城乡医疗保险补助;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巩固脱贫成果;提升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低保、抚恤、残障救孤保障能力。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卫生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 医疗卫生支出共计6.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3%,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改革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94.3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政策性社会保障防贫兜底,资助建档立卡户、特困群众、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妇女“两癌”救助。我区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55元、260元和200元,特困人员城市、农村供养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988元、650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保障孤儿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标到1022元,机构抚养孤儿提标到1422元。加大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按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统筹用于乡村以及社区疫情防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到84元。支持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三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增强教育保障能力。教育支出完成6.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92%,提升教育资源水平,有效提高教育质量。其中: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0.42亿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的正常运转;教育资金投入坚持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拨付0.17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维修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0.113亿元,受益学生24006人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补助0.175亿元,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5836人次;充分利用一般债券资金2亿元,投入城区教育攻坚项目。四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3.74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38.42;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将巩固脱贫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以保障,全年投入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资金1.39亿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程建设87个项目,资金投入0.16亿元;筹资0.45亿元进一步加大防汛、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22亿元;筹资0.29亿元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
(四)规范管理,创新机制,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集中力量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等情况,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紧急、非必要以及低效无效支出,将节约的资金优先用于兜牢“三保”底线、疫情防控、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使公开平台的分类分级内容更加具体、层次更加分明、查阅信息更加方便。公开部门预决算的一级预算单位64个,公开率达100%,在保障预算公开内容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做到公开部门全覆盖。三是持续推进法治化、绩效化预算编制工作。落实项目库建设、精准对标项目,提高预算科学度、精准度,适度保持预算管理灵活性,借助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强化项目科学论证,重点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 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不断提高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科学化水平。
(五)立足保障、完善机制,全面保障资金安全。一是严格控制财政资金风险。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通过智能预警、疑点追踪、及时纠偏,为财政资金安全保驾护航。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围绕城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任务,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现状,有序开展财税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内控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确保资金高效使用。二是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要求。及时披露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化解任务,积极筹措财力,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规范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严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框架下,结合我区实际,将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嵌入一体化系统实施,实现预算项目登记入库、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项目滚动管理、绩效评价的全流程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切实提高了项目储备、预算编审等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过去一年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全区上下依旧顶住了压力,这是区党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中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减收增支因素增多,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压力进一步增大,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缺口大,融资工作和偿还债务面临压力越来越大。主要体现:一是受后疫情影响、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和产业结构性矛盾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财政“三保”支出保障压力巨大,“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项目基本上无法靠地方财力实现,财政运转日益艰难。二是预算绩效全面评价力度还不够,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偏离绩效目标和绩效不高问题仍需加强改进。三是政府性债务总体虽可控,但由于我区财力有限,落实公益性项目,如教育基础攻坚建设依靠债务转贷等方式筹措资金,不可避免形成较高的政府债务余额,债务总量逐年增加。未来几年我区逐步进入偿债高峰期,而我区可用于偿债的财力、资金非常有限,面临着很大的逾期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把脉,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结合城区经济形势,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 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实事,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 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 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财政支出方面: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规模进一步加大,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的综合平衡将面临更大考验。保障各类支出全年财政收支预计缺口约11亿元,为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一方面在财力上增加了2.15亿元的财力性风险预算,一方面暂不安排部分支出8.04亿元。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尤其是“保工资”底线,对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统筹协调做好支出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财政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实事求是地安排各项收入,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缩非急需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项目支付,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充分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三是深化改革原则。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强化绩效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服务预算管理大局,有效发挥绩效管理在节支方面的作用,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五是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以我区经济形势,2023年本级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887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45257万元,增加3621万元,增长8%。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均计划安排22421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215689万元,均增加8527万元,增长3.95%,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1.公共财政总收入构成情况。财政总收入预算224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78万元;预计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76088万元;调入资金17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50万元;预计全年具有专项资金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1814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10345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至2023年使用159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一是税收收入32958万元,增加3968万元,增长13.69% (与上年完成数相比,下同)。其中:增值税32%部分收入14130万元,增长7.95%;企业所得税30%部分收入2580万元,增长7.63%;个人所得税25%部分收入1280万元,增长5.96%;资源税165万元,增长9.27%;城市维护建设税2400万元,增长7.58%;房产税930万元,增长7.64%;印花税1510万元,增长7.7%;城镇土地使用税600万元,增长8.11%;土地增值税3040万元,增长7.84%;车船使用税510万元,增长7.37%;耕地占用税1800万元,增长25614%;契税3908万元,增长5.71%;环境保护税105万元,增长10.53%。二是非税收入15920万元,减少347万元,下降2.13%。其中:专项收入2800万元,下降14.08%;行政性收费收入4660万元,增长8.02%;罚没收入1990万元,下降32.7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265万元,增长12.4 %;捐赠收入50万元,增长40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5万元,增长12.24%;其他收入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共财政总支出构成情况。公共财政总支出224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9130万元,比上年预算210930万元增加8200万元,增长3.89%;上解上级支出46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9130万元,其中:1.上级专项预安排62160万元;2.上年专项结转安排15941万元;3.本级财力预安排141029万元(剔除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数后,比上年预算增(减),下同)构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8万元,增长4.78%;
(2)国防支出205万元,比上年增加49万元,增长31.41%;
(3)公共安全支出19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95万元,下降48.28%(主要是“两院”上划);
(4)教育支出3781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7万元,增长10.93%;
(5)科学技术支出2260万元,比上年增加2062万元,增长1041.41%;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1万元,比上年减少99万元,下降11.7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86万元,比上年增加2524万元,增长9.91%;
(8)卫生健康支出12478万元,比上年减少308万元,下降2.41%;
(9)节能环保支出104万元,比上年少206万元,下降66.45%;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6万元,比上年减少1297万元,下降57.31%;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1298万元,比上年增加765万元,增长7.26%;
(12)交通运输支出814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15.73%;
(13)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894万元,比上年增加453万元,增长102.72%;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0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85%;
(15)金融支出400万元,为“桂惠贷”本级贴息;
(16)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38.26%;
(17)住房保障支出6718万元,比上年增加515万元, 增长8.3%;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为150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5万元,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9%;
(20)预备费2200万元,比上年增加68万元,增长3.19%;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留)13970万元,比上年增加597万元,增长74.63%;
(22)债务付息支出4975万元,比上年增加755万元,增长17.89%;
(2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基金总收入安排30778万元,其中: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2542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3960万元,增长1556.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12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836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安排4522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82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822万元,下降34.8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万元,同比增加793万元,增长209.79%;城乡社区支出11001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0.06%;农林水支出226万元;其他支出749万元,同比减少3670万元,下降83.05%。
调出资金146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后,预计结余234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计划安排33902万元,当年支出安排3114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191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当年收入计划2490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285万元;利息收入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444万元(地方配套9964万元);转移收入168万元。当年支出计划安排2490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4893万元;转移支出15万元。本级财政需弥补缺口资金9964万元,当年收支才平衡;年末滚存结余1531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计划899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361万元;利息收入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205万元(其中:地方配套46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68万元;转移收入10万元。当年支出计划安排623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229万元;转移支出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66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属市本级统筹,由市本级做预算,不再单独列入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县(市、区)按标准应配套的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基金应纳入部门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总收入计划安排414万元,其中:转移支付收入1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0万元,当年本级收入0万元(由于我区国有企业、区城投公司、区国投公司、区交旅投公司当年均无利润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安排125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25万元,为街道办、相关乡镇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调出资金7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218万元。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债务还本情况说明。虽然我区部分债务本金2023年即将到期需要偿还30400万元,本级预算安排还本支出400万元,2023年自治区将继续代发行再融资债券,可以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再融资债券30000万元解决,实现债务以新还旧。
2.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要支出的本年度部门人员基本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依据上述规定,2023年1月起提前下达用于发放工资、离休费和部分必须急需支付的项目支出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指标。
四、树立信心,攻坚克难,力争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
(一)强化收入征管,构建提速增质体系。一是积极走访服务企业,促进收入增长。成立财税工作小组深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税收政策问题,协助稽查部门完成选案工作,深挖税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二是加大稽查案件办结力度。全力协助稽查部门、司法部门加快对涉税案件的办结和新增案件的处理,严厉打击企业偷逃税行为,防止税收流失,有效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健全收入监控机制。突出“加强税源监控”和“提高收入质量”两个重点,增强对市场变动的分析能力,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活动,做到依法征收、依律征收,确保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到位。
(二)积极有为筹措资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力度争取上级支持。聚焦“六稳”“六保”、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教育基础建设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策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同时,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确保中央资金到达后能够迅速安排、迅速下达、惠企利民、早见成效。二是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快资源向项目聚焦、要素向项目聚拢、力量向项目聚合,力促谋划项目早布局、新建项目早开工、续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健全项目储备库,研究推出和优化调整一批重大攻坚项目,高质量做好项目策划与包装,实行项目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争取更多政府债券资金。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经济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作用。三是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综合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扶持、激励和撬动的杠杆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投资引导 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大力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缓解财政压力。
(三)加强统筹、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范预算一体化管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和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统一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的全过程、嵌入式系统集 成管理,强化预算统筹,细化预算编制和硬化预算执行。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下大力气兜牢民生底线。全力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不留硬缺口。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集中财力支持做好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全方位”整合。进一步打破部门利益格局,纵深推进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防止条块分割、“撒胡椒面”,稀释资金使用效果。不断调整优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和空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各种铺张浪费行为。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长期沉淀的资金要一律收回。五是要按照能省则省的原则,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把可不安排的支出省下来。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拨付,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一律不拨付资金。
(四)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为财政改革发展注入新活力。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绩效目标全覆盖的同时,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提高绩效目标质量,对于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优化事前绩效评估,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及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及经济性的评估。2023年我区计划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选取2个重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绩效的过程管理,对部门和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管,及时总结纠偏。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予以收回并统筹用于经济社会亟需支持的领域。三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基层民生支出、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预算绩效信息、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等八个方面的公开工作。
(五)注重支出结构优化,着力保障重点领域 。一是集中精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和有效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全力以赴保障基本民生。积极支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稳步提高社保保障水平,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保障“三保”支出。落实“三保”预算预先审核制度,定期报告“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机制,多措并举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六)统筹谋划、健全机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精确测算财政承受能力,严格防控风险,严格控制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二是规范高效申报新增债券。围绕财源建设实际,认真梳理项目资金需求,优化专项债券资金申请范围,重点申请对地方经济发展有促进,融资收益平衡有保障,经济效益明显的政府投资项目。三是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通过全面梳理国有资产现状及其中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资源资产,盘活国有资产,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提高政府融资平台的现金流,壮大国有资产,降低负债率。
各位代表,202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金城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