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金城江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5日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河池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工资、保运转、保障基本民生的政策措施,强化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全力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财政预决算各项决议,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平衡情况
2021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233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550万元,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 15907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7134万元,2020年结转到2021年继续使用的专项专款5306万元,调入资金1600万元。
2021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总支出233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0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9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403万元;预计年终滚存结余13348万元,其中:专项专款结余13348万元。
(二)本级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82158万元(不含基金收入,下同),完成年初预算数78000万元的105.33%,完成调整预算数80600万元的101.93%,比上年完成数72906万元增收9252万元,增长12.6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4568万元,完成预算的88.72 %,同比减收591万元,下降1.68%;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7040万元,完成预算的95.85%,同比减收124万元,下降1.7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27.96%,同比增收9967万元,增长32.5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3%,同比增收4262万元,增长17.78%;非税收入完成12322万元,同比增收5705万元,增长86.2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39%。
(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全区预计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600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182242万元的107.55%(该预算调整是截止2021年11月20日的数据),比2020年决算数192889万元(下称比上年)增支3119万元,增长1.62%。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57万元,比上年减支5469万元,下降23.65%;2.国防支出214万元,比上年增支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统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151万元,不列入2020年收支);3.公共安全支出5488万元,比上年增支145万元,增长2.71%;4.教育支出44223万元,比上年增支9万元,增长0.02%;5.科学技术支出173万元,比上年减支62万元,下降26.38%;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9万元,比上年减支608万元,下降33.6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43万元,比上年增支16748万元,增长59.61%;8.卫生健康支出18510万元,比上年减支8574万元,下降31.66%;9.节能环保支出5319万元,比上年增支1972万元,增长58.92%;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1万元,比上年减支2875万元,下降72.31%;11.农林水事务支出26984万元,比上年减支11088万元,下降29.12%;12.交通运输支出14278万元,比上年增支7380万元,增长106.99%;13.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635万元,比上年减支1054万元,下降62.4%;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2万元,比上年减支79万元,下降46.2%;15.金融支出3455万元,比上年增支3301万元,增长2143.51%(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桂惠贷”贴息);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377万元,比上年减支2431万元,下降86.57%;17.住房保障支出6159万元,比上年增支5673万元,增长1167.28%(在职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统一安排到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反映);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8万元,比上年减支1万元,下降2.56%;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39万元,比上年减支116万元,下降6.61%;20.债务付息支出3593万元,比上年增支12万元,增长0.34%;21.债券发行费支出29万元,比上年增支20万元,增长222.22%。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6787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494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8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17%,完成调整预算数16370万元的102.55%,同比下降 66.59%;上级补助收入12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09万元;专项债务收入80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0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4.82%,完成调整预算数12120万元的85.94%,同比下降54.96%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万元,比上年减支135万元,下降57.69%;城乡社区支出1257万元,比上年减支5486万元,下降83.36%;农林水支出8万元,比上年减支63万元,下降88.73%;其他支出8371万元,比上年减支18111万元,下降68.39%;债务付息支出681万元,与上年持平。
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6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71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45169万元,其中: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0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67%;上年结余15111万元。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5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659万元。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1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1638万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74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4%;上年结余14139万元。当年完成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2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43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3531万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225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5%。当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3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29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其他社保基金由市级统筹,这里不再进行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4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14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149万元。
由于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很小,国有企业(如区城投公司、区国投公司、区交旅投公司)当年均无利润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因此,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
(七)有关情况说明
1.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我区预备费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安排1200万元,由于年度内没有出现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在预算调整时用于平衡年度预算,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2.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2021年12月31日,我区债务余额15.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2亿元,专项债务5.21亿元。我区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范围内举借政府债务,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021年我区获得政府债券共35134万元,其中:政府再融资债券15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173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000万元。经认真研究,区人民政府按市财政核定我区的政府债券额度进行了统筹安排,并据此作相应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再融资债券15400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科目管理,安排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线下支出);并调整安排到相应的支出科目。
(二)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1734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其中:3个“四建一通”项目10646万元;金城江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088万元;并调整安排到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三)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用于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调整安排到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
3.税收返还性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自治区对我区税收返还性收入5819万元,比上年增加59万元,增长1.02%。
4.一般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1年自治区对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为124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6462万元,下降11.68%,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6698万元,比上年68993万元减少2295万元,下降3.33%;具有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57823万元,比上年71990万元减少14167万元,下降19.6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一次性财力补助的特殊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071万元;二是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由市级统筹预算管理,资金不达县区14749万元。
5.专项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1年预计自治区下达我区的一次性专项补助收入287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195万元,同比增长33.41%(其中同比增加的专项有:一般公共服务增加70万元、国防增加100万元、教育增加50万元、卫生健康增加367万元、节能环保增加7593万元、农林水专项增加4580万元、金融专项增加27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增加8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万元;同比减少的专项有:科学技术减少1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减少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减少182万元、城乡社区减少2498万元、交通运输减少180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减少1019万元、商业服务减少73万元,自然资源减少2201万元、住房保障减少483万元)。
5.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中关于“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中,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和部门预算结余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要求,2021年继续对全区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911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弥补部分经费缺口,安排使用如下:一般公共服务202万元;公共安全52万元;教育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69万元;卫生健康27万元;节能环保493万元;城乡社区6万元;农林水15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68万元;住房保障213万元。
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汇总,鉴于自治区与市、市与区的财政结算还未办理完毕,上述预算执行数据在自治区决算编审批复后,会有一些调整和变动,我们将在决算时作出相应调整并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狠抓落实,扎实稳健地推进财政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税费征管,财政收入突破新关口。面对后疫情经济下行、政策性减税降费、企业减负,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等诸多困难,财税部门着力在强化组织收入和提高征管质效上下功夫,财税部门通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税收征管,财政收入实现“双突破”,全年组织财政收入8.22亿元,同比增加0.93亿元,增长12.69%,首次突破8亿大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亿元,同比增加1亿元,首次突破4亿大关。一是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年初及早开展财政收入调研,认真分析税源、财政收入结构,科学合理制定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二是主动作为,精准征收。强化收入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征收,积极开展税源调查,完善基础信息管理,加强财政数据分析,实时掌控收入形势,强化重点税源监管,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全力拓展挖潜增效,确保收入应征尽征。三是狠抓争资挖潜,拓展资金筹措渠道。认真研究和掌握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各项政策,积极构建向上争取资金联动工作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动态,主动做好上下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转移支付和各项专项资金,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87亿元,比上年增加0.72亿元,增长33.41%;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71亿元,比上年增加2.71亿,统筹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有效缓解我区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二)严格财政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细化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审核,在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上取得较好效果,全年共压减一般性支出0.1亿元,压减率10.58%。二是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完善采购电子化运行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全年实际采购金额2.92亿元,资金节约率0.81%。四是加大金融扶持投入。大力支持产业振兴,拨付财政贴息资0.35亿元,支持“桂惠贷”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我区400多户企业投放21.13亿元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五是增强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区审定金额6.15亿元,核减1.05亿元,核减率14.5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区城投公司代管归口管理经营性资产出租率96.4%,租金总收入0.11亿元,同比增长3.73%;加强会计监督,年内举办内部控制编报、预算一体化系统等7次培训,完成5家企业代理记账许可证发放,3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抽检7家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业务。
(三)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坚持以保障“三保”和改善民生为导向,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力推进各项民生政策落细落实。一是强化民生投入,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不留“短板”。对民生领域资金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全年教育、农林水、科技、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16.32亿元,比上年增加0.61亿元,增长3.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6%。有效保障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城乡医疗保险补助;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巩固脱贫成果;提升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低保、抚恤、残障救孤保障能力。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亿元,比上年增加1.67亿元,增长59.61%。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对象落实政策性社会保障扶贫兜底,资助建档立卡户、特困群众、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妇女“两癌”救助。我区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40元、260元和200元,特困人员城市、农村供养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988元、553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保障孤儿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标到950元,机构抚养孤儿提标到1350元。三是完善政策投入助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健康支出1.85亿元。完善重大公共疫情防控机制,统筹推进公共卫生领域能力建设。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按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统筹用于乡村以及社区疫情防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到79元。支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加大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力度。支持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三是全面增强教育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教育质量。全年教育支出4.42亿元,其中:其中: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0.41亿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的正常运转;教育资金投入坚持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拨付0.25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维修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0.12亿元,受益学生23910人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补助0.17亿元,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7466人次。保障学前教育经费资助,拨付学前教育发展资金0.11亿元,全面提高我区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经费补助,拨付资金0.01亿元。四是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2.7亿元,其中:筹资0.35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筹资0.14亿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程建设;筹资0.38亿元进一步加大防汛、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19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22亿元,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统筹调度,为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将巩固脱贫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以保障,全年投入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相衔接1.15亿元。
(四)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持续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深化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管理,分析和细化未来3年重大财政支出事项,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二是强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全区63个一级预算单位(含二层机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了政府及各部门预决算,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率达100%,公开的内容更规范、完整、细化。三是有效管控政府性债务,严格执行中央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有关规定,压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债务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监控系统台账,有效加强了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四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从预算编制到最终账务处理模块,资金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控制。全区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之间执行无纸化票据传输支付,取消了传统的纸质单据流转,运行效果良好,有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益,改革成效显现,电子化系统支付资金当年累计18.78亿元。
各位代表,总的看来,2021全区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效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但财政工作仍面临巨大挑战和突出困难,主要有:一是受后疫情影响、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和产业结构性矛盾影响,传统支柱产业后劲不足,新兴产业尚未完全形成新的增长点,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财政“三保”支出保障压力巨大,“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项目基本上无法靠地方财力实现,财政运转日益艰难。二是预算绩效评价力度还不够,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还未完全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偏离绩效目标和绩效不高问题仍需加强改进。三是政府性债务总体虽可控,由于我区财力有限,落实项目资金及加大民生投入多依靠举借债务等方式筹措资金,不可避免形成比较高的政府债务余额,但债务总量逐年增加。未来几年我区逐步进入偿债高峰期,而我区可用于偿债的财力、资金非常有限,面临着很大的逾期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把脉,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形势步入新的周期,财政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同时也将有很多战略机遇。财政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复杂的影响,我区原有支柱税源行业和企业受到较大冲击,税收增量空间有限,一些新兴税源基础不够牢固,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有限,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力度加大,财政持续增长压力加大。但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些重点项目资金落户我区并加紧实施,为财政收入增长注入新的动力;南宁至贵阳高铁的建设、大任产业园区及五圩工业集中区建设引进企业入驻、投产等将成为拉动我区财政收入的增长点。财政支出方面: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规模进一步加大,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的综合平衡将面临更大考验。保障各类支出全年财政收支预计缺口约6.16亿元,为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一方面在财力上增加了2.19亿元的财力性补助收入风险预算,一方面暂不安排部分支出3.97亿元。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尤其是“保工资”底线,对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统筹协调做好支出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2022年全区预算编制,按照“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可省尽省”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科学编制支出预算,增强过“紧日子”意识,着力压减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三保”预算,以“保工资”为底线。防范财政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财政中长期支出责任规模。开源节流,积极培植后续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向上级争取更多转移性补助资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以我区经济形势,2022年本级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90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82158万元,增加8342万元,增长10.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6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40550万元,增加4618万元,增长11.39%。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均计划安排2156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19950万元,均增加95739万元,增长79.82%,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1.公共财政总收入构成情况。财政总收入预算为215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68万元;预计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73754万元;调入资金18380万元;预计全年具有专项资金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6810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8229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至2022年使用133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一是税收收入30688万元,增加2460万元,增长8.71% (与上年完成数相比,下同)。其中:增值税32%部分收入11682万元,增长4.51%;企业所得税30%部分收入2058万元,增长19.93%;个人所得税25%部分收入1163万元,增长10.76%;资源税320万元,增长11.89%;城市维护建设税2470万元,增长9.78%;房产税1060万元,增长10.07%;印花税800万元,增长3.09%;城镇土地使用税630万元,增长11.11%;土地增值税2190万元,增长9.94%;车船使用税280万元,增长10.67%;耕地占用税1255万元,增长37.61;契税6680万元,增长7.88%;环境保护税100万元,增长7.53%。二是非税收入14480万元,增加2158万元,增长17.51%。其中:专项收入3210万元,增长13.23%;行政性收费收入2710万元,增长33.56%;罚没收入1550万元,增长81.7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820万元,增长5.98 %;捐赠收入60万元,增长76.4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0万元,增长6.38%;其他收入80万元,下降10.11%。
2.公共财政总支出构成情况。公共财政总支出215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0930万元,比上年预算119950万元增加90980万元,增长75.85%;上解上级支出46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0930万元,其中:1.上级专项预安排65039万元;2.上年专项结转安排13348万元;3.本级财力预安排132543万元(剔除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数后,比上年预算增(减),下同)构成: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49万元,比上年增加7844万元,增长47.81%;⑵国防支出156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3%;⑶公共安全支出3718万元,比上年增加404万元,增长12.19%;⑷教育支出34091万元,比上年增加4235万元,增长14.18%;⑸科学技术支出198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12.5%;⑹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0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0.6%;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62万元,比上年增加6382万元,增长33.45%;⑻卫生健康支出12786万元,比上年增加662万元,增长5.46%;⑼节能环保支出3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3.33%;⑽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63万元,比上年增加1645万元,增长266.18%;⑾农林水事务支出10533万元,比上年增加1942万元,增长22.61%;⑿交通运输支出966万元,比上年增加223万元,增长30.01%;⒀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2.86%;⒁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36.71%;⒂金融支出1200万元,为“桂惠贷”本级贴息;⒃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25.42%;⒄住房保障支出6203万元,比上年减少235万元, 下降3.65%;⒅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为0(在发展与改革事务科目反映);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9万元,上年增加265万元,增长25.88%;⒇预备费2134万元,比上年增加934万元,增长77.83%;(21)其他支出(年初预留)8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60%;(22)债务付息支出4220万元;(2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区基金总收入安排35853万元,其中: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26285万元,同比增长144.0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23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484万元;上年基金结余安排47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13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6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370万元,增长34.1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同比增加140万元,增长58.82%;城乡社区支出11008万元,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6.98%;其他支出4419万元,同比增加4379万元,增长10947.5%(今年有贵阳至南宁客运高铁专线专项债券431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15万元,同比增加1123万元,增长66.37%;债务发行费用3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50%。
调出资金159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后,预计结余122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计划安排31459万元,当年支出安排2866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457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当年收入计划2304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562万元;利息收入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133万元(地方配套8830万元);转移收入320万元。当年支出计划安排2304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3011万元;转移支出30万元。地方财政需弥补缺口资金8830万元,当年收支才能平衡;年末滚存结余1229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计划841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002万元;利息收入4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611万元(其中:地方配套397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54万元;转移收入11万元。当年支出计划安排562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615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228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属市本级统筹,由市本级做预算,不再单独列入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县(市、区)按标准应配套的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基金应纳入部门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总收入计划安排14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149万元,当年本级收入0万元(由于我区国有企业、区城投公司、区国投公司、区交旅投公司当年均无利润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安排6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0万元,为街道办各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9万元。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债务还本情况说明。虽然我区部分债务本金2022年即将到期需要偿还1750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还本支出102万元,2022年自治区将继续代理发行再融资债券,可以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解决,实现债务以新还旧。
2.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人员基本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依据上述规定,2022年1月起提前下达用于发放工资、离休费和部分必须急需支付的项目支出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指标。
四、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收入合理增长。一是紧紧围绕收入目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税源变化对地方财源建设的影响。加强基础信息数据比对,摸清税源底数,找全收入增减因素,准确估算税源增长潜力,努力挖掘新的经济税源增长点,科学制定有效应对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二是要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把握经济税收形势,加大征管力度,既要抓好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区域的收入组织工作,也要坚持“颗粒归仓”,加大小税种和非税收入的组织入库力度。三是注重精准招商,培育财源项目。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投入力度,促进重点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新的税收增长点。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充分挖掘资产资源收入潜力,加大对自然资源、公检法、林业、水利等非税收入大户征收力度,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垦项目和地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补齐短板领域。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牢牢把握财政“三保”支出资金保障,优先“保工资”支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保基民生支出;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强化预算硬约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支出,要集中财力继续重点支持教育、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增进民生福祉。
(三)加强支出管理,统筹兼顾事业发展。一是从“紧”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二是强化统筹。加大部门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对于预计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不再安排或减少预算安排。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取消政策到期、预定目标实现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专项,及时调整无法完成目标、执行严重滞后等预算绩效低下的专项,切实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三是着力压减。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集中财力投向教育、医疗、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区人民。
(四)促进抓好改革,提升财政理财能力。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按照“五统一”标准,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规范整合,推进本地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实施应用,确保一体化系统建设高质量完成。二是完善预警机制,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综合运用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指标,评估我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
(五)研判政策走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时刻关注经济形势和上级部门政策走向,抢抓先机、积极作为,密切配合,吃透政策精神,跟踪掌握政策动向,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的力度,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财政扶持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向上争取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积极立项,将准备工作做实,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增强地方财力,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的资金需求。
各位代表,2022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力争全面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