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7日在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完成5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9,800万元的87.04%,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53,500万元的97.29%,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以下简称“同比”)减收3,817万元,下降6.83%。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完成39,256万元,同比减收752万元,下降1.88%;财政部门完成12,795万元,同比减收3,065万元,下降19.33%。按预算级次划分: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155万元,同比减收550万元,下降3.11%;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4,231万元,同比减收604万元,下降12.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665万元,同比减收2,663万元,下降7.99%,其中:非税收入完成14,085万元,同比减收3,120万元,下降18.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5.93%,比上年降低5.69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50.2%,导致建筑业税收减少;二是年初预算土地增减挂区内交易的一次性收入1.05亿元未能成交。
全县实现的财政总收入为387,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3%,同比减少46,480万元,下降10.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2,23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3,5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6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84万元。
2021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52,025万元,完成预算数382,000万元的92.15%,同比减少81,449万元,下降18.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0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9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5,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同比减支78,810万元,下降18.21%,(需要说明的是:2020年的支出包含权责发生制列支结转金额67,201万元,今年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剔除上年权责列支因素后,实际减支9,609万元,下降2.71%)。各支出科目具体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同比减支6,088万元,下降20.40%,主要是本年发放的四个专项及增量等绩效奖比上年减少1,360万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补助减少937万元以及上年权责列支2,022万元等导致的减支;(2)国防支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0%,同比增支28万元,增长9.69%,主要是今年的征兵经费比上年增加;(3)公共安全支出12,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15.99%,同比减支2,577万元,下降16.73%,主要是本年绩效奖励比上年减少550万元,本年“两庭”建设补助资金减少1,115万元,罗城拘留所建设补助资金减少661万元;(4)教育支出56,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1%,同比增支348万元,增长0.63%,主要是人员工资方面增加的支出;(5)科学技术支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69.06%,同比增支107万元,增长101.90%,主要是本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等增加的支出;(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43%,同比减支2,676万元,下降46.91%,主要是上年下达游客服务中心补助资金1,000万元,上年本级安排“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建设资金300万元,本年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同比减支246万元,以及绩效奖励等方面减少的支出;(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44万元,完成预算的97.34%,同比减支7,369万元,下降13.67%,主要是上年自治区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共社会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用于养老院及福利院建设2,197万元,本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比上年减少1,692万元,上年用中央直达资金付高龄生活补贴(本年高龄补贴从收回结余资金安排)导致减支900万元,本年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904万元以及城市低保金支出减支760万元等;(8)卫生健康支出24,9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8%,同比减支22,648万元,下降47.62%,主要是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由市级统筹,上级资金不再下达到县级导致减少17,737万元,上年自治区下达中央基建资金(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5,000万元,本年该项目自治区配套1,000万元,实际支出331万元,导致减支4,669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6,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8%,同比减支4,040万元,下降38.94%,主要是2020年拨付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3,998万元导致的减支;(10)城乡社区支出13,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11.47%,同比减支2,954万元,下降18.44%,主要是上年从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1,810万元,从2020年自治区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仫佬大道市政建设进度款600万元、拨扶贫搬迁仫佬家园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款300万元等;(11)农林水支出111,644万元,完成预算的79.77%,同比减支19,031万元,下降14.56%,主要是2020年拨付中央灾毁农田修复项目资金11,952万元,本年各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比上年拨付的扶贫资金减少6,526万元,本年农业保险费补贴比上年减少1,039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27,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6%,同比减支3,419万元,下降11.06%,主要是2020年上级下达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于纳翁至乔善二级路建设2,000万元,上年下达交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943万元用于公路建设等;(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46万元,完成预算的398.69%,同比增支254万元,增长9.10%,主要是本年拨县产投公司注入广西锦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350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00万元,完成预算的48.44%,同比减支556万元,下降33.57%,主要是2020年拨付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尾款500万元等导致本年度减支;(15)金融支出1,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41.33%,同比增支995万元, 增长510.26%,主要是本年度“桂惠贷”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增支669万元,2021年拨付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直接融资市级奖补资金(罗城顶联科技公司)400万元;(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24.02%,同比减支2,020万元,下降56.36%,主要是本年拨付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2,016万元;(17)住房保障支出5,288万元,完成预算的77.96%,同比减支98万元,下降1.89%,主要是本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22.73%,同比减支1,384万元,下降88.32%,主要是上年度拨付上级下达特殊转移支付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拨付2019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优质粮食工程资金500万元以及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33万元;(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4%,同比减支1,659万元,下降53.53%,主要是本年上级下达自然灾害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比上年减少导致的减支;(20)其他支出148万元,同比减支2,861万元,下降95.08%,主要是上年拨付较少民族发展项目中央基建资金3,009万元(含权责列支1438万元),本年度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支出仅122万元,减支2,905万元;(21)债务付息支出4,9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9%,同比增支635万元,增长14.84%,主要是2021年到期的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比2020年同期增加造成的增支;(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2万元,同比增支7万元,增长28.00 %,主要是2021年发行的新增政府债券比2020年增加导致的发行费增支。
2021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87,957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352,0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5,93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35,501万元,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本级资金431万元,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427万元,同比减少15,087万元,下降64.16%,其中: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68万元,同比增加2,794万元,增长80.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收2,899万元,增长129.88%。2.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691万元,同比减收11,653万元,下降87.33%,主要是上年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9,443万元,上年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000万元,下达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10万元,本年无该项资金;3.本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元,上年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468万元,同比减少1,221万元,下降72.29%。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019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6,350万元,同比减支15,871万元,下降71.42%。主要是由于本年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减支5,000万元,本年无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减支9,443万元以及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的减少等因素导致的减支;2.政府性基金调出584万元(按国办发〔2014〕70号:“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同比减少241万元,下降29.21%;3.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85万元,按桂财教〔2021〕109号《关于收回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上解财政厅。
收支相抵,2021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40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结转1,247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16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52,8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同比减少5,995万元,下降10.19%。其中:1.当年收入32,2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0%,同比减少10,787万元,下降25.09 %。当年收入中:(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302万元,增长2.95%。主要因为委托投资收益增加304万元,年初预算249万元,预算执行数553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6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50 %,同比减收11,089万元,下降33.84%。主要是因为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2014年10月-2017年1月清算数9,80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清算收入3,585万元;财政补贴清算收入6,221万元,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同比下降。2.社会保险基金上年滚存结余收入20,62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18,7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872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0,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同比减支8,422万元,下降21.50 %。其中: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支548万元,增长6.9%,主要是因为2021年领取养老待遇人数比2020年增加1,878人,养老待遇增加支出253万元;2021年7月养老待遇提高增加295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同比减支8,970万元,下降28.8%。主要是因为2020年支出数包括2014年10月-2017年1月清算数9,806万元,导致2020年支出同比下降。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2,16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5万元,为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为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预算执行相关数据的说明。鉴于目前与自治区财政厅的对账结算等工作尚未结束,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上解支出在全县决算编制汇总后可能会有小的调整,财政总收入、总支出也相应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收入33,509万元,同比增加1,854万元,增长5.86%。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18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5,784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4,400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3,325万元(扶贫示范项目贷款)。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支出进度均为100%。我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5,784万元,按照“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原则进行安排使用,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交通局“四建一通”项目9,030万元,高速公路指挥部“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16,000万元,水利局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754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4,400万元,全部用于到期债券还本;向国际组织借款3,325万元(扶贫示范项目贷款)主要用于燕山湖农业生态开发公司肉牛养殖,罗城老娘菜食品有限公司蔬菜加工生产线、厂房建设、产品研发中心、县域产品仓储中心的建设等产业发展。
二、2021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县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狠抓增收节支,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财税金融政策精准有力,经济高质发展。一是扶持实体经济发展。2021年,县财政安排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3,600万元,其中: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1,500万元、工业新兴融资担保基金100元、工业园区发展专项经费1,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基金1,000万元。不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县实体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发挥融资担保作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我县出资2,000万资金配合市级成立河池市融资担保公司,并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和代偿补偿机制。2021年,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县累计办理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92户共167笔,投放担保贷款4.77亿元,其中今年新投放1.45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81亿元,余额占比8.89%,位列全市第四。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上级相关政策,加大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2021年,我县共获得上级各类补助资金323,876万元,比近三年平均数增加17,623万元,增长5.75%;申请获得自治债务转贷收入33,509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854万元,增长5.86%。为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落实“桂惠贷”政策。加强“桂惠贷”的政策宣传,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发布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桂惠贷”的投放力度,让企业充分享受“桂惠贷”政策红利。2021年各金融机构向罗城县域内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共发放“桂惠贷”1456户9.31亿元。已拨付金融机构前三季度及部分第四季度“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1,67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669万元,自治县财政贴息资金1,004万元。“桂惠贷”采取金融机构直接降低贷款利率再统一申请2 或 3 个百分点利差补贴的方式,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二)财政支出结构明显优化,民生保障有力。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需求,全力促增长、惠民生,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2021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等民生类支出累计完成297,376万元,与上年同期实际支出(上年民生支出362,920万元,剔除权责列支60,450万元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市级统筹17,737万元部分后实际支出284,733万元)比增加12,643万元,增长4.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6.18%,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成效突出。全年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3,164万元,累计完成支出43,164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共争取粤桂帮扶资金4,894万元,完成支出4,577万元,支出进度为93.51%,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驾护航。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1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86,595万元,其中:保工资、保运转安排89,355万元,保基本民生安排97,240万元,各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均达到国家、自治区标准。
(三)全面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县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改革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提供人员保障、网络双线路保障及运维保障等,于2021年6月7日完成试点单位系统上线支付操作,目前全县159个单位全部实现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集中支付。2021年全县预算单位通过一体化系统拨付70,889笔资金,累计支付资金达285,904万元。二是严格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加快清理财政往来款,年度清理消化暂付款2,626万元,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借款,加强库款的监测和预判,提高财政库款保障能力,保证预算执行的资金需要。三是切实抓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21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191个,同比增长72%。累计送审金额139,799万元,审定金额132,860万元,审减金额6,939万元,净审减率5.00%,年度完成评审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40%,通过评审,切实提高了预算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了涉密单位外,我县预决算公开率均达100%,且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成效明显。五是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和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联合防控机制,严格控制预算单位举借上级政府转贷债券以外的债务,坚守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这个底线,做到按规定和计划清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三、2022年预算草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强化直达资金机制,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支持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优先保障“三保”及乡村振兴等支出。预算支出中,按照优先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及乡村振兴各项支出需求,若剩余财力再考虑安排其他项目支出的原则进行安排。二是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各部门要强化零基预算理念,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打破部门预算基数概念,按照实事求是、集中财力、过紧日子的原则编制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提前谋划,筹集资金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重点项目以及民生项目,形成“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合力,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1)县级组织财政收入预算。2022年我县财政收入预算安排57,300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以下简称“同比”)增加5,249万元,增长10%。按收入部门分:税务部门任务数安排46,300万元,同比增加7,044万元,增长17.94%;财政部门任务数安排11,000万元,同比减少1,795万元,下降14.03%。按预算级次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72万元,同比增加1,007万元,增长3.28%。其中:非税收入预算安排12,810万元,同比减少1,275万元,下降9.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0.45%,同比下降5.49个百分点;上划中央收入20,250万元,同比增加3,095万元,增长18.04%;上划自治区收入5,378万元,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长27.11%。
(2)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2022年,我县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拟安排297,828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72万元;转移性收入213,22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0万元,上年结转35,932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安排297,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739万元;债务还本1,400万元(2022年我县到期债券本金14,400万元,拟通过申请自治区借新还旧债券资金13,000万元,县本级安排1,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8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计滚存结余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00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主要变动有:
(1)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物业补贴从2021年10月份开始停止发放,因此2022年不再安排该项预算,同比减少1,343万元;“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平安建设、民族团结”四个单项绩效奖金、增量绩效考评奖金从2021年7月份开始停止发放,2022年不再安排相关预算,同比减少6,800万元。
(2)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落实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系列文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办发〔2020〕24号)精神,调整提高在职村干工资,支书、主任“一肩挑”干部工资每人每月由2,079元提高至2,300元,支书或主任每人每月由1,890元提高至2,100元,其余全额干部每人每月由1,701元提高至1,900元;半额村干部每人每月由945元提高至1,050元。另外,为每名村委干部购买200元/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上调整较上年预算增加7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22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35,7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以下简称“同比”)增加23,580万元,增长194.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我县的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57万元;二是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上年增加21,415万元; 三是上年结余收入较上年增加1,060万元;四是预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各项收入较上年净增加9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022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8,583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10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483万元,调出资金8,000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入年终结余结转17,13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9,327万元,其中:1.当年收入安排37,162万元,分别为:(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94万元,主要为:保险费收入2,003万元,利息收入20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844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043万元,转移收入4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068万元,主要为:保险费收入13,727万元,利息收入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101万元,转移收入237万元。2.上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收入22,165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146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078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68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基金滚存结余预计为26,18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支出对应安排0万元。
(五)其他说明事项
1.资金安排说明。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拟将部分需要实施的项目,通过列入收回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等其他资金渠道安排。
2.预备费安排情况。2022年安排预备费1,7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83,118.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1,618.3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500万元。2020年我县债务限额为158,800万元,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增债务限额30,184万元。自治区尚未最终下达2021年各县(区)法定债务余额,预计我县债务余额不超过自治区核定的债务限额。2021年10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申报新增债务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发展需求,我县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2022年上级政府债券转贷额度176,31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8,77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7,542万元。最终以财政厅下达的债券额度为准。
4.部门综合预算说明。根据上级相关规定,2022年我县继续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即: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及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安排,2022年我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预算收入为13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预算收入为36,730万元,均对应安排相关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2年1月上旬,将下达用于发放工资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指标。
四、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将立足当前,锐意进取,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发展理念,努力完成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优化促增收,提高收入质量。一是积极培植财源,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逐步提高财政自给率。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措施,严格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优化税源结构,厚植增收基础。二是通过建设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开采业、酒水业等重点行业的收入监控,将比对分析大数据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二)以发展促振兴,强化财力保障。持续扶持各项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通过预算安排螺蛳粉产业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工业园区发展专项经费、旅游发展专项基金、九大百万油茶发展资金,肉牛产业提质发展资金,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乡村振兴发展资金,全面提升我县各项产业和工业发展后劲。同时还安排项目前期和配套经费3,000万元,为项目发展前期筹划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以规范促进支出,完善执行机制。一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及时落实到位。二是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精准高效拨付到受益对象和项目单位。三是加快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债劵资金发行后立即拨付至项目,确保当年发行的新增债券全部完成支出。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规范支出,提升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以保障促稳定,夯实民生基础。预算安排优先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乡村振兴各项民生支出需求,全面支持疫情防控,落实养老保险、优抚防灾、义务教育各项支出,夯实基本民生基础。
(五)以改革促创新,推进财政建设。一是推进“零基预算”,以“清零”和“据实”为核心,逐步建立起政策决策、项目清单、预算保障、项目落实“四位一体”的财政资金运行和保障机制。二是继续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推进财政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为服务科学决策和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做好有效数据支撑。三是深化农村普惠金融改革,以小长安镇为试点,2022年全面铺开我县“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等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继续加强风险防控,兜牢“三保”底线,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五是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严守财经纪律,打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清廉财政。
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优化财源结构,保持经济运行稳步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