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河池市天峨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天峨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6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龙召敏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天峨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22年完成财政收入67,827万元,完成年初上级下达全年收入任务72,400万元的93.68%,同比增收2,062万元,增长3.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38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5,906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7,78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7,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7,574万元的163.22%,同比增支66,095万元,增长34.59%。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98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0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0,83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9,858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973万元)。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9,15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196万元,上解支出3,5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2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83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613万元的90.76%,同比减收894万元,下降2.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669万元,同比增收3,497万元,增长18.2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4%;非税收入完成11,469万元,同比减收4,391万元,下降27.69%,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3.6%。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完成12,501万元,同比增收1,944万元,增长18.41%;企业所得税完成2,851万元,同比增收116万元,增长4.24%;个人所得税完成484万元,同比减收12万元,下降2.4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7,196万元,完成全年调整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984万元的93.53%,同比增支66,095万元,增长34.59%。主要科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33,650万元,比上年增支712万元,增长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7万元,比上年增支9,255万元,增长37.48%;卫生健康支出13,063万元,比上年减支1,262万元,下降8.81%;城乡社区支出7,246万元,比上年增支566万元,增长8.47%;农林水支出51,987万元,比上年增支1,060万元,增长2.08%,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9,268万元,比上年减支4,611万元,下降19.31%;交通运输支出60,288万元,比上年增支54,799万元,增长9.98倍;住房保障支出7,449万元,比上年增支852万元,增长12.91%;债务付息支出4,873万元,比上年增支1,171万元,增长31.63%。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2年我县财政预算安排预备费1,250万元,全年动支预备费1,170万元,当年结余80万元。动支的预备费主要用于解决轮换2018年入库的县级储备粮保管损耗、疫情防控检查卡点经费、机要保密办办公场所搬迁经费、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试点项目经费、各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经费、丘英集中隔离点建设经费、三堡乡“7.11”矿难事故救援处置经费、民族体育活动中心设施购置经费等。
4.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为176,09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3,351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0,09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67万元,增长10.18%;专项转移支付22,644万元,比上年增加6,784万元,增长42.77%。
5.直达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我县直达资金下达总额55,207万元,支出51,571万元,支出进度93.4%,其中:中央直达资金下达42,006万元,支出39,999万元,支出进度95.2%。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学生资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城乡及机关养老保险补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直达资金执行管理,推进资金信息公开,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对象、直接惠企利民,更加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底我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根据我县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底不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即截至2022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仍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4,866万元,其中:当年基金预算收入15,00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35,300万元的42.52%,比上年增收6,953万元,增长86.3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2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7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89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41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6,72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684万元的62.69%,比上年增支2,225万元,增长15.34%。
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之后,年终结余8,13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36,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完成18,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558万元的90.3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323万元的84.6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235万元的92.35%),上年结余收入17,462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7,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442万元的97.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93万元的99.7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050万元的97%。
收支相抵之后,滚存结余18,05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无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上级补助上年结转收入,2022年国有资本上级补助资金6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5万元。
收支相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1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77,658.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7,458.47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外债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2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76,302.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6,102.19万元(清理甄别存量一般债务11,296.72万元,一般债券154,805.4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0,2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县政府债券59,858.4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9,858.47万元(新增债券52,258.47万元,再融资债券7,60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
4.债务还本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额为8,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8,4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0万元。
(六)暂付款清理情况
2022年底我县暂付款余额14,07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074万元,其中:2019年以来新增形成的暂付款累计余额7,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2.63%,低于国家限额2.37个百分点,严格控制了我县新增暂付款的规模,几年来,虽然暂付款清理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我县暂付款仍然存在余额较大、类型复杂、清理回收困难等问题。
(七)2022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抓实组织收入,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年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8.24%。同时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思路,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向上争取资金154,3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36万元,增速达3%,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缓解财力缺口和政府偿债压力。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755万元,清理回收的资金主要统筹用于运转经费、项目建设及平衡县级财力等面,进一步弥补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压减非刚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在支出结构安排上,努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腾出资金保民生投入,全年累计工资支出56,785万元,全年民生支出50,880万元,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3.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强化资金管理。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15,4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5,347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4,813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5,056万元)。资金主要投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配套项目建设等方面。我县坚持资金向项目和产业倾斜,巩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夯实农业农村基础,促进农业稳产保供、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和谐,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4.积极推进改革,提升管理水平。2022年,财税改革持续提速扩面,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一是财税部门积极沟通,切实完成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挖掘新增财源,弥补政策影响减收。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实现县乡两级、所有代理银行覆盖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抓实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全流程规范操作,切实做好一体化建设各环节工作。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我县报送的2022年12月快报数据形成,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我县2022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并报经自治区批复后,我们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位代表,2022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的同时,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着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依然较弱,财政收入增长受到约束限制。我县过半财政收入来源依赖龙滩税收,依赖高速公路建设等短期临时收入,没有产生高附加值的龙头产品和龙头企业,财政增收压力加大。高速公路建设税款在明年高速路通车后将不再产生,我县财政增收压力进一步加剧;二是支出方面除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外,发展性投入缺口仍然很大,且基本财力保障不够平衡,支出结构有待优化。2022年实际可用的财力总量较低,各领域资金需求量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的状态;三是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预算管理还需要加强。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盯“1+1+4+3+N”目标任务体系,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实事求是、以收定支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规模编制2023年预算,科学分析年度财政收入形势,合理确定各项收入预算规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坚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科学合理列支政府收支科目,对“三保”支出进行全面标识;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融合;进一步强化支出标准的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计划组织财政收入66,31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67,827万元减收1,512万元,下降2.23%。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177,7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177,76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177,76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43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5,305万元,增长15.54%;返还性收入3,3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7,243万元,具有专项性质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1,896万元(含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8,51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1,15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83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177,76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082万元(含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8,51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1,151万元,上年结余专项资金支出5,832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7,765万元中包含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具有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上年结转数,由于这部分支出各年度不同,不具可比性,且不能由县级统筹使用,因此,以下报告的支出数均扣除这一不可比因素。扣除不可比因素后,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03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2,386万元,增长2.0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037万元中,用于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预算为46,146万元,债券付息支出预算7,1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其余66,089万元重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确定的重点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预算法规定预留占比1-3%的预备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200万元,比2022年减少50万元,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安排预留全县“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618.8万元,总额与分项金额均与2022年略有减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情况。预计2022年没有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即到2022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
(4)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①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执行“三保”支出要求,优先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统筹安排46,146万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16,295万元用于社会保障支出、6,151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3,078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了干部职工劳动所得,保持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同时,预算安排紧缺专业人才生活补贴120万元,进一步优化引人用才环境。
②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做好“扶上马送一程”的资金保障。2023年县级财力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57万元,与上级下达的专项衔接资金8,510万元配套执行,形成资金规模效应。
③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紧跟县委县人民政府项目规划,全力支持城市发展建设,以县级财力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开展,2023年县本级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配套安排重大项目地方配套资金1,000万元。同时,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共申报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449,695.96万元。
④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23年安排教育支出2,101万元。包含教师政府特殊津贴201.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7.19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偏远乡村及教学点教师)94.38万元、初中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县配套资金)33.93万元、小学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县配套资金)16.4万元、学前教育免除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县弥补超出差额资金)24.25万元、学前教育免除14、15年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差异化补助22.5万元、免除贫困户子女普通高中学杂费(县弥补超出差额资金)66.37万元、教师培训经费50万元、班级管理工作绩效工资244.65万元、校园长奖励性绩效工资115.5万、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将补专项基金88.57万元,学校后勤人员工作经费367.83万元、顶岗老师顶岗工资210万元等。
⑤重点支持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优先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和医疗保障支出需要,足额兑现各项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23年全县离退休老干部生活补助1,682万元、职业年金记实补助714.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400万元、对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配套358.08万元、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县级配套179.3万元等。
⑥统筹加大科学技术投入。挖掘财政潜力,统筹有限资金,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自治区、设区市、县(区、市)三级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不低于百分之三、百分之二、百分之一”的规定,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年度预算科学技术支出投入达1,794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082万元的1.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29,40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18,82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818万元,增长25.44%;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4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39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为26,7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继续使用安排支出3,972万元,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381万元,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43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1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算为40,23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2,1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757万元),比2022年预计完成数增加3,608万元,增长19.42%,上年结余收入18,056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算为20,595万元,比2022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614万元,增长14.54%。其中:本年安排支出20,5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74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64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由于没有收入来源,2023年没有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债务还本情况说明。由于我县财力有限,无力全额安排年度到期债务,除安排债务利息外,2023年部分到期债务将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再融资债券25,300万元解决,同时,将部分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列入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归还,一般公共预算仅安排83万元还本资金。
2.特别说明事项。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算编制的规定,年度预算编制时不得预估上级补助收入,只能根据实际提前下达财力性补助资金额度编制年初预算,由于部分已获政府批准列入2023年预算的项目支出无财力编制(涉及资金共计22,109.6586万元),建议在后续财力性补助下达后调整预算安排。
3.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3年1月安排支出用于1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债券付息支出和在职干部职工意外综合保险费等必要支出。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随着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变化,是我县经济发展抢抓机遇的重要时机,编制好2023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落实“六稳”“六保”财政保障,统筹推进经济发展资金筹措、财源培植工作、支出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综合统筹,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优先保障“三保”需求,除刚性、重点和急需支出外,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鼓励部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挖掘政府债券资金申报项目,利用PPP等金融杠杆政策,拓宽资金收入来源。统筹可用资金,快县域高速公路替代项目建设,实现年度收入预期目标,如推动林业产业园、云林大道、绕城公路、乡村道路(通屯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更新风电场、龙滩升船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税源稳定企业等。
(二)加快改革进程,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进一步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形成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绩效评价、债务管理、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等工作的系统融合,提高数据分析利用效率,规范开展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调整。其中,为实现资金使用效果的有效反馈,2023年预算编制中已设置1047个绩效目标,涉及金额45,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设置1000个绩效目标,涉及金额26,545万元;政府性基金设置47个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8,718万元。
(三)聚焦国有资本经营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人的指导职能,扶持政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持续推动天峨现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注入工作,督促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新增国有资本收入来源,完善我县预算编制体系。
(四)聚力保障重点,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积极服务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新变化,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下大力气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实施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安定。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利用生态文化资源,支持加快恢复旅游市场。
(五)严抓监督管理,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抓实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库款监测预警,紧盯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目标,确保库款规模处于安全合理区间。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积极履行财政职责,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