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
──2023年2月15日在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自治区、河池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自治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自治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县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兜牢“三保”底线,紧紧围绕县委提出“六个都安”建设目标,严格落实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时效,努力提升财政管理和资金保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2022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完成70688万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完成年度调整预算72000万元的98.1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63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40326万元的95.8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7949万元,同比上年增支50894万元,增长10.45%。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3206万元,同比上年增收72096万元,增长13.3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6914万元,上年结余471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483万元(含再融资一般债券25700万元,世行贷款转贷收入74万元)。
预计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6049万元,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的92.31%,同比上年493933万元增支72116万元,增长14.6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949万元,上解支出1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300万元。
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47157万元(均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6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80%,同比上年减少1900万元,下降4.6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163万元,同比下降9.44%;非税收入完成16469万元,同比增长2.55%。
2.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949万元(各科目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完成年度预算的91.94%,比上年增支50894万元,增长10.45%。其中:民生支出469160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21%。
3. 预备费执行情况。2022年预算安排预备费2300万元,年度执行中已动支4万元,用于拉烈镇中仁小学饮水困难经费4万元。结余2296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60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1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5.21%,同比上年减少33016万元,下降74.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减少338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6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6000万元;上年结余3948万元。
预计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18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21%,同比上年增支47958万元,增长109.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增支7600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支出),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减支29265万元。
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425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09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52907万元的96.32%,比上年同期48448万元增加2514万元,增长5.1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新招收人员700多人,征收的机关养老金同比增加;二是2022年度政府全额代缴全县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0元/人),财政补贴收入增加1000万元。
预计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455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46075万元的98.85%,比上年43564万元增加1982万元,增长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金、机关养老金提标,故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余54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239万元,预计年终滚存结余4165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1万元,总支出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万元(均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款。)
(五)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 39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52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8800万元。
2. 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895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80754万元(含世行贷款1179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08800万元。
3. 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县政府债券12648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0483万元(其中:新增24709万元、再融资25700万元、世行贷款转贷收入74万元),专项债券76000万元。
4. 债务还本情况。2022年全县债务还本额为263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
由于年终决算尚未编制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仅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与实际执行情况可能存在一些出入。待我县2022年决算工作完成并报经上级财政批复后,再按有关规定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六)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依法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今年以来,受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固投增速放缓、土地及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县税收收入持续减收。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完善征管机制,创新征管举措,通过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税源变动监测,强化依法治税治费,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全年本级组织财政收入7.07亿元,同比降幅从上半年的-7.96%缩小到的-1.67%,收入形势趋于向好,为下年度收入强势回升打下坚实基础。
2. 强化预算执行,财政支出提速增量。通过定期通报、优化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强化督查通报等措施,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79亿元,同比去年增支5.09亿元,增长10.45%,完成年度预算数58.51亿元的91.94%,高于自治区关于资金执行率达90%的考核要求,全市排名第四。
3.加强支出管理,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在上级补助收入增量有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的困难背景下,我们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效保障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的资金需要。一是严格落实衔接资金投入稳增长政策。2022年累计投入衔接资金6.81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2%。其中县本级投入555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45%。二是加强新冠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全年共筹措新冠疫情防控资金1.15亿元,支出1.12亿元,执行率为97.4%。三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2022年全县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5%,“三公”经费预算压减3%;落实“三保”经费支出34.18亿元。四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细化预算单位“三保”资金需求,落实好“三保”资金拨付责任,统筹做好资金支出安排,力保优先执行“三保”支出。2022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12.26亿元,同比增长4.06%;民生支出46.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21%。五是加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清理全县结转结余资金2.54亿元,收回国库统筹用于急需民生支出1.64亿元。六是加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安排系统内债务还本付息资金3.8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 3.65亿元(包括再融资2.57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2328万元;安排隐性债务化解资金5593万元。七是加强财政库款管理。把库款管理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申请调拨资金,有效地保障预算执行进度。
4.深化财政管理,综合绩效有效提升。一是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在完成衔接资金投入稳增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分配下达、产业投入占比等评价指标的同时,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按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要求,全面查缺补漏,逐一核对每笔资金、每个项目绩效材料,规范资金、项目台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争取年度核验和实地评价好成绩打下基础。二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健全“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一网通办”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费)9589万元(其中:税收8096万元,非税276万元,社会保险费1217万元)。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财政投资评审金额15.93亿元,审减金额1.54亿元;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总资金4.8亿元,节约资金500万元。五是推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全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6个,金额3418万元。六是强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累计发放“桂惠贷”10.31亿元。积极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完成农户信息采集14.9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696家。同时,做好贷款授信及发放工作,农户通过系统申请贷款667笔9825万元,贷款授信发放395笔6378万元。加强PPP融资和项目推进,完成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的签订,总投资10.17亿元。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工作,不断增强防范农业生产防灾抗险能力。
5.强化资金监管,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在加强资金审批、指标下达审核把关的同时,通过印发文件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途径,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2021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及编报质量“回头看”、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自查自纠和检查整治,以及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原农业局2008年至2020年全部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稽核,并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报告稽核结果。二是积极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印发配套文件,组织开展“一卡通”银行卡基础信息清卡工作,确定代发金融机构,2022年10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51个9618万元,发放人数7.19万人,确保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三是持续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充分利用“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扶贫动态监控平台”“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等系统,及时跟踪监管每一笔资金的分配、支付及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全流程。四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促进各部门规范管理使用资金,提高管理水平。五是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都安政府网站、乡村两级公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和防止返贫监测、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六是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力度,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顿,严格执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整治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七是组织开展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自查清理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县党委的正确领导、自治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自治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受减税降费等多重减收因素叠加影响,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收入持续减收,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4.69%,税收比重较2021年的60.38%下降至57.37%,收入总量、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疲软,中央转移支付增量有限,而债务还本付息、人员经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刚性支出急剧增长,加上县本级投入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筹措及预算平衡难度大,“三保”支出面临较大压力。三是政府债券利息和隐性债务兑付压力逐步加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经济形势,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住“三保”底线,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积极探索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
──保基本、兜三保的原则。按照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工资、运转等“三保”支出,以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必保支出。
──保重点的原则。在落实基本保障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六稳”“六保”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所需工作经费。
──保平衡的原则。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真正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和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措施,充分调动增收节支两个积极性,坚持预算安排有保有压、留有余地,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保绩效的原则。项目经费安排重点考虑其“可行性、可查性、可评性”,便于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绩效考评。对于可有可无、实施难度大、成果不显著、不便于追踪问效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2023年全县计划组织财政收入8亿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3.1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4.41亿元, 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4.17%。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本级组织财政收入预算。2023年全县计划组织完成财政收入80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9312万元,增长13.17%。其中:上划中央收入2711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243万元,增长13.59%;上划自治区收入878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86万元,增长14.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0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474万元,增长14.17%。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606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性资金收入243565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75341万元、上年专项资金结余471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6606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性资金支出243565万元、专项资金支出2224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466063万元的构成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06万元,返还性收入476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7561万元(其中:财力性资金182758万元、提前下达一般性专项资金1648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538万元(提前下达),上年结余收入47157万元(均为上级专款结转),调入资金1194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466063万元的构成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5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7万元,上解支出6150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扣除不可比因素的专项性质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结余专款后,2023年县本级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4356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06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7万元、上解支出6150万元。分类科目计划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2832万元,增长10.34%。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2023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预备费安排情况。2023年预备费预算安排2430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债务还本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债务还本支出预算安排347万元。当年到期偿还债券本金为63447万元,本级预算未足额安排还本支出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自治区将继续代发再融资债券,届时通过申请自治区代发再融资债券解决,实现以新还旧,缓解我县财政支出压力。
(3)上解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上解支出预算安排6150万元。具体构成:定额专项上解464万元、国地税合并改革税务经费上解121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48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156万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权支出责任上解11万元、教育领域事权支出责任上解363万元、医疗卫生领域事权支出责任上解87万元、法院及检察院经费上解4460万元、生态环境局经费上解416万元、其他上解24万元。
3. 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及民生事业发展。发挥政府投入乡村振兴的主导作用,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工程。2023年县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费5580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补助经费、专项经费1833万元。
(2)全力支持基础设施攻坚。由于我县财政非常困难,本级财政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重点是支持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前期工作,以及落实相关配套资金,撬动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县本级安排政府债券利息436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项目评审及结算审计经费400万元等。
(3)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23年县本级安排普通高中及职教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31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补助经费773万元、义教学校公用经费配套资金463万元、义教寄宿生生活补助配套资金293万元、教育教学表彰经费120万元等。
(4)全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优先保障企业新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和医疗保障支出需要,足额兑现各项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23年县本级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缺口补助3500万元、离退休生活补助费3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虚账记实资金2400万元、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财政补助2002万元、老年人津贴1755万元、独生子女及双女结扎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补助费130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资金1298万元、优抚经费696万元(含慰问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178万元、残疾人护理费及生活补助186万元、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费76万元、建档立卡户及重度残疾人等人员基础养老保险费45万元等。
(5)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2023年县本级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2048万元、对公立医院的补助2287万元(人民医院513万元、中医院523万元、妇保院1251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242万元、农产品和食品抽检专项经费112万元等。
(6)全力支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环境防治整治投入力度,努力实现绿色发展。2023年县本级安排城区智慧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1999万元、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经费1200万元、垃圾处理经费8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300万元、八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营运补贴经费400万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4757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41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17万元,上年结余4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99万元,增长26.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同比增加10000万元。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475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99万元,增长26.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算9567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54018万元;预计上年结余4165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89146万元增加6527万元,增长7.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预计2023年缴费人数比去年增加768人,保费收入比去年有所增加;(2)由于城乡养老基金往年与中央和自治区结算资金产生的缺口全部列入2023年的预算,2023年财政补助收入比上年增加。(3)2023年结转结余收入比2022年增加5416万元。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算4884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46075万元增加2768万元,增长6.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2023年度城乡养老和机关养老支出按提高3%的比例编制预算。
收支相抵,预计年终滚存结余4683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上年专款结转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6万元增加1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6万元增加1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的上级补助项目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已下达用于发放工资、业务运转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指标。
三、全力抓好2023年预算执行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六个都安”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 “六保”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财源建设,夯实增收基础。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政策和稳增长各项措施,充分释放税收改革红利,确保应享尽享,切实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助力企业后劲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协同发展、融合互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提升财政经济发展动力,切实稳定存量税源,积极拓展增量税源,多措并举培植和壮大新的税源增长点,实现财税收入持续增长。三是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主动与上级对 口部门多沟通多联系, 了解政策走向和预算安排情况,找准切入点,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努力争取更多补助资金和政府债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动态,全面采集企业涉税数据信息,加强趋势研判和预警预报,强化部门协作和统筹,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统筹调控能力。二是依法抓好财政收入。妥善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做到依法征收、依法征管、依法减免、依法稽查,确保税费应收尽收。三是大力统筹盘活 “三资”。加强预算体系统筹衔接,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打破预算安排 “条块分割”局面。加强对部门和单位各类资源资产的统一管理,将部门和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依法依规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三)加强支出管理,不断增强保障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把好预算支出关 口,压减低效无效和不合理支出,推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二是下大力气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继续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和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切实保障乡村振兴、产业优化升级、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持续强化财政投入,有针对性补短板、补漏洞,精打细算做好民生资金保障。继续支持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三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推进项目进度就是加快财政支出的意识,建立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严格财政支出进度绩效考评,增强各部门主体责任,形成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合力,狠抓财政支出执行管理,以支促收,提高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推广实施财政部下发地方应用软件整合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推广实施动员及系统操作培训,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完善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深化预决算公开。三是继续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积极争取自治区代理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严格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将举借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五是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推进 PPP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十条措施,加强PPP融资和项目推进工作。六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全面落实“桂惠贷”等金融政策,持续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七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财政投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创业信贷,切实解决各类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监测系统管理和数据审核,严控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不超红线。八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工作,增强农业生产风险防范能力。九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创建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更加利企降本的建设经营环境、更加公平良好的融资环境、更加简便减负的税费服务环境。
(五)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加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力度。认真做好融资平台公司等债务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比对工作。系统谋划今年及后续年度化解隐性债务工作,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存量化解。规范做好变动统计,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监测平台,把隐性债务转为经营性债务、新增隐性债务等重大事项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强化到期债务风险监控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强化对融资平台公司和事业单位举债融资监督管理,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二是紧盯基层 “三保”风险。坚持把 “三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确保不出任何风险。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复的年度预算,加强库款管理,确保 “三保”支出在预算中的优先顺序。提高预研预判 “三保”风险的主动性、及时性,夯实风险应急处置及约束措施,及时化解 “三保”风险。三是加大财政风险防范力度。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合理设定民生支出标准。进一步规范财政库款管理,坚持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不得通过违规列支暂付性款项实现收支平衡或解决新增支出需求。
(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运行安全。严格落实财税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强化会计监督,进一步修订完善财政系统内控体系建设,利用自治区财政厅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有利时机,研究同步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管理、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财政监督整体效能,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实施到位。同时,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整改,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在自治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自治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恪尽职守,坚定信念,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奋力谱写都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科目完成情况表
2.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功能分类科目计划安排
附件1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科目完成情况表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度 预算数 (万元) | 当年 执行数 (万元) | 完成 预算数 (%) | 上年 决算数 (万元) | 同比 增减 (%) |
合 计 | 585,106 | 537,949 | 91.94 | 487,055 | 10.4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8,987 | 38,067 | 97.64 | 37,121 | 2.55 |
203 | 国防支出 | 390 | 390 | 100.00 | 599 | -34.89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3,683 | 12,931 | 94.50 | 14,112 | -8.37 |
205 | 教育支出 | 135,149 | 128,950 | 95.41 | 112,608 | 14.51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5,437 | 5,423 | 99.74 | 840 | 545.60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142 | 2,302 | 73.27 | 2,084 | 10.46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5,107 | 93,193 | 97.99 | 79,855 | 16.7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46,729 | 46,440 | 99.38 | 31,639 | 46.78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9,276 | 7,014 | 75.61 | 4,087 | 71.62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8,685 | 6,804 | 78.34 | 6,152 | 10.6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64,802 | 141,650 | 85.95 | 143,458 | -1.26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27,362 | 22,554 | 82.43 | 27,766 | -18.77 |
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910 | 1,760 | 92.15 | 2,012 | -12.52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00 | 491 | 81.83 | 644 | -23.76 |
217 | 金融支出 | 2,896 | 2,411 | 83.25 | 1,022 | 135.91 |
220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2,729 | 1,154 | 42.29 | 1,710 | -32.51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617 | 13,105 | 96.24 | 10,299 | 27.25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84 | 80 | 43.48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3,058 | 2,064 | 67.50 | 1,967 | 4.93 |
229 | 其他支出 | 1,097 | 900 | 82.04 | 431 | 108.82 |
232 | 债务付息支出 | 10,211 | 10,211 | 100.00 | 8,620 | 18.46 |
233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55 | 55 | 100.00 | 29 | 89.66 |
附件2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功能分类科目计划安排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22年初预算数(万元) | 2023年初预算数(万元) | 同比增减 (%) |
合 计 | 220733 | 243565 | 10.34 | |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计 | 218333 | 237068 | 8.5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014 | 45392 | 33.45 |
203 | 国防支出 | 389 | 404 | 3.59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9487 | 8003 | -15.64 |
205 | 教育支出 | 70287 | 69518 | -1.10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123 | 4711 | 3730.08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621 | 1418 | -12.52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521 | 35533 | 6.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8207 | 22656 | 24.44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131 | 1685 | 1186.26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168 | 3999 | -35.17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5932 | 18470 | 15.93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910 | 1352 | 48.57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74 | 421 | 12.57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5 | 102 | 7.37 |
217 | 金融支出 | 520 | 679 | 30.58 |
220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722 | 529 | -26.73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604 | 13547 | 7.48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8 | 81 | 39.66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284 | 1674 | 30.37 |
227 | 预备费 | 2300 | 2430 | 5.65 |
229 | 其他支出 | 53 | -100 | |
232 | 债务付息支出 | 9431 | 4360 | -53.77 |
233 | 债务发行费支出 | 100 | 104 | 4 |
二、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小计 | 1800 | 6150 | 241.67 | |
三、债务还本支出小计 | 600 | 347 | -42.17 |
都安瑶族自治县
关于2023年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
预算的说明
2023年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362860.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38297.00万元增加24563.34万元,上升7.26%。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方税收返还
2023年地方税收返还预算数为4761.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所得税基数返还预算数为1034.00万元。
2.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预算数为529.00万元。
3.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340.00万元。
4.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预算数为729.00万元。
5.其他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129.00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3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347560.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33536.00万元增加14024.82万元,增长4.20%。其中:
1.体制补助收入预算数为3268.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90203.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6530.00万元增加3673.00万元,增长4.24%。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数为29224.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7749.00万元增加1475.00万元,增长5.32%。
4.结算补助收入预算数为2889.2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38.00增加2251.20万元,增长352.85%。
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预算数为113.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20.00减少7万元,下降5.83%。
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7829.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5942.00万元增加1887.00万元,上升11.84%。
7.固定数额补助收入预算数为22318.5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2294.00万元增加24.58万元,上升0.11%。
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2363.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940.00万元增加423.00万元,增长21.80%。
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6522.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5587.00万元增加935.00万元,增长6.00%。
1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40454.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5084.00万元增加5370.00万元,增长15.31%。
11. 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2.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538.4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942.00万元减少403.57万元,下降20.78%。
13.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38580.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6206.00万元增加2374.81万元,增长6.56%。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515.0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489.00万元增加26.04万元,增长5.33%。
15.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50835.0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4454.00万元减少3618.99万元,下降6.65%。
16.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3965.3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1597.00万元增加2368.36万元,增长20.42%。
17.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75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984.00万元增加766.00万元,上升77.85%。
18.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9793.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6318.00万元减少6524.37万元,下降39.98%。
19.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4175.9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408.00万元增加3767.93万元,上升923.51%。
20.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58.1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723.00万元减少664.90万元,下降91.96%。
21.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48.00万元减少48.00万元,下降100.00%。
22.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1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15.00万元。
23.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34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340.00万元。
2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709.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215.00万元减少505.48万元,下降41.60%。
三、专项转移支付
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0538.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142.00万元增加2396.52万元,上升29.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数为92.1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73.00万元增加19.18万元,上升26.27%。
2.外交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3.国防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4.公共安全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5.教育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6.科学技术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数为613.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40.00万元增加73.95万元,增长13.69%。
9.卫生健康预算数为552.1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18.00万元增加34.18万元,增长6.60%。
10.节能环保预算数为983.2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40.00万元增加443.26万元,增长82.09%。
11.城乡社区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预算数为8204.3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256.00增加1948.37万元,上升31.14%。
13.交通运输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4.资源勘探信息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5.商业服务业等预算数为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6.金融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预算数为39.0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79.00万元减少139.91万元,下降78.16%。
18.住房保障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9.粮油物资管理事务预算数为0.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49万元。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预算数为53.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6.00万元增加17.00万元,增长47.22%。
21.其他收入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由于地方政府举债需由自治区财政代为发行债券,且发行债券有许多不确定困素,本县年初无发行债券计划,因此2023年自治县本级举借债务无预算。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工作要求及计划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制方面
在项目目标编制方面要求一级预算单位对预算安排额度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要编报绩效目标,如无100万元以上项目,则依据易操作、易量化、易考评的特点选取2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项目编报绩效目标;在整体支出目标方面要求一级预算单位必须结合本部门职能、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编写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进行归纳总结,衡量指标应具体细化量化,能真实、总体反映本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职效益情况。
二、绩效目标执行方面
在绩效运行方面要求财政及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控,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
三、绩效评价方面
在绩效评价方面要求一级预算单位于年度执行结束后开展自评工作,财政局根据单位自评情况抽取部分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第三方再评价。
四、绩效评介结果运用方面
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每年底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部分项目资金,或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